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教育创新

2017-03-25 03:34宋亮
教育 2017年9期
关键词:家长学校教育

宋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经济增长进入中速期,结构调整进入了阵痛期,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我国增长的重要力量,创新将成为我国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引擎。《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排的重大改革试点工作,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制度创新提出了要求。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制度创新实践,对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改善教育生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些创新增强了一线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改革的信心,也让人们认识到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重要价值。

地方教育创新实践

教育均衡是教育部门近年来重点解决的问题,城市地区在经历了2012年前后的择校热治理、义务教育均衡验收之后,基本实现了均衡,正迈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而农村地区,在撤点并校、城镇化浪潮中,出现了县城与乡村教育资源的极度不均衡。因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改革重心自然地由城市转到农村,农村教育改革成为创新的重要内容。

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失衡……可让人欣喜的是,湖南省一项坚持10年的“战略性工程”,正在破解这些难题。2006年,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目前,这项计划已招生4万余人,毕业1.05万人,99%已补充到农村学校任教。

早在2005年3月,湖南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进行了大规模的调研,不仅查找出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还溯源查找出其职前培养存在的问题。他们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师范生生源质量普遍下降,特别是专科,因小学教师待遇低,吸引不了优秀生源,培养小学教师的师专,录取线有的低至200多分。对此,调研组提出10条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改革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办法,实行新的定向培养模式,市州报计划推荐生源,省里定培养学校单独招生并面试,学生就读期间学杂费全免并补助一定的生活费,但毕业后需到农村学校工作5年以上。

2005年6月17日,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下发。按照这个文件,从2006年起,启动农村小学教师专项培养计划,省财政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这是全国首例。由于没有经验,刚开始小心翼翼尝试:初中毕业的专科层次,小学教师,限贫困县,招生人数也不多。2006年,湖南在全省38个国贫、省贫县首批定向招生1006人。2011年7月,其中的981人顺利毕业,并如约到乡村小学任教。

随着毕业生陆续到岗,这批师范生“上手快”“素质高”“留得住”,计划获得了超出预期的成功。因此,湖南进一步扩大了招生。2016年,湖南省专向招生计划达6789人,比2014年增加1263人,增长率22.86%;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已达7.76亿元。

江西省上栗县实施乡镇学校挂点结对帮扶制度,促进乡村教育均衡发展获得成效。从2013年开始,上栗县推行县级领导挂点乡镇学校制度,每个县领导联系一个片区或一所学校,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在推行县级领导挂点乡镇学校的同时,上栗县还实行县直部门结对帮扶乡镇学校和乡镇党政领导联系乡村学校制度。同时,上栗县进行管理体制创新。县教育局在每个乡镇成立一个校务委员会,小的乡镇7人,大的乡镇9人,统一管理本乡镇的中小学一切事务,畅通乡镇内教师流动机制。所有校务委员会成员均在教学一线兼主课。

上栗县从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发放山区教师补贴等方面入手,健全农村教师激励机制,让广大教师安心扎根农村任教。在为农村教师建周转房的同时,县政府还按农村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每年从财政中拨款140多万元,为全县1000名边远山区农村教师,每月发放300元至500元不等的特殊津贴。此外,还从教师培训、绩效工资改革、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让他们在农村学校留得住、教得好。

主动创新增加

根据相关数据,多年来,县市区政府是教育制度创新的主体(占58.8%);省级层面的制度创新也占据一定比例(占20.6%)。自2014年以来,省级教育创新主题开始增加,显示政府部门对教育创新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目前,东部地区的“教育制度创新”最多,西部其次,中部最后。与2014年相比,中部、东部、西部差距在缩小。

在现行行政和教育体制下,教育制度创新往往是现实情况倒逼的结果。但是,随着各级政府认识到教育创新的价值,开始尝试主动创新。根据创新的推动来源,创新动因可划分为为 “上级压力”“组织发展需要”“家长、学生需要”“管理对象触动”“非政府组织触动”等类别。

对最近两年来引起社会关注的创新案例动因分布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创新首先是倒逼的结果。“管理对象触动”高居所有创新动因之首,占47.2%。不少地方多教育部门下辖学校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如教育资源匮乏、管理自主权不足和办学活力欠缺、师资困局、管理困局等,不得不以制度创新拓展局面。创新的动力来源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些问题和挑战的回应。各地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形成了地方教育制度创新。这种创新类型,是“倒逼型改革”,具有被动型改革的特征。

源自上级压力的教育创新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创新类型。各地为响应上级试点改革要求、国家规划要求而被动开展的创新在近两年显著增加:2014年有4%的地方创新属于这种情况,而2016年则有20%的地方创新是在上级推動下展开。这表明政府对教育创新开始了积极推动。湖北省郧西县应对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在地方财力薄弱的情况下,倒逼出吸纳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进而创新出名誉校长管理机制。山东省寿光市创新中职教师招聘管理机制是落实山东省开展“双师型”师资建设项目下实施的地方创新实践。中西部省份,如贵州、青海、甘肃在国家提出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后,纷纷加大省级统筹,创新师资招聘培训机制,加大普惠性学前资源覆盖率。这些都说明了地方政府创新地开展教育工作以回应上级的政策要求,也传递出教育工作在一级政府全盘工作中地位不断上升的积极信号。

社会参与增多

全社会对教育的关注,也是促进教育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关注主要来自家长群体的关注——他们的推动,教育部门把创新提上日程。

近年来,回应公众需求的教育创新增多。2016年的一项统计显示,创新动因为“社会公众需要”的占17.6%,较2014年时的8%有大幅提高。社会公众需求主要为外来人口入学(入园)需求、关怀留守儿童的社会呼求。如深圳市实施民办教育学位补贴以分担家长压力,上海市浦东新区通过全方位扶持民办普惠园(包括保育点)发展以解决地段生入园贵的问题。湖北省鹤峰县、武汉市新洲区等敏锐地回应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创新性地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然而,也应该认识到,回应社会公众需求是政府创新的应然动因。

一些地方政府面对家长对教育的积极参与,给予了积极回应。深圳市罗湖区成立区级家委会联盟,推进家校合作更新升级。过去的家委会虽然一直存在,但是其成员往往由教师、校长确定,形同虚设,被认为“专为学校唱赞歌”。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才以新的措施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具体措施是成立家委会联盟,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罗湖区家委会联盟是由罗湖区所辖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就家委会建设及研究工作而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质的社会联合体。联盟工作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学术研究,为全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组织指导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提供所需资源;支持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等。章程中特别强调,联盟中的学校家长委员会互通信息,凡是可以共享的资源,可以实行校际之间的资源共享。联盟首届理事会成员由300多名家长代表选举产生,罗湖区教育局制定并公布了《罗湖区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联盟议事规则》。主要特色包含罗伯特议事规则中的核心关键词“一事一议”“主持中立”“动议明确”等都被写进了议事规则中。规则中还提到:家长委员会议事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家长委员会提交。

家委会身份职能的转变更新,促进了学校的创新。罗湖区改变了原来家委会从属学校的关系,两者之间为平等、合作、互相制约的关系,家委会对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有权介入,参与决策,至少要知情。家委会的选举方式必须完全民主,新的家委会不仅支持和参与学校的管理,也对学校有监督力和事务参与权,可参与到军训、郊游、食堂准入、课程开发、日常教学等学生发展和学校教育各方面。家委会可参与讨论:学校要开设的特色体育课;下午四点半孩子放学,大部分家长还没下班,有特长的家长就在校内开起了“特长班”;孩子课间餐营养安全很重要,家长公开招标选择餐饮公司,还不定期到餐饮公司“突袭检查”;学校组织的春秋游活动的组织策划全程由家长主导,投诉少了许多;等等。家委会联盟的做法,对教育现状的改变起到一定创新作用。

重视社会组织创新建议

教育基金会、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一直关注教育,致力于推动教育进步。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重视非政府组织意见,引领这些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创新。

2016年统计显示:新增了不少回应组织发展需要的教育创新案例。因为“组织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教育创新占比8.8%,较2014年有大幅提高。有些教育行政部门自身机构臃肿,政出多门,各部门职能定位不清、不合理,履职摇摆不定,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频出,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机构改革及管理服务升级成为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杭州市上城区实行管办助评服务型机构改革,将管理机构与办学机构、导助机构、评价部门分离,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是一项基于组织发展需要的主动型改革。

教育创新开始受到NGO触动。甘肃省宕昌县以公益组织进入为契机,基于自身教育基础薄弱的现实,在政府主导下,以开放的姿态积极寻求专业化社会组织的服务,引进了许多关涉区域内涵发展的教育项目,改变了区域教育生态封闭、薄弱的现状。

湖北省鹤峰县有留守儿童约1万人,其中半数住校。2011年,该县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合作,推广“免费午餐”计划,解决了留守儿童的基本温饱问题。为保障食品安全,鹤峰还专门在学生食堂设置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网络加强社会监督,还将免费午餐的实施情况作为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该县率先实施“政府部门+基金会+商业保险”三方合作模式的乡村儿童大病医保。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基金会每年投入167万元,为2万余名6周岁至16周儿童购买每人每年75元、最高赔付额20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

為了促进留守儿童的父母返乡创业,县政府实施了“e农计划”助力精准扶贫,由社会公益人士出资成立了电商平台,使得贫苦家庭有优质农产品交易的便捷渠道。鹤峰县政府主动寻求合作,将民间公益活动纳入到地方政策的考虑范围,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并以民间力量为杠杆,打破了公益事业与政府公共服务的界限,使乡村儿童真正受益。

(以上数据主要来源于21世纪教育研究院等机构2008年至2016年期间举办的地方教育创新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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