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及运用方法研究

2017-12-09 22:58课题组
天津经济 2017年3期
关键词:征管税收分析

◎文/课题组

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及运用方法研究

◎文/课题组

涉税数据是开展税收管理的基础,离开了数据的支持,税收管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传统产业模式与互联网联系日益密切,涉税数据的体量越来越大,分布范围越来越广,分布形式越来越多元化。这要求税务机关创新工作视角,主动适应互联网驱动发展模式的新特点、新要求和新挑战,围绕互联网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利用三个环节,充分挖掘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谋求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广泛对接和深度融合,构建以纳税服务、征收管理、风险防控为重点,采集制度化、处理智能化、利用多维化的互联网涉税信息工作机制。

互联网;涉税信息;税收征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经济主体间的联系日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互联网作为公开、透明、共享的信息载体,将极大促进征纳双方活动的在线化、信息化和公开化。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活动和应税行为将在网络上留下痕迹,成为可追踪、可搜索的数据,提高了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完整涉税信息的可行性。如果将这些详实、独有的第三方信息应用到税收征管中,并辅之以信息监控、税源管控、稽查评估跟进等手段,将有力弥补征管漏洞,遏制税源的流失。

一、互联网涉税信息的内涵及采集与应用的必要性

互联网涉税信息,是指各级税务部门在日常税收征管活动中,使用合法手段获取的,来源于互联网这一数据载体的,经过专业技术分析加工、采取一定标准格式、通过规定程序批准,传递给各级风险管理部门使用的,用以解决税收风险管理中具体问题的特定涉税知识和情报。互联网涉税信息有两种分类方式:一是根据信息能否作为征税客体为依据,分为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直接信息是直接可以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信息;间接信息是指需要经过整理加工分析才能用于税收征管的一些信息。二是根据信息所在门户网站类别,分为政府公示信息、第三方媒体舆论信息、企业自发公示信息。

互联网作为税收要素开放共享的重要平台,其涉税信息采集与应用对于打造良好的税务生态环境,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开放、共享、包容、创新、协调的税收发展新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于税源监控机制尚不健全,隐形经济、不开发票等不规范经济行为大量存在,仅靠税务部门一己之力显然是不够的,获取信息的成本也相对较高。实现互联网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可以有效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同时,实行涉税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可以从信息源头上实现控管与治理,变“事后出手”为“提前介入”。

二是有利于堵漏增收。当前,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明显加大。而互联网涉税信息通过采集和应用,可以有效增加税收收入,提高收入质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保持收入的持续、协调、均衡增长。

二、天津市互联网涉税信息的采集方案及应用探索

(一)互联网涉税信息的采集方案

1.限定采集范围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互联网涉税信息具有数据量大,内容冗杂,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特点。为确保信息采集质量,本次采集工作的重点主要涉及天津市各局(委、办)官方网站,各大宗事项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各司法公示类网站。一是此类网站信息真实有效,相对比较权威,使用价值较大;二是参阅上述网站符合政府公示的相关内容,有理有据,合理合法;三是数据本身格式相对统一,便于以后整理汇总。

2.明确采集内容

针对不同网站特点,设置不同的信息:匹配类信息、关键类信息和辅助类信息,分别起到税务匹配,事项定性和细节描述的作用。如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产权交易事项,匹配类信息包括交易双方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等信息,这些内容可以与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比对;关键类信息指产权交易事项的金额,标的企业名称,是交易事项的关键内容,也是税务机关捕捉税源的重点;辅助类信息是对此次交易的其他描述。

3.确定采集方法

本调研工作使用的数据获取方法主要包括人工采集和软件采集。针对某些规律难寻、数据分散的网站,我们依旧采用人工采集的方法;针对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这种架构相对简单、各网页之间联系规律性强的网站,我们试验性运用了火车采集器、VBA工具等手段。

(二)互联网涉税信息的应用探索

在日常征管中我们发现有两类问题相对棘手:一是企业 “税里税外两套账”的问题,即企业申报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二是隐形税源问题,“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导致企业如果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就很难及时有效地对税源进行监管。为此,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以此次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为契机,深入研究互联网涉税信息在解决上述问题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1.横向比对,精准掌握企业动态

现阶段,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兴未艾,网络上的交易数据越来越丰富。取某一企业的申报数据与互联网涉税数据进行比对,常常可以发现涉税疑点。如某区地税局将大众点评、美团、糯米网等多家团购网站列为信息采集对象,以行政区划为引擎搜索范围,分类搜索本辖区内大型休闲、娱乐、餐饮、酒店等具备房屋建筑物构造的企业信息,主要定位和采集网页上 “客户简介”信息,重点搜集开业时间、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涉税信息,然后通过加工整理信息与现有征管数据比对,查找房产、土地税风险点。通过分析比对,发现某温泉酒店已对外销售团购券,由此可以推断出其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已达到对外经营的标准,但未按时进行开业登记并按时申报房产土地税,涉税风险较大,遂列为疑点企业。

2.归纳总结,及时发现隐形税源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和利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战略资源,支持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原有的征纳漏洞、税收死角,通过大数据的比对、分析,往往能露出端倪,浮出水面。尤其是在互联网上收集、筛选、捕捉的涉税数据和公开信息,通过分析挖掘,往往能为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某区地税局选取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采集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通过信息采集汇总表,逐户进行税收分析。通过分析,发现了某街企业服务中心存在多处底商出租纠纷,值得怀疑,遂将其作为核查的重点。利用税务系统的数据进行案头分析,通过税收管理员平台,查出该企业服务中心为政府性质事业单位,涉及集体房产的出租,但未缴纳相应的税款,并通过数据仓库系统查询,发现该服务中心未开具过房屋租赁发票。通过案头分析,确定涉税疑点,将相关信息通知给相应的税务所。税务所约谈了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在法院判决文书等相关证据和涉税数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了所辖商铺属于该街道的集体资产,2011年至2013年共对外出租55户,并未缴纳税款的事实。通过整理了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汇总共收取租金96.09万元,补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共计17.06万元。

三、现阶段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涉税信息的采集及应用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它的实施需要管理创新、技术支撑、业务配套、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组织协调难度大,业务技术涉及面广。通过调研,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做出如下归纳:

(一)互联网使用思维欠缺

目前税收工作中的许多想法、行为,还停留在传统的思维定式和习惯做法上,虽然信息化、网络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我们的思路依旧停留在最基本的传统手段上。

此外,在数据采集和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看重技术投入但轻视运行管理,重视硬件的建设但忽视软件的运用,使得涉税信息采集和使用的实施内容与税收业务的融合度不够,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采集应用手段落后

人工采集工作量大、耗时长、采集质量不一致,但是操作简单,对电脑、网络使用水平要求较低,适合信息分布分散,格式不统一,采集数量较小的网站。软件采集工作量小,耗时短,但操作复杂,要求使用者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如裁判文书网等大多数网站信息结构无规则、信息点不明确,只能通过人工识别的方式,在大量文字材料中甄别关键信息,采集过程较为繁琐,工作量大。

从本次调研可以看出,部分地税局利用互联网涉税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对互联网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时,仅仅局限于在基本汇总、简单分类、个别计算基础之上,对原始数据的“复制式”展现和 “陈列式”描述。分析工作只满足于单一的业务要求,不能从区域、行业等深层次对区域间的税源进行动态分析和对比,不能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进行综合的、动态的分析监控,没有把“静态数据”变成“动态信息”。

(三)人力资源支撑乏力

创新需要人才的推动和支撑,随着互联网对税务系统的作用越来越大,日益复杂的要求和涉税人员跨界能力不足的矛盾开始显现。从事信息工作的干部只懂信息技术,从事税收管理的人只懂自身业务。这样的人才现状导致了在互联网涉税信息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效率低下,一方面信息技术干部空有一身本领却在海量数据面前摸不着方向,另一方面业务干部有具体的思路却被技术手段束缚住,难以大展手脚。双方一旦交流不畅,就会导致整个工作的效率低下,甚至南辕北辙。

四、完善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的建议

(一)树立互联网数据使用思维

自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互联网涉税数据使用思维,准确把握互联网本质,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精神、价值、技术、方法、规则来创新税收工作。

1.确立涉税数据资源化的理念。国务院2015年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经济活动和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树立涉税数据资源化的理念,实现数据强税,让数据成为提升税收管理能力的途径,实现数据分析和数据管理的机制,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

2.秉承共享发展理念。“共享”是互联网精神的重要属性,信息共享是彻底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关键。税务部门要积极推动完善涉税数据采集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信息采集机制,构建信息采集体系,明确税务部门及时取得纳税人相关信息的合法性,发挥好数据对优化税收管理的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全方位的数据分析和利用,真正发挥数据资源“金山银矿”的作用。

(二)深化数据分析利用能力

1.拓宽思路,积极开发新的互联网涉税信息来源。在整合内部各类互联网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起按地域、行业、税种、涉税事项等多维向的数据库。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要拓展采集工作涉及政务网站的数量,规范数据采集的标准,提高数据采集效率。二是要拓宽视野,开展对文献期刊和财经媒体的采集工作,掌握国际、国内征收征管的最新动态,为基层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积极与互联网企业或平台合作,充分发掘和利用互联网涉税数据的价值,搭建全维度和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体系,为后续大数据分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构建互联网涉税数据分析体系。利用金税三期中的第三方信息接口,让风险管理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面的“大风险”分析应对格局。一是建立系统化的分析主题。结合本年税收征管实际和税收任务现状,固化和完善当年分析主题,建立符合征管实际情况的分析体系。二是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按照分析主题固化日常分析的频率和时间要求,结合专项工作要求开展主题分析;明确数据分析的分工和职责,建设整体联动的分析机制。

3.合理利用“大数据”,做细做精“小数据”。一是税务部门要做好大数据的分析利用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经济和税收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分析税收管理规律与趋势。二是要做好“小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工作。所谓“小数据”,指纳税人的数据。要建立完善涉税数据仓库,根据纳税人的情况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纳税人完善信息采集内容及模式。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的共享信息,对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验证,为下一步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在推进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的过程中,人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要素。加强对税收管理人员互联网意识的培养,增强涉税信息管理的实战技能,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等形式,提高税务干部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培训既要加强数据仓库、数据挖掘、联机分析系统等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培训,也要通过实际的风险应对、税收检查加强征管实务、财务会计等方面知识学习,以适应涉税信息瞬息万变的发展态势。要组建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专业队伍,打造一支懂业务、熟管理、偏技术的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尖兵团队,发挥集聚优势,开展对复杂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工作,攻克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的难点和盲点,提升互联网涉税信息分析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在当前征管模式背景下愈加重要,我们要不断创新、勇于进取、加强研究,充分借助现代化网络硬件平台和专业软件系统,以涉税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应用为主线,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科学征管流程为导向,以税收预警分析为平台,以数据分析利用为核心,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部门协作和信息报送与交换,提高税收决策、管理、监控、服务效能,提升信息采集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形成集约型操作、扁平化管理、层级式监控、优质化服务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此文是天津市财政学会、国际税收研究2016年重点调研课题。

牵头单位:天津市地税局登记局

指导单位:天津市地税局纳税评估处、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协作单位:滨海新区地税局、天津市静海区地税局、天津市西青区地税局、天津市武清区地税局

总报告执笔人:刘 耀、刘 朋、张 振、张 浩、翟 伟、李 聪、孙建铖

责任编辑:傅延怿张丽恒

F812.42

A

1006-1255-(2017)03-0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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