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2017-05-31 00:52陈惠玲
科学与财富 2017年13期
关键词:承包商定额工程造价

陈惠玲

摘 要:建设工程造价是一个包含着多层次工程造价的体系,它是集 经济 、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工程造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投资效益的好坏。由于建设工程投资大,生产和使用周期长,工程造价决定了项目的投资,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

关键词:工程造价 造价管理

1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目前,国内各界普遍采用的工程造价控制模式,是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即指由各地区主管部门统一采用单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定额实行价格管理(地区平均成本价)与分阶段调整市场动态价格、将指导价和指定价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公布指导性系数,再由各地区的工程造价机构据此编制、审查、确定工程造价。

多年来,这种管理办法基本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强化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初步做到了自成体系,管理有序,控制造价,促进效益的积极作用。同时,已经开始实施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又促使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向专业化、正规化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存在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并已开始制约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发展。虽然管理层已经意识到存在的局限性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因素,并已开始制定相关制度,但其力度与速度明显不足。

2当前造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

就工程定额而言,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了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矛盾,致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有关主管部门难以仲裁。

2.2 计价方式落后,不适应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所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仍然是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定额总想包罗万象,却总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因为社会在进步,技术在发展,定额越是追求全面,越是事与愿违,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内容的呆板常常会使人在使用定额时处于进退两难、十分尴尬的境地。另外我国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 参考 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2.3 工程造价全面成本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

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只停留在预算上,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较为薄弱,从而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超支。

2.4 设计变更随意性大

由于工程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给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带来诸多的问题,工程项目应该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也应控制在限额以内。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装潢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3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工程在中标以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 法律 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應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①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②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③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④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3.2 加大设计管理

实行设计招标及限额设计,使技术和 经济 有机地结合,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统一体,只有三者得以充分平衡时,建筑的价值才能充分体现。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按审批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的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3.3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3.3.1 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统计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概(预)算方面的知识,掌握一些施工常识,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与预算人员密切配合,善于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3.3.2 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3.3.3 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 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是预算原因还是施工管理的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当存在投标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时,应结合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方案。

3.4 技术方案与经济管理的结合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经济与技术,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学科,但在工程施工中,两者结合的好与差,将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 企业 的技术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工程质量和保证建设工期上,这是无可非议的,说明重视社会效益的一面。但同时必须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一个企业没有经济效益,严重亏损,面临生存的危险,那么我们的技术工作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加强工造价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 经济 效益,在招投标阶段,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工程中标后,要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在工程实施阶段,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等等。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利于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的提高,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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