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开发区调研员的发财术

2017-06-12 15:33江舟
检察风云 2017年10期
关键词:洋浦赃款中交

江舟

2016年春节刚过,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再一次吸引了人们惊诧的目光。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出了个大贪官!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陶嘉顺(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

2016年2月25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陶嘉顺立案侦查。3月18日,陶嘉顺被依法逮捕,随即被投入大牢。此案经洋浦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2016年12月1日,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就陶嘉顺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六年间,被告人陶嘉顺利用其担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调研员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等7家单位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上述7家单位贿款共计人民币2487.76万元。今年4月12日,法庭作出宣判: 被告人陶嘉顺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兵贵神速,选准案件突破口

2015年12月2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收到洋浦纪委转来陶嘉顺涉嫌受贿的线索。案情就是命令,当即洋浦检察院组织反贪干警连夜对受贿线索展开研判,并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张晖为组长,副检察长罗文俊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决定对该案展开全面调查。

经过研究,专案组决定把调查重点放到海南路航工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晏身上。其中,一笔发生时间为2015年6月,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由陶嘉顺侄子陶某给李晏的转款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

按照常理推断,如此巨额的资金往来十有八九是通过银行转账,但是查遍李晏和陶正川之前的银行账户流水,并未发现二人之间有任何的资金往来。侦查人员迅速联想到,2012年7月恰好是李晏给陶嘉顺儿子陶正川名下的房产支付100万元的购房资金的时间。

办案人员凭借职业敏感性,迅速作了这样的判断。这一笔不合常理的转账极有可能是陶嘉顺的欲盖弥彰,金蝉脱壳之举,以此掩盖其儿子陶正川名下房产资金的来源,逃避受贿犯罪的事实。

专案组由此推断,陶嘉顺早已知道自己被调查,而且极大可能跟李晏订立了攻守同盟。在侦查活动已成“公开事实”的情况下,为揭开陶嘉顺和李晏背后企图掩盖的真相,势必要攻破李晏和陶嘉顺的攻守同盟。

李晏與陶嘉顺是大学同学,二人交往甚密,关系非同一般。且此人又是海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此,在海南建筑工程业界颇有人脉。李晏到案后,一再强调其跟陶嘉顺是校友关系,声称那100万元购房资金是借给陶嘉顺的,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审讯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然而,终究是心里有鬼,在办案人员思维缜密的审讯下,李晏终是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李晏曾于2011年的时候向陶嘉顺借款300万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于2012年7月通过支付陶嘉顺儿子名下房产购房款的名义,还款100万元给陶嘉顺,剩余200万元借款则转至陶嘉顺大嫂易某某名下账户。2015年6月,陶嘉顺闻听反腐败查案风声吃紧,害怕自己东窗事发,害怕纪委查出这300万元钱有问题,就通过其侄子陶某的银行账户转账130万元给李晏,要求李晏如果被调查时, 要一口咬定这130万元是其归还李晏2012年7月支付陶正川名下房产的购房款100万元的本息。

就这样,二人一拍即合,双方遂互相串供,达成了攻守同盟。同时,在连续审讯的态势下,李晏为洗清自己,还进一步就自己如何帮助陶嘉顺获取高额好处费,联系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提取现金,以及陶嘉顺如何收取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项目回扣等情况进行了反映。

根据李晏提供的信息,办案人员迅速制定出侦查计划,并兵分两路,一路调取洋浦经济发展局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的所有项目合同、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及其具体经办人员的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审讯工作打好基础;另一路迅速接触具体经办人员,先是找到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院长周某某。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周某某开始心存顾虑,担心说出实情会影响到其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政策攻心,周某某交代了李晏帮助陶嘉顺联系广东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从中转入回扣款的事实。

随后,办案人员进一步找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续某某,在证据面前其辩无可辩,最终交代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在陶嘉顺的帮助下承揽其分管的项目,并通过与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的方式向陶嘉顺输送数百万元贿赂的事实,从而使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法律攻心,瓦解心理获口供

紧急传唤陶嘉顺!检察长张晖一声令下,陶嘉顺被押到审讯室。办案人员利用李晏这条线索,让陶嘉顺说明李晏借款具体情况。谁料,陶嘉顺原以为自己与李晏订立的攻守同盟天衣无缝,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可当他面对办案人员讯问借款具体情况时, 陶嘉顺不仅不能自圆其说,而且一步一步卡断了自己所有的退路。最终,陶嘉顺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

2011年初,陶嘉顺正担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前期工作。在这个项目招标之前,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艺公司)的总经理徐登云找到他,说想在洋浦做一些咨询设计项目,请陶嘉顺支持他,并说事成之后会重谢。

于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陶嘉顺考虑了徐登云借用长江规划设计院的资质和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招标条件,以确保能够参与投标。后来,徐登云最终中标了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C标段咨询设计项目,合同标的额650多万元。这个项目完工后,徐登云打电话给陶嘉顺,说洋浦神头港填海工程C标段咨询设计项目他们儒艺公司已经做完了,而且已经拿到了钱,为了表示感谢,他要送给陶嘉顺180万元好处费。

正巧当时陶嘉顺的大学同学李晏找他借钱,陶嘉顺就给徐登云提供了李晏的一个银行账户,让徐登云把要送给他的好处费转给了李晏,并告知了李晏。180万元到账之后,李晏和陶嘉顺做了确认。

2012年7月,李晏的路航公司资金周转顺畅了,他向陶嘉顺提出要还他300万元。后来陶嘉顺让他把100万元打到他儿子陶正川的一个银行账户上,给其买房用。又过了3个多月,李晏又把200万元打到陶嘉顺大嫂易某某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上,这两笔钱都是李晏用来归还借款的。

在2015年6月,陶嘉顺还特意安排侄子陶某向李晏写了一张“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的凭据。以此来证实李晏转来的100万元购房款,已连本带息归还的事实。

初战告捷,可是办案人员深知距离查明陶嘉顺通过开设公司收受贿赂的预定目标还很远。是查明陶嘉顺以其大嫂之名设立嘉正公司,从中收取贿赂的前因后果并获取口供的时候了。“你刚才只是交代了一小笔受贿的事实。现在你将嘉正公司的经营范围、营业额及纳税情况详细说说。”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向陶嘉顺提出了这个敏感话题。“嘉正公司是我大嫂经营的,与我没有半点关系。”这一回答对陶嘉顺的审讯暂时陷入僵局。

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决定避开锋芒,从其妻子曲爱萍自嘉正公司2006年成立伊始便负责嘉正公司报税业务说起。“你说嘉正公司与你没有关系,从嘉正公司的名称看,嘉正公司就是你陶嘉顺和你儿子陶正川姓名中第二个字合并而成;从你夫妻关系看,你与曲爱萍是大学同学,你只不过是以你大嫂之名注册,实则嘉正公司是你全家人在经营。”办案人员通过法律政策攻心,陶嘉顺思忖再三最终承认,利用亲戚身份开设嘉正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分包合同的手段收受过贿赂。至此,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帮揽项目,设立公司提贿款

审讯在继续进行。“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受贿数额不小,次数不少。如实全部彻底交代问题才是唯一出路,‘挤牙膏的想法是徒劳无益的,你是具有大学文化的正处级干部,认罪态度不好将是什么后果,你应该清楚。”

办案人员话音刚落,只见陶嘉顺惊出一身冷汗。难道检察院真掌握了自己全部受贿的事儿?也许是他们故弄玄虚?全交代了肯定会加重罪过,不交代又会弄个态度不好。正在他权衡利弊之际,办案人员告诉他,你别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句古话,你的所作所为,真的天衣无缝吗?你受贿时留下的斑斑劣迹能消失吗?

说吧,也许曾经山盟海誓的“朋友”早把自己供出去了。陶嘉顺反复思忖后,终于下定决心,开始交代他的余罪。

2010年初,陶嘉顺当时担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运输,负责洋浦大桥前期工作。当时,在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政部任经理的,陶嘉顺的大学校友华正阳找到他,表示他们设计院想要承揽洋浦大桥工程前期设计咨询审查项目,请陶嘉顺提供帮助,并承诺会给好处费,陶嘉顺同意了。因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是国有单位,不能直接提取好处费给他,故他们便商定找一家分包公司,采取签订虚假分包合同的方式将好处费兑现。

之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通过直接委托方式拿到了洋浦大桥的工程设计咨询审查项目。这个项目合同金额大概200万元,后来,按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与海南嘉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分包合同,将给陶嘉顺的好处费约60万元转到了陶嘉顺实际控制的海南嘉正公司。

2007年至2015年間,陶嘉顺接受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续建新的请托,为该设计院承揽洋浦港总体规划项目、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A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洋浦港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洋浦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5年,陶嘉顺通过指定的海南嘉正公司的银行账户,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先后4次收受续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524.4万元。

2010年7月,陶嘉顺还接受了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叶明兵的请托,为该分公司实际承揽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D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提供帮助。后来,按照事先谈好的好处费返还比例,在2011年初的一天,陶嘉顺通过指定海南嘉正公司的银行账户,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收受了叶明兵给予的280万元好处费。

其实,陶嘉顺对自己每次收受贿赂,凭权敛财的行为都铭记在心,他一口气交代了收受8家设计院及设计公司钱财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是2187.76万元,加上先前交代的收受李晏还款及给其儿子购房转款300万元,总共涉案金额是2487.76万元。

面对如此巨额受贿的贪官,办案人员心中明白,有供无证不能定罪。因为受贿案件中,证据是定案的关键,完整的证据链条则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于是,根据陶嘉顺交代的17起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专案组决定,派出干警奔赴北京、天津、武汉、深圳等全国10多家单位,找30多名证人调查取证,固证。

与此同时,对陶嘉顺交代的每一笔涉嫌受贿事实,每一个细节,办案人员都反复多次讯问,在每次讯问中都问到其前几次就某次受贿的交代是否属实,有无记忆上的错误,易反复的地方让其亲笔写供述,以防日后嫌疑人翻供。

办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这为日后的起诉和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善用谋略,全力追赃成果丰

多年的办案实践证明,衡量贿赂案件办理是否成功,赃款赃物的追缴是关键一环,是巩固办案成果、稳固全案证据链条的有力支撑。对于陶嘉顺这起受贿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在案发前大部分赃款已经转移的情况下,追赃工作的难度是不言而喻的。

为最大限度地追回赃款,办案人员采取搜查、冻结等措施,有效防止家属转移赃款。陶嘉顺受贿案立案当天,专案组就安排专人对陶嘉顺住所进行搜查,对嘉正公司、陶嘉顺个人及家庭成员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进行冻结,确保账面赃款能够有效追回,此举追回赃款共计200多万元。

追踪资金来往痕迹,锁定赃款去向,是此案追赃过程中采取的又一举措。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资料,办案人员发现行贿单位将赃款以分包费的名义转入嘉正公司账户,随后被陶嘉顺陆续转入其大嫂易某某等10多名亲戚朋友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都是陶嘉顺,均是陶嘉顺借用其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专门用于转移赃款。

于是,办案人员火速出击,先通过调取这些账户的开户信息和银行流水账存根,摸清每一笔赃款的具体去向,紧接着找到这10多名陶嘉顺的亲戚朋友反复核证,这些人均表示对账户里面的赃款毫不知情,最后通过外围取证对陶嘉顺侄子陶某形成铁壁合围之势,在扎实的证据面前,陶某最终退回赃款800多万元。

由于措施得当,追赃效果明显,在较短时间内,追回赃款1000万元,对此,办案人员没有沾沾自喜,而是一鼓作气,继续追缴。他们采取释法说理,晓以利害的方式,动员陶嘉顺家属及其他相关人员主动退赃。很快,将陶嘉顺2015年转账给李晏的130万元赃款顺利追回。

接着,经侦查发现,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公司账户上有300多万元赃款尚未与陶嘉顺办理交接,办案人员通过不懈努力促使该公司主动上缴。当这些情况反馈给陶嘉顺和他的妻子时,他的妻子曲爱萍良心也受到震动,对其丈夫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痛心,为争取陶嘉顺从轻处理主动退出赃款200多万元。

办案人员克服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多措并举,多源头、多渠道、多手段追赃,最终追回赃款共计1682万余元。

此案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按照指定管辖,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陶嘉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没有异议。不过,其辩护人却对某笔受贿金额做出争辩。被告人陶嘉顺收受的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按约定支付的186万元好处费,一直在设计院的账户,辩护人认为这笔款项不应认定为受贿款。

然而,庭审法官随即指出,此款项虽然在案发前,一直在设计院的账户,陶嘉顺未曾提取。但是陶嘉顺权钱交易行为已完成,构成受贿既遂,186万元好处费此时已处于陶嘉顺的实际控制状态,陶嘉顺是否从设计院账户提走这186万元,属于既遂后的情节,不影响受贿既遂的认定。对此,辩护人终是无言以对。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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