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2018-01-01 15:13陈淑萍
关键词:商业秘密专利权产品设计

陈淑萍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江苏 泰州 225300)

一、前言

在全球化趋势下,建构文化创意产业舞台,已成为当前国际社会的潮流。根据联合国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许多欧洲国家以文化与创意为核心的文创产业对其经济贡献比重已经超过电子等产业,此外,许多研究指出,文创产业就业人口成长率明显大于其它产业,且文创产业在创新表现上较其它产业更为突出,因此文创产业近年来受到各国政府普遍重视,且被视为抑止全球经济衰退的良方之一。文创产业的蓬勃发展对促进全民素养,提升人民精神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知识产权对于文创产业的重要性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以创造力为核心新兴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知识产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并符合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与集成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所规定的保护要件。文创产业灵魂在文化、特色、形象、知识、设计、专利等,表现于外的形体就是知识产权,所以在推动文创产业过程中绝对不能忽略知识产权的配套,没有知识产权保障的文创产业是一个难以顺利成长的产业。

总而言之,在缺少知识产权的保护下,最大获利者将可能不是耗费心血的原创者,而是仿冒者。若知识产权不被重视,则文创商品将被抄袭、仿冒,非但无法创造利益,而且将会降低文创产品质量,进而影响人类生活质量提升。也就是说唯有在受保护情况下,创作才能够获取更完整的利益,文创产业也才能作为国家未来重要生产力。

三、知识产权对文创商品的保护

(一)著作权法对文创商品的保护

文化产业是以著作为核心,为人们提供精神产品和听觉、视觉享受的产业。法律上所指的狭义的文化产业,是著作权所囊括的产业,包括出版发行业、新闻业、广播业、影视业、网络服务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业、信息及数字服务业等;而广义的文化产业,除了著作权之产业外,还包括艺术创作业、艺术品制作业、表演艺术业、娱乐业、文物业、教育业、体育业及旅游业等。所以把文化产业当成著作权产业亦无不可。著作权实际是文创产业核心竞争力之一,其对文创产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企业做好著作权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可以防止他人侵犯企业著作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为企业带来收益;二是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且一旦涉及侵权案件能为自己做出合理抗辩。然在一般设计从业人员观念中,只重视专利权,著作权的重要性却往往被忽视,而此往往造成诸多设计作品在还没有申请专利之前创意却已被人被人抄袭或剽窃,导致创作者之心血付之东流。

(二)商标法对文创商品的保护

商标法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商标权及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工商企业正常发展。商标指任何具有识别性的标识,以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立体形状、声音等或以组合的方式出现;此外,商标除揭示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外,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以利于作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的依据。所以,商标也可以说是消费--交易--企业之间桥梁。从广义上讲,商标是对商标注册人一种奖励,使其商品或服务获得认可和经济效益。商标保护还可阻止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者用相同或相似标记,来推销低劣的产品或服务。商标制度主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使有技能、有进取心人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

(三)专利法对文创商品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的外观设计所保护的客体必须是具体表现于产品外观造型的创作。在产品设计开发的议题中,知识产权在产品设计的权利保障实务上,对于未具明显商业化价值的设计概念,通常以著作权主张,而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则以设计专利保护,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主要衡量系列产品在外观上是否涉及侵害设计专利,即从消费者来看,在外观上是否具有显著的区别性。而著作权则从美学创作角度给予产品设计保护,旨在强调设计的原创性,禁止被复制抄袭,所以说,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适用对文创产品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双重保护。

(四)商业秘密法对文创商品的保护

提到知识产权,除了专利法、著作权法与商标法三大部份外,还有商业秘密法。在各种无形资产的法律保障中,除取得专利权或以著作权保障外,企业时常以商业秘密发作为保障无形资产的法律手段。简单来说,具有下列三点特征便受到商业秘密法保护:1.秘密性;2.经济价值;3.已采取合理保密措施。虽然商业秘密法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份,但是商业秘密权利取得和专利权以及商标权不同,专利和商标必须通过申请、审查、公告、登记等程序才能得到专利权,但商业秘密不需要任何机关的许可,亦无须登记,和著作权同样属于专利权;在保护时间方面,专利有保护时间的限制,但商业秘密的保护只要符合商业秘密法的保护要件就可以持续获得保护。

四、国内文创业在知识产权所呈现的问题

知识产权若布局好,其收益将不只是单一产品的获利,还是一个多元化的收益。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与欧美等先进国家越来越接近,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也日趋完善,可有效保障创作者的权益。但以文创业者多属中小型企业的现况来看,对于知识产权的倡导还须加强,他们往往对知识产权略知一二,却并不知道申请的类别和方法,更不知道如何去具体操作,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应多与其它单位合作,将知识产权重要性与操作方式普及给文创从业者,使其学会利用知识产权来经营、发展产业。

另外,而随着市场产品越来越相似,遇到创意抄袭问题越来越多,知识产权重要性愈发凸显。但由于我国法律诉讼程序太长,很多文创从业者面对侵权行为往往选择放弃诉讼,从而导致知识产权对他们而言有名无实。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文创产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让从业者了解知识产权重要性,学会拿起知识产权法这一武器,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相关部门要给企业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从业者才不会仅仅因为考虑经济利益而选择不申请,或因资金问题难以把品牌发展壮大,进而无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效益、无法实现文创的最高社会价值。

五、对文创商品知识产权管理施行建议

(一)产品在经原型制作、开模、生产并申请专利且核准后始受保护。所以知识产权在产品设计的权利保障实务上,对于未具明显商业化价值的设计概念,通常宜以著作权主张保护,而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则宜以专利权保护。设计专利为工业产权,侧重于工业应用的需要以及在市场营销的识别性,所以对新颖性要求较高;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主要衡量系列产品在外观上是否涉及侵害设计专利,即从消费者在视觉上是否具有显著的区别性来衡量。

(二)在研发产品的前期即应进行专利检索,查询有无相似或相同的专利,或探索同行、竞争对手有无已经正在申请的类似专利,若遇到有人申请一样的专利,在设计上必须绕过他,如果未避开他人专利,产品设计即是侵权。

设计专利应具备新颖性、创作性和利用性,如不符合以上三点,但有原创性,则仅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着重在创作概念的表达,是从美学创作角度给予产品设计的保护,因此也能应用到商品上。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建立著作权保障机制的目的旨在激励和奖励实用性、新颖性以及产品设计,所以建议从事创作的文创工作者如想进行大量生产,可考虑将图案或特征图先申请著作权登记,再来进行后续的生产。

(四)在知识产权管理上,技术类或商品独特性高的商品多会申请专利来保障权益,而传统工艺品外观由于制造时每个产品都有其独特性,造型、颜色等会均有所不同,通常无法申请知识产权以保障自身权益。所以,企业必须参照自身的特性和营运方向,制定明确的政策和目标,并通过资源管理、流程管控等方式来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

六、结语

知识产权对文创产业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类型适应不同的文创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文创产权的发展的初期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的预案,考虑不同的知识产权管理的适应性,才能促进文创产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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