哆啦A梦遗失了口袋

2017-03-06 21:35
中学生博览 2017年4期
关键词:情书口袋蘑菇

王钦爻2016

我没想到还能遇见她。

还是一张肉肉的脸,摘了眼镜倒也出落了不少。我们相隔一扇窗,她站在中年女人身边递钱,说买两张票吧。我心没出息地一动,然后夺门而出,胖子在售票处,我搭着他肩,无视他的示意,故作夸张的熟稔。

余光里她要把我盯毛了,我的视线刚碰到她的,就听见了熟悉的娃娃音。

“欸,你是李钦爻?”却是确定的语气。

“我姓王啊,隔壁老王那个王。”

在美女面前强颜欢笑巧舌如簧,这是我的强项。她果然乐了,笑容依旧明晃晃。

“啊对……你在这里干吗?”

“在这儿上班,我不读书了。”我尾音落下,她眼神里的光灭了一霎。

取了票,她没说声再见就挽着中年女人回头走了,还是和当年一样,挺拔骄傲的小身板一晃一晃飘远。

我掏出根烟,袅袅的烟雾里又浮现她年少的模样。

王钦爻2011

其实我挺感谢我爸给我起的这个名,好写不好认。从小到大老师都不爱提问我,名字读起来别扭,他们也怕念错而失了老师的威风,索性略过。其实就算时间长了认识了,也不会爱提问我的,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看漫画的坏学生,谁愿意浪费时间多看一眼呢。

她长了一张学霸脸,是那种小圆脸,皮肤白皙,鼻梁上架着眼镜,留着乖巧短发的女孩子。

不记得那是初三开学多久之后的事,当时我被父亲转学到一所升学率很高的中学,同学我还没认全。那天她发着作业本,认识的送到,不认识的喊名字。

我正在看《漫客》,听她用甜腻的娃娃音喊到我,着实吃了一惊。一抬头就和她茫然找寻的目光相撞。

“你就是王钦爻?”

她甩下本子盖住了玄月的脸。

“你怎么知道?我是说,你怎么认识我的名字?”

“钦佩的钦。爻,就是指组成八卦里每一卦之间的长短横道。这很不好认么?”

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像是她的臣民。

莫扬2011

班上新转来的王钦爻给我写情书了。字写得有点好看,也不失文采,真不像他这个人,吊儿郎当不学无术,整天只知道看漫画。

我每次发作业本都要故意大喊他名字,谁让他瞧不起人,以为大家不认得呢。

他说他特别喜欢看我说话,板牙大大的像兔子,声音却像猫咪,可脸又圆圆的像小猪。我气鼓鼓地作生气状,几节课之后,他传纸条过来,展开是一幅画,实在太抽象了,我只看的出硕大的板牙和可能是某种动物的脸。

鬼使神差地,我看着这奇奇怪怪的东西竟然“噗嗤”一声乐了出来,英语老师在台上干咳,我急忙掏出测评卷掩盖。

他看漫画也是在测评卷底下偷偷翻页的吗?

睡觉的时候呢,是不管什么课就直接趴桌上呼呼大睡吗?

王钦爻2011

我特别爱缠着她,可能是我太闲了。课没什么好听的,也不能一直睡觉。

她可真喜欢学习,每天放学都很晚走,非要写完练习册,她说嫌沉不爱往回背。

我座位离她好远,我也不回家,写卷子等着她。看着她小脑袋像朵蘑菇一样埋头在书堆里,想着浇一场雨小蘑菇会不会长大。

给她写了好多情书。其实是我的内容,胖子的字。胖子是这个班级为数不多和我一样混日子的人,但他写得一手好字,比我飘逸多了,可能是他有劲儿吧。哎呀我这么帅气幽默,字写不好看也没关系。

嗯。反正我一定会追到她的。

我要给小蘑菇画好多画,给她写比练习册还厚的情书,比一本练习册还要厚。

张莫扬2011

这也不是第一次收到情书。可他和别人不一样,他实在太爱写了,根本不等我回应就一封接着一封。我也不知道该回些什么。

我感觉他挺好的,反正并不是第一次认识的那样坏。

当好学生真累,每天刷题到九、十点的生活简直让我崩溃,我也想看小说,想去给Mp3下满许嵩的新歌,还有我的《小时代3》,还没看完就被妈妈没收了。

我无意中提起,等放学时他竟然拿了本《刺金时代》给我,简直和哆啦A梦一样神奇。

那天晚上,我没做完规定数目的卷子,倒是看完了小说,崇光回来了真好。

我把书递还给他时,他不接书,却握住我的手腕。稍一用力,小说掉在地上,我的手落在他掌心。

他手掌好大,掌心很烫,我触电般忙着挣脱,回到座位。心快要跳出来,从耳膜里传来鼓擂声,汇成电流由远及近,像火星一样燎红了脸。

王钦爻2011

我就说嘛,小爷这么风流倜傥,喜欢的姑娘怎么会追不到。由于对她的好感,我竟然也产生了好好學习的冲动,虽然也就一丢丢。她可是要考重高的人,我总不能太差。

她很在乎别人的眼光,有点畏首畏尾,也不难理解,毕竟是好学生嘛。我们只在固定的大间操课间在一起比较久,还是一群人并排走,女生们手挽手,我和胖子在她旁边随着人潮慢慢移动。女生走路慢,我把一步分成两步走,低头看她,她聊在兴头上也会冲我笑,板牙真大,小肉脸真白。小蘑菇在阳光下发光,快要晃晕我。

都说送心爱的女孩回家,东南西北都顺路,而我是真的顺路。我们的上学路线有一段是重合的,我把我心爱的山地车安了个后座,每天早早地在她家小区南门等她,喝她剩下的牛奶,偶尔给她带小市场的煎饼果子,她总要双份沙拉酱。

侧着身坐在我的宝贝坐骑上,她把手插在我校服口袋,双腿摆呀摆,我要控制不住方向了才消停。

以前回班级总爱脱掉校服穿里面的衬衫。有次一揣兜,摸到好几张叠得方正的小纸条,是她写的。

我将它们压得平整摆在桌洞里,毛手毛脚不知道该怎么收藏,怕搞丢怕弄脏。后来口袋里的东西开始变了花样,竟然还有大白兔奶糖……

我好想把我的小蘑菇也揣在兜里,天天带在身边。

张莫扬 2011

和没心没肺的人在一起开心起来总是很容易,我想我是喜欢他吧,虽然我也不知道喜欢他哪里。

还很羡慕他。只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喜欢念书就不读,喜欢画画就朝那方向努力,这种生活方式我想我不会拥有。谁让我是父母眼中的乖小孩,按部就班去学特长,去努力读书,可有很多时候,我也搞不懂自己在追求什么,迷茫得看不清未来。

我想,和王钦爻在一起应该算是我做过最勇敢最叛逆的事了。我不能耽误学习,也不能让父母老师知道我早恋。他好像并没有这方面的担忧,总把我的名字挂在嘴边,会一道题也说是我教的,我可没给他讲过题!

他是我的哆啦A梦,总变着花样对我好,给我玩各种新奇的玩意儿,帶各种小零食,还说我肉肉的脸手感真好。什么人嘛,人家才不胖呢!

王钦爻2011

转眼就到冬天,东北就这样,初雪就毫不留情,没被踩过的地方积雪已然没过了脚背。

大课间我拖着她到操场上打雪仗。大家战得正酣,她傻站着,不断被四面八方的雪球误伤,融化在嫩黄羽绒服上的深色水渍越积越多。

直至我吼出,“把我当成该死的应试教育吧!当成卷子当成中考!”

好嘛,即刻我眼前就炸开一个雪球。

我可真傻,下次应该说把我当成崇光啊,那她应该会冲上来拥抱我一下吧。

考虑到我俩的人身安全,我不再骑车载她,雪天路滑,她晃来晃去我俩肯定会摔得很精彩。步行也不远,不过需要早起半个小时,为了她早上能多睡会儿,我担负起给她带早餐的艰巨任务。

大棉服口袋里我们手牵着手,专门踩没人走过的雪地,身后蜿蜒着的是两排相依的脚印。

我一直清晰地记得那几个清晨,寒风刮在脸上刀割似的疼,手心里的温度却始终炙热。我们紧握着彼此的手,每一步都踩得踏实坚定,好像可以一直走很远,走向未知的未来。

有一天她放了一支润唇膏在我口袋里,是妮维雅的。我拆开包装涂到嘴唇上,又煞有介事地一抿,好想给她也涂一层。我看着黑板傻笑,居然被老班提问了。

○张莫扬2011

刷题刷到吐的时候,我开始胡思乱想。看的书再多也不清楚未来的方向,梦想太大,想做的事太多,竟无从下手。我想我真是活得不明不白啊。

他却特别爱谈未来,说以后我们去湖边建一座小屋,随处可见野兔和麋鹿,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我笑他异想天开,毕竟我还没有见过真正的兔子和麋鹿,不会做菜更不会缝补。更何况,我这么用功读书,就为了以后住在湖边的木屋里织布?

我的成绩并没有大的波动,可老班还是发现了我早恋的端倪,妈妈当然在第二时间得知了这个消息。我不承认也不否认,自以为死犟下去也不会怎么样。

我们再也没法一起上下学,早晚妈妈都接送我。

我也不难过,那些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足以让我感动很久。我没法靠爱情度日,刷不完的题很快就将情绪淹没。

王钦爻2011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自信,竟然跑去跟她妈妈说自己会赚钱养活她,中年女人坐在皮质座椅上,言语里没有嘲讽却句句伤人。

于是我又恢复到了之前上课睡觉、看漫画的状态,她发作业本到我这里不再大喊我的名字,本子以抛物线落到桌子上,抬头却只见她傲娇的背影。我掏出润唇膏狠狠地抹一层又一层,内心有一头凶猛的小兽,反复拉扯。

下学期我又回到了之前的中学,这次是我自己要求的,去他的狗屁升学率,我已经决定毕业后去念职业中专了,可以学我喜欢的动漫设计,可以早点工作赚钱,可以离我可笑又真挚的梦想再走近一步。

自那个春天起我再也没见过她,却总能听见那个甜腻温柔的娃娃音喊着我的名字,在昏昏沉沉的睡梦里,在踽踽独行的间隙,我甚至偶尔会模糊了声音背后的一颦一笑,声音却始终印刻在脑子里,她是我贫瘠青春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啊。

○张莫扬2016

初中毕业后我没有再参加过同学会,有人问起就各种理由搪塞。我无从得知他的近况,也不知道他春天之后又去了哪里,是否完成了他的愿望。

我在高中时代遇到过一些男孩,他们在楼梯口或者绿茵场对我表白,这时我总会想到那个给我写了一沓情书的少年,他还记得他的“瓦尔登湖”吗?

看到他的那一刹,面前成熟的脸庞立刻同脑海中那个嬉笑的男孩重合起来,没想到脱口而出的却是记错了的姓名,接着是礼貌客气的寒暄。原来这就是再遇见,青涩年少的我们又如何会预料到这一天。机器猫遗失了口袋就不再是哆啦A梦,变不出任意门,也没有了记忆面包。于我,他成了点缀我青春的一个符号。

还是回头望了一眼,一并原谅那些随时光逝去的挂念。他学会了抽烟,袅袅烟圈里藏匿的表情,我看不见。

自称“不消停”。

有一颗理智的少女心,是花痴的小清新。青春杂志一本本地读,终于不再是中学生,也想写一些文字给曾和我一样孤单的女孩们看。

写这篇文是因为上次回老家,竟然看到了初中追我的男孩,我们在一起两周,甚至没有牵过手,分手是因为母亲发现我有早恋的端倪,除了感动之外没有太多感情,我自然地放弃。后来我按部就班地升学,听说他当年退学去工作是为了给我好的生活,一笑了之。四年后再见,是礼貌疏离的寒暄。感谢相遇吧,我甚至已经不再和后来的人承认有这段感情的存在了。

大一忙忙碌碌,也没有完成当初要写很多文的许诺。大二了希望自己会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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