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中的审美路径探究

2018-02-23 08:53江苏省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新教育 2018年34期
关键词:律动音乐作品本体

□ 江苏省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王 飞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音乐课程意义和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智慧,将音乐基础知识、技能教学与艺术审美体验紧密结合起来。”在音乐教学中,要激活学生审美感知,提升学生审美品质,帮助学生获得审美感悟,促进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发展。

一、唤醒“符号听觉”,引导学生审美感知

著名音乐家奥尔夫说:“音乐始于人自身。”过去,教师总是从音乐表现内容上来引导学生进行审美,这是有失偏颇的。笔者认为,音乐审美首先是音乐感知,也就是要从音乐本体性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力度、织体、曲式等方面来展开。

在音乐教学中,要唤醒学生“符号听觉”,引导学生审美感知。通过音乐符号,学生首先能体验到作品情绪,感受到作品基本格调。喜悦的、悲伤的,通过音响直接刺激就能让学生形成审美条件反射。比如教学苏少版《音乐》四上《打麦号子》,《打麦号子》前八节没有旋律,都是按照均衡的八分节奏进行的劳动呐喊,烘托出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中间小节发展成“2+2+2+2”的结构,采用“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其中“和”的旋律是在“领”的旋律基础上变化而来的,由此增强了呼应的效果。学生的听觉体验是建立在能感知音乐内在结构基础之上的。教学中,教师要将歌曲结构融入到学生视听之中,培养学生音乐感知力,提升学生对音乐的反应力,发展学生音乐审美素养。

二、催发“体验辨识”,引导学生审美想象

审美欣赏第二个阶段是对音乐作品的体验辨识。某些音乐作品,其表达情感、思想等较为隐蔽,需要学生去体验、辨识。作为教师,要设计音乐化活动,比如身体律动,从音乐本体、音乐表现因素等方面出发,对音乐作品的语言、结构特征进行体验性解读,培养学生审美思维,激发学生审美想象。借助身体的律动体验,学生能更丰富、更深地把握音乐作品,包括创作技法、风格、特征等,这是音乐教学核心环节。

教学苏少版《音乐》四上《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全曲为徵调式。其中,第一、第三段节奏舒缓,第二乐段节奏紧凑,旋律跳跃,从“西边太阳快要落山了”的抒情慢板到“爬上飞快的火车”的铿锵快板。这表现了游击队员怎样生活、塑造了游击队员怎样的形象呢?学生联想到影片《铁道游击队》,认为第一、第二乐段表现了游击队员生活悠闲、乐观,第三乐段表现了游击队员打击日寇的机智、勇敢。为了深化学生体验,让学生在体验中辨识,笔者引导学生用“单手划弧线”的“连”,表现微山湖的宁静乐观豁达;用“声势动作”的“断”,表现战斗激烈、战士勇敢;用“双手打开,划弧线”方式体现乐曲力度的“强”,表现战士对未来的憧憬。身体的律动,激发了学生的审美思维,发展了学生的审美想象。

三、深化“思辨理解”,引导学生审美创造

“面向音乐本身”的音乐审美教学,并非摒弃“非音乐性内容”。作为教师,必须适度介绍音乐作品创作背景、作曲家人生。借助非音乐性内容,帮助学生更好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深化学生“审美理解”。刘沛先生深刻指出:“音乐的非本体价值,是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但不是论证音乐教育存在的根本的和终极的理由。不宜过度渲染非本体价值,不宜将这种非本体价值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石。”换言之,音乐非本体内容只是音乐审美教学的补充,是为了凸显音乐的本体性价值。

比如教学苏少版《音乐》四下《雷鸣电闪波尔卡》,笔者从作者和作品时代背景出发,让学生了解“波尔卡”的文化信息,观看“波尔卡”微视频,然后用活动组织教学。在活动中,学生“学做舞蹈家”,学习“波尔卡”和“圆舞曲”两种基本舞步,然后视听结合,用舞步表现听到的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感受到舞步与节奏的对应,感受到旋律与情绪的关系,捕获到重要的文化信息,即音乐起源于舞蹈。从感性到理性,通过对音乐、舞蹈的理解、思辨,学生能获得情感体验、思想开悟。

音乐教育应关注学生审美感知、理解、想象和创造。作为教师,要调动学生感觉器官,打开学生心扉,引导学生体态律动,深化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文化理解,通过音乐审美,让学生热爱音乐、欣赏音乐。只有这样,才能唤醒学生审美情趣,培养学生音乐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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