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需要怎样的住房机制

2017-06-15 19:26云贺
财经国家周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新区房价住房

云贺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宣布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后,当地曾出现房价飙涨、炒客云集的现象。日前,雄安新区30平方公里启动区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已面向全球招标。

未来,雄安新区该如何从根本上抑制房价、打击炒房?要建立怎样的住房长效机制,才能避免走上浦东、深圳房地产化的老路?

炒房心态蔓延

今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消息一出,大批炒房者蜂拥而至,借机哄抬房价。目前,雄安新区三县房地产交易已全面冻结,周边区县也纷纷出台限购政策。

实际上,为筹建新区,从2016年6月开始,雄安新区规划区域内的房屋等不动产规划项目及户籍变更便已逐步冻结。但受战略利好和我国城市房地产炒作惯性影响,雄安各类地下交易仍暗流涌动。有些房屋价格在地下甚至翻至十倍,只等政策松动、楼盘解封,部分炒房客企图靠房地产“炒房价”的心态仍然存在。

社会舆论方面,部分民众对雄安房地产政策还存在误读。今年5月11日,河北省常务副省长、雄安新区临时党委书记袁桐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提出,“在房地产上,坚决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研究制定适合新区发展需要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搞大规模土地批租、不搞土地财政,严格限制商品房开发,让低房价成为新区吸引创新要素的一个核心竞争力”。

消息经众多媒体、社交平台摘编转载后,立即引发热议。在赢得广大网民称赞的同时,也有部分网民甚至专家发声,称“雄安千年大计核心不在人才产业,而在房价”、“维持低房价将付出难以想象的成本”、“雄安房地产要回归计划经济”。

可见,仍有舆论预期目前的行政措施只是一时之计,部分人仍抱有伺机而动、趁机炒房的侥幸心理。还有人由此对新区未来的房地产模式乃至功能定位,持观望怀疑态度。

亟需建立新住房机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我国房地产行业过热问题。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我国楼市发展方向,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不久前,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出七个“严”:严禁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禁违规建设,严控周边规划,严控入区产业,严控周边人口,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这释放出雄安坚决刹住楼市投机潮、杜绝房地产化的信号。

在全国房价居于高位的大环境下,稳定房价、抑制炒房是雄安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道考题。雄安作为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肩负着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等历史使命,肯定不能再走土地财政、高地价高房价轮番上涨的老路。

当前,雄安新区房地产市场开发程度低、人口压力小、发展空间充裕,这些优势条件有利于新区在解决“大城市病”、遏制房价高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并成为我国房地产改革的先行地和试验田,探索出一条健康、可持续的房地产发展新道路。

随着雄安新区起步区规划工作的启动,继续保持对投机炒作的高压态势十分必要。不过,考虑到后续行政性禁止措施的可持续性问题,雄安新区势必要根据自身定位,尽快确立新的居住用房供给、管理、使用政策和制度,并明确对外发声,掌握话语权,消除猜测。

打造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要从根本上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雄安新区可从平衡供需、鼓励租住、规范交易、引导舆论等四方面出发,全面打造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第一,建立住房供需平衡机制。在需求侧,新区应主要满足三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一是由疏解非首都功能迁入和为雄安发展引入的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二是符合新区发展导向的产业从业者;三是当地户籍人员。

在供给侧,要考虑供给包括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宾馆等在内的多层次居住类产品,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居住需求,使住房供应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

在实施资格认定的前提下,限价房、廉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应以充分满足上述三类居民住房刚需为原则导向,做到按需足量供给;商品房主要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初期应合理控制开发规模。短期从业或流动性较强人员,可选择公寓、宿舍、宾馆等住房类型。

第二,鼓励租住,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新区可探索建立“售租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大规模租赁代替自有,引导居民树立“先租房、后买房”的住房梯度消费理念,釜底抽薪打消住宅升值预期,让住宅回归居住属性,降低多数人的投资购房意愿。

住房租赁方面,以机构化、规模化运营为主,鼓励长期租赁,在保证供给总量的同时,注重高、中、低房屋租赁供应比例合理。购房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购房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提高首套和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资格认定方面,可按照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时序和发展目標重点,分阶段、分区域、分人群确立资格认定原则及方式方法,以“强化新区产业导向、弱化户口特权功能”为原则,合理、按需给予住房资格。

第三,规范住房租赁和交易。这方面政府可借鉴欧美国家相关经验,全面监管或建立统一、透明且公开化的房屋信息发布和租赁交易平台,真实罗列区域内房屋价格等信息,防止出现房地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哄抬房价,确保价款真实、透明交易,杜绝中介主导的高额成交低价签约的阴阳购房合同现象。

同时,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健全惩戒机制,对于违法违规失信中介机构,记入联网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库,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建立常态化舆情分析与应对机制。由于“房地产才是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利器”这一传统思维在部分人头脑中还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今后相关机构和官方媒体在加大信息解读力度的同时,针对可能易被曲解的关键数据、敏感信息、重大决策等,要在发布前制定好舆情应对方案。

此外,可建立以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士为主要成员的雄安新区舆情研究智库,作为常态化机构,持续跟踪相关舆情状况,打造向外界传递新区科学发展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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