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变化

2018-01-22 07:37侯巧红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15期
关键词:会计处理营改增增值税

侯巧红

摘要:目前,我国已全面实施营改增,全面营改增确保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利于企业税负降低,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对我国的税收体制的优化,并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各行各业。本文对“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变化进行详细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变化

引言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营业税属于三大流转税的一种,其能够有效的确保国家的经济建设与财政收入,但是营业税只计算其征税范围的营业额与适用税率之间的应纳税额,欠缺税收的“中性”特点,让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缺乏完整性。

一、简述营改增

在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中,通过进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能够让企业外部市场竞争环境趋于有序化,并达到良性竞争的目的。出现这种改观的原因是:(1)营改增可较为明确市场竞争主体的交易环节,这就确保交易环节的透明,从而较好的确保消费者的实际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营改增可让企业和企业之间加以较好的市场协调与沟通,让企业产品和产品之间、企业成品和半成品之间存在相应的透明度;(3)通过营改增可让竞争主体具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意识,营改增一定會随着交易环节更加的透明化与明朗化,企业会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加以正确的对待,使得企业具备更强的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在企业内部,营改增可使其相关的经营与管理均出现变化,其中营改增中所呈现的较大特点为:使得市场交易环节更加的简明,使得消费者能够对产品的多方面信息加以较为透明的、自主的了解,这也是营改增所带来的最大变化。对于企业会计,营改增有如下要求:(1)企业会计应对每个方面的产品经营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的认识和了解产品的经营环节,对企业增值税的纳税规范及纳税状况加以确定;(2)企业会计应对会计软件加以较为熟练的操作,并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3)企业会计应对以往的会计报表的内容与形式加以改革。

二、营改增后会计处理的变化

(一)会计核算科目更改

以往的营业税纳税人会计处理均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应交税费”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下进行核算,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营业税”进行明确核算。营改增后会计处理均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标准,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10个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包括: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

(二)计税方法更改

原营业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即为:当期取得的营业额。适用税率。全部营业税纳税人计税手段均相同,并没有对纳税人的类别进行区分。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主要依据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划分成两类,即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前者依据税法标准对一般计税或者简易计税进行选择,后者则只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对于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包括特殊销售手段下的销售额与按差额确定销售额、一般销售手段下的销售额,其中按差额确定销售额的扣减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项目扣减销售额。(2)一般纳税人主要应用到一般计税手段过程中差额征税项目扣减销售额;(3)一般纳税人主要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时差额征税项目扣减销售额;

对于进项税额,其扣抵存在多种形式:当月认证次月抵扣、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当月认证分期抵扣等,其中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形式包括: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及可抵扣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前,相关规定不动产是不可以抵扣的,只可以对其用途进行改变,将其适用于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对于用途改变后的次月可以依据不动产的净值率进行计算,从而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在营改增后,不动产已纳入增值税抵扣的范围,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按比例进行分次抵扣。

对于税款缴纳,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项目缴纳增值税款的形式主要有:缴纳当期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缴纳前期增值税,其中通过“应交增值税”的“已交税金”明细科目能够对缴纳当期增值税加以反映,借助“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对预缴增值税加以反映;借助“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缴纳前期增值税加以反映,对于营改增后比较繁琐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企业需对增值税进项税备查账、预缴税款台账进行建立,从而加以辅助核算,有利于让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更加的准确。

(三)税目和税率更改

以往的营业税的税目主要包括9个: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主要采用的税率包括:3%、5%、5%-20%;营改增后税目主要包括9个: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主要采用的增值税率包括:17%、13%、11%、6%。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结构简并,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规定税目的产品适用11%的税率,增值税税率也从原先的四档减至17%、11%、6%三档;从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调整后增值税税率为16%、10%、6%三档。

(四)发票更改

以往的营业税企业所使用的发票包括:地税机关监制的XX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营改增后企业所使用的发票包括:XX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XX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国税机关负责对全部增值税发票进行监制管理,地税机关没有管理发票的权利,相较于以往的营业税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更为标准和严格。

三、结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后企业必须更加深入的了解与学习相关配套文件,对营改增的所有税收政策及增值税会计处理标准进行熟悉,正确的开展会计核算,较好的适应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变化,促进营改增工作的有序开展,进而推动我国经济长远,进一步优化经济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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