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路与方法

2018-01-18 04:15郑炳社
中国果菜 2018年2期
关键词:基地农产品监管

郑炳社

(陕西省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陕西咸阳713500)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管理,抓好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就等于抓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牛鼻子”[1-3]。近年来,陕西省彬县农牧局立足县域农业生产实际,本着“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分级负责”的思路,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职能,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供给。

1 基本情况

1.1 彬县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

陕西省彬县水果种植总面积2.33万hm2,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6家,经营面积0.27万hm2,全县蔬菜总面积0.16万hm2,其中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经营蔬菜面积200hm2,全县畜禽饲养总量61.42万头(只),其中畜牧生产专业合作社11家、畜牧业生产企业2家,畜禽饲养量8.4万头(只),全县认证、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2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1个、有机农产品基地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2个。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行政监管方面,彬县农牧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各镇(办、管委会)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涉农行政村每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验检测方面,县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内设立了农产品安全速测室,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地顺利进行。

1.3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的难点

一是,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主体形式多样,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散户生产者均有,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有限。县、镇两级共有监管工作人员57名,单靠县、镇两支监管队伍难以实现对所有生产基地的全面监管。三是,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目前,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以老人、妇女居多,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慢,习惯于凭传统经验种田养畜,使用农药、兽药、化肥有较大的盲从性和盲目性,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和风险。

2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路

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数量多,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彬县推行“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办法,夯实县镇村三级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对生产基地“全覆盖,无盲区”监管。其核心是将农产品生产基地分为“三品一标”认证基地、未认证的规模化基地和散户三种类型,分别由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管。

2.1 “三品一标”认证基地监管

责任单位为彬县农产品质检站,县农产品质检站组织技术干部对所有认证基地进行一对一全程监管。其主要职责:一是,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成立基地业务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质量安全部、农业投入品采供部、市场及品牌开发部等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统一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进货把关、统一生产记录及检查、统一产地准出自律抽检、统一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统一签发产地证明、统一出具质量安全有效证件”等“七统一”管理措施,规范生产过程管理。三是,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生产管理、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技术培训、检验检测等制度,并制牌上墙,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基地基本情况登记簿、人员培训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检验检测记录、标识保管使用记录、合格证发放记录等管理台账,做到档案资料完善。

2.2 未认证的规模化生产基地监管

责任单位为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由各镇监管站组织本单位监管人员,对辖区所有的组织化管理程度高、生产规模大的基地进行一对一监管。其监管职责、工作措施参照“三品一标”认证基地监管办法执行。

2.3 散户农产品生产者的监管

责任单位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其主要职责:一是,加强对种植者的生产技术培训和宣传,指导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农药、兽药及化肥。二是,加强检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农户生产中的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配合县镇监管、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监测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较强的工作,监管人员既要充分履职,尽好监管责任,更要注重工作程序,讲求工作方法,做到依法监管,规范监管[4,5]。作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工作程序和方法。

3.1 告知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相关规定,设计印发《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告知书》,加盖监管部门公章,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告知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项,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晓国家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和要求,懂得如何组织生产管理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2 承诺程序

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告知书,并进行充分宣传培训的基础上,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制定《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向广大群众、农产品消费者承诺,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监管部门管理,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3.3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普遍采取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监管机构要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台账,并依据监管台账,巡回各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农产品生产基地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生产记录记载保管是否规范,有无违禁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留存工作痕迹。检查记录上应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对检查存在质量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3.4 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是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即将采收上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一项监管措施,目的是监测评估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把好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关[6]。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把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轮回抽样检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1):5-8.

[4] 陈晓华.“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6,(1):3-7.

[5]陈松,周云龙.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点分析与对策建议[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3):12-15.

[6]金发忠.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管控能力提升路径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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