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基于共生理论的分析

2018-01-30 01:44陈家剑尹丽云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公共资源共生公共服务

□陈家剑,尹丽云

(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广西 来宾 546100 )

“共生”(Symbiosis)一词源于希腊语。“共生”的概念于1897年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最先提出[1],其认为:“共生”是指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的状态。“共生”概念的提出,为后人在生物共生的基础上继续研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互惠互利的生存状态、生存模式开启了“大门”。“共生”作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最普遍的现象之一,包括生态系统的“共生”、社会系统的“共生”及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维持各自内部的能力、信息、物质的转换;而且是在承“异”的基础上的“共生”,尊重异己者的生存及存在价值,将“共生”的范围超越民族,甚至全人类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它不是一方消灭一方,一方打倒一方的单一法,唯一法,而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互补双赢法。”[2]金秀县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是我国重点扶贫县之一,其农村治理能力较弱,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等因素,影响到金秀县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将“共生”理论融入到金秀县农村治理理念中,推动金秀县农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3]

一、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治理的现实困境

“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将很大程度决定了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与速度。”[4]说明了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小康水平,“两个一百年”实现的进程。目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失衡,公共资源开发无序化,村“两委”权力关系不协调,村民自治意识不强的现实困境,制约着金秀县农村的发展和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一)乡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失衡

金秀县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没有根据农村社会的实际需求而供给,造成村民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出现“缺位”、“错位”现象,政府供给的产品与服务过渡“饱满”等现象,体现在两点。第一,农村的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供给不充足。如农村医疗、教育服务行业发展缓慢,电力设施陈旧,农村规划与设施缺乏科学性,文化娱乐供给内容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在供给过程中政府主观偏好较强。政府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渗透着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没有重视群众的实际需求,使群众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成为“沉默的群体”,造成供给失衡和公共资源浪费,增加了村民的经济负担。

(二)村“两委”关系不协调

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党支部由于在管理事务上存在交叉现象,村民对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作用、地位、职能缺乏认识,导致“两委”在农村治理过程中出现不协调,体现在两点。第一,村党支部过度强调“党的领导”,对村委会的主体地位进行排压,甚至包办村委会范围内的事务,使村委会在农村公共事务、生产和发展的职能弱化,村民对村委会的设立产生误解,认为村委会的存在形同虚设。第二,村委会在农村治理中对自身所处的位置认识不够精确,有些村委会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与党支部争夺权力,没有认真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在村委会日常会议中,一些村干部搞“一言堂”,使得村民会议形式化。特别是在农村城镇化的社会里,村委会手中握着更多村级发展的经济权,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更加紧张。

(三)公共资源开发无序

金秀县处于亚热带地区,是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广西最大的国家级水源林区,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在金秀治县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金秀县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人均收入水平和村民受教育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差;一些村民为了提高目前的生活质量和摆脱贫困,对政府监管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物产资源无序化的开采,如猎杀野生动物,过渡种植桉树造成生态系统失衡和环境污染,过渡采挖药用植物,打破生态平衡,破坏物种的多样性,甚至引起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村民对公共资源无序的开发和利用,短期内能够提高生活质量,但不利于长期发展,而且与国家提倡的“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对农村的现代化治理也带来一定的挑战。

(四)村民自治意识不强

“村民自治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农村民众在基层社会生活中进行自我治理的制度和行为,对乡村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不再依赖国家和集体组织。”[5]而金秀县村民自治意识不强,体现在三点。第一,在涉及农村发展的公共事务和村民利益的事情上,一些村干部自行决定,没有举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导致村民丧失话语权,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第二,村民文化素质偏低,主人翁意识不强,只关注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没有发挥农村自治主体的功能。第三,农村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村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在金秀县部分农村中,村民的日常生活秩序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维持,对村民自治的保障法规不多。一些村干部受教育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多,依法办事意识薄弱,在处理农村公共事务上带有主观性,既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又阻碍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建设。

二、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金秀县农村向“善治”状态的有效转变,也是提升金秀县综合实力的有效路径。共生理论中的互惠、互利、互依及互融理念,给金秀县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提供了选择。

(一)以合作为原则,构建互惠共生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构建全新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农村市场化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关键”[6],让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群众的需要为供给导向,以优化供给结构为方向,以构建全民共享共建的治理格局为目标。因此,以合作为原则,积极引入社会各方面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市场、民众参与,形成“四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求同存异,提高社会效益。第一,政府内部的合作。政府内部的合作是最基本,也是整个模式有效运转的保障,这需要政府在决策、组织、财政和监督等方面合作,确保金秀县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第二,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金秀县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需要充分调动政府之外的社会、市场和民众参与,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优势,形成一个全新的合作模式,使参与主体的功效得到充分发挥,在金秀县政府的引导和指导下,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协同合作确保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有效运行。第三,模式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合作。公共服务包括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等。这些要素之间是一个协同合作的关系,多元的供给方式、多元化的决策、多渠道的筹资、全方位的监督形成协同合作,才能保证整个模式的顺畅运行,形成互惠共生的“四位一体”协同合作模式,营造全新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二)以融合为目标,构建互融共生的农村公共权力约束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说明凝聚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合力,建立完善的“两委”公共权力约束机制,是农村健康发展的保障。金秀县有77个行政村,各个村具有自己的历史传统特殊性,如一些农村还保留着族权、神权等多种权力主体,而且多元利益取向在内,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因此,融合群众的共同利益为目标,构建互融共生的农村公共权力约束机制成为加强金秀县农村治理能力的关键。第一,构建村民委员会、农村党支部和村民自治三重分工协作的治理格局,坚持村委会和村民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农村治理,形成村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和村民监督的运行机制。第二,尊重和承认村落形成历史已久的族权、神权,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监督公共权力行使的民主意识,用共同利益观凝聚村民共识,将潜在的“对立冲突”思想观念转变为“互融共生”的价值观念,增强村民的民族认同感和国家认同感;将“因地制宜”、“礼治”的传统农村治理方式装进法律的笼子里,明确权责,并从源头上斩断一些村干部将公共权力与私利“挂钩”的现象。第三,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完善第三方监督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农村自治机制的完善。

(三)以利益为纽带,构建互利共生的农村公共资源开发格局

以利益为纽带,将各方在表达共同利益、共同心声凝聚成共识,促进构建合理的公共资源开发格局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第一,构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方式,确保公共资源开发有序化、组织化。合作社可以有效地整合村民的意愿和资金,利用市场的先进技术形成公共资源孵化基地,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循环利用。第二,建立完善的公共资源开发制度。完善的制度是村民在开发公共资源过程中的行为指导,能够促进村民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促进互利共生的公共资源开发格局的构建。第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群众共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期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够引导着村民的日常行为,决定着他们的生活态度与选择。因此,加强村民对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促进他们与自然、与社会和谐相处,培育群众感恩之心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而形成超越人际圈,达到人与自然互利共生的“共生圈”。

(四)以信任为基础,构建互依共生的村民自治能力模式

提高村民自治能力,要从村民的思想观念深处进行教育,才能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这需要“两委”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充分信任,形成互依共生的关系,以促进农村治理能力的提高。第一,自我管理,做好民主决策。村民自我管理是农村日常生活秩序正常运行的前提,是村民大会、村民议事会议制度得以保障的关键,也是疏通干群之间理解沟通的渠道。第二,自我教育,提高村民自身文化素质。村民自身文化素质的高低,影响着他们参与农村治理的态度、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当家做主的权利。加强村民的自我教育,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班、道德评议会议和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识字率,才能纯化民风、村风。第三,自我服务,促进经济发展。金秀县大部分农村以小农经济为主,而且户与户之间比较分散,在农村治理过程中需要提高彼此之间自我服务意识,才能营造良好的村风;特别是在绿化农村、维护农村公共卫生、兴修水利等方面需要形成高度的合作力度,形成互依共生的邻里关系,打造良好乡村信用风气,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村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7]不断提升村民的自治意识,促进农村治理能力的提高和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总之,加强金秀县农村治理是建设美丽金秀、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因此,将“共生”理论融入到金秀县农村治理的理念中,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下,充分调动市场、社会和村民的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决策,以市场为导向,社会各方资源协同合作以及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合作为原则、以信任为基础、以融合为目标,为金秀县构建互惠共生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互融共生的农村公共权力约束机制、互利共生的农村公共资源开发格局以及互依共生的村民自治能力模式,实现金秀由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思考并通过实践逐步认识到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走向“共生”。”[8]所以,加强金秀县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维持农村日常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的过程和目的,促进农村的安稳和健康发展,为我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基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后托干劲,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驱动力,从而使“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9]

参考文献:

[1]A.E.Douglas.Symbiotic Interacti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3.

[2]张立文.和合哲学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6.

[3]习近平.习近平“三农”思想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J].人民论坛,2015(10):14—15.

[4]邱春林.中国共产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14(11):98.

[5]李金龙,柳泪.论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关系的重构——基于理论、制度和运行相结合的视角[J].汉江论坛,2011(8):70-74.

[6]习近平.论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市场化建设[J].福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1997(7):4.

[7]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7.

[8]史莉洁.“共生”理论及其当代意义[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6:11.

[9]习近平.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J].党建,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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