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反腐皇帝

2017-12-07 10:35王涵
养生保健指南 2017年11期
关键词:刘彻隋文帝雍正

王涵

作为封建社会反腐工作的最终决策者,有些皇帝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礼制下,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在反腐败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作为反腐决策的最终“大佬”,他们曾经采用过哪些招数?

汉武帝:鼓励基层越级打“小报告”

作为开创了西汉王朝“最鼎盛繁荣时期”汉武帝刘彻,其身上带了太多的光环,他一生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的伟大事业,在反贪腐这一领域有所作为自然也不奇怪,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在汉代,主抓监察工作的御史大夫备受重视,甚至被提升到与丞相同一级别,位列“三公”(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但是,汉代皇帝们却发现,御史大夫的高位并没有给国家的监察工作带来多少益处,甚至,这种高位使得这些监察官员们高居庙堂之上,不能很好地深入基层了解地方实情。在此背景下,刘彻借鉴了他爷爷汉文帝刘恒的工作方法,时不时地临时调派身边的亲信到基层核查走访,并将此行为称为“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刘彻在元封五年正式宣布设立“刺史”这一职仕。“刺史”制度也成为中国古代反贪史上第一次因为专门反腐而设立的制度。当时,刘彻将全国分成了13个监察区,每个区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官员,中央的主管官员叫司隶校尉,派到地方的叫刺史。

刺史的地位在当时是相当高的,相当于钦差大臣,而且是常任的,并不是临时的,甚至在地方还有自己的常设办公地点。此外,汉武帝刘彻在位时也曾专门下诏书建立“言事变”制度,明令保障吏民的言论自由权,当然,攻击皇帝的言论除外。

“言事变”制度,鼓励基层的官员、民间人士乃至平头百姓越级上书、诣阙言事,在向政府表达不满或提出建议的同时,踊跃检举揭发作奸犯科的不良官员。正是因为“言事变”制度,使得刘彻成为鼓励群众百姓打“小报告”的皇帝中的“第一人”。

隋文帝:“钓鱼执法”抓贪官

同样是头顶巨大荣誉光环的帝王,隋朝开国君主隋文帝杨坚历来被人们认为是一位较为贤明开化的君王,经过他前期的治理,隋王朝在短期内出现了难得的富庶和安定局面,所有这些,与杨坚铁面肃贪的措施不无关系。

他积极强化对官员的监督,《隋书》中有记载,杨坚曾让亲信“密查百官”,发现贪腐行为便严惩不贷。隋文帝在任期间,曾经有过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200人的记录,导致了河北官场“整体沦陷”的局面。

在隋文帝坚持高调反腐的一生中,最令他引以为傲的就是破天荒地发明了“钓鱼执法”的反腐“高招”。隋文帝在任期间,曾命令人悄悄把金银财宝以及丝绸和南方出产的缎子送给一些大臣和官员,以此来衡量一个大臣和官员是不是有贪贿行为。假若某个大臣接受了金银财宝等钱物,不但以贪贿罪处理,甚至还面临在朝堂之上当着其他大臣的面被砍下头颅的风险。隋文帝用这种“钓鱼执法”的反腐高招,搞得满朝文武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这种“钓鱼执法”的手段简单而直接,却成绩赫然,受贿官员面对的风险如此之高,铤而走险者自然望而却步。于是,隋初的贪腐之风也就此基本禁绝。

明太祖:重典反腐“杀人如麻”

相比前两位皇帝登基前的身份,朱元璋出身于布衣,可谓白手起家,这多多少少也使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多了几分跟出身相关的“特色”——杀人,就是这位平民皇帝在任期间最大的反腐手段。

朱元璋时代,贪污杀头的起刑点是60两白银,如果按照购买力算的话相当于如今1200元人民币,这样的重典治腐可谓中国历史上登峰造极的一景。

有一次,朱元璋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求“上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立即诏令天下:“为惜民命,凡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由于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这些人贪赃枉法的现象非常严重。朱元璋为此下诏,声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这样的酷刑治贪下,也直接导致了明初官场风声鹤唳,甚至出现了一些手戴枷锁的官员审案的情况发生。

后来,为解决官员因涉贪而“青黄不接”的困境,朱元璋还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年轻读书人提供入仕升迁的机会。朱元璋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朱元璋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发现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的做法是全部杀头,一个不留。

然而,面对这样的严酷治腐方式,朱元璋貌似仍不解恨,他认为,如果仅仅是斩首就太便宜贪官们了,后来他规定,如果官员犯贪污罪被斩首的,处死后还要将官员剥皮添草以示众。为了便于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的广场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就放这里,民间因此称此庙为“皮场庙”。贪腐官员被处死,皮剥下来后,用草填充,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雍正:独辟蹊径反腐

历史发展到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腐败也随着经济、文化等发展达到登峰造极的阶段。在当时的清朝官场之中,官员们将之称为“陋规”并明码标价确定下来。康熙帝亲手开创了“康乾盛世”,但也为子孙留下了无尽的烦恼。

据史料记载,雍正帝接手清朝帝国之时,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雍正帝认为,造成这样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吏治腐败。所以,他下决心整顿吏治。

雍正元年正月,雍正连续下了十三道谕旨,颁布到所有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随后雍正便派出直属自己指挥的钦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各地查账,还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人员随钦差到各省一起查账,查出的贪官污吏,就地免职,然后从钦差团队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雍正也开创了监察者接任罢免者之职的先例。

雍正处理腐败分子的手段也算是独辟蹊径,他不像以往的其他皇帝抓到贪官就入狱或者杀头,而是先抄家,要钱。所以,后来历史界有一种说法,如果谁欠了雍正的钱是要倒霉的。官员贪腐罪行一经核实,雍正就会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達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其实,不仅仅是其他官员,雍正连自己的家人也不放过。雍正的十二弟允祹被查处后,还不起钱,祈求雍正宽赦,雍正不允,逼得允祹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雍正,用他独有的反腐制度去根治腐败,使得当时的社会风气逐渐改变。仅仅五年,大清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后人曾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是对雍正治国反腐的历史评价。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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