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永定河流域河兵制度探析

2017-07-18 11:45赵卫平
关键词:永定河

赵卫平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内蒙古大学 满洲里学院,内蒙古 满洲里 021400)

清代永定河流域河兵制度探析

赵卫平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内蒙古大学 满洲里学院,内蒙古 满洲里 021400)

清代,河兵是疏浚河道、修守堤防的专业化队伍,是清代永定河管理队伍的主要基层力量。永定河河兵制度仿照江南河兵例设置,数量屡有变动。清代永定河流域不设堡夫制度,只设河兵负责永定河堤防,是永定河河防一大特点。河兵负责河防的技术工作,役苦饷薄,对永定河河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永定河河兵体制以及河兵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探讨,来发现永定河水利制度以及河政存在的问题。

清代;永定河;河兵;制度

目前,关于永定河的研究成果不少,如尹钧科、吴文涛著《历史上的永定河与北京》[1]、尹钧科的《论永定河与北京城的关系》[2]、吴文涛《清代永定河筑堤对北京水环境的影响》[3],从历史地理以及环境变迁的角度阐释了永定河与北京城的相互关系。但对于永定河基层组织的研究尚未涉猎,以下从具体微观的视角对永定河河兵制度作一初步考察。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五大水系之一,流经山西、内蒙古、河北、北京、天津二省二市一个自治区,流域面积为47016平方公里。永定河分为上、中、下游三段。永定河中、下游加起来总流域面积为3616平方公里,仅占总流域面积的7.7%。其中,永定河流经北京市区域长达169.5公里,流域面积3168平方公里。永定河在史上多次改道,河道的改变必然影响所流经区域的变化。因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清代帝王十分重视永定河河防。永定河的防洪措施,大多以筑堤挡水为主。永定河大堤自康熙三十七(1698)年创兴堤防体系,后经过多次加长与改道,至清末时永定河堤长四百三十里。为了维护绵延的永定河堤防体系,河兵制度便应运而生。

一、河兵的产生与裁汰

永定河设兵始于金代,大定二十七年(1187)宰臣为了堵塞孟家山金口,在金口(在今北京石景山麻峪村东的孟家山)更立重闸,于岸上“置埽官廨署及埽兵之室”[4]687。元明时,永定河溃决,只是率军民共同修治,“大抵以禁军、戍卒佐民力之不足,非实有常隶之兵,以资修守也”[5]卷八。可见,元明时,统治者还未设立专门的河政机构管理永定河,直至清代“永定额设战守兵千数百名,专司修守事宜”[5]卷八。

清代,河兵始设于顺治十二年(1655),在江南首先设置,“顺治十二年,设江南河兵”[6]150。康熙时期,靳辅开始广裁河夫,普设河兵,创设清代河兵体制。靳辅(1633-1692),字紫桓,汉军镶黄旗人,谥文襄,清康熙时治河名臣。靳辅在康熙十六年(1677)七月初六日入奏《经理河工八疏》①侯仁之在他学士论文《靳辅治河始末》考证了《经理河工八疏》的上疏时间。他指出靳辅在《再陈一疏未尽事宜疏》曰:“窃臣于康熙十六年七月初六日,将江南敝坏河道,分列八疏,题请大为修治。”(见侯仁之著《我从燕京大学来》,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152页),第八疏即为《添设兵丁》,他说:“欲图将来久远之计,莫妙于多设专心保全河道之人,则设兵以守而立劝惩之法,使之知利之当趋,而害之当避,诚为不易之策也”[7]101-102,“必须按里设兵,使之住于堤上,逐日看守”[7]102。他在奏疏中提出河员与河兵的职责以及奖惩制度,使“各弁兵人人警畏,不敢稍迟”河防。于是,“浚运河、筹经费、选河员、设河兵,使之画疆分责,河兵之设自此始疏”[8]卷七十五。靳辅创制了河兵申明惩劝章程,促使河兵修防走向职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大提高了河政机构的行政效率,亦保证了河工的质量与河道的安澜。随之,其它河流以及后人多有效仿。永定河河兵设置即效仿江南河兵例而来。

永定河河兵制度设置于康熙三十七年。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康熙)三十七年,设永定河河兵二千名”[6]150。永定河河兵从绿营中选拔,初设战守兵2000名,专门负责修守事宜。

永定河河兵数量从初期设置到清末,一直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康熙四十年(1701)五月,为节省钱粮,以济河防,时任直隶巡抚李光地上疏《请裁河兵疏》。李光地疏称:“各工将河兵按数分派,每工只得八九十名,不敷所用。更兼兵遇紧急工程,率多逃窜,以致堵御不速。及水缓停工严冬无事,则又坐食縻饷,请于二千河兵中拣择存留八百名,每工均派三十名为钉桩、下埽、守堤、凿冰之用,汰去其余一千二百名。”[9]894-895康熙帝批准了李光地的提议,裁去河兵一千二百名,仅留800名河兵。

康熙四十九年(1710),工部派章京一员,于“八百名内挑选熟练河兵三十名”[10]卷十,交与章京督率,一同看守永定河。缺额三十人另外召募补充,与章京一起看守巡防衙门口村(在今北京市石景山区)、真武庙(在今北京市西城区)、纪家庄(在今河北省永清县境)等处堤工。这样,河兵实存830名。此后,雍正三年(1725),在八百名永定河兵内,拣选“老弱不力者”二百名裁撤,余河兵630名。

乾隆三年(1738),直隶河道总督朱藻同顾琮奏请添设河兵。他指出“每汛挑选桩手一班,用河兵十二名,专管签桩下埽各汛,实存力作河兵不满二十名。更有搜捕獾鼠、看守物料、栽种堤柳、填补水沟浪窝、堆积土牛、传递公文之役”[10]卷十三,遇到汛期险情,缺人抢护,所雇民夫不够专业,容易贻误要工,“是以十夫不及一兵之用”。朱藻一语道出了河兵于堤防的重要性。作为直隶河道总督的朱藻请求按照旧制,在以往裁汰的河兵中,酌添河兵600名。添设河兵600名一事在乾隆四年(1739)得到落实,永定河连现存河兵共1230名。

乾隆四十七年(1782),“奏将武职坐粮裁改为养廉,内裁守备坐粮十二分、石景山千总四分、两岸千总八分、两岸把总八分、随辕经制外委九名九分。共裁坐粮四十一分。实存战、守河兵一千一百八十九名”[10]卷八。

嘉庆七年(1802)二月,直隶总督陈大文奏请添设河兵400名。他提出永定河南北两岸工长兵少,“每逢伏秋大汛,各处要工不敷差遣。惟有奏请酌添战兵六十名、守兵三百四十名,分派南岸守备,北岸协备经管,酌量工段平险,添拨各汛,以资捍卫”[11]135。在绿营督标、提标、宣化、天津四处额兵内,“每处抽拨战兵十五名、守兵八十五名,共战守兵四百名,拨交永定河道”[11]135,分防各汛。永定河连现存河兵及经制、额外外委均在内,共计1589名。

同治十二年(1873),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又添河兵100名。永定河兵共有1689名。其中,战兵189名,守兵1500名。这些河兵“除道署、防库守兵三十三名,都司、守协备、千总各衙门听差守兵五十八名,余俱分隶文武二十三汛”[5]卷八。也就是说,除去91名外,还剩1598名河兵分拨永定河各汛工作。

清统治者由于第一次尝试在永定河上设立河兵制度,兵额初设2000名,在经过几年的实践工作之后,从康熙四十年至雍正三年一直进行裁汰,兵额最少时只有630名。乾隆四年突增为原额约一半的数量,扩充永定河兵幅度最大。稍后,嘉同年间,兵额也处于上升趋势。嘉道以后,河兵的持续增长,从侧面说明永定河泛滥成灾的程度越来越严重,次数也越来越多。统治者在不扩大军费、不妨碍军务的情况下,从绿营抽拨兵员支援永定河务。

二、河兵管理与分布

雍正四年(1726),清廷设永定河道,衙署驻扎在固安县,总理永定河事务。永定河道由清初时“兼按察使副使或佥事衔”,转为正四品的河务专职,以示重视永定河务。永定河道下属分为文职和武职两个系统。形成四厅,即石景山、北岸、南岸、三角淀,设同知或通判“承领河兵雇夫做工,收发钱粮之事”[10]卷十;一营,即河营,设都司、守备主管。河营都司是永定河河兵的最高首领,嘉庆十六年(1811)设,受永定河道节制,是仅次于参将的正四品武官。河营武官派驻各工汛统辖河兵担任守护河堤抢险任务。

永定河南岸堤长一百五十四里,北岸堤长一百五十五里四分,下口南大堤长八十余里,北大堤四十余里,共计工段四百三十余里。永定河因“各汛堤工长短不一,每二里五分安设铺房一所,铺兵一名,长年住守”[10]卷七,也就是说每所铺房固定一名河兵看守。现统计河兵数量及空间分布,列表1如下:

表1 河兵数量及空间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清)朱其诏、蒋廷皋纂修《永定河续志》整理,清光绪七年(1881)刻本。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各汛段所管理堤工长短及分布行政区域。石景山工程分为东西两岸,堤工长83里。石景山同知辖六汛,包括:石景山汛、卢沟桥汛、北头工上汛、北头工中汛、北头工下汛、北二工上汛,跨宛平县境以及良乡县境,都在今北京市内;永定河南北两岸汛地辽阔,河兵布置绵延300余里。设南岸同知辖六汛,包括:卢沟桥汛、南岸头工上汛、南岸头工下汛、南岸二工、南岸三工、南岸四工,经管堤工里数114里1分,跨宛平、良乡、涿州、固安四县;北岸同知辖四汛,包括:北岸二工下汛、北岸三工、北岸四工上汛、北岸四工下汛,经管堤工里数58里4分,跨宛平、固安、永清三县;三角淀通判辖五汛,包括:南岸五工、南岸六工、南岸七工、南岸八工上汛、南岸八工下汛,经管堤工里数118里7分,跨固安、永清、东安(今廊坊市安次区)、武清(今天津市武清区)、天津县五县。北岸通判辖三汛,包括北岸五工、北岸六工、北岸七工,经管堤工里数80里7分,跨永清、东安、武清三县。永定河道汛员与地方官员相互合作,分汛段管理河道事务。地方州县的协防,方便了永定河道汛员进行河工修防工作。

第二,河兵布置周密,按铺设置。永定河二里五分设一兵铺,每一兵铺设一河兵,长年看守。石景山同知所辖区段石景山汛驻河兵61名;南岸同知所辖区域驻河兵94名;北岸同知所辖区域驻河兵58名;三角淀通判所辖区域驻河兵41名;北岸通判所辖区域驻河兵44名,共计驻守河兵有298名。光绪时期,额设河兵1689名,又除去在衙门听差91名外,剩余河兵1300名上堤流动工作。

第三,防汛员弁有地方官员与河营文武职员弁,相互统辖。有同知、通判统辖,有巡检、县丞、州同、主簿州判经管。石景山同知下有宛平县巡检、武清县县丞、宛平县县丞经管、良乡县县丞4名官员经管;南岸同知下有宛平县巡检、霸州州同、宛平县县丞、良乡县县丞、涿州州判、固安县县丞6名官员经管;北岸同知下有东安县主簿、涿州州判、固安县县丞3名官员经管;三角淀通判下有永清县县丞、霸州州判、东安县主簿、武清县主簿、把总5名官员经管;北岸通判下有永清县县丞、霸州州判、东安县主簿3名官员经管。

第四,河兵空间上分布不均匀。永定河石景山至卢沟桥段对京城安危至关重要。石景山同知所辖行政区域涉及州县有宛平和良乡,都在京城。南、北岸四工以上涉及宛平、良乡、固安、涿州,都属京城以及近京地区。石景山工程所辖堤工仅有83里,设河兵61名驻守河防。南岸同知所辖汛段堤工长114里余,设河兵94名;北岸同知辖汛段堤工长58里4分,设置河兵58名。南、北岸四工以上共驻守河兵213名,几乎按号设置,布防严密。对比之下,南、北两岸五工以下,河兵设置稀疏。三角淀通判辖汛段所管堤工长118里7分,驻守河兵仅有41名。北岸通判所辖汛段堤工长80里7分,驻守河兵44名。北岸通判所辖堤工长度与石景山堤工长短几乎等同,可河兵设置上要比石景山工程少17名。永定河长年驻守河兵有298名,南北岸四工以上就有213名,在分配比例上严重失衡,反映了清统治者重视京城安危,而轻视地方的心理。河兵布局不合理,难免造成汛情来临时不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贻误抢险时机;河兵不敷使用,也会造成平时对堤防修补不够的漏洞,这也是造成永清、东安堤防容易漫溢溃决的一个因素,使得处于下游洪泛区的百姓长年饱受洪涝之苦。

三、河兵的职责与待遇

(一)河兵的职责

河兵是清代永定河管理河务的主要基层力量,分为铺兵、巡柳兵、看料兵等,负责签桩下埽、看守物料、种植树木、填补水沟浪窝、堆积土牛、递送公文等工作。

1.汛期之役

永定河工程汛期之内有四防。每年桃、伏、秋三汛,河兵与民夫都要齐集堤上,每天往来巡查。“遇有急溜扫湾,水近堤根,或稍汕刷,及时修补埽厢;或有蛰陷,及时抢护。少暇,则令积土堤上。如遇阴雨,则填垫浪窝、水沟”[10]卷七,曰“昼防”。夜间,守堤兵夫都要在堤上防守,抢护堤坝。由于汛期疲劳,夜间容易贪睡误事,则须设法巡警,“各汛要工,既皆有灯笼火把照看,并置更签,官弁照更挨发各铺传递。如起更时,发一更签,由某号至某号,若干里。按一时行二十里,分别限二更几点递回。二更至五更,皆如之。并差人挨查。如有稽迟,即将该铺兵究治”[10]卷七。兵铺按照每2里5分的距离设置,十里即设置4所兵铺,20里设置8所兵铺。假如起更时发一更签,河兵从1号铺行至8号铺,即为20里传递一更签。如此计算,二更签应传递至第16号兵铺,以此类推。如果在一更前更签没有传递到8号铺,传递更签河兵就会受到惩罚。如果在传递更签过程中发现有汛情,就鸣金示警,进行及时抢救,曰为“夜防”。汛期时,每有大风,官弁督率兵、夫捆扎龙尾小埽,摆在堤岸旁边。如果遇到风浪大作,“用绳橛悬于附堤水面,随水起落”[10]卷七,可以保护堤防,曰为“风防”。伏秋大汛,多有骤雨。官弁应发给河兵雨具,不时往来巡查,曰为“雨防”。

2.平工之役

(1)堆积土牛。河兵上堤力作的时间是每年的桃、伏、秋三汛,到白露后下堤。平工或冬天闲暇时,河兵亦有分工。设立土牛,最为河防要务。河兵堆筑土牛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每兵一名,每日例应积土二尺五寸。铺兵、巡柳兵、看料兵减半;堆积土牛,以为压埽、填沟、平堤之用。每年除冬、夏两月外,俱按日计算,岁终报部。”[10]卷七永定河兵每人每天须积土2尺5寸,一个月积土7.5方。铺兵、巡柳兵、看料兵积土减半,也就是每天积土1尺2.5寸,每月积土3.75方即可。在时间上除去每年冬夏两个月外,其余十个月都按日计算查核积土数量。所积土牛须查明造册,由该管弁员交代呈报,以专责成。如果弁员督率不力,抑或土方有所短少,就会受到查参议处。

(2)栽柳。永定河兵要在每年春融时,即在凌汛后沿堤栽柳,要求“每兵一名,例应栽植柳一百株。于冬末春初,津液含蓄之时,采取长八尺、径二寸许柳栽。惊蛰后,地气开通。于附堤内外十丈,柳隙刨坑深三尺栽种,不时浇灌。至夏秋之交,点查成活数目呈报,以七成为率。岁终报部。”[10]卷七。对于柳树的尺寸、栽种的位置以及成活率都提出了量化的标准,倘若“不能如数栽植,专汛之千把总罚奉一年,守备罚奉半年,仍令照数补栽。倘或补栽柳秧成活不及一半,专汛之千把总降一级,留任戴罪补栽。守备罚奉一年,或将附近民柳借端砍伐,即将河兵究处,其专讯之千把总守备等官分别查参,交部议处”[12]385。并有巡柳兵负责巡查两岸堤柳,防止不法之徒砍伐偷盗,毁坏堤岸。

(3)搜捕獾鼠、填补浪窝。永定河兵更有搜治獾鼠洞穴之责。搜捕獾鼠洞穴是河兵岁修日常之事。“獾鼠潜藏,大为堤患”[13]卷二十。要在“草芽尚未萌生”时,“急须查獾洞鼠穴。獾洞大而易见,鼠穴则小而且隐,常有离堤二三丈。由地中钻穴,透出堤身者,倘遇盛涨,最为可怕”[14]卷三十二。獾兵每天要持弓弩,要在春天草还未茂盛之前,务必搜捕尽净。在这之后以不时巡查为要。天下大雨时堤岸恐有浪窝,令“兵夫于堤上越埝以御之”,雨停后再行填垫。

(4)疏浚河道。永定河兵负责撑驾浚船。清统治者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时专设浚船制度,由河兵专职撑驾疏浚河道,捞取淀中淤泥。不计算土方,本属河兵分内应行之事。

(5)看守料物。永定河兵还有看料兵,负责看守工程物料。每年秋汛安澜后,汛员按工程险易程度,预估办料之多寡,运贮到工。根据各工“险要处所,如式结实。堆垛盖顶,必要双批水,紧密苫盖,庶不致雨水糜烂”[14]卷三十二。河兵负责看管物料,防止物料短少糜烂,甚至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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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兵役苦。他们在汛期时冒着生命危险负责上堤抢险;平时还要常年驻守在河防,负责堆积土牛、巡查堤柳、疏浚河道等职责,任务危险而繁重。傅泽洪曾指出河兵役苦之现状,“河兵终岁在工力作,胼手胝足,沐雨栉风,寒暑不辞,驱命不顾”[15]663。永定河道万培因亦称:“天下之至劳苦者莫如兵,而河兵为尤甚。兵可百年不用,河兵则终岁勤劳,殆无虚日。临大汛如临劲敌,守长堤如守危城。及至三汛安澜后,又有额柳、积土,按日计工,则河兵固无日不用者也”[16]卷上。这既说明了河兵工作之劳苦,又说明了河兵对于河防的重要性。

(二)待遇

1.兵饷

永定河兵在兵籍上有战兵、守兵之分,待遇亦自有分别。因为河防兵内有桩手一项,下埽签桩与其他河兵相比,更为危险效力。乾隆三年五月初八谕:“今思直隶河工虽不得与河东二省比并,然桩手较众兵出力为多,亦当加恩鼓励之。著将直隶河兵改为战一守九,俾用力较多之桩手得食战粮,以厚其养赡”[17]273。永定河河兵待遇与江南河兵待遇同,但是在战兵守兵比例上有所不同。江南河兵为战二守八,永定河为战一守九。

河营“战兵每名月支饷银一两七钱,守兵月支饷银一两二钱,随辕外委、千把总九名,六名食战粮,三名食守粮。额外外委十五名,每名食本身战守粮一分”[5]卷八。也就是说,永定河兵战兵一年饷银有20两4钱,守兵14两4钱。兵饷在每年八月内核明造册,咨明布政司,永定河兵饷在地丁正项下支出,按月发结,每年遇到闰月加增一月饷银。河兵饷银发放“旧由南北岸厅具领发,两岸千总分给。乾隆四年设守备后,守备具领,会同固安县当堂在公所按名唱给”[10]卷八。嘉庆十六年设都司后,又由都司具领,会同固安县当堂唱给。战兵和守兵饷银待遇不一,难免造成河兵之间互相攀比的习气。

2.晋升拔补

河兵有晋升拔补的机会。河兵开除募补有既定的法律程序。原先“河兵开除募补旧由本汛报明,有厅验准,行县取结,结到起饷”[10]卷八。直至乾隆四年(1739)设守备后,“本汛移该管千总转送,守备验准起饷,季终全送河道点验。二十年(1755),设立执照,新兵始送河道验准,给发牌照”[10]卷八。发给河兵执照,就意味着河兵有了特定的职业身份,也享有不同于一般百姓的进身之阶:

凡河兵中明白工程办事勤干者,由本汛移该管千总转送,守备申送,河道验准拔补什长,由什长拔补头目,由头目拔补外委,皆给执照,于季报册内分晰注明。内有出力办工才堪驱策者,由本汛保送,河道验准为辕门额外外委。[10]卷八

可见,河兵当中如果有表现良好,熟习河道工程,一遇缺出,可以由守拔战、拔什长、拔头目,甚至递升至千把以上,“各河兵如果教习勤慎,应照永定河、北运河之例拔补管河外委、千把,以示鼓励”[10]卷十二。这种拔补机制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河兵勤奋投身于河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河防。

3.红白事例

红白事例银是清廷对官兵操办喜事和丧事时的资助。清廷八旗与绿营红白事例银的标准不同。罗尔纲在《绿营兵志》中定义:“绿营兵丁,遇有婚嫁丧葬等事件,国家给恤赏银,叫做红白事例赏恤”[18]405。

永定河兵来自绿营,红白事例按照绿营标准。绿营红白事例银的赏赐,晚于八旗,在雍正七年(1729)初次议定。有关直隶省绿营兵丁红白事例赏银数量不多,据《嘉庆大清会典事例》载:“(乾隆)二十四年奏准,直省绿营兵丁遇有红白事件官给赏银”[19]9486,但没有具体数目记载。“红白事例恤赏银数,各省定例不详。惟京师巡捕营兵丁,红事,本身娶妻、子女娶嫁赏银二两,白事,父母及本身妻室赏银四两,则载于《会典事例》”[18]405。“绿营的红白事例银之恩赏,遵循着‘以本求息,以息定例’的原则,各按最初年收息银的多寡,酌中定额。因此,各省有各省的标准”[20]607。绿营兵丁较之八旗兵丁红白事例银标准低。按照《雍乾两朝镶红旗档》记载八旗“白事每人例定赏银十二两,红事每人例定赏银八两”[21]125-126。也就是说,绿营兵丁红白事例赏银是低于这个数量的。

结 语

清代永定河河兵制度曾经发挥过非常积极的作用。金诗灿对清代的河兵制度给出了如此评价:“首先,河兵制度的建立,打破了以往征募夫役的弊端……其次,河兵能够弥补河夫的不足……清代河兵制度,对于完善清代河防体系,汛期抢险,常规修防等方面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22]61。当然,清代永定河河兵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了金诗灿指出的“河兵素质参差不齐”的普遍问题外,永定河河兵制度还存在以“名粮”“坐粮”之名,侵蚀空粮;河兵饷银微薄,难以养家;员弁借饷生财,河兵糊口无资等种种弊端。“兵之劳如彼,而饷之薄如此,遇有河兵额岀,几至应募乏人,何以整顿工防?”[23]卷二十严重影响到了河防安澜。这种河兵流弊不只是某一河道、某一个人的个别问题,而是普遍存在于整个河政机构。

清代,永定河河兵制度是整个清代河政的一角,既存在普遍问题,也具有特殊现象。透过清代的河兵制度亦可窥视清代整体河政的面貌。虽然,河兵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从整个清代时期来看,永定河河兵的设置与存在,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消极作用是次要的。它起到了“使民脱佥派之苦,而工获修防之益”[24]卷一。河兵平时不时维护,汛期及时抢护,有效地保障了河道的安全,促使永定河河防走向职业化、专业化与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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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尹钧科.论永定河与北京城的关系[J].北京社会科学,2003(4).

[3]吴文涛.清代永定河筑堤对北京水环境的影响[J].北京社会科学,2008(1).

[4]脱脱.金史·河渠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朱其诏,蒋廷皋.永定河续志[M].光绪七年(1881)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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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刘正花

K061

A

2095-0683(2017)03-0051-07

2017-03-24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0BalS047)

赵卫平(1981-),女,河北廊坊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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