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文本接受中的“矛盾”

2018-01-28 23:29曹金钟
铜仁学院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红楼梦矛盾主体

曹金钟



《红楼梦》文本接受中的“矛盾”

曹金钟1,2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大学 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红楼梦》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主要体现在文本叙事与主体的读解上。文本叙事是客观的存在,而主体读解则因各主体的出身、品性、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审美趣味以及理解能力等不同而有所不同,甚至大相径庭。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它会由于接受主体所属群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区别。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对于续书的接受上。无论是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还是接受主体之间存在的“矛盾”,都说明《红楼梦》内在潜能的丰富性及其与接受主体关系的复杂性。有清一代有些人不能接受、甚至拒斥《红楼梦》,这固然有接受主体受时代局限的因素,但主要与接受者个人的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甚至文学修养等有关,同时也与当时传播条件的限制有关。

《红楼梦》; 矛盾; 文本叙事; 接受主体

一、小引

任何文学作品产生后,都存在接受和传播的问题,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接受美学理论的诞生,更是将接受(亦即读者的阅读活动)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认为没有读者的阅读,没有读者对文本的“具体化”,文本只能是未完成的作品,从而也就没有文学作品的实现[1]5。接受美学理论固然有其绝对化的偏颇,但接受与传播也确实是与文学作品密切相关的活动。可以说,没有对文学作品的接受与传播,文学作品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仅从这点来看,接受美学将文本与接受主体的关系上升到理论高度,是功不可没的,而研究作品文本与接受主体及作品传播的关系也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那么,作为叙事文学主干的小说,特别是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的《红楼梦》,如所周知,其文本与主体接受及作品传播的关系是较为复杂的:既有正面的关系,又有“矛盾”的关系;既有正面的接受,又有逆向的“接受”;既有正面的传播,又有反面的禁毁。然限于篇幅,本文在这里只就《红楼梦》文本与接受主体以及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略作探讨,不当之处,还请各位专家教正。

这里所谓接受,是指作为主体的读者对作品文本的接受。既然是主体的接受,就必然会因主体的读解,或因主体的不同,或因客体的不同,而产生一定的“矛盾”,这些“矛盾”也势必会对正确理解小说以及对小说的接受产生一定影响。下面试分别论述之。

二、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

对于中国古代小说的评论、评点,非自《红楼梦》始,但接受主体对文本接受时间之早和接受程度之密切,却当首推《红楼梦》。这是因为,作为《红楼梦》最早的接受主体,脂砚斋“对《红楼梦》的评论差不多是与《红楼梦》的创作同时进行的”[2]。也就是说,现存的《红楼梦》还没有创作完成之时,接受主体(脂砚斋)就已经开始对文本进行接受了。

在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方面,《红楼梦》与以往小说也是大不相同的。比如《金瓶梅》,正如刘勇强先生所说:“作者还没有从说唱艺术到文人创作的巨大变化中,把握住二者接受过程的不同,没有充分估计到人们在阅读小说时比听人说唱时享有更多的联想自由。”[3]但《红楼梦》不同,与《金瓶梅》“不善于创造”对读者有“刺激和召唤作用,可以调动读者的想象力”[3]的文本中的“空白和不确定性”相反,《红楼梦》十分善于创造和利用这种空白,以增强读者的想象力。比如《红楼梦》第31回、第35回、第70回、第76回等,都存在一定的空白[4]。

那么,《红楼梦》文本叙事与主体接受的“矛盾”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文本叙事与主体读解。就《红楼梦》来说,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首先体现在文本叙事与主体的读解上。文本叙事是客观的存在,而主体读解则因各主体的出身、品性、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审美趣味以及理解能力等不同而有所不同,甚至大相径庭。即便如《红楼梦》这样公认堪称中国古代小说、甚至整个中国小说典范的优秀作品,因个人出身、身份、品性、思想观念、修养等不同,仍会出现与文本客观实际即绝大多数正确理解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比如,清代梁恭辰、毛庆臻极力诋毁《红楼梦》就是有记载的极端例子,而且当时与他们持类似观点的也不乏其人。梁恭辰认为“《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5]687,他在《北东园笔录》中提到的“玉研农先生”“那绎堂先生”,都是极力诋毁、反对《红楼梦》者,特别是玉麟(玉研农),更是禁毁《红楼梦》的急先锋,他在做安徽学政时就曾“出示严禁”《红楼梦》。[5]688而毛庆臻更是“突发奇想”,提出“莫若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5]687。同时,他在《一亭考古杂记》中提及的“潘顺之、补之昆仲,汪杏春、岭梅叔侄等”,也都是主张禁毁《红楼梦》者,可谓毛庆臻的“同道”[5]687,其中潘顺之(潘遵祁)、潘补之(潘曾绶)时为苏州吴县秀才,他们自己出资收购《红楼梦》并予以销毁,可见他们对《红楼梦》的拒斥程度。其他如汪堃、陈其元,也都属于《红楼梦》的反对者。由此可见《红楼梦》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之一斑。不过,上述这些人也未必都看过《红楼梦》,有的对《红楼梦》的了解可能只是道听途说而已,但这并不会影响他们对《红楼梦》的态度,因为他们的思想观念已决定了他们必然要持这种态度。

当然,梁恭辰、毛庆臻等视《红楼梦》为淫书者固然有其时代局限之因素,但主要原因恐怕还是由于个体思想观念存在的差异。比如,同为清代人,他们之前的陈镛和之后的谢鸿申,对《红楼梦》的评价与这些人就有很大的不同。陈镛认为,“《红楼梦》实才子书也”[5]686。谢鸿申则说,“令人愈看愈爱者,《红楼梦》是也”[6]383。还有与梁、毛二人大约同时或稍晚的杨懋建,“自幼即嗜《红楼梦》”[7]827,并认为《红楼梦》“尽脱窠臼,别开蹊径”[7]827。再如,与高鹗同年中举、后官至直隶总督的那彦成(那绎堂),他对《红楼梦》的态度与高鹗相比,不啻天壤。即使在现当代,虽然不会再有人提出像应将《红楼梦》作为“流毒”而“移送海外”之类的荒唐想法,但也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喜欢《红楼梦》。如现代作家苏雪林就认为《红楼梦》“并没有什么稀奇”①,总的来说她是否定《红楼梦》的。而喜欢《红楼梦》的人,其喜欢的程度也是大不相同的。因此,文本叙事与主体接受的“矛盾”在接受主体对文本的读解过程中会首先体现出来。那么,文本叙事与主体接受的“矛盾”还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2.文本叙事与接受群体。接受美学认为,读者对文学文本的欣赏就是对作品的创造,这要求读者要有一定的思想、道德、文化等修养,有一定的接受能力和审美水平[1]9。为此,可将读者分为一般性读者和批评性读者。像脂砚斋、畸笏叟以及王希廉、姚燮、张新之、陈其泰等《红楼梦》的评点者,就属于批评性读者,并且,他们的评点式批评,大都是以阅读兴趣为其评点基础的文人批评,这类评点式批评无功利性、无明确的目的性,纯然表现为对作品的喜爱。[8]因此,这类读者对作品的读解一般来说都是正向的、客观的,虽然不同评论难免夹杂各自的主观因素,但基本可以说这类读者对作品的读解与文本叙事是基本相符的,即使出现个别龃龉现象,亦属正常。这类读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评论家群体。

与之相关的是上述梁恭辰、毛庆臻一类人,虽也大都是清代的诗文书画家,但他们的身份更主要应属于官员类,且都深受封建思想之影响,道学气较浓。因而,对于《红楼梦》的接受来说,不能把他们作为批评性读者的评论家群体来看待,而只能以一般性读者来看待。即使在一般性的读者中,像他们这样与《红楼梦》文本叙事存在如此“矛盾”的接受主体,也是属于极端的例子。

另一类极端的例子是陈镛在《樗散斋丛谈》(卷2)中提到的常州士人贪看《红楼梦》“寝食并废,匝月间连看七遍,遂致神思恍惚,心血耗尽而死”的故事和“某姓一女子亦看《红楼梦》,呕血而死”的故事[5]686,以及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提到的杭州“某贾人女”“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当父母要烧《红楼梦》时,“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遂死”的故事[6]382。邹弢在《三借庐笔谈》中还提到他朋友纪友梅的亲戚,苏州金姓某“喜读《红楼梦》,设林黛玉木主,日夕祭之。读至黛玉焚稿数回,则呜咽失声。……卒于夜深逸去,寻数月始获。”[6]388从以上几例来看,虽属极端,但也代表了部分对《红楼梦》痴迷的读者。这类读者与梁恭辰、毛庆臻类读者都是一般性读者中的极端例子,他们并不同于普通的一般性读者,而应属于特殊读者范畴。与梁恭辰、毛庆臻类读者不同的是,这类读者主要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虽多数青少年未必都如上述几例那样极端,但有类似情境者当亦不在少数。

作为《红楼梦》文本的批评性读者,除评论家接受群体外,还有一类是作家接受群体。作家接受群体主要是《红楼梦》续书(后四十回作者除外)的作者和仿作作者以及《红楼梦》的改编者。这类接受群体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创作,来表达他们对文本叙事的理解与接受。然而,除现当代对《红楼梦》的改编外,以往的续书、仿作大都背离了《红楼梦》的思想境界,其思想倾向也各不相同,艺术水平也存有差异,因而他们通过再创作所表现出的对《红楼梦》文本的接受,实际上与《红楼梦》文本叙事是相“矛盾”的。另外,现代作家的创作对《红楼梦》的借鉴,也是这类接受群体对文本叙事接受的一个方面,只不过他们对文本的接受表现得较为隐秘罢了。既然不同的接受群体会对同一文本叙事作出不同的反映,那么,我们也就有必要探讨不同接受群体对《红楼梦》文本的不同读解。

3.主体读解与接受群体。鲁迅先生论《红楼梦》时曾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9]。这就是说,不同读者对于同一文本的读解可以是完全不同的。这里,既有读者身份、眼光的不同,更多的恐怕还是其主观命意不同,甚至不排除有些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进行读解。比如,前述梁恭辰、毛庆臻等人,就属于道学家群体,他们就是从自己的固有思想观念出发,认为“淫书以《红楼梦》为最”[5]691,因此极力主张禁毁,有的甚至亲自实施。这类群体与《红楼梦》文本叙事的“矛盾”是很突出的。所以,这类接受主体对《红楼梦》文本不是“接受”而是排斥。然而,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道学家的禁毁,在某种程度上反倒加速了作品的接受与传播。这从毛庆臻“然散播何能止息”[7]31的感叹、玉麟的“徒唤奈何”[7]33以及汪堃“虽屡经查禁,迄今终未绝迹”[7]34的无奈,也可反证这一点。这种越禁越火的现象,其实是符合人们心理的,因为禁毁的目的是限制作品传播,但越限制越刺激了作品传播,激发了接受者对被禁作品的好奇心和获取作品的欲望。与之相反,常州与杭州的少男少女所代表的“嗜红”派的极端表现,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强人们一探“红楼之谜”的愿望,但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即会令一些人对《红楼梦》产生望而生畏的情绪,如陈镛在《樗散斋丛谈》卷2中提到的“江宁桂愚泉”即是也[6]349。

在《红楼梦》的接受群体中,作家接受群体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可以说他们都是《红楼梦》的喜爱者,特别是续书作者,不然,他们也不会去续写《红楼梦》了。现存最早的《红楼梦》续书《后红楼梦》的作者逍遥子就说:“曹雪芹《红楼梦》一书,久已脍炙人口,每购抄本一部,须数十金。”[5]760这不仅说明了《红楼梦》在当时受人喜爱的程度,同时,逍遥子对《红楼梦》的喜爱之情也溢于言表。同样,秦子忱在其《续红楼梦》的《弁言》中也表达了他对《红楼梦》的喜爱:“《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者数十年。余……匝月读竣,而疾亦赖是渐瘳矣!”[10]弁言,3可见,他读得认真和《红楼梦》对他的吸引力。还有海圃主人在《续红楼梦新编》(也称《续红楼梦》)的《自序》中说《红楼梦》“趋俚入雅,化腐为新,洵哉价重当时,名噪奕世矣”[11]。号犀脊山樵者在为归锄子《红楼梦补》作的序中更认为《红楼梦》“诚为天地间最奇最妙之文”[12]序,2。可以说,续书作者都喜爱《红楼梦》,诚不诬也。但是,喜爱归喜爱,对作品的喜爱并不等于说他们对《红楼梦》文本是完全接受的,如《红楼复梦》作者陈少海(号小和山樵)就认为“荣府应以贾政为主,宝玉为佐,而书中写贾政似若赘瘤,乃《红楼梦》之大病”,“八十回后立意甚谬,收笔处更不成结局”[13]。同时,也不能说他们的读解都是值得肯定的,更不能说他们的读解是确切无误的。恰恰相反,续作者接受群体对《红楼梦》文本的读解有相当一部分与《红楼梦》文本的旨趣相差很远。特别是早期的续书作者,他们之所以要续写《红楼梦》,固然有他们为《红楼梦》的魅力所折服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恐怕还是他们对《红楼梦》的结局感到遗憾,正所谓“《红楼梦》为记恨书”[10]序,1,“欢洽之情太少,愁绪之情苦多”,令人“阅之伤心”[12]序,3,因此他们“此心耿耿,何能释然于怀”[14]叙。于是,或者为“使有情者尽成眷属,以快阅者心目”[10]序,1,或者为“以一吐其胸中郁郁不平之气”[15],便“起而接续前编”[16],续写之。如《后红楼梦》作者逍遥子就称其书“归美君亲,存心忠孝,而讽劝规警之处亦多”[17]42-43。这从续书大都追求“大团圆”或“家道复初”“高魁贵子”“兰桂齐芳”式结局,亦可看出续作者接受群体的旨趣和他们对《红楼梦》文本的读解总的来说是相近的,但与《红楼梦》却相距甚远。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也正是他们作为同一接受群体的共同点。对此,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18]237-238

在作家接受群体中,除续作者外,还有仿作者和改编者,他们的情况与续作者也大致相类。如《红楼梦传奇》的作者仲振奎在《红楼梦传奇自序》中就说《后红楼梦》“大可为黛玉、晴雯吐气”[17]57,因此,他便将《红楼梦》《后红楼梦》“合成新乐府五十六剧”[17]56,改编成《红楼梦传奇》。再如文康所著《儿女英雄传》,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称《儿女英雄传评话》,其“初名《金玉缘》”,“又名《日下新书》”,“多立异名,摇曳见态,亦仍为《红楼梦》家数也”[18]270。清人平步青也说“此书大致仿《石头记》《儒林外史》而作”[5]871。小说结局为男主人公安骥(安学海)以探花及第,位极人臣,并在已娶张金凤的情况下,又娶了女主人公何玉凤,可谓落入俗套。并且,其作序者观鉴(观鉴我斋)②认为《水浒传》“意在教忠,本平治以立言也”,《金瓶梅》“意在教孝,本修身以立言也”,《红楼梦》“意在教之以礼与义,本齐家以立言也”[17]62。他对小说文本的读解正是从其“维持名教”立场出发的。

这里还需要提及的是小说《瑶华传》,本来这部小说似乎与《红楼梦》没有什么关系,但其序跋者对《红楼梦》的看法,在这里倒需要一提。如其序作者尤夙真就说,余“每到一处,哄传有《红楼梦》一书……每深神往。抵闽后,窃见友人处有一函……《红楼梦》……遂珍重携归阅之。费去五日夜心神,得其全部要领,似与从前耳闻阅者之赞美大相径庭。”[17]60他认为《红楼梦》与世人的传说差距很大,名不副实,“若《红楼梦》,但嫌其繁,不觉其有情,致其生出枝节,未见其一一收罗”,不如《瑶华传》“叙事之简明,段落之清楚”[17]60-61。而另一位作跋者周永保更认为《红楼梦》“散漫芜秽”,并不解地说:“最可厌者,莫如近世之《红楼梦》,蝇鸣蚓唱,动辄万言,汗漫不收,味同嚼蜡。世顾盛称之,或又从而续之,亦大可怪矣。”[17]61由此,这二位的思想观念和赏鉴水平便可想而知了。因而,这类接受主体对《红楼梦》文本的读解与《红楼梦》文本叙事之间出现“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之,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它会由于接受主体所属群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就道学家群体来说,势必要禁之毁之而后快,因此二者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是主观拒斥、不接受;而与之正相反的是为《红楼梦》所吸引、深陷其情境中不能自拔的处于青春叛逆期的部分青少年,他们是主观上完全接受,但客观上造成了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以至出现文本被毁的情况。就作家接受群体、特别是续作者群体来说,是接受中有误读,误读使二者之间出现“矛盾”。而评论家接受群体与文本叙事的“矛盾”,则主要是通过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来体现的。评论家和作家接受群体,恰恰是《红楼梦》文本接受的主体。

三、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

众所周知,任何主体之间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矛盾”,而接受主体对小说文本的接受也同样会出现“矛盾”。不同接受主体对同一文本的接受不同,“矛盾”自然也就不同。

1.同一问题不同接受主体之间存在“矛盾”。在对《红楼梦》文本的接受中,不同接受主体之间出现的“矛盾”,最典型的莫过于清人邹弢与许伯谦了。据邹弢《三借庐笔谈》“许伯谦”条记载:“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6]390这二人虽然在对于《红楼梦》文本的读解上存在着“矛盾”,许伯谦“尊薛而抑林”,而邹弢别号潇湘馆侍者,这足以见出他对薛、林态度的取向,以至双方争执不下,甚至到了“几挥老拳”的程度,但他们却能“一笑而罢”,“嗣后放谈,终不及此”。学术观点相“矛盾”,并未影响其友谊,二人终不失为好友,可谓佳话。邹弢不仅与许伯谦辩论,他还认为王希廉对《红楼梦》的评论“亦无出色”。至于对“龙潭厂云友”的批本,他更认为是“泛论迂谈,无理取闹”。[6]389

其他接受主体之间也是如此。比如对于文本中甄、贾宝玉的问题,二知道人就认为:“雪芹写出一甄宝玉者,恐阅者误以贾宝玉为绝特也。笔下之假宝玉只此一人,世上之真宝玉正复不少,所以甄宝玉之模样与贾宝玉同,甄宝玉之举止议论皆与贾宝玉同。”[17]99而郑光祖的观点则与之相反,他认为“惟既有假宝玉,何必复及真宝玉,是为疵瑕”[6]366。与此同时,郑光祖对《红楼梦》续书也持否定态度,这体现了他与续书作者们在《红楼梦》文本接受上的“矛盾”。

再如,对于后四十回文本的接受,向来存在着不同见解甚或相互“矛盾”的看法。最早涉及此问题的当是裕瑞,他在《枣窗闲笔》中谈到《红楼梦》后四十回时认为,“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著无疑”,同时又说,“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17]112。他的看法,后来也成为主流的看法。然而,在这种观点之外,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观其一气衔接,脉络贯通,就举全书笔墨,功归雪芹,亦不为过”[6]397-398。张新之更认为,后四十回“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母命,万金赐,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17]175再如,从《阅红楼梦随笔》来看,周春也未看出后四十回的问题。同样,解弢也未看出后四十回的问题,如对于常为人诟病的宝玉婚事,他认为“其势有必至,理有固然”,《儿女英雄传》虽“费尽力气以模仿之,终不能至”。[6]400不仅如此,即使在当代,也有持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著看法者③。因非本文主题,兹不赘述。

接受主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对续书的接受上。《红楼梦》的续书,很难像《红楼梦》那样获得较为普遍的接受,裕瑞论《红楼梦》续书就“多贬少褒”,且“颇怪天下不乏通人,而独出此数不通人,偏要续貂”。[17]111如他对《后红楼梦》,就一一指出其“支离矛盾处”,但同时他又能看到《后红楼梦》的四个“佳处”,可谓对《后红楼梦》的评价尚属中肯。又如,邱炜萲在《菽园赘谈》中谈到禁书之难时就称《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红楼后梦》《红楼续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等为“劣笔”之书[6]383。而谢鸿申更认为“各种《续红楼梦》皆粪窖也”[6]623。即使是续书作者之间,后来者大都对先前的续书不满或难以接受。例如,《续红楼梦》作者秦子忱在《续红楼梦弁言》中谈到当时已刻出的《后红楼梦》时就说,“然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口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人心终觉未惬”[10]弁言,3。可见,他对《后红楼梦》并不认可。又如,嫏嬛山樵在其《补红楼梦》的《叙》中说“后”“续”“重”“复”之梦,“则是乘车入鼠穴,捣齑啖鉄杵之文矣”[14]叙。西湖散人在为云槎外史的《红楼梦影》作序时也认为以往的《红楼梦》续书与《红楼梦》本意相悖,他对《红楼梦影》以外续书的微词由此可见一斑。以至有人慨叹:“作《红楼》者易,作《红楼》以后书者难。”[17]63其实,何止续书,就连对《红楼梦》文本的接受都充满“矛盾”,又何况续书呢。

2.接受主体的自我“矛盾”。如前所述,对于同一问题,不同接受主体之间会出现“矛盾”,这是正常的。然而,同一接受主体对同一问题的接受,有时也会出现“矛盾”。比如,郑光祖对《红楼梦》文本的接受就是自相矛盾的,他既为《红楼梦》的魅力所折服,又唯恐小说会移易风俗,“相习成风,载胥难挽也”。[6]365而像郑光祖这样对小说文本接受充满“矛盾”的接受主体也非只其一人,赵之谦亦是其中之一。

赵之谦,清代著名书画、篆刻家,在书画、篆刻方面成就较大,但他对《红楼梦》的见解却自相矛盾,其中,有的见解似有道理,有的则过于迂腐、偏激。比如他说:“世所传《红楼梦》,小说家第一品也。”并且,他认为“此书妙处只在不尽二字”,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他认为《红楼梦》的命意“不过讥切豪贵纨绔”,“《红楼梦》第一可杀者即林黛玉”,则不但浅薄,而且偏激,甚至可以说是荒唐了。而他在睡梦中还在与人谈《红楼梦》而“争久不决”,正说明他潜意识中对《红楼梦》的迷恋以及内心存在的“矛盾”。[6]376

再如,张新之《妙复轩评石头记》作序者之一的鸳湖月痴子,认为《红楼梦》是“无稽小说”,“有自相矛盾处,有不着边际处,有故作罅漏处”,看了张新之的评本后,看法则有所转变,但从中依然能看出他对《红楼梦》的“矛盾”态度。妙复轩评本的另一位作序者五桂山人也与之类似。五桂山人原是视《红楼梦》为“淫靡繁芜”“其书大可烧也”之“淫书”的道学先生,看了张新之的评本后“而欣欣油油有所会”[17]35-37,竟改变了对《红楼梦》的看法。他对《红楼梦》态度的前后“矛盾”,说明同一接受主体如接受角度不同,也会出现“矛盾”。

近人蒋瑞藻对于《红楼梦》的接受,其内心也存在着“矛盾”,比如他在《小说考证》中就说:“《金瓶梅》最以淫书闻,吾谓其流弊或较小,以其秽亵太甚,再读则无余味,不如《红楼梦》之不厌百回,入人骨髓也。”其言外之意,读《红楼梦》容易被迷惑,其“流弊”或较大,特别是青少年不宜看,所以他说,“子女血气未定时,幸勿以此等书授之”。[6]426由此可见他对《红楼梦》的“矛盾”心态之一斑。

3.接受主体不同年龄的接受“矛盾”。刘敬圻先生在谈到《红楼梦》主题时曾说:“《红楼梦》的主题也不具有简单明了,可以一语道破的性质。这是作者、作品、读者(批评家)自身矛盾及其相互关系中的复杂情态所决定的。”[19]其实,接受主体对整个《红楼梦》的接受与读解,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同接受主体之间的读解自然不同,即使同一接受主体在不同年龄、不同情境下的读解也会存在不同、甚至相“矛盾”。这在许多批评家身上发生过:孙桐生在《妙复轩评石头记叙》中就谈到自己少年时读《红楼梦》和现在读《红楼梦》的不同,少年时读《红楼梦》,“以为文章之奇,莫奇于此矣”,是只知其奇而未知其所以奇也;现在读《红楼梦》,深刻体会到“文章者,性情之华也”,不但知其奇,且知其所以奇。[17]39-40当然,这里虽有对张新之妙复轩评本的赞誉,但同时更是读者体会加深以及年龄不同、读书情境不同的结果。

又如,李慈铭认为《红楼梦》“为子弟最忌之书”,但他回忆十四岁时“偶于外戚家见之,仅展阅一二本,即甚喜,顾不得借阅全部,亦不敢私买”,是既想看又不敢借来看的矛盾心情。十七岁后,“虽时得见此书,不暇究其首尾,而中之一二事、一二语,镂心鉥肾,锢惑已深”。而“十年以来,风怀渐忘”,虽然他说“非道学所致”,[6]374但我们从中仍可看出涉世已深、受道学濡染渐浓的他,对《红楼梦》的看法与少年时相“矛盾”。

再如前述蒋瑞藻,年幼时已识字,家中有《红楼梦》,母亲怕他看,便将书送人,十七岁时“终展转假得阅之”,以至“寝馈都忘”,且“自后稍得闲,辄背人读是书”,但“繇今思之,良足失笑”。[6]425-426可见他对《红楼梦》的看法与其少年时迥异,甚至相“矛盾”。

不过,与李慈铭大致同时而略早些的杨懋建,虽与蒋瑞藻有类似的经历,但他们的变化却并不相同。杨懋建在《京尘杂录》中曾提到的读《红楼梦》经历,我们可将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幼时“寝馈以之”的“嗜读”阶段;二是“十六七岁时,每有所见,记于别纸”,有了读书心得阶段;三是认为《红楼梦》“真天地间不可无一,不可有二之作”阶段。[6]364这三个阶段是渐进式的,虽有心得的不同,但大体不错。另外,从《京尘杂录》中亦可看出他对《红楼梦》戏曲的倾心。因此,此例也是对于同一问题不同接受主体之间存在“矛盾”的补证。

总之,无论是文本叙事与接受主体的“矛盾”,还是接受主体之间存在的“矛盾”(包括接受主体的自我“矛盾”),都说明《红楼梦》内在潜能的丰富性及其与接受主体关系的复杂性[20]533-534。另外,在有清一代有些人不能接受、甚至拒斥《红楼梦》,这固然有接受主体受时代局限的因素,但主要与接受者个人的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甚至文学修养等有关,同时也与当时传播条件的限制有关。

注释:

①转引自胡文彬、周雷编《香港红学论文选》,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4页。

②观鉴我斋系文康的化名。参见应必诚《红学何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161页。

③如王昌定、宋浩庆就对后四十回持全面肯定态度,王昌定认为后四十回保存了“应属曹雪芹的许多精彩文字”(王昌定《〈红楼梦〉艺术探》,浙江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65页),宋浩庆则认为后四十回不仅主要出自曹雪芹之手,而且许多人物“在这后40回中有了质的飞跃”(宋浩庆《〈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燕山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和高阳等人,也认为后四十回乃曹雪芹的手笔(《台湾红学论文选》,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741、766页)。另外,有不少人认为后四十回有曹雪芹原著的成分,如周中明《红楼梦的艺术创新》(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认为“程本与脂本不是对立的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是互有长短”,它们“是同样以曹雪芹的原作为根据、为基础的。”而赵齐平先生在1963年发表的《关于〈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一文就认为完全否定后四十回是错误的,并认为后四十回的精彩部分,如第八十二回的“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八十三回的“闹闺阃薛宝钗吞声”,第九十一回的“纵淫心宝蟾工设计”,第九十七回的“林黛玉焚稿断痴情”,第九十八回的“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等,“都非常可能是曹雪芹的旧稿”(见《名家解读红楼梦》下册,第709、712页)。朱眉权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中更认为,“后四十回既非狗尾续貂,也不是还有差强人意的描写,更不是高鹗完成悲剧结局立了一功,而是从它的思想内容、人物、情节、语言方面看,和前八十回就是一个完美的统一的整体。除曹雪芹外,任何一个续作者都不可能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写到如此完美一致的程度,特别是贾宝玉‘打出樊笼’、恢复人性自由的结局,不要说标榜名教的高鹗写不出,就是乾隆时代的杰出思想家戴震也没有如此高超的见解。”(转引自宋浩庆《〈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附录二)王蒙先生也认为“续作语言基本上与前八十回风格一致,情节大致上‘无一字无出处无一字无来历’,续作者是下了大功夫死功夫的。按常理,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同时他又说,“我宁愿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王蒙《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36页)周绍良先生则认为“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残稿”,“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的不可分的组成部分。”(见《名家解读红楼梦》下册,第732、719页)即使是认为“续书实质上是高鹗这位自号为‘红楼外史’的作品”的吴世昌先生,也认为“在后四十回中,也有几个故事似乎来自曹霑原著。这一估计基于两条标准:一是前文伏线中透露的曹氏的本来意图;一是故事的文字风格。此外,还有一些内证表明,这些段落看来与高氏自己的思路不符,却与曹氏原著隐含的背景暗合”,“它们大概就是程伟元收集到的残稿。也就是说,对程说不能全盘否定。”(吴世昌著、吴令华编《红楼探源》,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86、378、386页。)

[1] H·R·姚斯,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周宁,金元浦,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2] 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

[3] 刘勇强.《金瓶梅》文本与接受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4).

[4] 曹金钟.《红楼梦》中的空白及其审美意蕴[J].北方论丛,2003(6).

[5] 朱一玄.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册[M].济南:齐鲁书社,1990.

[6] 一粟.红楼梦资料汇编: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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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归锄子.红楼梦补[M].宋祥瑞,点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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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一粟.红楼梦资料汇编:上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64.

[18]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鲁迅全集:第九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19] 刘敬圻.《红楼梦》主题多义性论纲[J].红楼梦学刊,1986(4).

[20] 陶尔夫,刘敬圻.说诗说稗[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Text Narrative and the Accepting Subject in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CAO Jinzhong1,2

( 1.Heilongjiang Provincial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 Harbin 150001, Heilongjiang, China; 2.the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of Ming and Qing Literature, Harbin University, Harbin 150080, Heilongjiang, China )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ext narrative and the accepting subject is mainly reflected on the interpretation in the narration and the subject. Text narrative is an objective existence, while the subject’s interpretation will be different because of the difference in the origin, character, ideology, moral sentiment, aesthetic taste and comprehension ability of each subject, sometimes widely divergent.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ext narrative and the accepting subject is ubiquitous, but the degree will be different owing to the different group to which the subject belongs. Besides, there still exists contradiction among the subjects, which mainly reflects on the acceptance of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book.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narrative and the subject or among the subjects shows the richness of the inner potentials of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relationship among the accepting subjects. Some people in the Qing Dynasty could not accept or even rejectbecause the subject is limited by the times but it is mainly related to the individual's ideological concepts, aesthetic tastes, and even literary accomplishments as well as the limitation of spread.

Contradiction, text narrative, accepting subject

I207.411

A

1673-9639 (2018) 10-0028-08

2018-05-27

曹金钟(1962-),男,河北阜城人,编审,黑龙江大学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

(责任编辑 肖 峰)(责任校对 郭玲珍)(英文编辑 何历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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