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对上海交运企业税负及业绩影响效应研究

2017-06-10 04:49群,隋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营业税现金流税负

鲍 群,隋 杰

(1.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 30000)

增值税扩围对上海交运企业税负及业绩影响效应研究

鲍 群1,隋 杰2

(1.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 30000)

本文以上海地区交通运输上市公司经营数据为研究对象,考察"营改增"政策实施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进一步考察对企业的现金流以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效应,从中发现"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该政策的相关建议.

营改增;交通运输业;现金流;经营业绩

1 引言

简化税制、优化税收体系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营改增”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结构性减税措施,其核心思想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2012年8月1日开始,“营改增”政策由上海市先后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并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6年我国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历经30年,本次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目前的税收体系,消除现行税收制度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引起的重复征税问题,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深化产业分工,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整体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改革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在试点过程中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税收优惠,对税负增加的企业,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交通运输行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此次将增值税制度引入到交通运输业领域,可以减轻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推动第二三产业融合、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充分体现国家政策对发展交通运输业的支持.据统计,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试点一般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53.1亿元,与按营业税方法计算的税收相比,减少税收0.8亿元.而试点至今已经有五年多时间,“营改增”政策在全国多省市多行业展开,到底“营改增”政策是否降低了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绩具有多少影响,这些问题的研究对检验政策是否有效,及时校正政策中的偏误,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以上海地区交通运输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营改增”政策是否会降低相关企业的税负,是否会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从中发现“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该政策的相关建议.

2 文献综述

增值税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流转税种,从1994年起,我国以增值税改革为重心进行了工商税制改革,但在税制设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增值税与营业税同属一般流转税却分属不同领域,两个税种在税制设计、税负水平、课税方式等方面处于相互比较状态,一个税种的调整必定伴随着另一个税种同歩调整.2009年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企业税负得以降低.随着增值税税负下降,原本同其大致均衡的营业税税负水平显得有些偏重,税负失衡严重阻碍了产业结构调整.因此,此次增值税扩围是“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营改增”政策试点以来,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关于该话题的热烈讨论,大部分学者认为“营改增”政策推动了流转税改革,对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平新乔等(2009)研究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消费者的福利效应差异,发现我国营业税对消费品的价格效应大于增值税,建议逐步推进“营改增”[1].安体富(2012)就结构性减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构性减税与优化税制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认为“营改增”政策是必要和正确的[2].对于目前实施的“营改增”政策是否减少了企业税负,以及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的研究,结论并不统一,有学者认为“营改增”政策在不同条件下对企业业绩影响不同,如李婧等(2012)基于交通运输企业特点进行利润推导测算,认为对于毛利率水平小于56.25%的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这些企业税负降低[3].更多学者围绕“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白彦锋,2013)[4],甚至有学者认为“营改增”政策在实际实施中不仅没有为企业减负,反而增加了企业税负,鲁盛潭(2012)通过对试点企业“营改增”实施后的绩效考核,认为“营改增”增加了企业的税负[5],但笔者认为其所用的模型过于简单,数据较少,使得结论的可靠性不足.综合来看,目前对“营改增”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实务和理论角度对政策转换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利用实际数据直接检验“营改增”政策效果的研究很少,本文的研究可以对这类研究进行补充.

3 统计分析

3.1“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转增”政策实施前,交通运输企业所采购的油品和运输设备价款中包含增值税,而营业税的税基是以收入全额为基础,供应链层级越多,企业被重复征税的程度越大,流转税负担越重,不利于企业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竞争.“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可以凭采购时所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购置的交通运输设备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这对于运输设备比重较大的运输企业来说,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初期,部分企业反映其流转税负出现不降反增的情况.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是首要问题,政策规定本次“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固定资产所占比例约为30%到40%,较其他行业比重较大,而且使用时间较长.若“营改增”前企业购置较多的固定资产,相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而“营改增”的实施使得流转税率由之前5%营业税率提高到11%增值税率,这样会造成企业因存量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而承担较高的税负.过路、过桥费也存在抵扣问题,过路、过桥费用占交通运输业成本的40%左右,但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无法抵扣.燃油,修理费等支出虽允许抵扣,但实务中往往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这几方面的问题使得企业减负效果并没有预期理想.针对这些问题,上海市财税部门根据国家“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税制改革要求,设立了专项的财政扶持资金,对新老税制转换而税负增加较多的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从长期效果来看,随着“营改增”试点后购入动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实现,预计今后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抵扣项目占比会逐渐提高.

“营改增”政策是否降低了上海市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呢?通过对上海市交通运输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数据的手工搜集、计算发现,2012年实行“营改增政策”以来,企业流转税额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有2家企业降幅超过50%的,其中中海发展、中海集运.有4家企业降幅在10%-30%之间,华贸物流、锦江投资、东方航空、上海机场,有3家企业降幅小于10%,亚通股份、强生控股和上港集团,另外3家企业税负增加,申通地铁增幅22.25%,大众交通增幅18.17%,长江投资增幅较大,达到309.67%,但长江投资报表中明确披露,财政部给予其增值税补贴3193410.09元,减轻了该企业的税收负担.此外,多数企业披露受到了财政部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这也是试行期间企业减轻税负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相关具体政策细节进一步完善,企业应对税制变化的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对税收补贴的依赖进一步减少,让企业真正实现税收的减负.

表1 “营改增”前后年度税负变动表①

3.2 “营改增”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交通运输企业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该政策本身可以消除企业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试点一般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53.1亿元,与按营业税方法计算的税收相比,减少税收0.8亿元.通过上海交通运输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大部分企业减轻了流转税税负.企业税负的减轻,可以降低企业的本期费用,节约企业经营现金流,有利于提高企业业绩.

从整个产业链角度来看,“营改增”政策有利于减少整个产业链的税负.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可以为其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的依据,原先其客户凭借交通运输业务的发票金额的7%可以抵扣进项税,而“营改增”后,可以按照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的10%②进行进项税的抵扣,这样中下游客户可以多抵扣3%的金额,即使交通运输企业在一定幅度内提高价格,其客户方也因为能多抵扣增值税而愿意接受,增加了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的议价能力,有利于企业的业绩的提高.

从试点地区优势的角度来看,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外地的增值税纳税人向上海地区交通运输企业采购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向非上海企业采购同样的服务则无法抵扣进项税.这项政策的出台短期内有利于上海企业获得更多外地企业订单,通过内部关联方交易享受增值税抵扣的优惠,有利于上海地区的试点行业的发展.另外根据实施办法,接受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由于提供交通运输企业身份不同而不同,若属于一般纳税人,则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发票金额的11%,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抵扣7%.这种税率差有利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大型交通运输企业而不利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当然,这种地区优势会随着“营改增”政策全国范围内实施逐渐消失.

基于以上分析认为,营改增政策在上海试点,对于本地交通运输企业的利润提高是有积极作用的.另外,随着企业对增值税政策的深入了解、适应,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企业会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盈利能力,缓解资金紧张问题,并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的前提下,“营改增”政策能够使企业增加经营现金流.

假设2:在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的前提下,“营改增”政策能够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4 实证分析

4.1 研究设计及变量定义

对于“营改增”政策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绩影响和市场影响效应,本文设置了三个模型分别考察“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现金流量的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以及“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股票收益的影响.本文在借鉴以前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设计以下三个模型.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效应:

其中,被解释变量采取OCFit指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情况,解释变量“营改增”政策采用虚拟变量CHANGE表示,政策执行年度为1,政策未实行年度为0.考虑到企业的现金流的影响因素,本文控制了企业的流动比率CBPit,流动资产利润率CLVit以及流动资产周转率CTAit,由于以季度为时间跨度,本文还进一步控制了季度的虚拟变量,预计“营改增”政策会增加企业的经营现金流,OCFit与CHANGE之间正相关.

表2 变量定义表

“营改增”对企业业绩影响效应:

其中,被解释变量采用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指标反映企业的业绩,解释变量“营改增”政策同样采用虚拟变量CHANGE表示,政策执行年度为1,政策未实行年度为0.同时控制了企业的负债权益比EMit,企业规模LNTA以及每股净资产NAPSit这些影响企业业绩的变量,模型进一步控制了季度的虚拟变量.预计ROEit与CHANGEit二者之间正相关.

4.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RESSET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以及部分数据手工查阅报表取得,选取上海市交通运输业2011年、2012年的13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实证研究对象,考虑到数据的充分性,本文采用季度数据进行分析,同时为保证样本数据的有效性,对样本做如下处理:对于数据不全的部分,通过查阅相关公司的季报对其进行填补,对数据进行1%的Winsorize处理,共得到研究样本99个,计算分析利用stata12.0完成.

4.3 描述性统计

表3是主要连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净资产收益率ROEit均值是0.04,中值0.03,说明企业的经营业绩总体盈利,但是盈利水平不高.经营现金流OCFit均值0.14,中值0.16,说明样本企业现金流较为正常.其他的统计数值如表3所述,在此不再赘述.

表3 主要连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4.4 实证结果和分析

4.4.1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的影响

模型1的回归结果见表4,实证结果和预期恰恰相反,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OCFit和“营改增”政策变化CHANGE二者在5%水平上负相关,对于该结果,笔者专门走访了几家企业的财务部门,实际调查与回归结果十分吻合.某些企业之前缴纳营业税,在缴纳时间以及避税措施上存在较多弹性,而在“金税工程”背景下,企业缴纳增值税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形式,各个管理环节较为严格,再加上试点运行时间不长,税务筹划功能没完全发挥作用,造成现金流的减少.其二,一些企业的拖欠贷款问题也造成现金流的减少.由于在货款尚未付清之前,得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将导致销项税额偏大以及进项税额不能及时取得,增加了当前应交增值税额,减少了企业现金流.

表4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的影响

4.4.2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业绩影响

模型2的回归结果见表5,从表5结果可以看出,该模型的F值在1%水平下显著,且拟合优度为0.21,说明该模型整体上比较显著,“营改增”政策变化CHANGE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ROEit二者在1%水平上正相关,且系数为0.039,说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提升了企业业绩,但是业绩提升效果较为有限,负债权益比EMit与净资产收益率ROEit二者在1%水平上正相关,且系数为0.012,说明交通运输企业提高权益资本比重,更有利于提升企业业绩.除此以外,企业规模LNTAit与企业业绩ROEit在10%水平下显著正相关,每股净资产NAPSit与企业业绩ROEit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但相关系数较低.这个结论与预计较为一致,说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总体上对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业绩具有正面的作用.

4.5 稳健性检验

出于稳健性考虑,本文将上海市交通运输上市公司与全国其他地区的交通运输上市公司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进行对比分析,对比结果发现,上海市交通运输上市公司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总体上是优于其他地区的交通运输上市公司,更加肯定了本文的结论.

表5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业绩影响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上海市交通运输上市公司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的经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考察“营改增”政策的有效性.研究发现,“营改增”政策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试行过程中,对企业减轻税负,提高绩效起到正面的作用,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营改增”政策有利于改善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环境,提高行业平均利润率,加快企业经营创新节奏,但实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再如交运行业增值税抵扣项目较少问题.因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应合理制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以保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广泛延伸.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应充分考虑交通运输业的成本现状,尽可能扩大抵扣范围,建议将更多的成本项目如燃油费、通行费、车船维修费、车辆设备的保险费等纳入抵扣项目,可以采取类似之前运输费按比例简易抵扣的办法,使企业真正达到“减负”的效果,将“营改增”对企业的利好落到实处.

注 释:

①计算通过查阅报表中“城市建设维护税”,倒推出本期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数变动额.变动幅度=(年末两税合计数-年初两税合计数)/年初两税合计数.

②11%/(1+11%)=10%.

〔1〕平新乔,梁爽,郝朝艳,张海洋,毛亮.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效应研究[J].经济研究,2009(9):66-80.

〔2〕安体富.论结构性减税的几个问题[J].税务研究,2012(5):3-6.

〔3〕李婧,郝洪.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及利润影响[J].财会通讯,2011(11):55-56.

〔4〕白彦锋,李贞,马志良.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及对策[J].税务研究,2013(1):55-59.

〔5〕鲁盛潭,彭景颂.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2(12):55-56.

F810.42;F506

A

1673-260X(2017)05-0068-04

2016-12-12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5A230);安徽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重点项目(ACKY1610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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