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统一多民族的法理内涵

2017-05-25 21:04胡利明
广西民族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民族国家

【摘 要】统一多民族是宪法的庄严宣示和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法治特征。具体来说,统一多民族以多民族为物质载体,以统一为固有特征,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散发民族特色思维,保持多民族的共存、共生和共进状态,促进多民族的多维发展,提供多民族的统一基础,追求多民族的整体国家价值。其中,基础内涵提供前提要素,主体内涵确立基本资质,国家内涵保障基本定位,哲学内涵提供科学支持,功能内涵发挥特色效用,法治内涵体现价值追求。

【关键词】统一多民族;多民族国家;民族统一;国家整体;民族国家

【作 者】胡利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师。北京,100081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7)01 - 0022 - 008

中国历史丰富多样,民族各异,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归类于多民族国家。“统一多民族”(以下一般不加引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要素特征,既是客观事实存在,又是宪法的权威宣示,还是中华民族的心灵认可,更是中国人民悠久历史的必然选择。目前,难以准确统计民族群体的实际数目,但诸多民族不是“杂乱无章”地共同生活,而是“有条不紊”地“统一”于整体国家,既保持国家系统的整体完整,又保留各个民族特色;既保留自我空间特色生活互不影响他方,又相互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还在共同精神支撑下和平共生,共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国家特色,共同丰富诸多法理内涵,共同提升统一多民族的科学品质。

一、统一多民族的基础内涵

统一多民族是客观自然事实状况,自然具有诸多基础内涵,既有宪法的国家支持,又有自然法规律的科学支持,还有哲学思想的原始底蕴;既是事实物质概念,又是法学思想精髓,还是哲学思辨思维,更是现代法理内涵的晶核。

1.自然:统一的根源。万物世界客观存在,既是自然存在,又是规律科学存在,还是一切物质的原始“建筑材料”。世界万物都来源于自然,自然是物质世界的载体,既不能表述清楚,又不能详述其缘由,只有认识并接受认可既存“事项”。例如,自然法是现代的产物,是和现存制度交织在一起的东西,也是一个能干的观察者可以从现在制度中区别出来的东西。[1 ]57统一既是现代的产物,又是现代继续发展的目标,还是将来的发展趋势,这在自然根源上要求“统一”,属于自然道德范畴。其实,“自然的道德”肯定生命为最高价值支撑,从而否定了反自然道德的最高价值——上帝。[2 ]190生命既属于自然,又来源于自然,还高于自然;自然道德是应然存在,成为生命的最高价值追求,是“上帝”的“否决因素”。因此,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属性,既为“统一”提供自然资源,又提供自然根据,还成为“统一”的重要追求和完善因素。

2.独立:事实前提。“统一”既有自然根源,又有自然基础,还有自然特征,更依赖于“独立”的事实前提。例如,独立自主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自由和最高的荣誉。[3 ]339可知,统一多民族要成为事实事项,既要有原始物质因素,又要有独立的客观事实前提;没有必要的自我“独立”意识(非政治独立),民族将不能坚持原则立场,不能保持独立人格,不能为“统一”提前准备事实要素。

3.统一:多民族的原则立场。统一既是国家的原则立场和坚守底线,又是任何人不得触碰的高压红线,更是多民族国家必须“严防死守”的最后防线,理所当然成为多民族国家必须主动遵循原则性规则。在此类比借鉴:在统一基础的前提下形成整体法治理念,在法治运行过程中提升法治质量。[4 ]据此分析,多民族群体既要坚实的统一基础,又要坚守统一原则;多民族国家既要有统一外观,又要有整体国家内核,还要有统一的核心原则立场,共同夯实统一多民族的物质基础。

4.多民族:统一的物质要素。国家的终极目标是统一,统一需要物质基础或要素:多民族构成国家统一的客观存在物质环境。例如,一个统一的国家可以是多民族和多族类的,前者源于殖民、征服或各民族共同体的联盟,后者源于个人和家庭移民。[5 ]23据此分析,统一的国家是实体组织,源于多民族的物质材料存在,通过特定技术手段构建出符合科学原理的国家组织,这表明“多民族”成为“统一”的物质性要素。

5.统一多民族:整体性民族。多民族的落脚点归属于“统一”,形成于统一多民族的机构,成为整体性民族集体。例如,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就是坚持“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多民族国族”观。[6 ]26据此分析,多民族是前置要素,统一是追求要素,统一多民族是整体性要素,呈现为国家整体的法理外观,共同夯实民族的整体性特色。

6.政治美德:统一多民族的道德追求。多民族是客观现实,统一是追求目标,统一多民族建立于多民族基础,属于政治类型的道德美德,更具體来说属于积极的“追求道德”。其实,政治美德的首要义务是要尊重和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社会的法定权利。[7 ]353统一多民族具备政治美德的基本素质,既要保护民族的基本权利,又要寻求制定社会保护规则,还形成重要的追求道德,共同夯实基础内涵。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的基础内涵丰富,既是前置性内涵,又是其他内涵的内涵;既有统一的基础,又有多民族的现实存在;既有多民族的物质要素,又有统一的积极追求目标。其实,自然构建统一的根源,独立成为事实前提,统一固定多民族的原则立场,多民族属于统一的物质要素,统一多民族展现整体性民族状态,政治美德促进统一多民族的道德追求。

二、统一多民族的主体内涵

统一多民族有基础内涵,独立发挥效用必须依赖于特定的主体内涵,既要保持主体法律地位,又要发挥主体功能效用,还要追求主体价值目标,更要通过主体效用实现特定的目标价值,发挥与主体相关的若干特有功效。

1.立场:主体原则。统一多民族作为主体要素,需要提前确立原则立场,反过来说,原则立场构建主体的基本定位。由于党的立场、人民的立场和法治立场是一脉相承的理念体系,彼此之间具有高度的趋同性。[8 ]据此借鉴可知,统一多民族既要坚持主体原则,又要坚持与之“配套”的原则,共同丰富主体原则立场,充实主体要素内涵。

2.法律平等:主体一般性。主体具有独立人格,首当其冲是要求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既有法律前置规则,又要有法权平等,还要法律保护通用平等。其实,法权告诉我们在共体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承认我们具有所有权。[9 ]180可知,统一多民族源于普通法律平等,为其提供必要的平等前置,充实主体的一般性特征,为政治平等准备通用环境要素。

3.政治平等:主体特殊性。政治平等是法律平等的“延续发展”,而统一多民族在法律平等基础上,继续追求政治平等,逐渐形成自我特殊性。其实,政治平等是一种我们应当争取获得的理想,是在其支持下行动的一种道德义务。[10 ]31可知,统一多民族基于政治平等而生,衍生主体特殊性,保持民族主体特色,形成政治平等氛围,打造主体特殊性内涵。

4.文化:主体对象。多民族具有主体资质,追求统一目标,追求对象在于民族特色“文化”,这是构成民族国家的主体内涵要素。例如,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创新的财富。[11 ]1可知,中华民族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律主体,反过来说,文化是以中华民族为法律主体的客体对象,属于文化财富范畴,内涵丰富多彩,内容充实多样。

5.公正:主体价值。统一多民族有主体要素,还要体现和追求主体价值公正,既要一般公正,又要特殊公正,还要时间公正,更详细来说是“准时公正”。其实,迟到的公正是一种不公正,非迟到的准时到达的公正为“准时公正”。[12 ]可知,统一多民族的终极价值在于主动追求公正,既有准时公正,又有民族特色公正,形成公正的主体价值特色。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的主体内涵多种多样,既有宏观主体角色“中华民族”,又有微观的主体内涵要素,尽管不可能非常全面具体,只能技术上保证“最有密切联系”成为主体内涵的“部分代表”。立场坚定主体原则,法律平等提供主体一般性资质,政治平等构建主体特殊性,文化成为主体对象,公正属于主体价值追求,共同或者融合形成主体内涵。

三、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内涵

统一多民族有主体内涵,“继续发展”为民族特色的国家内涵。民族与国家既是不同类主体范畴,又是法律关系最为紧密的结合体,还体现鲜明特色的国家内涵。民族既是国家的前提要素,又是国家的构成要素;国家既是民族的发展要素,又是民族的保障力量,还协调民族关系丰富国家内涵。

1.民族:国家的孪生体。民族与国家既有天然关联,又有类似基因,还有共同体要素。例如,民族的形成与国家的创立基本上是同一过程,并且基本具备了民族与国家同一的形态,因此被称为“民族国家”,即“民族、国家一体”。[13 ]232可知,民族和国家的“生时”基本相同,处于相同的社会形态,经常称为民族国家或国家民族,即民族和国家呈为一体,类似于“孪生体”。

2.多民族:国家的客观存在。民族与国家孪生共存,多民族实质上是国家的哲学存在;国家取决于多个民族组合,通常由多个民族组建共同体。例如,所谓“多民族国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共同组成的国家。[6 ]34可知,国家既依托于多民族的客观存在,又高于多民族的客观现实,在民族事实基础上形成有组织机构的国家实体,为国家内涵准备民族性原始素材。

3.孝:国家的民族功能。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不仅在家庭、家族领域发挥效用,而且广泛地被运行于国家领域,还紧密联系着民族精神。例如,从孝的基本精神中可以衍伸出对民族的大孝,即为民族兴旺,发展经济,创造文化,为民族尊严而死,为民族延续而生,促进民族进步和兴旺。[14 ]391据此分析,民族的国家内涵突出表现为“孝”发挥民族功能效用于国家,既要宏观的民族“大孝”(忠诚),又要对民族国家发挥经济文化功效,还要民族人格尊严和民族自我再延续,更要促进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进步,综合起来在于共同发挥民族的国家功能。

4.制度公正:国家善良价值。国家原则上是善良的,国家需要制度规则保障国家机构运行,尤其是政治制度确保制度公正。例如,政治制度的美德是公正,公正的精神实质是平等,其最终指向是公共利益。[7 ]83可知,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功能体现制度公正,追求国家善良价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制度公正规则,既维护民族利益,又保障国家制度善良,还促进国家实现民族公正目标。

5.整体公正:国家的自然价值。民族构建国家,发挥国家效用,追求整体公正,实质上体现整体公正价值,维护国家统一,实现整体状态下的统一。其实,整体状态下的公正称为“完整公正”,公正并不是局部的,部分公正是不完整公正,实质上仍然是不公正。[15 ]据此分析,統一多民族的追求状态是整体,追求目标是统一,实质上是整体公正价值,发挥国家的自然公正价值功能,显现国家整体功效,契合民族国家的自然价值思维。

6.国家统一:民族一体的宏观装置。在和平年代,国家原则上是统一的,民族原则上是和谐的,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共生和相互发展对方,即民族关系依托于国家统一的前置,国家统一成为构建民族一体的“装置”。例如,国家统一是不能省略的前提特色,多元一体是最大视角的宏观整体特色,多元情况是客观现实特色,寻求民族和国家统一是追求特色,保存多元促成一体是运行特色。[16 ]据此分析,国家统一既是追求目标,又是民族一体的外观装置,表明国家统一是必设前置,多民族是多元现实,是在遵循和保存多元前提下追逐国家统一、实现宏伟远期目标、融合民族一体的内在要素。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内涵以民族为事实基础,以国家整体统一为价值目标,在维护民族和谐过程中追求、完善和实现国家统一,在追求国家统一的“奋斗历程”中维护民族和谐关系。其实,民族相伴国家成孪生体,多民族属于国家的客观存在,“孝”发挥国家的民族功能,制度公正促进国家善良价值,整体公正构建国家的自然价值,国家统一构筑民族一体的宏观装置,共同丰富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内涵。

四、统一多民族的哲学内涵

统一多民族有诸多国家内涵,既有统一的目标,又有多民族的客观现实;既有一般性要素内涵,又有特殊性要素内涵;既有国家统一内涵,又有民族特色。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蕴藏着无数哲学内涵,运行哲学思维,丰富民族国家的法理内涵。

1.时代:与时俱进的哲学精神。任何哲学事物都伴生于时代,既是时代的创新,又是时代的产物,更是时代精神散发核心动力,根本原因在于:真正有生命力的哲学是时代精神,是对时代的思想把握。[17 ]27可知,与时俱进既是时代精髓,又是时代动力,更是把握时代的核心关键;统一多民族更是时代的创新产物,显现时代哲学精神,丰富时代哲学内涵。

2.理性:民族统一的哲学晶核。理性是哲学的最高价值标准,既有善良价值,又有原始自然价值,还有道德衡量价值。其实,道德律法源自人类理性,而不是上帝。[18 ]156可知,民族统一的哲学意蕴既在于追求理性,又在于运行理性衡量,还在于用理性主客观判断优劣;民族统一是追求价值,理性构建哲学价值核心,反过来说,多民族统一反馈理性规则,散发理性精神和衡量理性价值,重点集中于哲学理性精神。

3.孝:民族统一的哲学动力。民族统一不完全是自发行动,还需要外在力量推动。“孝”成为重要的哲学推力动力,对民族的“孝”,对国家的忠诚都集中于“大孝”。其实,孝是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14 ]389可知,孝不仅仅局限于家庭领域,而且扩张到民族地盘,甚至还紧密关联国家;既是保持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又是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核心动力,还是中华民族凝聚各民族的核心晶体,这一切都源于“孝”对民族的哲学动力。

4.道德义务:民族统一的道德哲学。道德哲学是现代哲学的重要学科,既有道德的衡量标准,又有哲学的基本“环境”,还有道德义务的特殊追求。例如,西方伦理学家一般认为,“道德义务”的概念是现代道德哲学兴起的主要标志。[19 ]1可知,民族追求统一,统一于整体国家,其实“统一”是重要的道德义务,蕴藏着丰富的道德哲学精神,充实诸多哲学内涵价值。

5.一体多元:整体与部分的哲学思辨。统一多民族既有“统一”目标,又有“多元”的客观现实存在;既有部分要素,又有整体理念;既有一体通用框架,又有多元特色;既有事实存在,又有哲学思辨。其实,“一体”与“多元”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世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或者说是“一”与“多”的关系。[20 ]21-22可知,统一多民族既体现“一体”精神,又存在“多元”元素,属于两者共同作用的融合体;既有部分思维,又有整体理念,共同构成哲学思辨;既追求一體化整体目标,又保持多元的民族特色。

6.统一多民族:哲学整体思维。经过上述诸多哲学初步思维分析,统一多民族还要落脚于整体思维观念,既通过民族统一形成整体特色,又在统一各民族的过程中实现国家整体价值目标,还在保留多民族特色的前提下衍生整体哲学价值。其实,追求整体哲学价值,运行整体哲学思维,既是形式意义上的整体,又是实质内容上的整体;既是民族的统一思维,又是国家的整体思维,两者“和平共处”并且相得益彰,共同缔造哲学特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蕴藏着诸多哲学内涵,既有哲学普通性特征,又有鲜明特色特征;既有传统内涵,又有时代特色内涵;既有外观动力,又有哲学动力。诸如此类,统一多民族的哲学内涵底蕴深厚,在哲学内涵的基础上尽力体现哲学特色:在创新时代紧随与时俱进的哲学精神,理性构建民族统一的哲学晶核,“孝”成为民族统一的哲学动力,道德义务缔造民族统一的道德哲学标准,一体多元运行整体与部分的哲学思辨。因此,统一多民族运行哲学整体思维,追求国家整体统一目标,显现整体的哲学特色内涵。

五、统一多民族的功能内涵

统一多民族既是客观事实,又是主体存在,还能发挥必要的功能效用,体现功能内涵特色,在功能发挥过程中丰富法理内涵。其实,统一多民族不是静态范畴,而是有动态功能的思辨,在追求民族统一和保障国家整体的前提下,共同发挥功能特色效用。

1.民主:民族基础功能。统一多民族是中国的客观现状,迫切追求国家整体目标,既是民族国家的现实追求,又是国家治理的追逐“高点”。其中,民主治理是关键基础,民主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科学路径,原因在于: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政治学家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21 ]152可知,统一多民族总体上属于国家治理体系范畴,民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既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又形成现代科学治理特色,共同有效作用于多民族的国家治理,民主自觉发挥基础功能效用。

2.共同价值观:民族团结功能。价值观是重要的哲学世界观,不同的世界观会有差异化的价值观,不同价值观显现不同的民族特色。其实,恪守价值观承诺也就意味着内化。[22 ]260这表明价值观是主动承诺或认可,紧密关联着多民族的国家利益。可知,共同的价值观和令人振奋的历史,无疑有益于维持多民族国家的团结。[5 ]268据此分析,统一多民族主动遵循共同的价值观,主动尊重民族历史,主动遵循客观规律,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共同缔造民族国家,共同追求国家整体统一,共同追逐整体国家实体,其核心在于共同价值观的民族团结功能。

3.道义:民族正义功能。多民族是国家的事实物质要素,既要有基础前提,又要有精神道义,还要主动追求民族正义。其实,法律的使命和功能都在于维护社会的基本道义。[23 ]251可知,统一多民族既是基于法律的事实行动,又是来源于民族的特色行为,共同集中于追求基本道义,发挥民族正义功能,发挥民族特色的正义功能,丰富多民族的功能内涵。

4.文明:民族控制功能。统一多民族既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又是文明发展的成果;既有文化根基,又有文明规范;既有民族基因,又有文化标准,还有文明控制要素。其实,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最大限度的控制。[24 ]8据此分析,文明是人类发展完善的外在控制力量,既物质外观性控制,又理性内核性控制,还精神理念性控制,逐渐形成有民族特色的文明体系,发挥民族控制功能,显现文明功能内涵。

5.程序:民族法治功能。程序既是现代法治的重要保障机制,又是实体法律的配套体制,在特定情形下发挥法治功效,尤其在民族因素环境中发挥民族法治功能。例如,法律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要素,具有独立的法律价值,完全可以与法律实体“平起平坐”,甚至在特殊情形下显得更为重要,有无或者不同的法定程序,对最终实质结果极可能有“天壤之别”的影响,甚至是“正负极”的“两重天”。[25 ]据此分析,法治离不开程序,民族更离不开程序,程序也离不开多民族环境,呈现相互离不开的依存状态,既独立发挥程序功能效用,又在实体配套下发挥法治功能,还在特定民族环境中独立发挥法治效用,重点集中于民族法治功能方面,理论上在于民族法学价值的核心功能。[26 ]

6.统一:民族的国家功能。统一既是多民族国家的目标,又是其重要手段或路径,还是民族发挥国家功能的重要方式;既是国家追求民族价值,又是民族的国家目标;既是国家统一功能,又是民族的统一价值内涵;既能发挥统一功能效用,又能实现国家统一的整体目标;既有民族价值内涵,又有国家的民族特色;既有统一的物质基础,又有国家整体的民族前提。因此,统一构建民族的国家功能,既发挥民族的国家功效,又配套国家的民族支持,共同维系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价值,共同追求国家统一的整体价值,共同显现统一多民族的功能内涵。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的功能内涵多种多样,以上仅仅是“部分优秀代表”,技术上不可能穷尽列举之,但能有选择性地关注“部分代表”,重点突显特色性功能内涵。其中,民主夯实民族基础功能,共同价值观发挥民族团结功能,道义衡量民族正义功能,文明从事民族控制功能,程序规范民族法治功能,统一体现民族的国家功能,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的特色功能内涵。

六、统一多民族的法治内涵

统一多民族的法理内涵“浩瀚繁多”,最后还落脚于法治内涵,这既是法治思维的必然结果,又是法治国家的追求价值,还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学理内涵。其实,统一多民族的法治内涵既有统一的基础,又有多民族的法治特色,还有若干配套要素支持;既来源于民族统一,又统一到整体国家,在追求统一和实现统一的进程中逐渐显现法治内涵。

1.国家:世俗的法治创造。民族以国家为追求目标,既要维护国家保持统一状态,又要保证国家整体创新;国家以多民族为事实基础,根源于世俗社会,形成于世俗的法治再造。其实,法治国家是以利益为导向的世俗社会的独特创造,[27 ]34这要求国家和民族共同推进整体法治目标。[28 ]据此,统一多民族国家源于原始世俗社会,既有自然法基础,又有世俗的法治创新,为符合科学标准的法治国家提供必要的法治原始基因。

2.正义:法治的基本规范价值。法治既是现实的客观产物,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正义既是法治的基本价值,还是法治的规范价值目标。例如,对于罗尔斯来说,正义是政治社会的首要价值。[29 ]12另外,正义是由规则来支配的规范价值。[30 ]232可知,统一多民族的实质是要追求正义价值,既有民族的特殊要求,又有国家的整体需要,还有法治的基本规范价值,在构建多民族国家进程中蕴藏无数正义的法治内涵。

3.合法:法治的衡量基准。法治有衡量标准,符合法治精神或实在法的规则规范即合法,否则即为不合法或者违法。例如,法治需要良法根据作为法律前提,需要善治作为“法律行为”,需要法治理念作为“思想路线”,需要法治路径作为“技术路线”,共同构建良法善治的法治原则标准。[31 ]据此,合法既是事項运行的重要判断标准,又是判断是否符合现行规范的衡量标准。[32 ]可知,多民族国家要遵循合法标准,既要主动追求“统一”合法价值,又要以“统一”为合法的衡量判断标准,还“统一”地构建国家整体,成为名副其实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4.多民族特色:法治的“注册商标”。统一多民族的核心在于“统一”,基础在于“统一”,追求价值更在于“统一”;而特色在于“民族”,属于民族传统范畴与法治现代的有机融合体,自然蕴涵充足的民族特色。例如,改革法治特色与时俱进紧追时代步伐,全面法治特色扩展法治范围,自然法治特色体现法治本源,程序法治特色为法治铺设规则道路,民主规则的法治特色为其提供民主思维,平等法治特色为其打造平等平台,道德善法治特色为其提供裁判标准,反对地区间、民族间的不平等特权为其提供法治行为方式。[16 ]据此分析,统一多民族的目标在于追求统一,统一又构建多民族国家的基础,既成为一般的法治特征,又成为法治的前提要素;多民族属于现实要素,融合现代法治理念构筑民族特色,成为法治的“注册商标”,区别于其他通用法治标识。

5.德法共治:法治共造。法治不是“孤军奋战”,必要时需要道德配套支持,形成德法共治的两元治理秩序,即法治和道德相互离不开,在相互支持配合下提升法治或道德治理效果。据此,法治社会绝不是唯法而治,而是德法共治,是法治与道德的有机结合,是德治基础上的法治,是对大多数人用德感化,对少数“异类”用法惩治和矫正。[33 ]585-586可知,统一多民族既有统一目标价值,又有多民族特色;既需要法律基础发挥效用,又要道德提供配套支持;既有法治治理,又要道德治理。因而,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德法共治的密切配合下,形成民族国家的法治共造状态,体现现代民族国家的法治创新内涵。

6.统一与并存:法治本色与法治特色。统一多民族既有统一基础,又有多民族并存的客观现实;统一既是多民族的存在基础,又是多民族的法治追求目标;多民族既是统一的事实前提,又是统一的法治特色之原始基因。据此,统一多民族外观上表现为“统一V并存”,反馈到法治范畴,集中表现为“法治本色V法治特色”,前者是统一的法治的本色,后者是多民族的法治特色。

由此可见,统一多民族既有统一基础,又有多民族特色;既有“统一”的价值内涵,又有“多民族”的物质内涵;既有通用性特色,又有标志性特色;既有物质事实要素,又有法治精神要素。据此,统一多民族在统一的物质基础之上,构建鲜明的民族法治特色:国家属于世俗的法治创造,正义运行法治的基本规范价值,合法成为法治的衡量基准,多民族特色被标记为法治的“注册商标”,德法共治促进法治共造,统一与并存分别体现法治本色和法治特色。

据此撰述,统一多民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庄严宣示,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法治特征,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散发无穷的民族特色思维,保持多民族的共存、共生和共进,促进多民族的多维发展,提供多民族的统一基础,追求多民族的整体国家价值。据此,统一多民族的法理内涵丰富多彩,既无法穷尽举例,又无法充分深入探析,故只能有选择性地剖析相对重点、相对重要的核心内涵,发挥学术研究的“以点带面”的特殊功效。因此,统一多民族的法理内涵既有“统一”基础,又有民族特色;既有物质要素,又有价值追求目标;既有国家体系的普通技术的“国家标准”,又有民族国家的非通用技术的特色性“地方标准”,甚至在个别情形下还有特色的“企业标准”,所有的一切都集中于国家统一目标,存在于多民族的客观状态。可知,统一多民族的基础内涵提供前提要素,主体内涵确立基本资质,国家内涵保障基本定位,哲学内涵提供科学支持,功能内涵发挥特色效用,法治内涵体现价值追求。在依法治国的法治创新时代,统一多民族具有特定的法治内涵,既有通用性基础,又有民族性特色,还形成一般与特殊共存的哲学秩序状态;既为多民族的共同进步提供发展方向,又为统一国家确立发展路径,还为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与和谐民族状态提供哲学思维在内的智力支持,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进步,主动契合“四个全面”的伟大战略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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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严存生.法治的观念与体制——法治国家与政党政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ON LEGAL CONNOTATION OF UNIFIED MULTI-ETHNIC GROUPS

Hu Liming

Abstract:Unified multi-ethnic groups are the solemn declaration of Constitution and the core characteristics of rule of law in building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pecifically,it is based on material carrier of multi-ethnic groups and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unity. So,it embodies spiritual connotation with Chinese nation,emanates thinking of ethnic characteristics,maintains the state of coexistence,symbiosis and joint progress,promotes multi-dimensional development,provides foundation of unity,and pursuing the overall state value of multi-ethnic group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basic connotation provides prerequisite elements,main connotation establishes basic qualifications,state connotation guarantees basic position,philosophical connotation provides scientific support,functional connotation plays unique role,and the legal connotation of law embodies the pursuing of value.

Keywords:unified multi-ethnic groups;multi-ethnic country;ethnic unity;whole country; nation state

﹝责任编辑:黄仲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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