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神策中尉制度

2017-03-28 14:51
关键词:德宗中尉大将军

何 先 成

(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达州 635000)

再论神策中尉制度

何 先 成

(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达州 635000)

贞元十二年(796),德宗创立了神策中尉统领神策军制度。此后,神策中尉在名分上和职权上均成为神策军的最高统帅。神策中尉乃一个特殊称号,属于使职,又具有职事官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过程是唐代官僚系统迁转序列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神策军;神策中尉;使职;职事官

天宝十三载(754)哥舒翰在磨环川建立神策军,神策军遂以边军的形式登上了历史舞台。代宗广德元年(763),鱼朝恩率领在陕神策军入朝,神策军的性质由边军转变为天子禁军。永泰元年(765),仆固怀恩引吐蕃、回纥和党项入寇京畿,鱼朝恩以神策军驻屯苑中,从此,神策禁军“势居北军右”。贞元十二年(796),德宗创立神策中尉制度,神策军与宦官集团形成了密切的联系,宦官典军成为一种制度。直到天复三年(903),崔胤、朱全忠尽诛宦官,停废神策军为止,神策军在唐代一共经历了149年的历史,神策中尉制度则相沿存在了107年,这种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神策中尉掌握了神策军,上可废立君主,下可胁制群臣,并在一定程度上威慑藩镇。正如刘蕡在分析神策中尉掌军的影响时说:“张武夫之威,上以制君父;假天子之命,下以御英豪。”[1]5303对此,《剑桥中国隋唐史》也有相关论述:“在八世纪后期和九世纪,宦官的权力大大加强,当他们取得对神策军——为皇帝提供主要力量以与地方军抗衡的精兵——的控制时,其权力取得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2]20可见,神策中尉制度事关唐王朝中后期的国运。关于神策中尉制度的研究,目前学界多集中于该制度与中晚唐政局的关系方面的研究,而疏于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探讨。鉴于此,笔者拟在前贤的基础上,缀辑传世文献与出土材料,主要围绕神策中尉制度创立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神策中尉的性质、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途径与特点等问题,展开讨论,以进一步加深对该制度的理解与认识。

一、神策中尉制度的创立

在代宗朝的后鱼朝恩时代,神策军主要由武将王驾鹤典领。德宗为太子时,曾任兵马元帅,深见武臣专权和宦官任元帅府司马的危害,故即位之初,就抱有武臣危国、文臣易制的信念,于是欲用自己的文臣亲信担任神策军首领,从而间接将神策军控制在己手。最终,性格忠谨、善候人主之意的南衙文臣白志贞成了德宗心目中的理想人选。然而,德宗想完全控制这支训练有素的禁军,担任神策军使已有十余年且拥有庞大势力的王驾鹤是一大阻碍,而宰臣崔祐甫略施小计将其调离神策军使的岗位[3]3441。可见,这一时期,神策军与统帅之间尚未形成根深蒂固的纽带关系。

德宗任用文臣担任禁军最高统帅,更是彰显出他欲完全操控这支私属卫队的决心。但是,事情的结果并没有朝着其预期目标发展。建中大动乱,神策禁军被征调至两河战场;文臣腐败,唯利是嗜,禁军空籍现象严重。泾原兵变发生的时候,神策军无一人至,德宗被迫仓皇出逃,其时扈从队伍仅有窦文场、霍仙鸣所率宦官百人,司农卿郭曙的部曲数十人,右龙武军使令狐建所将龙武兵四百人而已。至奉天后,德宗贬黜了白志贞,这宣告了他通过文臣操控神策禁军做法的失败。

回长安后,德宗改变了“疏斥宦官,亲任朝士”的用人原则,更加坚定了武将权臣典禁兵有乱国篡位之虞的观点,“颇忌宿将,凡握兵多者,悉罢之”[3]4766。他通过崇虚号的方式相继罢免李晟、马燧等人的兵权,并将其置之散地。

泾师之变时,窦文场、王希迁等宦官忠心不二,扈从有功。而且,窦文场、王希迁、霍仙鸣等人具有一定的军事才能,并非是庸懦之辈。在鱼朝恩掌控神策军时期,窦文场、王希迁作为监军参与讨伐仆固怀恩之叛有功。《新唐书》卷二○七《宦者上·鱼朝恩传》云:“仆固玚攻绛州,使姚良据温,诱回纥陷河阳。朝恩遣李忠诚讨玚,以霍文场监之;王景岑讨良,王希迁监之。败玚于万泉,生擒良。”[1]5863(按:此处霍文场当为窦文场之讹)河北藩镇叛乱时,宦官窦文场担任神策河北行营的监军,与节度使李晟并肩作战。

因此,德宗认为宦官存在生理缺陷,不会有觊觎社稷之心,任用懂军事的宦官更容易将兵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神策军在白志贞时期存在的诸如空吃优赏、冒领饷粮等弊端。在德宗宠幸中官,疑忌武臣,疏斥朝士,统驭禁军的策略转变背景之下,兴元返正之后,宦官逐渐控制神策军大权也就成为了必然。

兴元元年(784)十月,德宗以扈从有功的窦文场监神策军左厢兵马使,王希迁监右厢兵马使,同时任用马有麟为左神策军大将军,史载“军额自此始也”[1]5867。贞元二年(786)九月,德宗根据北门六军的建置对神策军的组织体系进行重建,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增加神策军的编制额,其中,左右神策军各有大将军二人、将军二人,并设置大将军、将军以下职事官。殿前左右射左右厢亦改为左右射生军,同样有大将军以下职事官。贞元三年(787)五月,左右神策军各加将军二人,以待诸道有将才谋略、立功之将领。同时,改左右射生军为左右神威军,委任宦官担任神威军监军使。为了增加神策军战斗力,德宗又任用威名素重、忠义谋略武功俱佳的将领担任神策军将军或大将军。“贞元初,德宗之幸梁还也。惩神策军兵□将轻,缓急非有益,乃蒐卒谋帅。”[4]7340这种选拔标准类似于唐高祖选拔十二卫将军的标准[5]1291。

窦文场、王希迁、霍仙鸣等人虽监勾当神策军,实际上是代表了德宗的意志。因此,他们能以片言移人主意,其权势已在神策大将军、将军之上。如贞元三年(787),神策大将军莫仁擢转为左骁卫上将军,朝廷任命河东兵马使兼御史大夫张元芝担任神策大将军,这其中跟监勾当窦文场有很大关系。按照唐朝的迁转惯例,大将军离任,例由将军继任。左神策将军孟日华有功于国,且在将军之任多年,本应迁转为大将军。因此,他对于朝廷任命张元芝为大将军一事不服。窦文场大怒,指使大将军张元芝诬奏孟日华谋反,然后将其奏贬[6]1485。不过,此时神策大将军仍然是神策军名义上的统帅且握有一定的实权。贞元八年(792),神策大将军柏良器沙汰神策军中市贩者,募骁勇之人入神策军。监军窦文场恶之,良器后以友人阑入之罪,被奏贬为右领军卫。其后,窦文场等人代表德宗逐渐掌握了对神策军的真正控制权,“自是军中之政不复在于将军矣”[4]6447。

贞元十二年(796)六月乙丑,德宗任命宦官为护军中尉与中护军来典领神策军与神威军。其中,监勾当左神策军窦文场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勾当右神策霍仙鸣为右神策军护军中尉,右神威军使张尚进为右威军中护军,左神威军使焦希望为左神威军中护军。他们四人所带的职事官分别是:窦文场为左监门卫大将军,霍仙鸣为右监门卫将军,并且二人均知内侍省事;焦、张二人均为内侍兼内谒者监。我们从中可以提取到的主要信息有:第一,在德宗心目中,左军的地位高于右军,神策军的地位高于神威军,中尉的地位要高于中护军。我们知道,德宗贞元初年颁发的众多有关赏赐诸军的诏赦中,神威军总是排在神策军之前,但这并不能说明当时神威军的实际地位及实力要高于神策军,只是因为德宗幸奉天、山南之时,射生军(神威军)始终扈从左右,德宗返京后,对射生军大力扶持,并将其作为最为亲信的禁军之一。但是中尉制度确立后,历来赦书中,神策军的位置都在神威及其他禁军之前。第二,官员领取俸禄的多少是根据他们所带职事官品级的高低来确定,中尉与中护军所带职事官品级不同。换言之,中尉之间、中护军之间以及中尉与中护军之间的俸禄是存在差别的。在四人当中,窦文场的俸禄要高于其他三人,可见,他是德宗最为宠幸的宦官。第三,窦、霍二人曾侍奉德宗于东宫,而且在德宗播迁时一直扈从左右。因此,德宗回京后对二人信任有加,在创立中尉制时,任命二人为首任中尉。第四,德宗任命窦文场、霍仙鸣等为中尉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即欲通过他二人来“自操”神策军,强化皇权。因为这一时期,德宗尚能对窦、霍进行实质性的控制。有一个事例可以反映这一点。窦文场欲仿六军统军例,希望以白麻的形式将除护军中尉的制书宣付于外。白麻除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韦执谊《翰林故事》曰:“白麻皆在翰林院,自非国之重事,拜授将相、德音赦宥,则不得由于斯。”[7]8347德宗兴元返京后,置六军统军来崇重功臣,除制特用白麻。因此,司勋员外郎知制诰郑絪固争之。德宗谓文场曰:“武德、贞观时,中人止内侍、诸卫将军同正,赐绯者无几。自鱼朝恩以来,无复旧制。朕今用尔不谓无私,若麻制宣告,天下谓尔胁我为之。”[1]5075遂令中书作诏书任命中尉。为了安抚窦文场等人,此后,六军统军的任命亦罢麻制。这与唐末朝廷任命宦官为中尉、枢密、监军时降麻制成为常态完全不同。第五,更为重要的是,在确立中尉制度的时候,德宗实际上已经考虑到宦官以兵权挟制君主的可能性,因此,他在神策军与神威军内部各自设置两军,使左右神策之间、左右神威之间以及神策与神威之间形成制衡关系。

神策中尉制度确立后,宦官典军有了制度上的依据,中尉在名分上和职权上均成为神策军的最高统帅。直至神策军被废之前,中尉虽屡易其人,宦官担任中尉却始终不变。可以说,中尉制度是唐后期兵制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大的制度变化。其后,中尉可以绕开兵部直接行使军事命令和军事政策,换言之,兵部的权力实际上被架空了。随着宦官以中尉的身份完全成为神策军头把交椅的时候,神策军将与之结成相对牢固的利益集团,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皇帝威烈英武,中尉忠谨,帝王尚能通过中尉控制神策军;若皇帝年幼无威仪,中尉跋扈,帝王欲直接指挥这支军队的想法便成了空中楼阁,神策军反而成了中尉废置天子的私兵。

二、神策中尉的性质

要探讨中唐以后之政局,神策中尉制度是不能避开的话题。《资治通鉴》卷二三五,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六月乙丑条云:“以监勾当左神策窦文场、监勾当右神策霍仙鸣皆为护军中尉,监左神威军使张尚进、监右神威军使焦希望皆为中护军。”该条胡注云:“此职事官之掌禁兵者也。”[7]7693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后,发现学界有沿袭胡三省观点的学者,并运用了相应的史料进行论证;也有反对胡三省说法的学者,他们认为神策中尉是使职。同一制度,不同学者的结论却大相径庭,且多有抵牾。可见,厘清神策中尉是职事官还是使职的问题十分必要。

总的来看,神策中尉是使职还是职事官之问题,目前学界有两说。

其一,以唐长孺等先生为代表的“使职说”。唐先生认为:“北衙诸司使之首是左右神策护军中尉、枢密使和宣徽使,相当于南衙的宰相。”[8]252在这里,他将神策中尉看作是唐代宦官职务的三种类型之一。陈仲安先生对唐代宦官充任的使职系统进行了研究,其中之一是“以神策军护军中尉为中心的监军系统”[9]89-105。余华青先生认为:“唐代宦官干政,主要依靠使职差遣。至唐代后期,禁军中尉、枢密使、宣徽使、观军容使、监军使等使职,实际上已成为宦官担任的最重要的官职,其权势地位已超过了内侍省的最高官职内侍监。宦官通过内诸司使,广泛地侵夺乃至取代了中央政务机构中有关官署的职司事权。”[10]280赵雨乐先生指出神策中尉是使职[11]。以上四位先生均未给出相应的论证。何永成先生在《唐代神策军研究——兼论神策军与中晚唐政局》中认为,神策中尉与文、武散官、阶官、勋官等均无关涉,而为差遣使职[12]39。其原因有二:第一,元和十四年(819)三月,虽依屯田所奏令两军中尉待遇比照二品官办理,但存在大量宦者以正三品或从三品之左右监门卫大将军、将军充神策军护军中尉的情况,亦有以从二品之诸卫上将军出任者; 第二,神策中尉有中尉副使为其佐贰。

其二,以杜文玉等先生为代表的“职事官”说。杜先生认为,左右神策中尉、中护军都属于职事官[13]。其依据是:元和十四年(819)三月,宪宗依屯田所奏,“左右神策中尉,准令式二品官,令受田一十顷,请取京兆府、折冲府、院戎场、垛埒、公廨等地七十七顷二十六亩八分,数内取二十顷,充前件官职田。”[6]5770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以该条史料来证明神策中尉是职事官。如贾宪保先生认为,神策中尉级别的提升,禄秩堪比二品官,有利于协调中尉和神策大将军之间的隶属关系[14]。黄修明先生则明确指出,“神策中尉官列二品,与朝廷三省最高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品秩相当。这一高品军职由宦官出任,使宦官不仅成为神策军最高军事统帅,而且也是整个北衙军事系统的最高军政首脑。”[15]

护军中尉与中护军是古官,唐初并没有这样的官名称谓,仅设置了作为勋级的上护军、护军。德宗为何要用当时朝廷尚无的古官名授予宦官,使之统领神策军与神威军呢?《新唐书》卷五○《兵志》云:“帝既以禁卫假宦官,又以此宠之。”[1]1334又,《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云:“特立护军中尉两员、中护军两员,以帅禁军。”[3]4776又,《资治通鉴》卷二三五,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六月条下胡注引宋白曰:“德宗以梁、洋扈从之功,举西汉谒者随何下淮南功拜为中尉事,故命神策监军为中尉。”[7]7693又,《册府元龟》卷六六七《内臣部·将兵》云:“帝以禁卫严密,又崇宠中贵,故异其名而授文场等。”[6]7687综合这些传统史书的记载,笔者认为,德宗特设中尉与中护军两种特殊称号来统领神策与神威军,有两个目的:其一,为了表明神策、神威两军的特殊性,其地位非他军可比;其二,德宗以这种独立于唐代官制体系以外的称谓来命名禁军统帅,以此来表明他对宦官的信任与宠幸,正所谓“将申大用,先命崇阶”[4]7743。自此以后,中尉、中护军分别成为神策、神威的首领而被纳入到唐代官制体系之中。

在神策军体系中,统军虽然是从二品,但一般不具有统兵权,是荣誉职衔,而有统兵权的是正三品的大将军。中尉要在名义上和职权上领导、调遣大将军,他们的官品就需要等同于或高于三品。最初,中尉所带的职事官一般都是诸卫大将军(从三品),并且随着资历与功劳的积累,往往转迁为诸卫上将军(从二品)。到了宪宗元和十四年(819)三月,屯田奏请给予神策中尉职分田二十顷。“左右神策中尉,准令式二品官 ,令受田一十顷 ,请取京兆府、折冲府、院戎场、垛埒、公廨等地七十七顷二十六亩八分,数内取二十顷,充前件官职田。”[6]5770即是说,朝廷授予左右中尉职分田各十顷。唐制规定,二品官有职分田十顷,且以京畿百里内之地与之[1]1393。此后,神策中尉即使带三品的职事官,也享受二品官待遇。这样,就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尉具有二品职事官的地位。有了这一规定,中尉就能够在形式上拥有绝对的统军权,从而成为神策统军和大将军的绝对上级。为了与其二品地位相匹配,此后的中尉所带职事官一般都是从二品的诸卫上将军,这与中尉制度刚刚创立时,中尉所带职事官常为诸卫大将军或将军不同。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认为神策中尉的性质是职事官。其主要原因是,他受到了唐人墓志等材料将神策副使与中尉副使等同起来的影响,并误解了《通鉴》中神策副使的真实含义。在唐人墓志、《旧唐书》、《册府元龟》的书写中,神策副使即是指中尉副使,由宦官担任,属于神策军的使职系统。如贞元十七年(801),杨志廉、孙荣义任神策副使。元和三年(808),彭献忠任左神策军副使。宦官刘渶润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副使[16]2119。左神策军副使李公为宦官,“入侍帷扆,出握兵要”[17]926。大和初年,仇士良为右神策军副使[4]8272。咸通末年,刘中礼由威远军使转为右神策军副使[18]15。又如《旧唐书·牛僧孺传》载:“开成三年九月,征拜(僧孺)左仆射,仍令左军副使王元直赍告身宣赐。旧例,留守入朝,无中使赐诏例,恐僧孺退让,促令赴阙。僧孺不获已入朝。”[3]4471此处,左军副使实则是左军中尉副使的省称。《册府元龟》卷六六七《内臣部·将兵》云:“杨承和,穆宗长庆初,为右神策军副使。”[6]7689但《资治通鉴》与《新唐书》的作者在书写史实的时候,是将神策副使与中尉副使分别视之的,两书中所载的神策副使只要没有明确说明是中尉副使,均应该理解为职事官系统的神策大将军、将军或神策都指挥使、都头。如《资治通鉴》卷二四五,文宗大和九年(835)十一月条:“士良等命左、右神策副使刘泰伦、魏仲卿等各帅禁兵五百人露刃出阁门讨贼。”[7]8035《新唐书》亦将刘泰伦、陈君奕的职衔记为神策副使。“会士良遣神策副使刘泰伦、陈君奕等率卫士五百挺兵出,所值辄杀。”[1]5312而据《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下》载:“大和九年十一月丁卯,以左神策大将军陈君弈为凤翔节度使。”[3]563“开成元年闰五月己丑,以神策大将军魏仲卿为朔方灵盐节度。”[3]565可知,刘泰伦、魏仲卿二人均非宦官,而是神策大将军。又如《资治通鉴》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859)六月条:“左军副使亓元实翼导宗实直至寝殿。”[7]8198《新唐书》卷九《懿宗纪》:“左神策护军中尉王宗实、副使丌元实矫诏立郓王为皇太子。”[1]255这里,左军副使亓元实当为左军大将军或将军。又如《资治通鉴》卷二六二,昭宗天复元年(901)正月条:“赐两军副使李师虔、徐彦孙自尽,皆刘季述之党也。”[7]8665此处两军副使实则是神策军都头或者指挥使。胡三省认为《通鉴》中的神策副使即神策大将军或将军,属于职事官系统,而神策副使就是中尉副使。换言之,中尉副使是职事官。神策副使是中尉的左膀右臂,那么作为神策军最高指挥官中尉理应为职事官。于是,他把这种模式强加给《通鉴》的作者,认为神策中尉乃“职事官掌禁军者”[7]7693。殊不知,这种想法有违司马光的本意。

对于中尉副使的书写,笔者在这里倾向于唐人的书写模式,认为神策副使与中尉副使可以互换。但必须明确一点,无论是神策副使还是中尉副使,均指由宦官担任的使职。只是为了便于叙述,才将其统称为神策副使。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神策中尉是一个特殊称号,属于使职,但又具有职事官的特点。

三、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特点

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具有一定的特点。大致说来,有如下方面。

其一,宦官升任中尉之前,都有外任监军的经历。可以说,担任监军是迁转为神策中尉的必经之路。贞元年间,薛盈珍为义成节度使监军。元和十三年(818),王守澄为徐州监军。杨玄价在宣宗朝为盐州监军,在懿宗咸通中又为河南监军。杨复恭“知书,有学术”,屡为监军,庞勋之乱时,为监阵有功[3]4774。昭宗时的中尉韩全诲、张彦弘均曾担任过凤翔监军。监军若欲入朝升转为宦官之长官——中尉,有时需要向朝中中贵人贿赂大量钱帛以求美言。如元和十一年(816),太原府司录参军李德裕劝太原监军李国澄入京谋取高位,并借钱十万贯给他。后来,国澄赴京得中尉[6]7711。

其二,担任弓箭库使、飞龙使、神策副使、枢密使等有实权的使职更易迁转为神策中尉。在升任中尉之前,杨志廉、孙荣义、薛盈珍担任过神策副使。彭献忠担任过飞龙使、神策副使、弓箭库使。刘弘规担任过神策副使、飞龙使、枢密使。梁守谦担任过枢密使。仇士良担任过神策副使、飞龙使。魏弘简,穆宗时为枢密使,后因裴度上疏言其与元稹朋比为奸,长庆元年(821),被贬为弓箭库使,该使职掌握着兵器出纳之地,地位极为重要,到宝历二年(826),他由弓箭库使超升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宝历二年(826)十二月,飞龙使韦元素参与定策诛刘克明之党,文宗即位之后,被任命为弓箭库使,大和元年(827)代魏弘简为左军中尉。元和十五年(820)正月,王守澄拥立穆宗有功,长庆中为枢密使,大和元年(827)三月,代梁守谦为右军中尉。王元宥深得宣宗的信任,大中年间由内枢密使迁为右军中尉[19]301-302。枢密使杨玄翼之养子杨复恭,乾符二年(875)为枢密使,中和三年(883)六月,被田令孜摈斥,降为飞龙使。光启二年(886)正月,田令孜讨伐河中王重荣失败,朝廷复以杨复恭为枢密使,其年三月,杨复恭代令孜为左军中尉观军容使,集十军大权于一身。“时行在制置,内外经略,皆出于复恭。”[3]4774值得注意的是,在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也有不担任上述所提到的使职而直接升任左右中尉的特例。如天复三年(903)正月,昭宗杀韩全诲、张彦弘,以御食使第五可范为左军中尉,宣徽南院使仇承坦为右军中尉[7]8712。但我们不能因极少数特例而否定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一般规律。

其三,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过程中,其职事官、散阶、使职的变化与其他朝官的迁转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在宦官墓志书写中,宦官的入仕等同于朝官的释褐,通常采用“初入仕”“筮仕”等书写模式,如《闾知诚墓志铭》载:“自从筮仕,颇著能名。”[17]1015五品和三品是宦官迁转过程中的两个标志性的等级。要注意的是,宦官在散阶晋升的过程中,相应的职事官品级低于或等于散阶的品级。在散阶晋升序列中,九品至五品晋升较慢,到五品之后,升迁速度明显加快,当文散阶达到四品之后,宦官的阶官无一例外的转为三品的武散阶云麾将军。虽然,内侍省中最高品级的职事官内侍监是从三品,与云麾将军相匹配,但是它的名额只有两人,而且内侍监自德宗贞元年间以来不再轻易授人。因此,为了使阶官与职官的级别相匹配,朝廷就以朝官序列中相应等级的职事官授予宦官。换言之,当宦官的散阶达到云麾将军后,如果此时宦官职事官达到了内侍监的副手内侍的级别时,其职事官的迁转方式则由宦官系统中的四品转为朝官系统中的三品将军,例如监门卫将军、领军卫将军等,从而与三品的武散阶相匹配。如元和十三年(818),左神策军副使马存亮的武散阶是从三品的云麾将军,职事官是从三品的左监门卫将军[20]219。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既然内侍省没有更高级别的职事官,那宦官的职事官迁转为何不转向朝官序列中的文官系统呢?笔者以为,其主要原因是宦官任武职已成为一种常态。从玄宗开始,位高权重的大权阉诸如杨思勖、高力士、李辅国、鱼朝恩等人已经被授予监门卫大将军等武职事官了。值得一提的是,宦官升任中尉时的职事官一般是大将军且带有知内侍省的衔。即是说,左右中尉不仅管辖着神策禁军,而且还能管辖内侍省中所有的宦官。因此,即使辟仗使在元和十三年(818)获得六军军权后,仍然唯中尉马首是瞻,神策中尉亦能调动辟仗使控制的六军。如黄巢陷东都,僖宗出奔长安,至咸阳,有军士十余骑对田令孜不满,“令孜叱之,以羽林骑驰斩”[1]5885。其后,中尉随着资历的提升和功劳的累积而进阶加官,其散阶相继转为武散阶骠骑大将军(从一品)、文散阶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其职事官则相应转迁为南衙十六卫上将军(从二品),从而最终达到散阶与武职的最高品级。值得注意的是,中尉的仕途履历中,使职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职事官,这符合唐代政治生态的一般特点,恰好反映了唐后期整个官僚系统中职事官散阶化的特点。即随着使职在唐晚期及唐末的大量涌现,原来的职事官的执掌和作用都有所降低,逐渐散阶化,使职反而成为拥有实权的官位,在相当程度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事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过程是唐代官僚系统迁转序列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结 语

贞元十二年(796)六月乙丑,德宗任命窦文场、霍仙鸣为第一任左、右神策军中尉,显示了他欲通过二人来实现“自操”神策军的目的。从此,中尉在名分上和职权上均成为神策军的最高统帅,直至神策军被废之前,中尉虽屡易其人,但中尉始终由宦官担任。中尉统领神策军制度是唐后期兵制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大的制度变化,它是皇帝试图把禁军置于皇权控制下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军事举措。然而,这一制度也存在极大隐患:若皇帝年幼无威仪,神策军反而成了中尉废置天子、胁制群臣之私兵。

神策中尉乃一个特殊称号,属于使职,但又具有职事官的特点。宦官在升任中尉之前,都有外任监军的经历,担任弓箭库使、飞龙使、神策副使、枢密使等实权使职的宦官更易迁转为神策中尉。中尉的仕途履历中,使职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职事官,这恰好反映了唐后期整个官僚系统中职事官散阶化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过程是唐代官僚系统迁转序列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其职事官、散阶、使职的变化与其他朝官的迁转具有很高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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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力]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s System

He Xianche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Sichuan Old Revolution Area Development,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Dazhou Sichuan 635000, China)

In the Twelfth year of the Zhenyuan Period, the Emperor Dedong created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s System. Henceforth,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s served as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Shen-ce Forces in the status and authority.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 was a special title and one kind of the eunuchs’ Commissioners, but in the meantime had identities of government officials. In a sense, the promotion process of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 was a reasonable part of the bureaucracy of Tang Dynasty.

the Shen-ce Forces; the Palace Commandant-protector; eunuch; official of occupation

2016-10-18

何先成(1986-),男,四川达州人,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

K23

A

1673—0429(2017)02—0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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