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一大步

2017-08-31 14:17
南方周末 2017-08-31
关键词:同权承租人征地

南方周末评论员

部分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不用经过政府征地环节,直接进入租赁市场了。虽然有两个前提:还只是开放租赁市场,不能售卖;只针对北上广等十三个试点城市的农村,但国土部与住建部在2017年8月28日联合发布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也已足够震撼。

以租购同权为最大卖点的租房市场,除了国企板块的供应、房产商长期持有模式的供应之外,迎来了最具冲击力的村镇集体供应方。而且,这个供应方的自主权利还挺大: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方案显示了诚意:要求试点城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而且明确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城里人的关注,对房价的影响大概是第一位的。这类供应的土地成本很低,开发成本也可损之又损,那进城年轻人对又爱又恨的商品房,到底是买,还是卖?“丈母娘刚需”会不会因为租售同权部分保障了年轻女婿租户的尊严,而有所减弱?即使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低层的住房问题,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有政府财政需求的刚性护驾,应该最多只是涨幅减缓吧?

政治经济学家的关注,可能是中国以房地产为支柱性动力的经济模式,能否平安着陆?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城市建设必须通过“国家征地”。这次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租赁市场,实施细则是否可能在租售之间搭起某种隐形的桥梁,从而往同地同权的方向再迈进一步?

农民的关注大概也很简单:这个新政策出台,能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跟千方百计又战战兢兢地谈判一个更高的征地赔偿相比,跟偷偷摸摸、不合乎现行法律的小产权房相比,到底哪种方式更符合自己的正当利益?

农民为中国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计划经济时代,贡献的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剪刀差,勒紧裤带给重工业化的赶超战略提供积累。在改革开放启动后,以“农民工”之名,到城市里打工,分享制造加工业和低端服务业的红利,慢慢富了起来,但二元身份一直到现在仍然广泛存在。终于等到城市化过程需要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了,这会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又一步吗?是的,这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的增加,也是作为平等国民身份的政治话语权的增加,是公共领域的国民尊严均等化。

土地与房产领域的纠结实在太多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土地管理法修订的背景下,一个租售同权,一个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租赁市场,在很多领域带来了改变的可能性。尽管,改变究竟能有多大,还要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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