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的传记文献分类探讨

2018-01-28 09:46朱青青国家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中图法评传标引

朱青青(国家图书馆)

传记是以人物为研究对象的历史文献。传记文献一般包括人物的传记、生平事迹、回忆录、访问记、年谱、年表、日记、书信、纪念文集、墓志铭、祭文、悼词、照片,以及对该人物的评论等。[1]从写作形式上划分,传记可分为自传、评传等,其中,自传是指自述生平的传记,评传是指带有研究与评论性质的传记,一般不仅仅记述传主生平,还要对其思想、学术有所考证,[2]做出相对客观的批评。[3]从被传人物数量角度划分,传记可分为总传和分传,总传是指文献内容包括多人的传记集,也称为列传,而分传是指只写一人的传记。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是按照学科门类和知识体系辅助用户浏览和检索文献、实现内容检索的工具,也是我国图书馆用于目录组织和实体文献分类排架的重要工具。在应用《中图法》组织传记文献的归类和入类时,历来存在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入各类还是入历史传记类、是多重身份的人物传记如何归类、列传的复分问题。本文基于《中图法》第五版的应用实践,将传记文献的分类问题归纳为五点。

1 哲学代表人物的传记文献归类

《中图法》在“B哲学、宗教”与“K历史、地理”两大类都专门设有传记文献的相关类目。B大类对古代和近代各国哲学家代表人物编列了专类,兼收哲学家的思想评传。同时,还为宗教人物传记在各教教史下设有专类。K大类下设“K81传记”收入综合性内容的人物传记和各科人物传记,其中也包含为哲学人物设置的相关类目。

《中图法》对文献分类的操作模式主要基于如下考虑:古近代哲学家的学术著作年谱、思想评传,一般被认为与研究哲学或儒学发展史、经学传授史等相关,属哲学家思想范畴的重要参考文献,应归入哲学相关类。K类相关类目注释也明确说明“哲学家思想评传归入B有关各类”。依照《中图法》的分类规则,哲学家传记除年谱、评传入B类,其他均应归于K类。就传记文献在B与K类的归类划分上,《中图法》的类目本身设置得较为科学。但在标引实践中,对于哲学家传记文献的归类问题,仍存有较大的分歧。目前常见的归类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B类有专号的哲学家传记,不判断是否属于评传,统一归入B类,B类无专号的则归入K类。另一种做法是区分一般传记与思想评传,判断为评传的归入B类,否则按照一般传记归入K类。如,王安石的传记,按照第一种归类方法,统一归入B244.55;按照第二种归类方法,则可能入B244.55,也可能入K827=441。

这两种做法各有利弊。第一种做法的好处是将哲学家代表人物的各种传记文献集中一处归类,并与其哲学著作集中排架,免去因分两处归类而造成混乱。标引人员无须面对评传的辨析问题,不会出现因不同人员对评传的判定尺度和标准不同,而造成同一种传记文献归类不一致的现象。而弊端是其指导思想与《中图法》的类目注释及分类规则相矛盾。第二种做法的好处是本质上遵循依文献内容标引的原则。弊端是评传与自传等传记文献不能集中归类,且在标引实践中编目人员很难真正从内容上把握是否属于评传,很容易出现同书异号的现象,给传记文献的集中与查找带来诸多不便。

笔者认为,两种做法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有三点。① 评传的界定。《中图法》标引手册没有对评传作相应的界定,也没有列举具体的示例导引分类人员。而且,不管文献字面是否含有“评传”二字,后来人写先人的别传,很少有只关注生平而不评论其思想的,纯粹的、不加任何个人思想评论的传记是很少见的。这使得在标引实践中很难按照《中图法》的分类规则执行归类。② 认为一个人的传记不应分散给号,比如自传与评传都属于传记文献,是否有必要分开归类。自传对于理解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是非常重要的,为何评传入哲学类,自传就须归入历史传记类。这种划分从用户角度而言是否有必要,从工作人员角度而言是否实用,有待进一步商榷。③ 从传记文献的主要作用看。传记是试图说明个人的思想、事业、性格的发展过程,以及个人在其时代中的作用和影响的文献。[4]生平活动构成了传主所从事的事业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应归入与被传人的生平活动最有关系的类。《中图法》使用手册也明确说明各学科人物的学术思想评传,入有关学科史类。

综上所述,笔者更认可第一种做法,将哲学家代表人物的传记同其所从事的哲学事业联系在一起,归入哲学类,既便于对一个人的研究又便于进行专业的历史的研究,也便于发挥传记文献的最大作用。[5]

2 青年、学生、妇女的传记文献归类

《中图法》对于青年、学生、妇女的传记文献的类目设置,与哲学人物颇有相似之处,同样是分两处列类、归类。中图法将涉及青年、学生、妇女先进事迹的传记文献归入D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类目。若没有“先进事迹”因素的传记文献,则归入K类相关类目。具体而言,青年、学生先进人物事迹的文献入“D432.6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妇女先进人物事迹的文献入“D442.6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图法》还规定,凡属综合介绍各行各业人物的先进事迹的文献,入各有关学科类目,不入人物传记类。

文献分类首先以其内容的学科或专业属性为主要标准,但有时也可从文献的写作意图或文献对读者的用途角度来决定它的科学性质。《中图法》这样设置类目,可能考虑到这类传记文献的写作目的主要是突出宣传某类人,认为其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范畴。但在标引实践中,由于D类与K类相关类目界定不够清楚,常会造成归类混乱和不一致问题。首先是先进事迹的界定,先进事迹的范围可大可小,分类人员不易把握。其次是当代学生、青年的传记文献中,纯粹讲述某个学生或青年生平事迹的文献是较为少见的,立传本身便是对被传人的颂扬,多少都带有一些表彰性质。如果将这类文献都归入D类,会导致K828.4等相关类目下的文献非常之少,形同虚设,违背了类目设置的文献保障原则。若将这类文献的主题标引成“先进事迹”,但给号时又归入K类,则又造成主题和分类自相矛盾。

例1:《长江大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先进事迹报告》

国家图书馆归入D432.62,湖北省图书馆、浙江图书馆等则归入教育类G645.5。

例2:《心中有阳光 脚下有力量——沈阳高校大学生标兵、模范大学生事迹选编》

国家图书馆和CALIS都将主题标引为:大学生-模范学生-先进事迹-沈阳-现代,中图分类号却为K828.4=76。

例3:《塞上花儿沁人香》

国家图书馆标引:女职工-先进事迹-宁夏-现代,归入D442.62;

CALIS标引:女性-先进工作者-生平事迹-宁夏,归入K828.5。

文献分类的目的是将同性质的文献集中在一处便于用户使用,因此分类须做到前后一贯,避免将同性质的文献分入不同的类。笔者建议编制分类法时,类表应该在D类与K类的相关类目建立参照,并注释入类差异,在不影响分类法篇幅的前提下,类目注释中可适当加一些示例,以帮助标引人员准确理解类目,明确类目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尽量减少同类文献的出入分野。

3 回忆录等兼具文体特征的传记文献归类

回忆录是指追忆本人或他人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文体。访问记是对人物或事件进行采访,再用文字表达出来的一种新闻形式。书信集是一种人与人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应用文书。以人物为中心的回忆录、访问记、书信集、日记,既是写人的又是记实的,具有传记性质,同时也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因此都属于传记文献的范畴。但它们也是常见的几种文学体裁形式。因此在分类时,常常会将回忆录、访问记、书信集、日记的传记性质与文体特征相混淆,[6]区分不清楚何种情况按历史传记归类、何种情况按文学作品入类,而造成分类的不一致性。

笔者认为,只须牢记掌握一条原则:当传记文献在可以依内容特征归类又可以依形式特征归类时,总是先按内容、后按形式。内容特征是指文献论述主题的内在学科特征,形式特征是指文献所具有的出版形式、载体形式和体裁形式等外部的特征。[7]也就是说,有关人物生平史实的回忆录、访问记、书信集、日记,尽量要以人物所属的学科特征归类,不要轻易归入文学类。只有在内容上类无专属时,才可作为文学性传记处理,依其文学体裁归类。

例1:《当旧制度遇上大革命——托克维尔回忆录》,主题标引:政治家-回忆录-法国-近代,类号入K835.657=41;

例2:《岁月的记忆——记我的父亲和母亲》,主题标引:回忆录-中国-当代,类号入I251;

例3:《院士书信》,主题标引:书信集-中国-当代,类号入I267.5。

4 具有多重身份特征的人物传记归类

人处于社会群体中往往赋有多重身份特征,如,性别、年龄、籍贯、职业等。许多杰出人物的才华往往也是多方面的,能在多个领域有所建树,具有多重学科身份。如,王安石是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这些具有多重身份特征或在多个领域都有成就的人物,按照《中图法》的规定,其传记文献的分类也须遵循一致性的原则,归入同一个类目。

对于多重身份特征的人物传记,遵循文献分类的基本原则,应以被传人所属的学科或专业为优先考量原则。只有那些不具备任何事业或职业特征的人物,不适于以学科属性为区分标准时,才可以考虑按其性别、地域、年龄等特征归类。对于多重学科跨领域的人物传记,《中图法》规定按其重点或按编列在前的类目归类。也就是说,首先根据传主的主要活动或主要贡献,归入成就最大、最有影响、被人们所熟知的学科领域类目。当多学科领域皆有建树且难以区别重点时,规定采用最前标号法来确定学科归属。[8]如居里夫人的传记,有的按照化学家传记归类,有的按照物理学家传记归类,由于她主要从事物理学方面研究,所以考虑将其按物理学家归类比较合理。

但在实践中,编目人员常因不了解分类规则,导致归类不一致。如,梁启超著的《王安石传》,是关于王安石政治思想的评传。有的按照王安石的最高成就归入政治人物传记,但因哲学大类中有其专号且属于评传,有的亦归入B类。同样是遵循《中图法》的规定,但产生的却是如此有差异的分类结果,也间接说明分类法本身有设置不甚合理之处。

为尽量减免类似的分类差异,保持类号的一致性,各馆在应用《中图法》的过程中会渐渐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这些做法与中图法的规定可能会有冲突,但我们应允许少量这类冲突的存在,不必过于纠结是非对错。如,中小学教师个人传,一般入教育人物传,但大学老师的个人传,一般不入教育人物,会尽量按其最有成就的学科归类,也就是遵循先按专业、后按职业的入类原则。还有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副总理、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院长等“三副一高”及以上人物,按照政治人物归类。因此朱德的传记,按照政治人物、不按军事人物归类。

5 总传的复分问题

总传是以多人为研究对象的传记。总传都可以依人物的学科、时代、地区等属性复分。一般复分的先后顺序是先学科、后地区与时代。但在依时代和地区复分时,仍存在不少问题。① 错误使用概括类目。“K812/K820人物总传:按时代分”、“K815/K825人物总传:按学科分”、“K820.8人物总传:按地区分”,这些类目都属于概括类目,不具有直接类分文献的功能,[9]不能直接给号。② 时代和地区的复分混乱。《中图法》规定凡需依时代复分时,应以人物的主要活动时期或其卒年为取号依据,跨时代的人物传记,按照最早的起始年代复分,即入前一个朝代或时代。当按地区复分时,主要是依人物所属国家和涉及的地理范围复分,并非专指人物的出生地点和血统关系,而是人物从事主要活动的地方。许多分类人员不清楚复分规则,时代一律都以卒年作为取号依据,地区则是望文生义地复分。

例1:《任继愈论历史人物》,①涉及跨学科、跨地区、跨时代的人物列传,归入K820是错误的,应归入K82。

例2:《万安人物志》,②有归 入 K820.8,有 归 入K820.81, 宜 入K820.6。

[注释]

① 注:本书收入任继愈先生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论说文章53篇。包括从古至今比较重要的政治家、史学家、哲学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等,按照古代、近代、现代、其他予以划分。

② 注:本书介绍了葬于北京万安公墓的历史名人。万安公墓是北京历史上最早的现代公墓之一,建于民国十九年,葬及晚清、民国、现当代的名人。北京从元代就是首都,荟萃了全国优秀人才,不宜按地区复分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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