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的比较研究

2017-12-21 05:30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逻辑学550000
大众文艺 2017年23期
关键词:认知科学逻辑学纸牌

梁 果(贵州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逻辑学 550000)

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的比较研究

梁 果(贵州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逻辑学 550000)

认识逻辑(Epistemic logic)是产生于非正规模态逻辑之下,是研究知识推理的逻辑,而认知逻辑(Cognitive logic)是研究认知规律的逻辑理论,它是认知科学与逻辑学学科交叉研究产生出来的新学科和新领域,其产生于认知科学之后、是晚于认识逻辑的。但当今国内学术界多数学者将Epistemic logic译为认知逻辑,或认为认知逻辑就是认识逻辑。如若继续混淆二者,即便是一字之差也会对日后的研究及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从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的产生及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此阐释二者的异同,希望引起学界关注。

认知逻辑;认识逻辑;逻辑学;认知科学;哲学逻辑

一、认识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认识逻辑是研究知识推理的逻辑,指在对认识论概念进行分析和对认识过程的直观理解基础上用逻辑分析方法来建构的逻辑系统。进一步说,认识逻辑是在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模态逻辑产生后才出现,是关于知识推理的模态逻辑的子领域。

认识逻辑是在经典逻辑的扩充的基础上产生的。经典逻辑的扩充促使模态逻辑的产生,模态逻辑则是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对其增加新的、非真值的、表达必然性和可能性的模态算子而得来的。早在《工具论》中就曾记载过,亚里士多德在其三段论的基础上加入“必然”、“偶然”和“可能”三个算子,建立了模态三段论。在公元九至十二世纪,中世纪的阿拉伯逻辑学家吸取了古希腊有关模态逻辑的思想并有所发展,经院哲学家也研究过模态命题和模态三段论。到了近代,莱布尼茨对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理论对模态逻辑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莱布尼茨的学生休谟对因果性和必然性进行了研究,对必然和可能关系的认识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而后,麦克柯尔比较系统地阐释了模态命题逻辑的理论。到了现代,刘易斯是首位通过对经典逻辑的扩充而建立模态逻辑系统的人,其提出的5个以"◇"(可能)为基本符号的模态逻辑系统S1、S2、S3、S4和S5被称为经典的模态逻辑系统。在这些对模态算子采取“必然”和“可能”解释的正规模态逻辑之外,经典逻辑的扩充还包括对模态算子采用其他解释的非正规的模态逻辑,包括义务逻辑、认识逻辑(Epistemic logic)、时间逻辑等。

认识逻辑在模态逻辑的基础上再加入“知道”、“相信”、“怀疑”等算子进行研究,并应用于哲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以及其他领域。最早的相关内容出现在辛迪卡的《知识和信念》中,他利用可能世界来刻画知识这一相关领域。辛迪卡建立的Epistemic logic system被后来的学者称为经典的认识逻辑系统。认识逻辑在经典逻辑的扩充的基础上加入算子建立起来,其属于非正规模态逻辑。认识逻辑的基本模态算子通常写为K,它可以读做:“有人知道••••••”,“••••••在认识上是必然的”,或者“••••••与已知相矛盾”。认识逻辑一般有如下形式:

其中a(agent)为认识主体即代理人,M(Modal)为某认识模态词,p(proposition)为任意命题(包括认识命题)。如果有多于一个的其知识要被表现的认识主体(代理者),可以向这个算子附加下标(如:有关于信念的系统K45和KD45)来指示谈论的是哪一个认识主体(代理者)。根据认识逻辑研究的模态词可以认为认识逻辑包括断定逻辑、知道逻辑、信念逻辑、广义认识逻辑、认识状态逻辑、认识缺省逻辑等。

此处所说的认识逻辑即Epistemic logic,而目前众多学者使用的译词为:认知逻辑,但研究内容等方面都与本文所说的认识逻辑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只是在译词使用上有所出入。

二、认知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认知科学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美国正式建立,是研究在认知规律的逻辑理论,由六大基础学科构成,后期又加入了教育学,形成了七角形的基础框架。认知科学有两大目标,一是它的科学目标——揭开人类心智的奥秘;二是它的学科目标——促进相关学科发展。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知科学的跨学科研究为逻辑学的转向提供了机会,也让认知逻辑这个交叉研究的成果得到重视。同时,认知科学以体验哲学为基础,以涉身心智为研究对象,对理性主义的逻辑学乃至近代以来整个西方的理性主义思想提出挑战。

数学逻辑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数学表达方式的局限性也慢慢突显出来,而目前国际主流逻辑学家们正有意识地运用哲学、认知科学、认知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对人类心智与认知进行研究,建立新的逻辑系统,认知转向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证明了认知已成为逻辑学界研究的重点。鞠实儿曾提出:“逻辑学的认知转向指从起源于弗雷格的以数学基础研究为背景的逻辑学,转向构造认知过程的规范性或描述性模型的逻辑学。”在此基础上,不少学者也认为逻辑学的认知转向也让逻辑学不再只重视形式化的理性主义,能够真正理性的察觉到形式公理方法的局限性,明晰经验的因素也应该在研究中被考虑到,甚至可以占更多的比重。在研究中,演绎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结论已蕴涵在前提之中且只跟随前提的增加而增加,并且不能从中学习到新知识。而逻辑学的认知转向导致演绎逻辑不再是“一家独大”,经验、理性等都能和演绎一样得到同等的对待。至此,逻辑学的认知转向是对西方从近代以来的唯理主义思想的挑战,同时也是逻辑学关注与语言使用者有关的逻辑理论的一次重要的契机!

认知科学研究的跨学科性质促使着逻辑学的研究不再固守纯逻辑、纯形式等研究方式,逻辑学与语言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让人类在探求心智的认知的过程中,不再受限于逻辑学现有理论的影响,而是以问题为中心,以人为主,多视角、多领域、跨学科的进行研究与分析。约翰逊在1999年发表的《体验哲学——涉身的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中提出:思维通常是无意识的。这对长期以来逻辑学中关于人的推理和预测能力的假定提出了挑战。人们在思考与决策的那一瞬间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思维方式是三段论、假言推理,还是说是非理性因素占主导作用?1966年,沃森设计并实施了一项推理实验,实验中实验者告知被试有四张纸牌,字母与数字各一面,并要求被试回答,满足“如果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那么另一面为偶数”的条件,需要翻看哪些纸牌?实验结果是只有4%的被试认为需翻看元音字母的纸牌和奇数的纸牌;46%的被试翻看元音字母的纸牌和偶数的纸牌;35%的被试认为只须翻看元音字母的纸牌;约5%的被试认为必须翻看奇数纸牌。实验结果表明:否定后件式的正确率显然低于肯定前件式的正确率,其主要原因是否定加工困难,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即人们更愿意做肯定的推理。因此,肯定转化为否定是困难的,并且,否定存在着不确定性因素,对不确定性的恐惧是人类的普遍心理,这也大大增加了否定加工的难度。而实验结果也表明,在人们推理过程中,心理因素占主导,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主导性受到了挑战。用逻辑学家的逻辑模型来规范头脑中的逻辑,还是用头脑中的逻辑去修改逻辑模型?此刻,为思维立法的逻辑学是否需要重新审视自身呢。认知科学与逻辑学的交叉研究即认知逻辑是否能帮助逻辑学家去研究这一问题呢。

认知科学与逻辑学的交叉研究产生了认知逻辑这门新兴的学科,认知逻辑是研究认知规律的逻辑理论。因此将认知科学的六角形学科结构映射到现代逻辑的背景中,蔡曙山在此基础上最早提出并建立了认知逻辑的体系来适应科学技术特别是认知科学的发展。认知逻辑的体系包括:哲学逻辑、语言逻辑、心理逻辑、文化与进化逻辑、人工智能的逻辑、神经网格方法和网络逻辑。

三、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的区别

在Epistemic logic相关研究引入国内时,国内大多学者将其翻译为认知逻辑,但认知逻辑(Cognitive logic)是认知科学与逻辑学的学科交叉研究的新领域,而Epistemic logic的相关内容早在《知识和信念》中就出现了。那么,将Epistemic logic翻译为认知逻辑,认知逻辑岂不是比认知科学产生还要早吗?在认识逻辑刚引入国内时,介绍相关内容的专著比较少,较为详细的是周昌乐教授的《认知逻辑导论》,其中提到:“认知逻辑(Epistemic logic)关心知识和信念概念,并源于哲学中对这些概念进行逻辑分析而发展起来的。有时,认知逻辑也被译为认识逻辑,是认识论逻辑(Epistemologicol logic)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可以所认为的认知逻辑(Epistemic logic)的产生进行追溯,其发展与认识论逻辑有紧密联系,并且,认为认知逻辑也可以叫做认识逻辑。但在鞠实儿认为:“认识逻辑(Epistemic logic)是指在对认识论概念分析和对认识过程直观理解的基础上构造起来的逻辑系统”。他还表示,认识逻辑(Epistemic logic)与心理逻辑这两类逻辑统称为认知逻辑(Cognitive logic)。那么鞠实儿是将认知逻辑与认识逻辑分开来的,并认为认知逻辑是包含认识逻辑的。

再从认知逻辑的研究内容看,学者们都有多种的观点。王左立认为:“认知逻辑研究的目的是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有利的工具。”然而,目前认知逻辑的研究成果难于应用于人工智能的实践当中,因为认知逻辑的相关理论缺少可操作性以及相关理论研究难以对认知语句进行合情合理的解释。于是,不少学者开始去思索,是否需要对原有的方法进行反思。蔡曙山认为:认知逻辑是回归于自然语言、且企图放弃作为思维立法者的姿态,以人为中心,是更加关注语言使用者的逻辑体系。也就是说它是无需形式化、演绎化,不再局限于数学逻辑之中,不再妄图找到适用于一切人的逻辑。换句话说,人的真正思维形式不在于以往逻辑学中的理性主义、公理形式化系统,而更加关注于经验的影响。如此,人类脑中的逻辑不再受限于逻辑学的规范,创造性思维不再受到限制,人们的溯因推理的能力得到了释放,而溯因推理正是科学发明的重要方法。

认识逻辑是研究相关模态词的模态逻辑,而认知逻辑则是研究与语言使用者有关的逻辑体系。认知逻辑与哲学逻辑都是现代逻辑的新兴学科,而认识逻辑产生早于认知科学,且现代逻辑所研究的相关内容如知道逻辑、信念逻辑等只是哲学逻辑中的子领域。从内容上看,两者的研究方向、对象、方法上都有所不同,虽然在中文翻译中,“认识”与“认知”只有一字之差,较容易混淆,但却有着不同的两个逻辑体系。

四、结语

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的误用在一方面有可能是翻译造成的,犹如过去学术界一遇到“truth”就翻译为“真理”,这是不对的,需要按当时句段的背景来多加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相关知识的理解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以致翻译的选词上有所不同。所以,在学习不同学者的相关理论时,要多加比较相似概念及译词情况,不可混淆而误用于学习与研究中。学术研究需要求真、严谨的态度,需切实掌握其义,不断深入、探索。将Epistemic logic和Cognitive logic进行研究对比后,蔡曙山所提出的认知科学与逻辑学交叉研究中产生的认知逻辑也就更好的与以往学界所说的“认知逻辑”(Epistemic logic)所区别开来。而认识逻辑与认知逻辑之间的混淆与勿用,需要翻阅更多的文献、更加全面、更为透彻地进行论述,以便得到更为深刻的研究。

项目及编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国内“认知逻辑”发展述评 (编号:研人文201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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