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创新研究

2017-06-02 23:21黄先蓉冯婷
出版广角 2017年7期
关键词:竞争机制文化产业创新

黄先蓉+冯婷

【摘要】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文化产业起点低、基础薄、竞争力弱,其根本原因在于竞争机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供求失衡、价格机制失灵、资金保障不足、人才激励不到位。文章从供给侧改革、推进公平价格竞争、强化资金扶持、树立全新激励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文化产业;竞争机制;创新

市场的生命力在于竞争。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共同构成了市场机制,其中价格机制是调节供求关系的杠杆,供求机制是联系买卖双方的纽带,竞争机制则是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原动力。文化产业竞争机制是指参与文化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经济行为主体之间为自身利益展开博弈、角力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理,它反映出供求关系、价格变动、资金供给、人才竞争等之间的有机联系。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标志是优胜劣汰。完善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已成为推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不健全的表现

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尚不健全,无法充分发挥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文化市场供求失衡、价格机制在部分领域失灵、资金保障不足、人才激励不到位等。

1.文化市场供求失衡

与普通商品一样,文化产品也遵循价值规律的一般作用,其价格也是以价值为中心,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供过于求时,价格低于价值;当供不应求时,价格高于价值。

我国文化市场供求关系失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产能严重过剩,大量产品生产出来后直接进入仓库。以影视行业为例,2015年我国生产电影686部,超过美国,产量仅次于印度,位列全球第二,但真正上映的电影不到1/3;作为世界电视剧第一生产和播出大国,2015年我国电视和网络视频市场共生产电视剧773部21546集,平均每天生产59集,堪称世界之最,而美国全年也就生产了4000集,但其出口率、播放率却是中国的好几十倍。同时,文化市场“跟风”盛行,你有“好声音”,我有“最强音”,同质化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文化精品极度匮乏。虽然近年来一些单位也产生了一系列享誉海内外的文化产品,比如张艺谋导演的印象系列、莫言的系列小说、“高山流水”“茉莉花”等经典曲目,但整体上看,文化产业精品较少,原创作品更是少之又少。

2.价格机制在部分领域失灵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最敏感、最有效的调节机制,价格上涨说明供不应求,会使资源呈向心状流入,价格下跌则说明供过于求,使资源呈离心状流出。市场经济通过价格变动来配置资源,能保障竞争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文化市场价格机制失灵体现在:一是交易的主体并不完全平等,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有着行政以及资源优势,这在报刊行业的刊号垄断、电影行业的进出口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二是国家对文化产业的价格改革虽有一定成效,但是仍有部分领域改革力度不足,内生动力不强,如一些演艺节目、剧院票价依然太高,无法实现经济的提质增效。三是文化产业产品价格定制偏行政化,未建立以经济、法律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价格调控机制。

3.资金保障不足

资金是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又一关键因素,没有充分的资金保障,竞争就很难充分开展。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资金保障呈现以下特征。其一,資金缺口大、获取方式单一,主要依赖政府拨款。据文化部2016年发布的年度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显示:1986年-2015年文化事业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只有0.38%-0.52%,文化产业资金缺口可见一斑。其二,政府文化专项拨款多补贴大企业,中小企业很难受益。其三,资金再造功能弱,文化产业投入产出比较高,资金回笼慢、效益低。其四,资金配置不合理,硬件投入多,软件投入少,资金大多投入到设备购置上,而在人才激励、技术投资等软件上的投入不够。其五,文化资金投入方面城市之间差距太大,给经济发达城市文化产业投入较多。

4.人才激励不到位

激励机制是竞争机制中的动力机制。文化产业作为创意产业,对创意型、创新型人才需求尤为迫切。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受到传统人才管理办法的制约,以及过去人才管理思维的影响,在人才激励机制上普遍比较保守,突出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人才聘用的主要标准是学历,这对文化产业这样对创新要求特别高的行业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导致其无法招聘到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其二,对人才的激励方式局限于岗级、工资,相对于其他行业多样的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分红奖励等方式,文化产业的这种激励方式难以激发员工的活力。其三,对人才缺乏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

二、文化产业竞争机制不健全的原因

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不健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行政垄断依然存在、法律不健全、政企关系没厘清。

1.行政垄断依然存在

从现实经济状况来看,完善竞争机制的关键是消除垄断,因为竞争天然地反对垄断。我国文化产业的垄断比较严重,最主要的是行政垄断。具体而言就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性垄断是计划经济的残余,在计划经济时期,文化事业由政府一手操办,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生产任务,国家包产包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本应由市场主导,企业自主生产、自主经营,但实际上政府干预、限制行为尚存。这样,竞争无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所有竞争主体无法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近年来,行政垄断与市场竞争一直在角力,虽然逐步开放但依然阻力重重,这突出体现在文化企业准入上,大量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连准入资格都没有,更遑论竞争。

2.法律不健全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难以开展有序的竞争。文化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创意、创新是生命力,初次创新成本很高,但再生产成本、边际成本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法律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国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偏重于行政命令和政府扶持,忽视了法律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上的作用。二是我国文化产业法律主要是一些位阶较低的部委或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法规,在司法层级上具有极大的局限性。三是现行法律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较弱,缺乏分类的细则,知识产权保护较弱,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屡屡发生。

3.政企关系没厘清

文化产业的政企不分体现在:一方面,政府依然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企业自主权匮乏;另一方面,企业承接了过多的政府职能,企业事业之间的间隔依然不清晰。

虽然当前国家已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间隔开来,但在实际运作中,文化企业内部政企不分、企事不分的情况依然严重,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确立。文化产业应“转制改企”而生,是行政改制的产物;与此同时,由于文化产业本身背负了较重的社会责任,导致文化产业在直面市场上放不开手脚,在产品开发、人事管理上依然沿用事业单位的老一套。

三、创新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的对策

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竞争机制方面存在的供求失衡、价格机制失衡、资金保障不足、人才激励不到位现象,笔者认为可通过实施供给侧改革、完善价格机制、强化资金扶持力度、树立全新激励机制等来予以完善。

1.供给侧改革:优化文化产业资源配置

文化产业资源包含资金、技术、设备以及智力资源等。过去,我国多采取“需求侧”作为治理经济的主要思路,目前“需求侧”已无法完全适应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无法使市场资源得到充分利用。2015年11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上首次提到了“供给侧改革”,即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供给侧改革同样适用于文化产业,其不仅可以提升文化产业资源配置,还可以使资源配置优化,使供需在更高水平实现新的平衡。

首先,去产能,提升资源利用率。针对文化市场产量大、精品少的现状,我们应该放弃对“量”的追求,转向求“质”。质量竞争才应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其次,推动文化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并购、控股等方式兼并重组弱势企业,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实行优胜劣汰,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益。财政部于2014年9月出台了《关于编报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兼并重组与深化企业改革”,对国有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表示了支持态度,这加快了我国中央性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的步伐。

再次,文化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全面面向市场,确保价格机制在文化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发挥正向作用,减少事前盲目开发、重复制作带来的资源损耗。文化产业是“以内容制胜”的产业,增加文化产业创意,打造有特色的作品,这是未来发展的重点之一。

2.推进公平价格竞争:发挥价格对市场的调剂作用

价格竞争是供求关系的延续,价格的公平竞争,主要表现在打破行政垄断,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按照供求关系原理来给文化产品定价,打造健康、完善的市场价格体系;为文化市场的价格机制提供法律保障,为完善文化市场价格体系保驾护航。

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的竞争地位,杜绝部分企业靠特权吃饭,靠资源吃饭。其一,要消除垄断和特权,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准入门槛,让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同等的待遇,应特别警惕借意识形态之名否定改革的行为。其二,做大市场的前提是减少行政干预,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合作,通过企业并购、交叉入股、合伙人等形式打造混合所有制的文化企业,组建打破垄断的“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各類型市场力量在竞争上的积极作用。

从竞争的角度讲,文化产品和其他商品一样也会按照需求高低出现价格弹性。若用相对的低价策略,就会有利于激发读者的需求,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对于需求普遍较大的文化产品,如果价格定得太高,就会严重抑制需求。例如,以当当网、京东商城、亚马逊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已经成为出版业销售的有力渠道,然而,低价售卖对出版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就需要业界联动,打击恶意价格战,让文化产品回归到市场调控的轨道上来。相反,如果文化产品成为消费者遥不可及的消费品,那么,文化市场也必将不活跃。因此,应让价格遵从经济的杠杆,遵从经济一般规律发展。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委员认为:“文化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世界上凡是发展文化产业比较好的国家,都是在打击侵权和盗版的问题上果断、坚决、彻底的。一部影片的投资动辄上千万元,如果一出来就被盗版的话,企业就无从谈发展。文化产业要发展,打击侵权和盗版必不可少。”盗版因其低廉的价格,成为正版的“杀手”,打击盗版也是保障价格机制的健康发展。健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当竞争,一是要打造基础法和细分型单行法法律体系,尤其是要着重制定各领域文化产业单行法。二是要制定更多面向市场的管理类法规,法律法规不能局限于出台行政干预性的促进法,要更多地发挥法律在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上的规范作用。三是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对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制定细则和处罚标准,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3.强化资金扶持:增强文化企业融资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2010年4月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实施效果监测评估”七个方面。这一文件为文化产业提供了较好的融资环境,但这些政策型文件偏方向性指导,没有具体执行上的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

首先,要开拓文化企业多元融资方式。目前,我国文化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上市股权融资、投资基金融资、银行贷款融资、产权交易融资、会展宣传融资上,和其他行业无异,没有体现文化产品可复制、易衍生等特征。近年来,一些新型融资方式兴起,给文化企业融资带来了不少新渠道,众筹就是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与传统融资方式不同之处在于,众筹的投资方是大众。目前,这种融资模式已有成功的案例,像《大鱼海棠》《十万个冷笑话》都达到了预想的资金目标,甚至提前完成了融资任务。众筹还可以有更多更好的形式,让文化企业真正渗入到大众中去,大力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来谋求更大发展。

其次,文化企业融资需要加强监管。以上所说的众筹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是未来发展趋势。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后期对投资大众的承诺无法很好地执行,这样就很难形成比较稳定的信用体系,不利于众筹融资向深远发展。国家需要通过立法,通过规范化的监管流程进一步完善这些新型融资方式。

再次,国家应该着重扶持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传统的融资方式多适用于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因为只有企业上市才有可能实现大量资本的融资目标。然而,我国有不少小微企业由于产业链的断裂,不得不中途退场。国家应该联动银行、大型国有相关企业、大型财团等,向小微文化企业“开绿灯”,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一套标准的考核评估机制,让融资链条上的出资方、融资方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4.树立全新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激励体系

文化产业以创意为生命力,以内容作为流通的对象,文化产业对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要求非常高。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了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的意见。这在政策上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首先,打破旧有传统用人体制,由纯学历化招聘标准转变为多元化人才招聘标准。目前,数字化媒体、网络化发展、多媒体技术等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很大,对人才的要求也变得多元。如果一味以学历作为人才招聘标准,势必使文化产业发展受到阻碍。例如,一些数字出版项目需要产品研发人员、产品制作及加工人才、产品运营人员、数字出版管理人员等,而一般硕士、博士在制作加工实操层面较弱,甚至根本无法滿足项目技术需求。而一些有技术、有实力的实操人员往往学历不高,甚至只是中专学历。即使出版社对这类人才有需求,也因为单位的人事制度而使得这类人才无法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从而无法很好地调动这一类人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其次,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管理层次,提升工作效率,创建新型人才激励策略。我国国有文化企业转企改制后,实行股份制改革,一套班子两种体系,既是党委班子又是董事会班子,且领导层级较多,既有不同生产线领导又有科室主任,有的还有组长,级别森严。在工作中一项任务的批复、审核、讨论十分耗费时间与精力,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再次,产学研联动建立高级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属于高知识度、高信息量、高技术型产业,整个产业链包含有策划创意、生产加工、营销推广等,每一环节都需要各类人才来完成,尤其是营销推广这一块,高级营销管理人才十分欠缺。不少文化企业都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老一辈精英要退休,新一代又尚未成长起来,这就亟须采取相关措施,让有潜力、有实力的年青一代迅速成长,挑起产业发展的大梁。在发达国家,产学研联动培育高级管理人才的模式十分成熟,已经有了一套稳定、成熟的人才管理及培育模式。如在欧美,舞台技术管理的专业培训已持续多年,一些行业协会与剧场、艺术院校、生产企业携手,不仅为剧场提供有针对性的人才职业培训,而且也有为在职人员提供的各种继续教育和跨专业职业培训平台。这种模式值得我国文化产业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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