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前卫莽哥卜花家族史事考述

2018-01-01 09:35
安顺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宣德都督正统

(安顺学院人文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

引言

明代贵州卫所调入之北方民族,彭勇曾列举各地卫所“达官”分布概况,其于滇黔卫所,聊举数例而已[1]。实际上,诚如李旭亮所言,即使在洪武时期,调遣入滇黔卫所的北方武职,有达达人、回回人(或曰西番人)和女真人,是滇黔卫所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在此,所要强调的是,不仅洪武时期调入滇黔卫所的北方少数民族武职不在少数,永乐以后,仍有不少北方武职陆续安置于滇黔卫所。本文即以万历《贵州通志》所载贵州前卫莽哥卜花传为例,讨论明代前中期“女直人”(女真人)土官因向化明廷而进入“内地”①,进而调遣滇黔为流官的个例。

万历《贵州通志》载莽哥卜花传云:

莽哥卜花,水三万户人,永乐初朝见授千户,历升都督同知。宣德四年,男撒满答失里袭都督佥事,正统十年取赴京,奉旨改名李忠。景泰元年,三世孙缙调贵州都指挥使。弘治三年,四世孙勋降本卫指挥使,历升都指挥佥事。沿时荣袭。[1]

该传所及之史,涉及建州卫、毛怜卫建置之初期与明廷之关系,莽哥卜花、撒满答失里父子等,为毛怜卫早期之部落土官。后撒满答失里蒙明廷赐名李忠,子李缙调贵州都指挥佥事。此后,缙之子勋遂注籍贵州前卫,袭指挥使。今结合《明实录》等相关记载,述其梗概。

一、莽哥卜花(猛哥不花)

莽哥卜花,《明太宗实录》等又作猛哥不花、莽哥不花、孟哥不花等,女真人名以汉字记音,因此稍有参差。莽哥卜花于永乐九年(1411年)受明廷命为毛怜卫指挥,奉职贡甚谨,曾从朱棣北征,卒年约在宣德三年(1428年)前后。

首先,掌毛怜卫事。莽哥卜花自永乐九年(1411年)至宣德初年一直任毛怜卫土官指挥。据《明太宗实录》载,永乐九年(1411年)九月,明廷“命建州卫指挥佥事猛哥不花等十八人为毛怜等卫指挥使千百户等官,赐之钞币,盖从建州卫都指挥李显忠所举也。”[3]卷119,永乐九年九月辛酉李显忠,原名释家奴,建州卫指挥使阿哈出之子,莽哥卜花之兄,袭父职为建州卫指挥使,以永乐八年(1410年)从征阿鲁台有功升都指挥佥事,赐姓名李显忠[3]卷107,永乐八年八月乙卯。

李显忠之父阿哈出,原为“女直野人头目”,永乐元年(1403年)十一月来朝。明廷设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阿哈出为指挥使[3]卷25,永乐元年十一月辛丑。

毛怜卫初设于永乐三年(1405年)十二月,因“毛怜等处野人头目把儿逊等”朝明,因命设毛怜卫,以把儿逊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3]卷49,永乐三年十二月甲戌。毛怜卫初以把儿逊为指挥,永乐九年(1411年)以后则为莽哥卜花。考把儿逊,明田汝成《辽纪》载其为“海西夷人”,永乐四年内附,明廷置毛怜卫,以其为指挥使[4]。万历《贵州通志》载莽哥卜花为“水三万户人”,盖即《辽纪》所谓“海西夷人”,又“永乐初朝见授千户”,即永乐四年此次“毛怜等处野人”来朝,除把儿逊以外,也有莽哥不花在内,明廷授把儿逊指挥,而授莽哥不花为千户。其后把儿逊亡故,李显忠遂举荐其弟莽哥不花为毛怜卫指挥使。李显忠以建州卫都指挥而举毛怜等卫指挥千百户十数人,亦见二者间的某种关系②。

其次,谨奉职贡。莽哥不花及其所领毛怜卫,于明朝廷一直谨奉职贡。据《明太宗实录》载,永乐十一年(1413年)十月,“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等来朝,贡马”[3]卷144,永乐十一年十月己巳,十四年(1416年)正月,“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等率其部属……来朝”[3]卷172,永乐十四年正月癸丑,十五年(1417年)二月,“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等来朝,贡马”[3]卷185,永乐十五年二月戊午,十九年(1421年)十月,“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等来朝,贡驼马”[3]卷242,永乐十九年十月丙申,洪熙元年(1425年)十二月,“毛怜卫土官、都督佥事莽哥不花……等来朝贡马及方物”[5]卷12,洪熙元年十二月癸未,宣德二年(1426年)二月,“毛怜等卫掌卫事、都督同知猛哥不花……等进马及银器”[5]卷25,宣德二年二月丁亥。

以上载莽哥卜花朝明史事似有间隔,实则不然。如永乐十六年(1418年)正月,猛哥不花不仅“来朝”,还以其属“每有调发能效勤劳”之故奏请明廷“量升”其属之职[3]卷196,永乐十六年正月己未;永乐十八年(1420年)闰正月,毛怜卫又请本卫千百户升除指挥等职,明廷“以无功不许”[3]卷221,永乐十八年闰正月甲戌。在莽哥不花治下,毛怜卫几乎连年朝明,间有不载者,往往也并非该年未曾来朝,或系朝贡以外另有他事,故兼载于他事之中,或一时朝贡者众,笼统言之而未详举藩属或部落之名。

再次,调发从征。前引永乐十六年(1418年)莽哥卜花向明廷奏言:本卫千百户“每有调发能效勤劳”,盖其时明廷备御开平,有调发毛怜卫部众御虏者[3]卷190,永乐十五年六月己丑。二十年(1422年)三月,明成祖率军从北京出发,亲征阿鲁台部。四月,“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等率子弟部属从征者俱至,赐弓矢裘马等物”[3]卷248,永乐二十年四月庚寅。二十二年(1424年)正月,朱棣再次组织北伐,三月,“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遣指挥佥事王吉率所部从征”[3]卷269,永乐二十二年三月壬辰,九月,“升毛怜卫指挥使孟哥不花为右军都督府佥事,赐钞币遣还,嘉其从征迤北之劳也”[6]卷4,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戊寅,所部指挥同知王吉等亦还京,还本部落[6]卷4,永乐二十二年九月辛巳。

宣德元年(1426年)九月,莽哥卜花由都督佥事升同知,《明宣宗实录》载:

升掌毛怜卫右军都督佥事猛哥不花为中军都督同知,仍掌毛怜卫。猛哥不花初以土酋归顺,因立毛怜卫,命为指挥,统其众,事太宗、仁宗咸尽勤诚,累官至都督佥事。至是,上嘉之,故有是命。[5]卷21,宣德元年九月丁巳

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自受命以来,谨奉职贡,每有调发从征,或遣部属,或亲膺其事,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升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又于宣德元年(1426年)升中军都督同知,虽名号崇显,然所掌仍毛怜卫事。

莽哥卜花宣德元年(1426年),仍掌毛怜卫事,四年(1429年),来朝“贡驼马及方物”时已改其子撒满答失里[5]卷51,宣德四年二月甲午。殆莽哥卜花由行在返毛怜卫部后不久即亡故,时当在宣德三年(1428年)左右。与莽哥卜花前后亡故者尚有其兄李显忠,此从宣德四年(1429年)三月明宣宗所赐李满住的敕谕中可窥大概,当时:

建州卫都指挥佥事李满住遣人奏请入朝充侍卫,赐敕谕之曰:昔我皇祖临御,尔父显忠及尔叔猛哥不花多效勤诚。及朕嗣位,尔亦克嗣先志,用摅忠悃,故特授尔都指挥佥事。今欲入侍,尤见诚心,但部曲之众须有统属,姑留抚下,未可轻来。[5]卷52,宣德四年三月丁未

由敕谕可见,李显忠、莽哥卜花原为兄弟,皆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之子。宣德元年(1426年)正月,明廷称李显忠子李满住为“建州卫舍人”[5]卷13,宣德元年正月己未,至宣德四年(1429年)三月,已改作“建州卫都指挥佥事”[5]卷52,宣德四年三月丁未。该敕谕同时提及“尔父”“尔叔”旧事,也间接表明李显忠、莽哥不花大约于宣德二、三年间先后亡故。

二、撒满答失里

撒满答失里为莽哥卜花之子,据《明英宗实录》云:

撒满答失里,女直人。祖阿哈出,永乐中赐姓名李诚善,父莽哥卜花累官至都督同知,继掌毛怜等卫。[7]卷30,正统二年五月壬寅

撒满答失里于宣德四年(1429年)袭父职都督佥事,十年(1435年)升都督同知。正统七年(1442年),升右都督,仍掌卫事。十年,乞居京师,赐名李忠,离其部落,由女真土官转变为内地职官。

首先,沿袭父职,继掌毛怜。宣德四年(1429年)二月,莽哥卜花子撒满答失里来朝,贡驼马及方物[5]卷51,宣德四年二月甲午,次月,明廷赐宴,称之为“毛怜卫故都督子”[5]卷52,宣德四年三月庚戌,旋命之“袭为都督佥事,仍掌毛怜卫”[5]卷52,宣德四年三月壬子。莽哥卜花新故,子撒满答失里代表毛怜卫朝贡,其身份例得明廷承认。撒满答失里外,莽哥卜花子又有名“官保奴”者,在撒满答失里袭都督佥事的次年,也即宣德五年(1430年)三月,毛怜卫朝贡明廷者即“故都督莽哥不花子官保奴”[5]卷64,五年三月壬子。

其次,勤修职贡,频繁朝明。撒满答失里之履历,屡见于《明宣宗实录》、《明英宗实录》者,以其朝贡明廷为最夥。宣德六年(1431年)二月,撒满答失里以“毛怜等卫女直土官、都督佥事”身份“来朝贡驼马及方物”[5]卷76,宣德六年二月庚子,年底又“遣女直指挥佥事歹羊加等来朝贡马”[5]卷85,六年十二月甲辰,八年(1433年)六月,“毛怜等卫都督佥事撒满答失里等十五人来朝”[5]卷103,八年六月癸未,九年(1434年)四月,“毛怜卫都督佥事撒满答失里……等来朝贡马”[5]卷110,九年四月辛亥,十年(1435年)四月,“毛怜等卫都督佥事撒满答失里来朝贡马及方物”[7]卷4,宣德十年四月丙午,五月,“升毛怜卫都督佥事撒满答失里为都督同知……以招谕远夷功也”[7]卷5,宣德十年五月辛巳。英宗正统二年(1437年)四月,“毛怜等卫都督同知李撒满答失里等来朝”[7]卷29,正统二年四月壬午,七年(1442年)正月,“毛怜卫都督李撒满答失里等……来朝贡马及貂鼠皮”[7]卷88,正统七年正月己巳,三月,“升毛怜卫都督同知李撒满答失里为右都督,仍掌卫事,以其守职来朝故也”[7]卷90,正统七年三月丁丑,十年(1445年)正月,“毛怜等卫女直都督撒满答失里等来朝贡马及方物”[7]卷125,正统十年正月庚寅。

再次,“居京自效”,获名李忠。“居京自效”是撒满答失里夙愿,早在正统二年(1437年)五月撒满答失里即奏请明廷许其居京自效,明廷“以其世居塞外,部属相安,仍令抚绥其众以捍边圉”[7]卷30,正统二年五月壬寅,至正统十年(1445年)方成夙愿,该年三月,撒满答失里实现地方土官向朝廷命官的身份转变。李撒满答失里奏,“愿居京自效”,得到明廷许可,并“赐名曰忠”[7]卷127,正统十年三月癸未。撒满答失里居京师,身份也相应转变为朝廷命官都督李忠,不再是原毛怜卫土官,故其考核黜陟亦如之。十三年(1448年)六月,“都督李忠”与“镇远侯顾兴祖”一样,皆以“不朝参被劾”,被“停俸一年”[7]卷167,正统十三年六月壬午。

最后,扈从北狩,失陷敌营。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亲征瓦剌,右都督李忠“扈从”③,旋因“土木之变”失陷敌营。

三、李缙

右都督李忠于正统十四年(1449年)“扈从”北征,次年,也即景泰元年闰正月,明廷“命中军都督府带俸右都督李忠子缙袭为指挥使”[7]卷188,景泰元年闰正月癸酉。可见,李忠“扈从”,随之在土木之变中失陷。其子李缙袭指挥使,因为都督、都指挥等为流官武职,而指挥使及以下职级方为世袭武职,也说明李缙不再被视为毛怜卫土官之属。

李缙土官之裔的身份虽然已经转变,但其与辽东建州诸卫的天然亲缘联系仍在,遇有事变,仍为明廷防范的对象。李缙袭职指挥使后,同年调任贵州都指挥佥事,即在此背景下发生。《明英宗实录》载:

(景泰元年五月戊午)召镇守辽东太监易信还京,升羽林前卫指挥使李缙为贵州都指挥佥事。时建州卫都督李满住潜通胡虏,都督剌塔散兵剽掠,少保兼兵部尚书于谦以信、缙皆其亲党,恐泄事机,请密为区处,故有是命。[7]卷192,景泰元年五月戊午

万历《贵州通志》载景泰元年李缙调贵州都指挥使,实为贵州都指挥佥事。李缙初调贵州都司,仍于原羽林前卫带俸,至景泰三年(1452年)十月,方最终“调锦衣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李鉴、羽林前卫带俸都指挥佥事李缙于贵州都司”,“鉴任司事,缙带俸听调”[7]卷222,景泰三年十月癸丑。李缙故后,子李勋袭职指挥使,弘治四年(1491年),“命贵州都司都指挥使李缙之子勋代原职贵州前卫指挥使”[8]卷48,弘治四年二月癸丑,注籍贵州前卫,终明之世,皆为该卫指挥使。

小结

从莽哥卜花到撒满答失里,与李显忠到李满住,其经历约相仿佛,皆系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之后,然大体以李显忠一支所在建州卫为主导,毛怜卫莽哥卜花附从之。建州三卫及毛怜卫,前贤孟森及今人徐健竹、蒋秀松等皆有深入研究④,然莽哥卜花之裔“流落”贵州的履历,似未引起注意。从莽哥卜花到撒满答失里再到李缙,经历了由毛怜部落到京师再到贵州的发展轨迹,该轨迹实由内外两方面的原因促成,看似个案,却具有某种必要性。

首先,莽哥卜花等在主观上有“向化”明廷之意愿,一直在向明廷靠拢。在永乐、宣德间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毛怜卫依建州卫而与明廷发生关系,在修职贡、奉征调等方面,更能示好于明廷,以此周旋于建州卫、朝鲜和明廷之间,以便求得更好的生存空间。永乐二十年(1422年)、二十二年(1424年),朱棣第四次、五次北征阿鲁台部,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等或“率子弟部属从征”[3]卷248,永乐二十年四月庚寅,或遣部属“率所部从征”[3]卷269,永乐二十二年三月壬辰。其他时候,明廷“每有调发”,该部亦“能效勤劳”[3]卷196,永乐十六年正月己未。

宣德元年,莽哥卜花由右军都督佥事升中军都督同知,虽仍掌毛怜卫,但要求“家属留京师”,“奏请给俸”,明廷出于“系其心”的目的,“如京官例给之”[5]卷27,宣德二年四月己巳。莽哥卜花留家属于京师,似以之为质,实亦一种保护自身的方式。

后撒满答失里袭职,又有留居京师之请。正统二年(1440年)五月,明廷“命都督同知李撒满答失里仍掌毛怜等卫事”,其起因即在于撒满答失里来朝,“自陈世受国恩,欲居京自效”,明廷虽未答应其请求,但对其忠诚表示嘉奖,“锡赉有加”[7]卷30,正统二年五月壬寅。正统十年(1445年)三月,撒满答失里再以“愿居京自效”请之明廷,终获答应,并“赐名曰忠”[7]卷127,正统十年三月癸未。李忠留居京师,势必不能继续“抚绥其众以捍边圉”[7]卷30,正统二年五月壬寅,放弃地方土官的权限而甘受朝廷流官的约束,是其父子二辈一贯归向朝廷的体现和结果。

其次,毛怜卫依附建州卫而存在,莽哥卜花、撒满答失里等皆住建州卫,常常并不能在实质上掌控毛怜卫。这一点,从指挥阿里占藏毛怜卫卫印一事可见端倪。《明英宗实录》载:

(正统三年六月)建州卫掌卫事都指挥李满住遣指挥赵歹因哈奏……故叔猛哥不花任都督同知,曾掌毛怜卫事,其卫印被指挥阿里占藏不与。今猛哥不花男撒满答失里袭职,仍掌卫事,乞给与印信,以便朝贡奏事,阿里印信不许行用。事下行在礼部、兵部议:浑河水草便利,不近边城,可令居住。阿里见住毛怜卫,部下人众,宜与印信,撒满答失里住建州卫,与毛怜卫隔远,又无部下,难与印信。其朝贡奏事,宜令李满住给与印信文书为便。从之。[7]卷43,正统三年六月戊辰

毛怜卫印原本当由莽哥卜花掌握,后撒满答失里袭职,仍掌卫事,当由撒满答失里掌印。但是,毛怜卫实际上被指挥阿里所控制,卫印亦在其手中。对此,明朝廷只能承认既成事实,认可阿里对毛怜卫的实际控制权,而以撒满答失里“寄住”建州卫为由,要求其朝贡奏事由李满住给予印信文书。后来,毛怜卫指挥阿里卒,印亦失去,“掌卫事都督同知李撒满答失里来朝”,再次要求更颁卫印,明廷方给之毛怜卫印[7]卷88,正统七年正月庚辰。此事表明,掌毛怜卫事的莽哥卜花、撒满答失里看似名号尊崇,实际上依附于建州卫的李显忠、李满住一支,并不能实际控制毛怜部落,并且,莽哥卜花、撒满答失里长期“寄住”建州卫。因此,莽哥卜花父子更趋向于留居京师。后留居京师的撒满答失里被赐名李忠,并在土木之变中失陷,子李缙袭职。因明廷对李满住的疑忌,考虑李忠、李缙父子与李满住的关系,遂将李缙调贵州都司。

总之,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的后人中,莽哥不花一支由原毛怜卫土官,到留居京师,再到调遣贵州都司,定贵州前卫,既是其主动向化明廷的自然结果,也由建州卫、毛怜卫自身的内在关系所决定。长期处于“寄住”形态的莽哥不花一脉,最终由羁縻土官而成为朝廷主流体制中的一员。

注释:

①这里的“内地”是相对于明代女真人活动的地域而言,泛指山海关内之整个明朝疆域。

②这里指“寄住”关系,详情参见张雅婧《明代“寄住毛怜卫”女真考述》一文,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第31-35页。

③据《明英宗实录》卷180记载:“(正统十四年七月)上命郕王祁钰居守,驸马都尉焦敬辅之。太师英国公张辅,太保成国公朱勇,镇远侯顾兴祖……右都督李忠……翰林学士曹鼐等俱扈从”。

④参见孟森的专著《清朝前纪》(中华书局2008年版),徐健竹的论文《论建州左卫的建立与变迁》(载《社会科学辑刊》1983年第1期第92~100页、《明代东开原毛怜卫考》(载《明史研究论丛》1983年第347~362页)以及蒋秀松的《论文明代建州女真兴起原因略探》(载《东北史地》2008年第5期第68~70页)、《毛怜卫的变迁》(载《社会科学辑刊》1984年第1期第99~107页)、《明代的野人女真》(载《黑河学刊》1986年第4期第46~48页)及其专著《清代前史》(沈阳出版社2004年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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