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虏风俗》中蒙古族精神文化研究

2018-02-10 05:42
关键词:喇嘛天神藏传佛教

张 龙

(西北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汉籍文献在蒙古族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诸多汉籍史料当中,以专题形式记述蒙古族民俗文化并存世的仅有《北虏风俗》一书,该书评述了蒙古族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以及精神文化,尤其对蒙古族精神文化的记载较为详尽,主要包括禁忌风俗、生活习尚、祭祀崇拜、宗教信仰等。相对于表层的物质文化,这些内容表现出蒙古族精神文化所特有的深层次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民族特性以及地域文化色彩。《北虏风俗》中对于蒙古族精神文化的记载是研究蒙古族精神文化的第一手资料,史料价值极高。

一、蒙古族禁忌

蒙古族禁忌习俗源远流长,作为蒙古族文化的一部分,其内容极为丰富,渗透到蒙古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北虏风俗》中对蒙古族禁忌的记述主要表现在自然现象、生产生活以及宗教禁忌等方面。

(一)自然禁忌

蒙古社会早期,由于对自然界所产生的神奇现象无法理解,蒙古族禁忌的对象很多是和自然事物、现象相关联的。蒙古族对于自然现象的禁忌早有记载,蒙元时期的《鲁不鲁乞东游记》记载了当时蒙古族对雷电的禁忌:“一旦出现打雷,他们会非常害怕,就会鞭打洗衣服的人,并且将陌生人驱赶到帐幕外面去,然后把自己包裹在黑毛毡里,直到打雷结束为止。”[1]《北虏风俗·禁忌》记载:“又有天阴雷鸣,震死头畜,为大不祥……虏虽蠢然,而亦知禁忌如此。”[2]通过《北虏风俗》与其他文献可以看出,蒙古族因为对自然现象存在着恐惧的心理,所以表现出了对自然现象的敬畏,这是一种对自然界不了解和对自身缺乏自信的结果。通常为了躲避灾难或者祈福平安,蒙古族会采用禁忌的方式来逃避自然万物的威胁和伤害,蒙古族对雷电的禁忌即是如此。

(二)宗教禁忌

蒙古族的原始宗教是萨满教,萨满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人与神之间沟通的桥梁,担当人们的保护者,帮助人们祛病、消灾、避难。蒙古社会各个氏族都有自己的萨满,蒙古族企图通过萨满占卜求得吉祥,消除厄运。蒙古族的一些宗教禁忌逐渐成为生活习惯,影响到蒙古族的政治、军事、社会等方面。《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中有关于蒙古族占卜习俗的记载:“于是每将出征,必令公预卜吉凶,上亦烧羊髀骨以符之。”[3]《北虏风俗·禁忌》也有记载:“俗有卜筮,不与我同。有持羊膊骨火灼之,以验吉凶者;有以上弦之弓用两指平举之,口念一咒,俟弓微动,而知吉凶者;有以衣领、口袋诸器具,向内为吉,向外为不祥者。”[2]246以上史料反映出,北元蒙古势力退回蒙古漠北地区以后,萨满教又一度复兴起来,占卜吉凶又成为蒙古族社会生活和军事战争的禁忌风俗。占卜吉凶自古占具颇多,而蒙古族习惯用羊胛骨,汉籍文献谓之烧琵琶。到明后期藏传佛教已传入蒙古地区,萨满教开始逐渐衰落。但是这种在蒙元时期就已存在的烧羊骨、看纹理、测吉凶的占卜形式依然在一些地区传承下来,未曾废弃。《北虏风俗·禁忌》中记载:“近奉佛教,禁忌犹甚。凡了皆守僧之戒,毫不敢违。一举动,僧曰不吉,则户限不敢越也。一接见,僧曰不吉,则人罕睹其面也。”[2]246这里说到的僧是喇嘛,说明当时的蒙古地区已经有藏传佛教开始盛行,喇嘛的言论被蒙古族作为是否吉凶的依据。可见蒙古族的精神文化中宗教意识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宗教禁忌的影响力已渗透到蒙古族的日常生活及思想意识当中,特别是对蒙古族的精神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

(三)生活禁忌

蒙古族在日常生活中的禁忌有很多,《北虏风俗》中也记载了蒙古族在社会生活中所要遵守的禁忌。明代蒙古族依然继承了对水禁忌的习俗,《世界征服者史》中记载了这种禁忌:“在春、夏两个季节,人们白天不能下水,不能在河流中洗手,不能用金银制成的器具盛水,也不能在原野上晾晒洗过的衣服;蒙古族相信,这些行为将会增加雷鸣和闪电。”[4]《北虏风俗·帽衣》中也有此禁忌记载:“虽极佳丽,不一二日则垢,垢亦不浣也。非惟衣垢不浣,即其夫终日垢其面,经年垢其体,故其腥膻不可闻,殆积垢所致哉。”[2]245蒙古族自古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如果将不干净的东西放在水里会惹怒水神,会遭到惩罚。另外,水忌的习俗形成也是由于蒙古草原干旱缺水,牧民逐水草放牧,水资源将会决定蒙古族以及牛羊畜能否生存,所以蒙古族习惯节约用水,注重遵守对水的禁忌,这也是关乎蒙古族的共同利益。蒙古族在生育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北虏风俗·生育》记载:“产时仍有妪收生,儿脐带以箭断之。无论男女,产毕,俱悬红布并腰刀于门上,与悬弧结帨相似。”[2]239这种蒙古族在生育时悬挂红布和腰刀的禁忌在其他北方游牧民族的风俗中也可见到,它的作用是向人们表明这家的主人新添后代,不得擅自进入主人家。悬挂红布是表示新生儿是女孩,悬挂腰刀则表示为男孩。这种习俗从蒙元时期一直沿袭下来,蒙古族还认为悬挂这些标志有驱邪、保佑婴儿平安的功能。

通过对《北虏风俗》中禁忌的研究,可以看到禁忌作为蒙古族精神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到维护超现实力量的神圣的作用。在没有成文法时,禁忌作为民俗信仰具有一种普遍性,它影响、渗透于蒙古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像法令一样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北虏风俗》所记载的一些禁忌意识依然可以在现代蒙古族的风俗习惯中找到映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蒙古族的禁忌也渐渐地发生改变,一些逐渐消失,一些流传至今。

二、蒙古族的习尚

《北虏风俗》中对蒙古族崇尚的风俗记述详尽,是研究蒙古族精神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尚“九”

在《北虏风俗》中《治奸》《治盗》《听诉》等篇目中都有蒙古族对“九”的崇尚,“九”在蒙古族文化中常常蕴含着许多象征的内涵。《北虏风俗·治奸》记载:“如奸夫预知而逃避者,则禀其酋长,罚畜产以七九之数。……如夫家置之死则止,不然则罚以九九之数。……若窃其女而逃奔他所者,获则罚亦如之,且罚其女之父母以七九。”[2]239《北虏风俗·治盗》记载:“曩时有盗若牛、羊、马驼者,止罚七九,至三九之数耳。……计畜之牝牡而重轻其罚,大抵得牝者罚六九,得牡者罚三九也。盗战具,则罚三九。盗田禾,则未收者三九,已收者六九也。”[2]239《北虏风俗·听诉》记载:“至于奴为夷人所杀,不过罚牛羊九九。”[2]240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明代蒙古延续蒙元时期对“九”的崇拜,犯罪之人用“九”的倍数来做处罚,惩罚“一九”至“九九”数量的牲畜,“九九”是最严重的罚畜刑方式。除过法律中运用“九”这个数字,在蒙古社会的其他方面都留有对“九”的崇尚。史料记载,蒙古族在祭祀、礼节等方面都与“九”有着密切的关联。如蒙古族信仰萨满教中“九十九重天”的说法,这是“九”在萨满教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是蒙古族向往的吉庆祥瑞观念的表现;成吉思汗在统一蒙古帝国时建九脚白旗纛做皇帝,这里的“九”数表现出最高最大的意思,代表着最高权力的象征;蒙古族在礼尚往来中,以“一九”至“九九”奉献礼物,百姓娶亲送“九五”,敬献可汗的为“九九”贡品,“先是哈达,其次是美酒,三是羊,四是牛,五是骆驼,六是行囊,七是饰品,八是帐幕,九是器皿”[5]。

(二)尚“誓”

蒙古族特别重视盟誓,这在蒙古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蒙古族特有的一种禁忌习惯,对维系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蒙古族战争的增多,盟誓在军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蒙古秘史》中记载,主儿勤部的薛扯·别乞与泰出曾盟誓效忠于成吉思汗,但是在攻打塔塔尔部落时两人却违背了忠于成吉思汗的誓言,后来被成吉思汗擒获,以“违背誓言”的罪名处死了两人。蒙古族的盟誓是具有约束和制约性质的,它也是具有宗教色彩的一种誓言:履行承诺的人将会得到赏赐,而一旦违背就要受到惩罚。《北虏风俗·习尚》记载:“蒙古族最尊敬诚信之人,最喜欢胆识力量出众之人;最信守承诺,最重视盟誓。伪则不发誓,一旦盟誓则至死不渝也。”[2]248从以上史料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蒙古族重誓言,有诺必行,这种盟誓制度在一定时期成为蒙古族自觉遵守的共同契约和习惯法,这在蒙古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蒙古族按照立过的誓言行动,违规认罚,这是蒙元时期到明代蒙古一直传承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基础。

(三)尚“白”

白色是蒙古族特别崇尚的颜色,在社会生活中,每逢过节或喜庆场合,蒙古族都会穿着白色以示庆祝。早期的蒙古社会只有高贵和受到尊重的人才穿白色服装,文献中有记载可以表明蒙古族人民对白色的崇尚。《蒙古秘史》记载:主持祭祀的“别乞”(萨满),“衣以白色,乘以白马,坐于上座而行祭祀”[6]。《北虏风俗·尊师》记载:“后虽日见,日叩其首,必至书写已成。然后谢以一白马一白衣。”[2]242可以看到,“别乞”(萨满)和“榜什”(教师)都是蒙古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出于对他们的尊敬,“别乞”(萨满)和“榜什”(教师)都以白色“束修”为习俗,体现出白色是蒙古族最圣洁、最崇尚的颜色。在其他蒙古族日常生活方面也有崇尚白色的风俗,如成吉思汗陵的八座毡包称“八白室”;成吉思汗时期的“白色畜群宴”,是用99匹白骒马奶酒敬天的盛大活动;蒙古族非常好客,当家中有客人来,必先铺白毡,然后献上白食——奶制品;蒙古族民俗还将岁首之月即正月称为“白月”;蒙古文字的首字母被称为“白头”,意为尊崇。这一切表明,在蒙古族的精神信仰中白色是最珍贵、最美好的颜色,其崇尚白色的思想观念已深入人心。

(四)尚“西”

蒙古族牧民的帐幕内,在西北方向总是安置着装有佛龛、佛像、祭品的佛匣子,在帐幕的北边摆放着桌子、床等生活物品,在西南方向的“哈那”上悬挂牧人所用的马鞭和其他骑马工具,在牧民看来,这些东西非常重要,绝对不可以放在帐幕的东边。《黑龙江志稿》记载:“蒙人居室多三楹,西向为上,谓西边迎佛也。”[7]《北虏风俗·食用》中记载:“其竖帐房门必巽向,卧亦西首,合受胡僧之约,已南其门矣。但西首而卧,虽草野露宿,终不改易也。”[2]244《北虏风俗·待宾》中记载:“其在幕中,宾坐于西北隅,主坐于东北隅。宾之从者即列于西北之下,主之从者即列于东北之下。”[2]242《北虏风俗·敬上》中记载:“若王子及台吉入,俱各由门之西,其散夷由门之东。”[2]245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到,在蒙古社会中,主人待客会让客人坐西北方向以显示对客人的尊敬,蒙古贵族入室都是从西门进入,而普通牧民则是从东门进入,显示出以西为尊的习俗。蒙古族的帐幕中西边是摆设佛龛、供奉祖先的地方,老人、长者、男人、贵客皆坐西边,以示尊贵,而女人、小孩等是不能坐西边的。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蒙古族崇尚的民俗已成为蒙古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对数字、颜色、誓言、方位等方面的崇尚观念。《北虏风俗》中对崇尚的记载非常详细,体现出蒙古族的崇尚思想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生活的秩序、阐释礼仪文明的作用,这是蒙古族精神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具体表现。

三、祭祀

祭祀是蒙古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这与早期蒙古族对天的敬畏以及信仰萨满教有很大关系。蒙古族很早就有文献记载对天的祭祀行为,《北虏风俗》中亦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蒙古族对天的祭祀又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与内涵,涉及到蒙古的政治权力、社会生活以及军事战争等方面,展现出蒙古族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

据《蒙鞑备录》记载:“其俗最敬天地,每事必称天。”[8]蒙古族认为,天创造了一切,操纵着自然界和人类的命运,凡事向天祈祷,祈求上天保佑和帮助,这种祭祀天神的崇拜到了蒙元时期也依然保留此传统习俗。从历史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在蒙古族萨满教的观念里,天神具有极大的威力。其一,天神为幸福之神。《北虏风俗·匹配》记载:“其成亲则婿往妇家,置酒高会,先祭天地,随宴诸亲友。”[2]238萨满教信仰天地,在婚礼上祭拜天地的习俗是古老原始的萨满教文化遗存。蒙古族认为天神可以创造一切世界上美好的事物,所以这种祭拜天地的习俗就成为婚礼上祈祷天神赐予幸福、吉祥的重要方式,成为缔结姻缘的重要表征。其二,天神为司刑罚之神。蒙古族萨满教认为天神可知晓一切事情并明察秋毫,他们常说,“天识着”,“上天判断”。如果某个人对天神不敬,如果其违背天意就会遭到天神的惩罚。《北虏风俗·禁忌》记载:“又有天阴雷鸣,震死头畜,为大不祥。”[2]246《北虏风俗·禁忌》还记载了被雷震死后,需以酒食祝祷天地,立两竿于门后驱赶牲畜,从门中通过者为吉,可留下,未能从门通过者为凶,不留,让众人抢走[2]246。雷代表天神的意志来直接惩治人间的罪过,所以蒙古族每听到雷声就屈身腹地以躲避之,这就是对天神的敬畏之心。其三,天神为生育之神。蒙古族认为天神可以赋予人以生命。蒙古族认为天神可以创造一切生物,可以赋予人类生命兴旺的火种,牲畜繁衍也是由天神事先安排好的。其四,天神为权力之神。天神是永恒的、强大的,也是人类权力的来源。蒙古族对汗权天授的思想观念就来自于对天神的崇拜与祭祀,成吉思汗在部落联盟大会上被推举为大汗时说,他得到汗位就是长生天的意志,依靠“长生天的意志”,蒙古可汗的圣旨和封诰总是这样开头,天神成了统治者权力的源泉。

在蒙古大军每次出征前也都会有隆重的祭祀,这种宗教仪式以萨满祭纛为主,祈福蒙古军队能得以神灵的保护顺利出征,凯旋而归。《北虏风俗·战阵》中记载:“虏所重者坐纛也,其虏王之纛,列之于中。诸酋之纛,则横列如雁行,大会群夷于纛下。是日杀牲致祭,俱南面叩首,祈神之祐。……及虏既归,仍以纛竖之如前。将所获一人生束之,斩于纛下,然后会众论功。”[2]249-250在明代岷峨山人所著《译语》中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出在每次大的军事行动前,蒙古军队必举行祭祀典礼,一般用汉人祭祀,“选择好男子,裸露其身,用水洗之……”[9],之后把汉人绑在野外,蒙古族骑兵骑马挥刀,砍其头,剖其腹,将肠胃放在地上,以此来表达对神明的敬意。从史料来看,蒙古军队出征、班师都要以萨满祭纛为主,不同的是《北虏风俗》是出征前以杀牲畜祭纛,班师后以杀俘虏为祭纛;而《译语》中记载的祭祀方式主要是以人作为祭纛。蒙古族每逢大事都要以祭纛的方式来进行,蒙古族在出征前经常用祭纛来激发蒙古军队的战斗力,目的是使他们在战旗下团结起来,同仇敌忾,所向披靡。

从《北虏风俗》记载来看,蒙古族祭祀是蒙古社会及精神文化中的一件大事,蒙古族很早就有了祭拜天地的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蒙古族对天崇拜与政治相结合的思想有了重要发展,而这种思想也被传承下来,影响并渗透在蒙古族的社会生活、军事战争以及风俗文化中,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蒙古族精神文化。

四、崇佛

明朝后期,藏传佛教又一次传入了蒙古地区,加上俺答汗极力推崇藏传佛教,加速了藏传佛教的蒙古化进程。在蒙古统治者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对蒙古族民众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时期内,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逐步被众多的蒙古族人民所接受,并进一步渗透于蒙古社会,同时也造就了一群信仰狂热、痴迷的信众。从16世纪末佛教扎根蒙古社会开始,蒙古族崇佛之风愈演愈烈,“崇佛”“敬僧”逐渐演变成了蒙古族群众生活中重要的精神文化。

《北虏风俗·崇佛》记载:“夷俗犷悍,不可化诲久矣。比款贡以来,颇尚佛教。其幕中居恒祀一佛像,饮食必祭,出入必拜。”[2]241在蒙元时期,蒙古族家中主要悬挂以木或毡制成的偶像即翁衮,对其祭祀和礼拜。但到了16世纪末,信仰萨满教的蒙古族大都已信仰藏传佛教,同时,家中的祭拜物也由佛像取代了萨满教信仰翁衮的地位。藏传佛教盛行后,喇嘛在蒙古地区享有崇高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北虏风俗·崇佛》中记载:“所得市银,皆以铸佛铸浮图,自虏王以下至诸夷,见佛见喇嘛无不五拜五扣首者,喇嘛唯以左手摩其顶而已,且无论男女老幼,亦往往手念珠而不释也。又有以金银为小盒,高可二三寸许,藏经其中,佩之左腋下,即坐卧寝食不释也。”[2]241“崇佛”“敬僧”的风俗已在蒙古地区传播开来,不仅蒙古上层贵族渴望灵魂解脱,常常以诵经为业,广大牧民亦捧香瞻拜,佛经不离口,佛珠不离手。“奉神佛,皈黄经,性本仁慈,欲度众生;尘不染,物不侵,一心超世把天登。”[10]随着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深入人心,喇嘛的政治及社会地位也逐渐提高,除虏王一人之外,其他蒙古贵族及百姓皆要对喇嘛行跪拜大礼。而且,上层喇嘛的政治特权甚至还要高出许多蒙古封建主的地位,蒙古地区的人们崇佛信仰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代蒙古统治者还通过法令来保护喇嘛的社会地位与特权,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其本质就是为了保护喇嘛僧人的利益,这其中包括《阿勒坦汗法典》《蒙古—卫拉特法典》等,这些法典都肯定了藏传佛教及喇嘛僧人在蒙古地区的崇高地位以及利益不受侵害,也规定了喇嘛可以不服劳役、兵役、不纳赋税等,这些保护喇嘛僧人的法律实施以及蒙古地区对喇嘛僧人的尊敬,使得寺院的一些规定及人们对待喇嘛僧人的言行也有一些禁忌。《北虏风俗·禁忌》记载:蒙古族信奉佛教,在禁忌方面极为谨慎,人们都遵从僧人的训诫,丝毫不敢违背[2]246。这说明喇嘛在蒙古地区的政治、社会地位较高,喇嘛的言行甚至具有一定的约束效力。

蒙古统治者也通过这些特权来鼓励封建上层和普通百姓入寺为僧,这使蒙古地区喇嘛的人数日益增多。《蒙古佛教史》记载:“索南嘉措剃度三家王族的一百人出家。”[11]《北虏风俗·崇佛》也记载了四世达赖喇嘛出生及认定为转世达赖喇嘛的过程:“万历十六年,松木之妻有孕,降松木台,其言我前达赖喇嘛,众僧曰此真向者达赖复生矣。”[2]242因此,蒙古统治阶级与宗教上层僧侣共同认定生于蒙古土默特部的俺达汗之孙云丹嘉措为四世达赖喇嘛,在历世达赖喇嘛中,云丹嘉措是唯一的蒙古族,也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崇佛”“敬僧”的风气更盛。藏传佛教与蒙古族传统文化逐渐融合,共同作用,进一步完成了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蒙古化、民间化进程,也增强了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影响力,使藏传佛教在蒙古族精神文化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

随着藏传佛教取代萨满教在蒙古社会中的地位,喇嘛成为了蒙古地区祭祀、治病、婚丧嫁娶等社会风俗的主持者,这也进一步提升了藏传佛教在蒙古族心目中的地位。《北虏风俗·敬上》中记载:“近奉佛教,或有疾病,辄召僧讽经祈祷。台吉为虏王祷,诸夷为台吉祷,其敬上勤恳如此。”[2]245可见在当时蒙古贵族中佛教祈福的思想观念已深入人心。在《北虏风俗·葬埋》中记载:“近年大兴庙宇,召喇嘛诵经四十九日。虽部落中诸夷,亦召喇嘛诵经至七日而止。”[2]241这种轮回的思想在蒙古贵族当中被接受,藏传佛教的上层喇嘛来到蒙古地区传教,有些圆寂之后就转世于蒙古地区,在蒙古封建主的支持下,成为转世活佛的化身,称为呼毕勒罕。凡是呼毕勒罕,无论大小或地位高低都是喇嘛贵族,因此在蒙古地区贵族喇嘛不断增加,形成了喇嘛贵族阶层。在丧葬礼仪上,《北虏风俗·葬埋》也有记载:“尽以死者所爱良马、衣甲为喇嘛谢。凡四方来书者,与所部诸夷来书者,俱有牛马赙葬,则俱以谢喇嘛。”[2]241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喇嘛在主持完死者的超度后,其会享有死者的财物,这也显示出喇嘛除有宗教特权外,还享有一定的经济特权,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从《北虏风俗》中的记载可知,藏传佛教对蒙古的社会生活及精神文化有着较大的改变,主要是蒙古统治者及上层阶级以藏传佛教为思想武器加以利用并且获得精神上的依托。因此,蒙古贵族与上层喇嘛互相利用,使得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有了较快的发展。正如萧大亨在《北虏风俗》中所说的那样,自从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并且渗透到蒙古族传统文化中,逐渐形成一股新的文化认同,这一变化对于明末蒙古族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蒙古族传统文化发生了涵化与变迁,也使蒙古族的精神文化与民族性格发生了改变。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蒙藏地区、蒙藏民族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使得藏传佛教超越了民族的范围和地区的界限,成为蒙藏两族文化的认同标志和族群认同的符号。

每个民族都具有自身的精神文化特征,千百年来,蒙古族在蒙古高原发展繁衍,不断融合或分化,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民族特色的精神文化。通过《北虏风俗》的记载不难发现,蒙古族的精神文化具有典型的游牧文化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蒙古族的精神文化逐渐吸收新的精神元素,在兼容并蓄中不断发展变化。《北虏风俗》详细描述了藏传佛教再度传入蒙古地区,对蒙古族精神文化产生的深远影响。这种文化传承与变迁的特征,是蒙古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并在蒙古族的内部代代相传,凝聚为民族的灵魂。《北虏风俗》纪事详实,对其中精神文化内容的研究,为蒙古族文化研究提供了详实的文献资料和丰富的史料信息,这对研究蒙古族精神文化发展的格局具有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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