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舞蹈元素对群文舞蹈创作的体现

2018-01-02 10:40杨晓娜
戏剧之家 2018年32期
关键词:非遗舞蹈创作

杨晓娜

【摘 要】我国现代化的民族文化精神,被内涵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承。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生态文化环境的不断变化,在全社会人们的一起奋斗下,我们国家的有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还需进一步增强我国的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弘扬和继承宝贵的、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本文主要阐述了“非遗”舞蹈及其对群文舞蹈创作的影响,进一步探索我国有关舞蹈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关于我国舞蹈事业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必要性。

【关键词】“非遗”舞蹈;群文舞蹈;创作

中图分类号:J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32-0114-01

我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庞博历史文化,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国家,灿烂的古代文明和悠久的历史给我们民族带来了丰富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文化历史基因的承载者,充分的展现了伟大的民族智慧、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因此“非遗”被称为我们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的“活化石”。

一、“非遗”舞蹈元素与群文舞蹈的创作

首先,我国有关学者和专家关于“非遗”舞蹈的展开模式的讨论仍出于白热的阶段,忽略了文化保护内涵的传承。为了促进“非遗”舞蹈文化能够更好的发展创新,有些专家提出文化的创新发展应预防文化变异,在旧的文化基础上进行传承和保护,但实践和理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并没有真正地意识到“非遗”舞蹈存在的自身规律性,也没有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主导作用,导致舞蹈原来的形态产生变化,失去了其本真。因此,相关专家人士和学者需进一步提高舞蹈文化的传承工作和保护力度。“非遗”舞蹈传承和保护应基于本真的基础,忠于“非遗”舞蹈特有的规律,准确把握其整体的状态。[1]

其次,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快速发展,“非遗”舞蹈的传承保护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成为其保护和传承工作的主要手段,利用信息化的方式进行记录保存,进而对“非遗”舞蹈实施有效的保护。“非遗”舞蹈的保护工作已步入新的高度,我们观察发现,很多学者和专家越来越关注关于“非遗”舞蹈的保护方式研究,研究课题的种类相对单一,很少有专家或学者对于“非遗”舞蹈的内涵和精神传承进行更深度的研究分析。

再次,“非遗”舞蹈想要长期保存的前提是一代代相传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村落文化的存在,是文化当事人在传统生活中的物质需求、情感和审美意识的繁衍品,具有较强的依附性。我国相关的“非遗”舞蹈传承人,其文化程度和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相应的文化知识,所以他们没有意识到从宝贵历史文化中自身所传承的文化在民族文化史中的宝贵学术价值。然而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时代下,年轻的传承人由于生活的压力,选择出门打工等新型的生活方式,其精神方面的需求和当地生活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因此如果传承人主动放弃古老的文化记忆和生活方式,伴随来的是农耕文明,用口传心授的方法继承的“非遗”舞蹈将会遭受巨大的冲击[2]。

最后,关于“非遗”舞蹈的继承人,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包含对其继承人的培养、资金补助制度和校教育制度,但对于传承人的保护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非遗”舞蹈继承人人数不足,缺乏主流意识等。主要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干涉程度过高,有关部门通过“非遗”舞蹈的传承优势肆意发展商业化,其继承人被邀请参加各种评奖、比赛、企业宣传等活动,作为舞蹈文化的传承人仅仅是被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表演的一个小角色而已,单纯的完成表演项目的任务,组织人员通常对该舞蹈并不了解,而且没有经過专业的舞蹈人员进行编排就登台演出。同时,有些地区的“非遗”舞蹈相关保护工作存在轻保护、重申报的严重问题。关于“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保护工作,政府的资金扶持专项经费非常重要,但是纯粹的文化理念如果被利益驱动而发生违纪违规,就会产生不可避免的严重后果。因此,政府有关“非遗”舞蹈资金的扶持、项目的政策及产业化发展的过度干涉,其实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来说却是反一种伤害。一些传承人思想过于固化,对于自身的“非遗”舞蹈继承者的身份有着错误的理解。继承者是舞蹈文化的持有者,却被动的附属于舞蹈本身,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面对地方政府和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并没有主动的探索方法以寻求更好的继承“非遗”舞蹈的传统文化艺术。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是保护民族优秀文化的基因,保证其“血脉”相传。很多“非遗”舞蹈文化记忆随时都可能被湮灭,具有人与艺共生存、口传身授的特点,肩负着民族的宗教信仰、优秀历史文化等重要使命。目前,国务院已经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遗项目大约有1981项,传统舞蹈就高达176项,国务院还发布了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非遗”舞蹈的传承和保护已成当下研究的热点,对舞蹈类的发展和群文舞蹈创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吴丹,潘峰.深圳市沙头角鱼灯舞“非遗”社会化传承体系构想[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11(5):61-63.

[2]李莘.问题的核心在于“人”—对“非遗”保护传承问题的思考[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32(5):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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