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江苏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研究

2017-04-18 00:51郁可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3期
关键词:创新生态系统互联网+互联网

郁可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创新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和规律,分析了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体系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对“互联网+”环境下创新生态系统(简称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进行了界定。由此,提出了江苏培育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理论框架,基于理论框架,提出了可以沿着“中心体-互联网-群落”和“互联网-主体-群落”不同的途径开展江苏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培育工作。最后,针对培育互联网创新系统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培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02

一、绪论

1.研究背景

近年來,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市先后在人才、资金、创新平台等方面出台了政策,构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省内各地创新型城市(园区)、及“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为创建创新型省份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布局。①到2014年底,江苏省在全国区域创新能力排名中连续六年保持全国第一,2014年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0%,R&D活动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5%,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55.3亿元,全省企业共申请专利26.1万件。全省按国家新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7 703家。已建国家级高新技术特产业基地133个。由此,江苏省既有的区域创新体系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为创建创新型省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研究意义

区域创新体系在实践中也有其局限性,如存在创新孤岛、创新资源发展不平衡、资源共享不足、“政产学研用金”联系不紧密等问题,乃是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要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但是,原有的基于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制订的政策难以解决现有难题,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与现实需求下,对互联网+环境下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的途径和政策研究,不仅是理论发展的需要,也是江苏开展协同创新创建创新型省份的实践需要,因此,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3.相关概念界定

创新生态系统是指一个区间内各种创新群落之间及与创新环境之间,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联结传导,形成共生竞合、动态演化的开放、复杂的系统(李万等,2014)。创新生态系统主要包含三个群落:研究、开发和应用(Estrin,2010)。研究群落以长远的眼光发现新知识和观念;开发群落推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交付;应用群落把这些技术进步扩散全球。

“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整合资源、互相协作的融合发展,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生态链,即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二、文献综述

1.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体系

自Lundvall(1985)率先提出的创新系统理论被学者引入我国,近十年来,创新体系建设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点,一般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创新体系演进而来,但是,创新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共生性等特征又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同。

其一,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提出体现了研究范式的转变:由关注系统中要素的构成向关注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间的动态过程转变,强调的是产学研用四螺旋的共同作用。而创新体系概念相对创新生态系统更关注内部的协调作用,体系内协同工作,关注要素的联系机制,强调的是企业是创新主体,相对封闭。

其二,从空间上,创新生态系统可以跨区域,不局限某个区域,可以跨国,跨省市,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强调开放性;创新体系更关注系统内部要素的联系与协调对创新能力的提升,例如区域创新体系强调内部性的资源配置与协同。

其三,从政策制订上,创新生态系统政策制订应该注重资源共享和利用,特别是需求侧政策和环境侧政策的综合运用;而创新体系更关注供给侧政策特别是技术创新政策的制订。

2.创新政策

从供求的角度,可以把创新政策分为两类:创新的供给促进政策和创新的需求激励政策。前者通过对创新的供给方(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等)的激励来促进创新(Georghiou等,2007)。需求侧创新政策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一般被认为是为了增加创新需求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在于促进创新吸收,提高对市场需求的了解和认识,加速实现创新扩散。

既有研究者从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为切入点的传统的供给侧创新政策,关注点在公共投入、基础学科、信息中介及创新园区等方面,而需求侧政策主要包括面向创新的公共采购、制定规则和标准、培育领先市场,以及推动来自需求方的创新等。OECD的2010年报告总结了需求侧创新政策的主要政策工具及其特点,包括政策设计的目标和政策效果,以及推行政策时需注意的可能风险等。

对于需求侧创新政策与传统的供给侧之间的区别与联系,Georghiou认为,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政策像是一把剪刀的两翼,两种政策措施要相互配合使用而非替代彼此,以适应创新发展不同阶段的要求。

三、江苏“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培育路径

1.互联网+环境下江苏创新生态系统框架

健康发展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包括: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金融等创新主体及其之间的研究、开发、应用群落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以及参与创新的自然资源、人才、知识、技术等各种创新要素在各主体之间的流动和溢出。江苏连续6年在全国区域创新能力排名第一,全省拥有各类科研机构21816个,高新技术企业7703家,从事研发人员67.97万,这是江苏打造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础;在两化融合方面,江苏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为92.17,企业两化融合应用效益指数126.37两项指标连续三年名列全国第一。这些创新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及良好的区域创新体系,是培育和发展创新生态系统的必要前提。

因此,互联网+环境下江苏创新生态系统是基于信息基础设施,以实时、共享、跨区域、便利为准则,涵盖全省十三个地市的分布式系统(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盐城、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淮阴),该系统与Internet相连,确保其形成的研究群落、开发群落面、应用群落能够运用国内外资源开展协同创新。该平台聚集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公众研究者,开放式创新,共创价值,分享创新利益。

互联网环境下创新生态系统其主要特点是:无边界、协同、实时、共享资源、共创价值、分享利益。其解决的三个关键问题:知识共享促进创新成果快速产生、研究、开发、应用三大群落紧密相连促进成果转化、领先用户降低创新风险等。因此,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不仅是互联网+战略的具体实施,还是全民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创新基础设施。

综上,“互联网+”环境下江苏创新生态系统是将“政产学研用金介”形成的研究群落、开发群落、应用群落聚集同一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实施从研发到知识、技术成果商品化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该平台知识流、信息流、物质流的快速流动及交互,促进创新生态系统的三个群落之间实现健康的平衡。因此,基于“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能够将创新投入、创新需求、创新基础设施与创新管理在创新过程中有机结合,实现快速、持续创新。

2.江苏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培育路径

(1)多中心体-互联网-群落

具体而言,在实施互联网+战略中,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形成新业态,这种或以企业为中心形成的互联网+,或以研究机构、园区、政府、金融、中介平台等分别为中心形成的互联网+,将通过信息基础设施互联聚集,实现互联互通在知识流、信息流作用下形成复杂的有机联系,由此,相关主体协同创新,可以实现共享资源,共享利益,进而形成多中心、分布式创新生态系统。即通过互联网平台聚集多主体形成创新群落(图1-1)。

基于互联网平台,培育分布式、多中心创新生态系统,于平台上聚集产学研政用金介形成涵盖研究、开发、应用三大群落的创新生态系统,使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向横向纵深发展。

(2)互联网—单中心体—群落

以企业、或科技中介、或高校、科研机构等为核心发起,通过互联网,与其合作者形成共生共创关系,围绕中心体发展研究、开发、应用三大群落的单中心的创新生态系统(图1-2)。

通过这个途径培育创新生态系统见效快,发展迅速,例如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打造经编未来4.0工厂,搭建经编产业国际社区平台,通过518平台与园区相连,实现MES、远程视频、经编IE、客服技术、工艺技术等信息连接,迅速打造了创新群落。但是,这类发起于单中心体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趋势将融入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多中心创新生态系统中。

四、江苏省培育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的政策建议

1.围绕“两个转变”开展制订创新生态系统战略规划

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体系有着重要区别,转变理念是制订培育创新生态系统政策的前提;同时,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不仅形成新业态带,也为科技创新带来生机,拆除影响创新的各种隔阂,运用互联网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合作创新,培育研究、开发应用三大群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的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的整体效率。因此,要围绕“两个转变”,理清江苏现有创新资源及存在问题,围绕技术实现生态、产品开发生态、产业发展生态对发展和培育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定位、布局,并營造创新生态系统的人文社会环境。

2.针对不同层次制订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政策

不同层次的政策制定者对应的创新生态系统结构和对象都不同,不同对象的行为诉求也存在差异,其政策制定也应区别对待,例如微观层次的政策侧重于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创业融资、服务等政策;中观层次的政策侧重于重点行业的创业政策、创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开发转移、专业基础设施等;宏观层次则更注重全面创业政策、文化及社会规范等。

3.创新政策制订立足在支持创新生态形成

根据创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共享性特征,制订的政策应该关注生态系统群落中物种的多样性。传统的政策制订过多关注了某项技术,或研发体系,技术与研发只是创新过程的一个环节,缺乏对生态链的考虑,例如,电动车的发展,过去只是关注了政策技术,而忽视了对电池的研发,使电动车的关键性能提高不上来;再例如,研发体系只是创新群落的一个种群,还需要应用群落。因此,政策制订不仅关注供给侧和环境侧政策,还要关注需求侧政策,运用有效的政策组合,才有利于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4.关注以用户为中心的需求侧创新政策

创新生态系统根植于市场结构和市场需求“全面推进需求侧政策的实施”面对生产消费者的崛起和产学研用社区生态化创新的新模式,从过于强调供给侧政策转向依据创新链综合推进需求侧、供给侧和环境面政策的协同运用,积极借鉴欧盟等“领先市场”行动计划,综合运用以用户导向创新、领先市场培育、商业化前采购、创新券等政策工具,以强化对用户的补贴来实现向市场释放信号,促进创新成果在生态系统中更好地自组织发育。

注释:

①数据来源:2015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

参考文献:

[1]Moore J F. Predators and prey:A new ecology of competition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93, 71(3): 75-86.

[2]strin J. Closing the Innovation Gap: Reigniting the spark of Creativity in a Global Economy[M]. McGrew Hill, New York,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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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万,常静,王敏杰,朱学彦,金爱民.新3.0与创新生态系统[J].学学研究,2014,12:1761-1770.

[6]梅亮,陈劲,刘洋.新生态系统:源起、知识演进和理论框架[J].科学学研究,2014,12:1771-1780.

[7]马蕾,陈劲,阎立.新高速公路对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启示[J].统计与决策,2011,05:14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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