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研究回顾与推进空间

2018-02-19 19:19梅立润
学术探索 2018年4期
关键词:机会主义期刊政府

梅立润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在现代社会,政府的行为选择与方式对社会个体乃至整体的生存发展都有真实而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后发现代国家转型阶段,行政系统扮演着社会调控主导力量的角色,对于驱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1]在中国场景中,由于总体人口与经济体量的超大规模性以及政府在经济社会整体发展中的主导性,中国各层级政府的行为会产生更大的关涉性影响。鉴于政府行为的形塑力与影响力以及中国各层级政府所具备的广阔行为领域,政府行为始终是生产学术思考与理论的富矿,政府行为既是政治学研究的经典主题,又随现实的发展变化时常萌生出新的探索空间。

一、地方政府机会主义:一个值得关注的国家治理议题

由于人口、产业、经济等的超大规模性与区域差异性的限定,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与支持。提及中国地方政府行为,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空间广阔,基本上具有全方位的渗透性,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一统天下的管理模式虽然有所改变,但是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依然不够明确,这为政府主导和深度干预提供了大展拳脚的可能以及合法性基础。[2]

在中国的政治实践情景中,地方政府的行为领域、行为类型、行为方式等都极为丰富与复杂,这在创设学术理论生产空间之余,也造成了一定的研究混乱;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地方政府,被众多的研究维度、观察视角、目标取向划分为“支离破碎的存在”,形成的理解也是“支离破碎的理解”。当然,一些做细做透了的“支离破碎的理解”还是有很大学术贡献的,但问题在于,这些“支离破碎的理解”使得我们对于地方政府的分析判断经常出现似是而非乃至相互矛盾的状况。因此,我们寻求一种统合的努力,试图在地方政府行为系统中,找出一种要素或特质,这种要素或特质贯穿在地方政府行为中,也即在地方政府行为的各领域、各类型中都有出现,通过对这种要素或特质的把握,从而寻求一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统合的、整全的、一致的理解。对于中国地方政府行为,一个直观的感受是,中国地方政府行为充满了不确定性,[3]非规则性,让人捉摸不透,托尼·赛奇[4]曾生动地指出,中国各个层面都存在制度多变、不确定以及混乱情况,而且在地方层级表现得最为明显,因此对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的分析,就如“盲人摸象”。事实上,对于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的这种不确定性、非规则性和让人捉摸不透,可以用“机会主义性”统合,即是说,在中国地方政府千面万相的行为样态当中,机会主义行为具有很强的贯穿性。

在大多数情形下,机会主义行为指的是经济机会主义行为或市场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市场中的企业、厂商与个人。那么,政府究竟是否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呢?传统的观点一般都认为,政府独立于市场之外,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实现,不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但是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指出的,无论一个人处于什么场合与地位,其经济人的本性不会改变,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没有理由认为在经济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会在政治市场上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确实,政府是政治市场上的利己代表,政府官员也是“经济人”,可以利用自身规则制度唯一提供主体地位、权力垄断性和信息相对优势,实现自己预算最大化或租金最大化而非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政府机会主义是存在的。[5]回到中国的政治场景中,政府机会主义也是一种事实存在的现象,《社会观察》在一期专题探讨机会主义时指出,有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对阻碍改革的各种病症有准确把握,而政府机会主义就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顽疾;《人民论坛》也曾设置了一期探讨机会主义的专题,认为机会主义观念和处世方式在我国快速发展、深刻转型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官僚体系内部蔚然成风,成为官场中的“成功学”;还有不少研究者的观察继续在证实这一点,[6][7][8][9]而且机会主义在中国地方政府层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处处可见。[10][11][12]确实,自中国财政体制推行分灶吃饭以来,地方政府逐渐超越了忠实执行上级政策的代理人角色,“地方政府公司化”“地方政府即厂商”“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等学术概念的构建和流行运用,都表明中国地方政府在地方发展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特征日益明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需要依托、聚合地方治理现代化。地方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地方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而且地方政府直面中国国家治理现场,是国家治理任务的直接承担者,其行为及逻辑也成为影响中国国家治理基本风格、效度的重要因素,成为观照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与品质的窗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大命题,依据中国的政治运行逻辑,映照出中国当前国家治理“非现代化”事实的存在,中国当前国家治理的“非现代化”影响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故而需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场以提升国家治理效度。作为中国国家治理任务的直接承担者,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较为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国当前国家治理“非现代化”的集中展示。因此,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层面来考虑,地方政府机会主义是一个不可绕开的议题,适时将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纳入研究视野中来,彰显出厚实的学术价值。

二、未获得匹配性关注的地方政府机会主义——基于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研究主题分布的判断

在中国政治研究中,地方政府研究占有很大比重,这既体现研究者们的“地方关怀与情怀”,同时也表明地方政府行为的多变、复杂,具有极强的激发“学术想象力”的能力和广阔的理论生产空间。在中国知网中,我们曾对地方政府研究期刊文献进行了检索,由于在中国的政治实践情景中,广义的地方是包括基层在内的,而且地方政府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地方治理,因此,我们设置的具体检索方式是分别以“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地方政府行为”“基层政府行为”“地方治理”“基层治理”等为“篇名”进行期刊文献检索(检索日期:2016年12月26日)。以“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为篇名的期刊文献可以大致归类为地方政府的直接相关研究,以“地方政府行为”和“基层政府行为”为篇名的期刊文献可以大致归类为地方政府行为的直接相关研究,以“地方治理”和“基层治理”为篇名的期刊文献可以大致归类为地方政府的间接相关研究或地方政府行为的间接相关研究,而且按照一般的文献检索规律来看,以“地方政府行为”和“基层政府行为”为篇名的期刊文献是涵括在以“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为篇名的期刊文献之中的。这种方式检索出来的文献虽然是与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行为关联度最高的,但是我们也承认还存在一些有质量、强关联的研究文献“避开了检索”,不过这不影响我们对地方政府研究整体景观的认知。

从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知网中地方政府的直接相关研究全部期刊文献合计达到17530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合计达到6390篇,CSSCI期刊达到4427篇;地方政府行为的直接相关研究全部期刊文献合计达到616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合计达到314篇,CSSCI期刊达到226篇;如果补加上以“地方治理”和“基层治理”为篇名的可以大致归类为地方政府的间接相关研究或地方政府行为的间接相关研究的期刊文献,则地方政府相关研究全部期刊文献合计达到18565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合计达到6839篇,CSSCI期刊达到4790篇;地方政府行为相关研究全部期刊文献合计达到1651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合计达到763篇,CSSCI期刊达到589篇。虽然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地方政府研究相关期刊文献量相较于其他研究主题文献量处于一个怎样的水平,但我们可以基本判定,目前地方政府研究相关期刊文献的绝对量较高,为我们后续展开地方政府相关研究积聚了优质文献基础。

与此同时,为了解地方政府研究热度或密度的发展演变趋势,我们选取CSSCI期刊中地方政府直接相关研究文献为样本(样本量:4327),因为一般情况下,CSSCI期刊中的文献质量相对于核心期刊或普通期刊而言处于一个较高水平,CSSCI期刊文献中热度与密度较高的主题选择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特定现实问题的急迫性与复杂性,也能引领、带动、激发持续的研究。因此,某一主题在CSSCI期刊文献中热度与密度的变化很大程度上能整体上反映出特定阶段内某一研究主题的热度或密度。在按年份进行统计后我们发现,21世纪以来,地方政府研究文献量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文献量达到400多篇,这表明21世纪以来地方政府研究趋热趋密化,地方政府所获得的关注度持续提升。由此我们也可以间接推断出,中国地方政府在近十几年来呈现出了众多现实问题,为理论研究创设了巨大的空间。正因如此,我们展开地方政府相关问题研究还是可以获得较大的背景性理由与现实意义支撑的。

另外,为了解地方政府研究的主题分布,我们依然选取CSSCI期刊中地方政府直接相关研究文献为样本(样本量:4327),通过聚合同类或相关关键词的方法,得出地方政府研究的主题分布图。因为一般情况,关键词是研究者对自身研究成果精华的提炼萃取,或多或少都会涉及文献本身的主要对象、主题内容、主体逻辑、核心视角等等,是文献主题的显示器。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存在一些无效的或不规范的关键词,但多数期刊文献特别是CSSCI期刊文献中的关键词还是较为合理的,能支撑我们研究结论的科学性。从统计数据来看,由于地方政府、基层政府、中央政府、政府、地方政府行为、政府行为等多为指明研究对象型关键词,而对策、影响因素等关键词并无实际指代,所以这两类关键词不能构造出地方政府研究的实质主题;而诸如博弈、经济增长、治理、制度变迁等关键词又较具有开放包容性,它们经常作为一种研究视角或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行为结果与其他主题内容型关键词配套出现,事实上也未单独构造出地方政府研究的实质主题。总体来看,当前地方政府研究主流文献主要集中探讨了以下主题:其一,地方政府债务主题,比如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生成与防范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与防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与建设等;其二,地方政府财政主题,比如财政分权、分税制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等;其三,政府竞争主题,比如地方政府竞争的产生、竞争模式与策略、竞争的连带效应与影响等;其四,地方政府创新主题,比如地方政府创新的生成与运行、样式与内容、影响因素等;其五,地方政府绩效主题,比如地方政府绩效现状、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与指标的设计优化等;其六,地方政府服务主题,比如地方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其七,地方产业发展主题,主要是地方政府在产业集群中的角色与作用。

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研究地方政府,即是研究地方政府行为,因为地方政府不是静止的地方政府,而是行动中的地方政府,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存在“行为或行动”,地方政府才会成为一个研究对象,地方政府行为才会成为研究内容。已有地方政府研究,或者是直接研究地方政府的具体行为行动,或者研究地方政府的行为背景、行动场景、限定条件、行为逻辑、行为空间、行为关系、行为结果等,其实都可以涵括到地方政府行为范畴中,因此,我们可以将所有地方政府直接相关研究文献都视为研究地方政府行为的文献。如此,我们则可以发现,当前主流文献主要关注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财政行为、竞争行为、创新行为、服务行为、产业发展行为以及行为绩效。

由此看来,虽然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是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事实现象,而且鉴于政府行为的重要关涉性影响和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空间的广阔性以及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贯穿性,有必要将中国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纳入研究视野中来,但事实研究情形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未获得相应的关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我们选择研究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理由。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上述关于地方政府行为的研究或多或少间接涉及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但相对而言,我们直接集中的探讨分析,有着更为切实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三、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研究聚焦

虽然机会主义行为和政府机会主义行为都是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事实现象,但相对而言,政府机会主义行为并未获得足够的关注,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极少,从期刊文献统计数据来看,政府机会主义直接相关研究成果仅有30余篇。在大多数情形下,关于机会主义的研究都是在经济学视角下展开的,我们以篇名中含有机会主义的658篇期刊为样本,按其所属学科再进行分类,发现有540篇从经济学视角研究分析机会主义,占比将近82.1%。因此,在政府机会主义行为已是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事实现象情形下,加强机会主义行为的政治学分析或者说加强从政治学视角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分析是必要的。

(一)政府机会主义的概念理解

关于政府机会主义或者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理解,《社会观察》杂志在一期专题中认为所谓政府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包括官员)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而从事的有悖于政府公共性的趋利性的投机行为;《人民论坛》也曾设置了一期探讨政治机会主义的专题,指出政治学意义上的机会主义,指的是罔顾原则,缺乏立场,一切言行均以投机得利为唯一诉求的价值观念和行为逻辑;陈薇[12]认为,政府机会主义不过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政治人”,追求政治收益或经济收益的投机表现;徐圣龙[11]指出,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完全等同于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其在破坏共同规则之外,还表现出两个方面的特殊性:一方面,政府主要通过破坏公共利益来获取特殊利益;另一方面,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主要表现在与民争利,以及部分官员以权谋私,获取私人利益;郝宇青[7]分析了政府机会主义的主要特质,从政府机会主义的精神特质来看,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最大特点是投机,是为了达到自身的经济的、政治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而与这种投机相对应的精神特质就是置规则、道德于不顾,并嘲笑一切伦理(职业伦理、责任伦理,甚至家庭伦理等);从政府机会主义的政治特质来看,主要是指政府的霸道与任性,所谓政府的霸道与任性,那就是政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完全不用顾忌民众的看法、态度和利益,视制度、规章为无物;从政府机会主义的经济特质来看,政府机会主义最鲜明的特质表现为官商结盟。也有研究者对与政府机会主义类似或接近的概念,比如领导干部机会主义、官场机会主义予以了界定,对我们理解政府机会主义概念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作用。黄木[13]认为,领导干部的机会主义,是指领导干部利用组织授予的行政权力谋求私利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包括偷懒(不作为)、受贿、贪污、过度在职消费及其他多样的权力寻租行为;陈天祥[14]分析了官场机会主义,认为官场上的机会主义主要表现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为了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不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以权谋私、对待上级和群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令不行禁不止等;谢志强[15]认为,官场机会主义是指一些人为了达到“升官”或获取“个人权力”的目的,肆意践踏党纪国法,罔顾社会的基本价值和道德法律底线,最终导致权力腐败变质和社会失序的一种权力行为现象;孟宪平[16]也指出,官场机会主义“居无定所”,行无常态,视规则为腐儒,以结果判良差,官场机会主义依靠制度空档进行博弈,利用投机心理进行算计,采取关系打点门路,依据私利选择路径。

(二)政府机会主义的类型划分

关于中国政府机会主义类型或表现形式,不少研究者都有提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分析进路,一种是较为具化的列举式呈现,一种是针对性较强的“专项机会主义”呈现。从列举式进路来看,高旭[9]认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1)为了自我政绩标榜,劳民伤财建设各种“形象工程”“面子工程”;(2)利用上下级政府间信息不对称优势,谎报瞒报,骗取财政支持与政策优惠;(3)片面追究经济绩效,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高污染高能耗地竭泽而渔式发展;(4)抓住转型时期规章制度尚不完善之软肋,打擦边球,钻制度空子,甚至出台某些不合理的地方性规章维护私利;(5)在秩序维护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盲目“维稳”屏蔽民众意见,压制社会不满情绪;(6)权力寻租、官员腐败等等。徐圣龙[7]也列举政府机会主义的几种主要表现:(1)以项目之名投机;(2)以政绩之名投机;(3)以民生之名的投机;(4)以服务之名投机。吴江[6]将政府机会主义的诸种表现拆分为:借助手中的权力奉承、迎合上级领导;违反程序颁布各种法规;一拥而上建设各种项目;在工作中钻法律空子;迷信各种“大师”“高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欺骗领导等;通过调查,他指出“借助手中的权力奉承、迎合上级领导”“违反程序颁布各种命令、法规”“一拥而上建设各种项目”是政府机会主义的典型表现形式。在刘泰洪[17]看来,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主要表现为:(1)道德风险;(2)逆向选择;(3)应声虫现象。

当然,也有一些研究者探讨了某些“专项机会主义”。(1)地方政府的财政机会主义和届别机会主义,陈薇[12]认为近年来国内地方融资平台的大量涌现和地方政府的“债台高筑”,是一种“财政机会主义”行为;而届别机会主义,主要是指在有限的任期内,各级政府都需要谋求政绩的最大化,导致政府行为短期化,追求片面政绩,热衷于打造“政绩工程”、编制“GDP神话”,个别地方官员在统计调查中弄虚作假,不顾当地实际盲目开展经济建设。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机会主义,周克清[18]也指出,我国的财政实践活动中存在普遍的机会主义行为,对于财政机制的有效运行构成极大的障碍。关于地方政府的届别机会主义行为,王进[19]指出,在地方政府前届与后届更替的过程中可以观察到,地方政府作为拥有资源配置权力的组织,行为方式表现出典型的届际机会主义倾向,本届政府掠夺式地透支使用下届政府的各类资源,典型的短期行为表现诸如财税政策上的涸泽而渔,大量出卖土地,产业发展规制上的短视行为等。刘顺义[20]也分析中国地方政府在初级政治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中的届别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行为。(2)地方政府的竞争机会主义,汪伟全[21]认为地方政府不少竞争行为表现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横向博弈视角下的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优惠政策的过度供给,纵向博弈视角下的制度创新的行为偏差、财政税收的“两面人”策略、经济增长速度的逆向选择等。(3)地方政府的维稳机会主义,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课题组[22]曾指出,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原则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一种明显的“机会主义”倾向;于建嵘[23]分析了中国信访制度运行实践中的机会治理;刘德海[24]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建立了地方政府部门与社会弱势群体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指出地方政府部门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扩大化的趋势。王郅强[25]认为,政府解决群体性事件一般有三种行为模式:一是采取漠视、不予理睬的态度和行为;二是滥用强力压制群体性事件,或限制媒体以掩盖真相;三是无原则的妥协;这三种行为模式有着强烈的机会主义倾向。

(三)政府机会主义的生成解释

关于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生成原因的解释,研究者们一般都借助了经济学中解释经济人机会主义的框架,即“委托—代理”框架。刘泰洪[7]、高旭[9]、陈薇[12]、王伟丽[26]、黄木[13]等都认为在中国的政治实践场景中,中央与地方是一种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委托—代理”框架也适用于对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生成的解释。与此同时,还有更多学者探讨了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生成的“制度原因”。容志[27]指出,就现有的中国政府体制来说,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制度因素主要包括任期制度、考核机制、监督制度。高旭[9]认为,转型时期我国政府机会主义行为高发的制度性诱因主要表现为:(1)党政双轨下的条块分割结构;(2)地方人事管理制度;(3)制度供给不足与制度权威匮乏。陈天祥[14]更为细致地分析了官员机会主义行为的体制、制度根源:(1)多层级庞大的政府组织结构和集权化的体制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性;(2)科层制发育不良,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低;(3)转型时期的制度供给不足;(4)绩效考核的结果导向和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5)问责机制的缺陷。

(四)政府机会主义的后果描绘

关于政府机会主义带来的后果与影响,高旭[9]指出,官员投机会削弱执政党、政府和现有法律制度的权威;李婧[8]认为,政府机会主义会侵蚀社会大众的规则意识、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促使潜规则盛行,不利于中国社会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汪伟全[21]认为政府机会主义行为致使公共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统一,危害政府法治;王伟丽[26]也表明,政府机会主义会导致政府治理失序、公信力下降;杨攀[28]将政府机会主义的危害主要归结为:滋生腐败、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经济与社会危机、损害政府的政绩与公共形象。吴江[6]在一次调查中问及“机会主义行为会造成哪些不良后果”,让受访者(1127人)选出最严重的一项后果时,“使国家政策被扭曲”被选择的次数最多,占21.4%;“被公众耻笑,降低公信力”和“助长形式主义作风”分别占12.0%;选择“浪费资源,劳民伤财”的人数最多,占50.8%;选“使官员不愿在日常应做的工作上用心”的仅占8.7%。刘寿明[29]分析了实际上作为一种公共行政权力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政绩工程”的后果。(1)政治后果:造成政府合法性、信任危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良政风的恶性循环;政府成本大大增加,行政效率严重低下。(2)经济后果:宏观调控失灵,政策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造成经济动荡;社会稀缺资源的浪费;公共产品次品、废品和公害品的出现;政府债务增加,地方财政不堪重负。(3)社会后果:败坏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破坏社会道德的建设。

四、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研究:推进空间

总体来看,上述研究对政府机会主义概念理解、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类型与表现形式划分、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生成原因的解释以及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后果与影响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把握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基本轮廓,为我们开展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研究提供了基本的视角、思路以及知识启示。但是我们发现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研究还是有推进空间。

其一,研究者们当前还没有对政府机会主义形成明确清晰的界定,一般都将领导干部机会主义或官员机会主义、官场机会主义、政府机会主义都宏阔地涵括到政府机会主义范畴之中。从逻辑上讲,虽然政府机会主义的行为主体从“市场中的企业与个人”转为“政府、领导干部与官员”,政府机会主义还是具备机会主义的基本属性与特征的,但政府机会主义的独特性有待进一步挖掘,而且如何界定政府机会主义行为与政府合理的自主性行为、创新行为以及腐败行为的边界,如何有效区分“机会主义性”与“灵活性”“自主性”“创新性”“腐败性”之间的差别也是当前研究没有涉及的。

其二,研究者们当前基于不同的观察思考视角形成了不同的政府机会主义类型与表现形式划分,但比较混乱,而且由于在现代政治社会,政府职能及其行动领域、空间已经有了极大的扩张,政府在任何领域、空间中都可能机会主义式行动,这致使政府机会主义的表现形式更加多变、复杂,难以把握,增加了以一种更宏阔的视角统合或整合细化、碎化、散化的政府机会主义表现形式的难度,所以,寻求一种更宏阔的视角统合或整合细化、碎化、散化的政府机会主义表现形式是继续完善、补充、深化政府机会主义研究的可行选择,也正好凸显对政府机会主义进行类型分析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其三,大多数研究者选择从一种制度视角出发解释政府机会主义的生成,制度供给不足或者制度的权威性不足以及制度设计的偏差、漏洞都成为诱发政府机会主义的重要因素甚至是首要因素,在中国,集权体制、压力型体制、科层制、“威权弹性”等体制性因素以及在上述体制限定下的任期制度、任职制度、考核制度、人事制度、监督制度等制度性因素是经常独立或联合地出现在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机理的解释中,而在从特定制度视角出发寻求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机理的解释成为一种共识之余,鉴于制度的多元构成以及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到底何种制度的供给不足或权威性不足以及偏差、漏洞能最大限度地诱发政府机会主义,或者说不同制度之间是如何共同作用于政府机会主义的生成的等问题并没有获得充分关注。所以我们在推进关于中国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研究过程中,除了以一种“分立”或“并联”视角解释不同的体制、制度单元如何作用于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的同时,还努力以一种“串联”的视角,寻求对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的“制度链”解释。

其四,虽然制度视角的政府机会主义生成机理解释成为大多数研究者的选择,但也应该有解释政府机会主义生成的其他取向,即是说,除了从特定制度视角出发,还可以从其他维度出发寻求对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机理的更丰富、更全面、更完整、更立体的解释。比如,在当前中央倡导“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以及政策试验成为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环节与工具的情景下,容错机制和政策试验是否会为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生成创设出新的制度空间?这也是极具现实质感的研究选择。

其五,当前研究都从一种负面与消极向度看待政府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后果与影响,那么,是否完全无法从政府机会主义行为中发掘出一些正面与积极的要素,是否存在为政府机会主义行为适当辩护的可能,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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