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入实施八大行动 扎实推进质量强农

2017-05-07 20:52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4期
关键词:农产品主体农业

4月1日上午,浙江省农业厅召开全省质量强农工作视频会议。省农业厅厅长林健东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实施质量强农“八大行动”,全面推行规模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合格证标识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条底线,切實增加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林健东在充分肯定了2016年浙江省质量强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链条长,做好这项工作容不得丝毫放松。2017年,全省农业系统要以“脱三层皮”的决心和勇气,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八大行动”,确保质量强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取得突破性新进展、新提升。

一是安全规定大宣传。大力开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宣传到位,向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从事监管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宣传到位,向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到位,并使之学习到位。二是规模主体大调查。加强调查的顶层设计,落实调查的责任措施,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建立健全规模主体信息化数据库。三是合格证管理大推行。围绕规模主体抓推行,依法依规抓推行,多措并举抓推行。四是产品质量大抽检。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测抽检力度,加强监测结果应用。五是风险隐患大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农资经营。六是标准化生产大实施。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向商品化农产品的全品类、全过程覆盖。要深化实施“一品一策”,加快拓展实施品类。七是追溯体系大建设。在追溯县建设上要提速,在追溯能力建设上要提质,在追溯功能上托监管。八是品牌建设大推进。发力培育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产品,推进农业“三名”建设。

林健东强调,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查考核、部门协同,确保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真正做成全国的标杆。

丽水市、杭州市余杭区、苍南县、台州市黄岩区等4个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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