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与身体(上)

2017-06-07 20:46
今日教育·幼教金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身体儿童

本文最初题目为“儿童的身体”。然而,一经落笔,我便立马感觉出白纸黑字间“儿童的身体”所透露和裹挟着的强大叙事力量与我原旨初衷间的巨大张力,我为此感到不妥、不安和不满。安定沉思,顺势而为,我当即把“的”改成了“与”,新论题变更为“儿童与身体”。尽管对于回答“儿童是谁”这一贯穿始终的哲学命题而言,仍有不妥、不安和不满,但总体感觉好些了。

“儿童的身体”作为一个短语,首当其冲的是以所有格的言语表达形态,指称着身体是儿童的所有物,意味着“儿童有身体”,而且也仅能指“儿童有身体”。具体而言,当我们说/或听说“儿童有身体”这一简单句时,它所强调的主要是以下三方面的事實/判断:

其一,“儿童有身体”即:“儿童有身体这个东西”。“身体”作为“东西”,强调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物质属性和工具功能。人生在世,各有其身。儿童之身的本来,一如众生,是生理上的“躯体”(《辞海》),与心理、灵性等相对应,且是作为其物质基础而存在的“肉身”。该身有时甚至不能包括代表着意识和精神的头部。如《现代汉语词典》中:“身体是一个人或一个动物的生理组织的整体,有时专指躯干或四肢”,《辞海》亦然:“躯体……也特指头颈以下的部分”(《辞海》,1990)。于是,“儿童有身体这个东西”,不过意味着儿童一如众生,毋庸置疑地首先是“自然生物”,其身体也不过是“生物进化链条上的基因游戏的产物”,是生理性的、物质性的和对象性的。“这个东西”之外的其他东西,则属于心理的、精神的、灵性的世界,身心二元、物我分殊,两者间泾渭分明。

其二,“儿童有身体”即:“儿童有身体这个东西”,但“儿童不是身体”。“身体”作为“所有物”,是儿童存有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理实体,具有原初性和基础性意义,但也仅限于此。“我思故我在”,一如众生,主体之于客体具有的所有权、优越性和优先权,即使受制于未成熟性的生物学事实,在儿童与身体的主客体关系上也是显而易见、毋庸置疑的。身体是客体,儿童是天然、当然主体。因此,身体作为被感知、被训练、被控制、被使用和被解释的对象,不具备说明“儿童是谁”的资格和能力。当然,身体与儿童主体确实有关系,但这关系也只存在于儿童主体中的主观因素(心理/精神/灵性等)作用于对象性身体的所赋之意、所赋之权及其方式中,无关“躯体”这一客观因素本身。主体中那些与身体具有不同性质的心理活动和精神世界,方在解释“儿童是谁”这一问题上具有决定意义,而且只能是唯一的意义来源。由此一来,身体的感觉、欲望和表达就成为说明“儿童是谁”时需要理性防范和净化的“污染源”。

其三,“儿童有身体”即:“这个身体是儿童的”,因而也就常意味着“这是不成熟的身体”。该身体是儿童的,不是其他人的,尤其不是成年人的。此中,儿童意味着什么?儿童是谁?在既有文化惯习中,相对于 “(已)成(年)人”而言,“儿童”更多同义于“未成年人”,是生命在时间上的不成熟状态,“儿童的身体”指向了身体机能不成熟、不充分、不足够乃至于不可以的“未达标”状态。由此一来,即使同为“自然生物”主体,儿童不具备主体性。他们在生物学意义上的未成熟事实,顺理成章地成为其在社会文化意义上不具有主体性资格和能力的重要、甚至是决定性条件。也就是说,即使身体是儿童的,但儿童不是事实主体。他尚不具备相应生理构造和功能去做自己身体的感知者、解释者、规范者、保护者和发展者,只能被那发育成熟、“有主体性能力”的成人去感知、解释、规训、保护和养育。既有文化中对儿童不成熟的否定性看法,在当代已被越来越多研究和实践所驳斥、否定和超越,有很多声音从不同方面在强调儿童的自足性、独立性和自主性,儿童在身体上的“不成熟性”只是其童年的特有属性,不单其本身因此具有区别于成年人的更多开放性和成长性,而且儿童自身对此的感受、表达和练习,是彰显儿童权利、身份、存在的基本方式,在其个性形成和发展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儿童不是成年人的附属品,儿童的身体属于儿童自己,儿童是自己身体的当然主人。

关于“儿童有身体”这句话所关涉的上述三种基本事实(判断),及其所揭示/导致的身体及儿童的被动境遇,通过俯拾皆是的日常语言表达便可略见一斑。诚如“有一种冷,是妈妈说宝宝冷”(忽视、贬抑和否定宝宝自身感知判断力)、“身体是学习的本钱”(身体只是工具)、“保育是教育的基础”(身体只是生理物质、养育身体只是达到其他目标的手段和途径)等俗语、论点之所谓也,亦充分彰显出了师长、儿科医生和儿童心理学家在“儿童身体”这一领域所具有的巨大威权。从根本上说,这只不过是人类文化史中由来已久的身心二元对立、成人与儿童二元分立的现代性文化的具体体现而已。它在当代正日益受到批判、却仍富有强大影响力,尤其是其将身与心分离分立的对立架构(“身体是灵魂之壳”“身体是灵魂的仆人”“我思故我在”),把“身体”视为是被使用、被规定、被诠释的对象和工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是灵魂之镜”“砸碎身体感性的镣铐、透过心灵之眼才能把握事物本质”),充分彰显着理性之于感性、心灵之于肉体、成人之于儿童的客观主义立场的优先地位和至上权威。

而这还只是“儿童的身体”这一短语所彰显出的现代性思维在处理身心关系中二元分立的一种情形。在当代,另一极端情形正日益凸显,且方兴未艾,但蕴含其中的二元分化本质尚未引起足够多的警觉。

事实上,即使从语言学上看,“儿童的身体”除了表达身体被拥有、被物化、被规定的所有物状况外,亦包含身体反客为主的意思。“儿童的身体”这一短语中主语是“身体”,定语“儿童的”不过是身体某方面的童年性规定,这不是身体之本来、根本和全部。不管属于谁,身体是身体,身体始终是身体之本来。虽人皆有身,但人与人的不同首先在于“我的身体和你的身体不同”,唯有身体方是体现自我、表征人在世存在处境的唯一依据,人的本来面目不过是“机器先生”。“机器先生”是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拉美特里给自己改的名字,他认为人的一切都不过是肉体,意识、精神、价值、思维能力等仅仅是肉体这个机器结构组织产生的一个结果。大哲学家费尔巴哈也认为身体是人自我的本质:“我是一个实在的感觉实体:肉体属于我的本质;肉体的总体就是我的自我、我的实体本身”。立志重新估计一切价值的尼采则更明确宣称:“我整个地是肉体,而不是其他什么;灵魂是肉体某一部分的名称”,将人的存在还原为身体这一存在物。身体,成为个人的决定性基础,从而开启了哲学中的身体之维,这是对传统理性主义、形而上学和近代主体哲学的彻底颠覆。如果说,尼采之前,身体不过是意识、精神、灵性、德性等活动的一个需要喂养、管制和警惕的“沉重拖累”,那么,从尼采开始,这种意识哲学,连同它的漫长传统,都崩溃了,身体自我做主。(汪民安,2015)。

当身体做主、身体取代意识占据哲学中形而上的主体地位时,“儿童的身体”相应地就意味着“要以身体为准绳”来看待儿童。“儿童的身体说明了儿童的一切”,所谓的心理、精神、灵性、自我、思维能力等等不过是身体的附着物和身体活动的产物。儿童首要的属性是“自然性”,他们在获得精神性、社会性之前首先就必须要能拥有有生命活力的身体这一自然之物。他们要获得精神性、社会性等特性,亦必须要从身体出发,并且必须凭借身体,毋宁说儿童就是“身体的童年表达”。正如儿童社会学家普劳特所说的:“儿童的未成熟性是一个生物学事实。但是对这种未成熟性的理解方式和使它本身具有意义的方式,则是一种文化学事实”(Prout,1990)。因此,越来越多研究者开始从儿童身体的生理事实出发,或严格遵循自然科学范式展开对儿童大脑、基因等的神经生物学层面研究;或按照社会学研究理路整理和分析儿童身体是如何被社会性建构的。两者殊途同归,都旨在还原、“净化”儿童身体的自有信息和表达方式。从而,儿童生活领域中一些新的命题被提了出来,此中最具有范型转换意义的当属这样一些表达:“生理决定心理”“孩子身体好,就是好的全部”“体验就是学习”“保育就是教育”。

无论是所有物、还是自为主人,“儿童的身体”这一表达始终充满力量,彰显着人类文化生活中身与心、物质与精神、心理与生理、自然与社会、成人与儿童等基本命题的永恒魅力。而儿童则始终以其身心一体、浑然忘机且富有力量的生机勃勃状态,一再地提醒、挑战着成人们的既有回答方式和存在方式。那么,当“儿童的身体”让位于“儿童与身体”这一关系性论题时,上述经典命题又会呈现怎样的诠释风貌?又有哪些富有力量的东西将得以表达?这正是下一篇文章力图要回答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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