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证据搜集的法律适用研究

2018-01-22 13:06
法制博览 2018年35期
关键词:证词证人真实性

侯 悦

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599

一、民事诉讼证据搜集的关键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证据的搜集无疑是给民事诉讼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但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三个关键所在,这三个关键是证据搜集的重点。第一个关键,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是人为捏造的,也不能是自我想象的。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主要是为当事人提出强有力的证明,方便案件的审理。这时,不管是对当事人还是相应的证人来说,都必须要按照事件的真实客观性来证明,不能伪造证据。这时,需要法院方面对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进行分析,不能随意的做出判断。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民事诉讼最根本的要求,也是一个最重要的关键点。民事诉讼中证据搜集的第二个关键就是提供的证据需要与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可以是直接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关系。因为证据就是为了民事诉讼案件服务,所以提供的证据需要与案件有一定的相关性。第三个关键就是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搜集证据,证据搜集不能触碰法律。因为民事诉讼案件就是依照法律来对案件进行判决,一旦证据搜集触碰了法律,那么就失去了民事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

二、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搜集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证人提供的证词真实有效性不可靠

证人提供的证据是民事诉讼中对案件审理来说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但是在证人提供证词时,实际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国民事法律中规定,在特殊情况下,证人在提供证词时可以不出席法庭,可以以录音或者书面的形式来提供证据。但是,这里的特殊情况并没有具体的界限,这也就导致了大多数证人选择不出席法庭。这时,证人证词的真实有效性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当事人所提供的证词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这时当事人寻找的证词肯定也是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这时的证词可能存在片面性和完整性,甚至真假难断。所以这时证词有可能对整个案件造成困扰,对法律的公平性造成危害。

(二)当事人搜集证据存在问题

规定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搜集并且提供证据。但是,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其诉讼代理人都只是案件中的参与者,他们没有权利强制性的搜集证据,所以这时其搜集证据时有可能会受到阻挠,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提供证据。这时,证据的搜集就出现了问题,证据搜集的过程也很难进行。这样一来,当事人搜集证据就会存在很大的难度,那么对接下来的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也会造成很大的阻碍。

三、民事诉讼中如何完善证据搜集制度

(一)对证人证词模式进行完善

对于解决当事人证词真假难辨的情况来说,可以利用法律来对其进行完善。法律规定特殊情况证人可以不出庭,这时可以将这里的“特殊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列出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况。除了规定的情况之外,证人必须要出庭作证,以保证证词的严谨性和公平性。对于坚持不出庭的证人来说,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来追究其法律责任,尽可能的提高证词的真实性。这样一来,可以尽可能的解决证词真实性难辨或者证词片面的难题,这种证词搜集的模式真实有效性更高。

(二)对当事人搜集证据活动进行系统管理

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会遇到难题,这时当地法院可以出具证明来帮助当事人取证。这时,法律可以规定当地法院有出具证明的权力,保证当事人可以顺利的搜集到证据。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合理与否来开具搜集证据的证明。这时,当事人有了法院部门的证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搜集证据,也会减少阻碍。法院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解决部分证据搜集中遇到的难题。这时,在相关单位等搜集证据时就会比较顺利,相关单位也会积极配合,尽可能的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四、总结

总的来说,证据的搜集是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合理的证据搜集制度对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有效证据的提供为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了真实可靠的证据之后,民事诉讼案件就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进而能体现出法律的严谨性和公平性。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搜集的法律适用研究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未来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搜集制度必定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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