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2017-10-17 23:25张俊雄
卷宗 2017年25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困境对策

张俊雄

摘 要:法律援助是维护法律公平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援助,使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基层法律援助针对的大都是基层的弱势群体,所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的问题和困难也比较多。本文就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对策展开讨论。

关键词:法律援助;困境;对策

在1992年5月我国有了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条例》于2003年7月16日经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可见我国的法律援助起步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晚了很多。我国的法律援助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 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

(一)群众法律意识单薄

基层法律援助面对的是基层的普通百姓,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导致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一致,大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很淡薄。尤其是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不够。大部分农民不懂的也没有意识使用法律这个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下,对法律不了解;对如何运用法律更不了解。以至于他们觉得打官司是一件浪费时间和大量金钱的手段,农村普遍认为赢了官司但是对自己的自身利益没有任何帮助甚至还会受到损害,所以宁愿沿用人情私下解决的方式处理问题。

(二)法律普及、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差

我国的法律普及和法律援助的时间相对较短,效果还没有十分明显,对一些偏远的地区法律普及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对于法律的普及以及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还停留在意义和作用上,但是忽略了群众最需要的那部分——免费法律援助的宣传。所以大部分农民对于法律多余法律援助还是敬而远之。

(三)法律援助硬性条件过高

《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仅是地区内的低保户,也就是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以下的群众。而且对于这些群众所进行的法律援助范围也仅仅只有六项。首先这些规定没有考虑到低收入人群,在我国低收入人群对于打官司依旧还停留在打不起的层面。其次对于低保人群的六项事项服务在有些时候并没有起到作用,低保人群遇到的问题在一些时候并不在六项之内。以上两点导致法律援助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初衷相违背。

(四)法律援助工作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

进行法律援助咨询的人群大都文化水平不高,对于晦涩的法律名词以及复杂的诉讼关系的理解能力不高。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一直保持耐心微笑进行援助服务,尽量帮助咨询人群解决问题。但是,在一些法律援助工作站,存在敷衍冷处理的情况。这就导致了咨询人群对于司法公信力产生了否定的情绪,阻碍了司法活动的进行,使群众对司法的公正性有了怀疑的态度。

2 法律援助困难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

对于法律普及以及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以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项工作还必须进行下去,尤其是针对偏远地区以及农村。要让广大的农民群众知道何如运用法律援助何如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关注的问题进行大范围的法律普及讲解,走到农民的生活中去,才能让农民群众相信司法机构。宣传的方式也应该贴近农民群众的生活,用农民群众能理解的喜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的宣传。

(二)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援受援面

法律援助门槛过高,导致社会侵权事件得不到及时制止,还会引发矛盾激化,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有鉴于此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采用特事特办的原则和破格的方式,为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例如,尽管房屋纠纷不属于援助范围,一旦孤寡老人被人侵占房产,需要法律援助時,法律援助中心就应该派出律师为其维权。还有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须审查经济状况一律受理;老年人、残疾人、军属,以及无收入的服刑人员,叶最好不受“低保”限制,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

(三)加大基层法律援助部门和人员建设

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以人为本,寻求公平正义的今天,法律援助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凸现。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职能作用,必须靠政府挂帅、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区县政府或者政法委应增设一级法律援助主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并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明确为正科级(或副科级)单位,赋予其与管理对应的职权。同时,将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确定为行政单位。

3 小结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工作,需要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着手,有序规划,逐步推进。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法律援助宣传方式,找准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服务困难群众的切入点,将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教育作为法律援助宣传工服务的主要形式,切实履行好政府责任、保障好困难群众获得多方面法律教育服务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以教育为本,全面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深入抓好农村教育事业,农民素质提高了,对政策方针法律有一定理解后,普法也就不再是一种难事了。

参考文献

1.高琦.浅议当前法律援助专业人员现状及改善对策[J].黑河学刊,2017,(04):127-128.

2.吴爱英.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J].中国律师,2016,(11):10-15.

3.胡斌.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对策分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07):297.

4.史明艺.新形势下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J].赤子(上中旬),2016,(18):2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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