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党珠+齐善鸿
摘要:文章针对企业中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之争,首先梳理了社会企业理论如何融合企业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再结合《老子》中“名利”、“身货”等相关思想,借鉴管理方格理论,依据企业经营者与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能力与行为与责任性目标、能力与行为两个维度,尝试性地提出五种企业经营者类型,即道商型经营者、唯盈利型经营者、唯责任型经营者、公益型经营者与平庸型经营者;最后探析了道商型经营者的新商业文明的特点。
关键词:道商;新商业文明;社会企业;经济属性;社会属性
一、 引言
近年来,麦当劳冰淇淋机器卫生问题等事件的频繁发生除了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民众的热议,学术界也对企业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协调、企业经营者的盈利性诉求与责任性要求的平衡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彼得·圣吉(2009)提醒中国是否要效仿西方让私有企业“利润私有化而成本社会化”?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追逐利润无可厚非,但并不等于“商业至上”的社会价值取向,只是这种盈利性应该有一定的节制。如何节制追逐利益的欲望?除了逐利性之外,企业经营者还应该承担哪些其他社会责任?企业如何平衡自己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根据上述问题,本文尝试结合《老子》思想中“名利”、“身货”等相关思想,重新思考企业定位,尝试从社会企业的角度来探讨企业经营者如何融合中国企业经营者的盈利性诉求与责任性要求这一核心问题,并分析新商业问题的特点。
二、 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社会企业
企业的经济属性,是指企业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属性,则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此,学术界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便是利润最大化,即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仅限于为股东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种观点则主张,任何企业的责任远不止于创造利润,还包括保护和增进社会福利。
这两种对立的观点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态,一种是纯粹的商业企业,诉诸自我利益,创造经济价值;另一种是纯粹的慈善性质企业,也就是非盈利性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诉诸善意,创造社会价值。随着时代的变化与环境的改变,社会对企业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凸显、道德消费力量的不断壮大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逐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非盈利性组织遇到了资源匮乏、工作效率低下、与市场严重脱节与社会公信力不足等发展困境,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必须转型。
面对这种挑战,第三种企业组织形态——社会企业,应运而生。社会企业发起于英国,其定义为商业组织,但其利润要用于“对社会目标的支持性投资或直接投资到社区当中”,而非为了股东和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随后,美国社会企业联盟将社会企业定义为不以盈利为目的机构,从事产生利润的商业活动,最终以慈善为目的。澳大利亚的社会企业则强调遵从市场法则,解决社会问题。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各国学者们一致认可社會企业的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手段是借助“商业运营”。
本文认为,社会企业是企业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首先,从企业内部来看,企业是由一群人组成的组织。从马克思哲学的角度看,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那由一群人形成的组织——企业——自然就具备社会属性。其次,从企业外部来看,企业也需要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接触与联系,企业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独立王国”,并且这种联系除了经济联系,必然还有其他社会性质的联系。
就像德鲁克就曾说“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其危险在于它使盈利性变成了企业追逐的唯一目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行为和决策的解释、原因或其合理性的依据,而是对其有效性的一种考察”。企业的经济属性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企业的目的是为人类社会创造价值。慈善企业解决贫穷问题,可以通过设计一套机制带动转变穷人成为社会积极的建设者,而不是让穷人成为社会的寄生虫,或者社会的破坏者。比如“格莱珉银行”就是一个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的社会企业典范。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默罕默德·尤努斯,于1983年在孟加拉国创办了号称为“穷人的银行”——格莱珉银行,其业务主要是贷款给“金融界不可接触者”的穷人,帮助穷人脱贫致富。该银行除了在自然灾害水灾特别严重的年份外,公司一直保持盈利,并部分解决了社会贫困问题。
三、 盈利性与责任性的结合:道商
企业经营者(领导者)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国外对企业经营者的研究,先后提出了变革型领导、伦理型领导、魅力型领导等理论概念。华人学者对以上理论概念在中国情境下做了一定研究,发现不少西方管理理论存在着“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等问题,根据中国文化情境还提出了“恩情”“威权”“德性”家长式领导理论,并根据恩威德的高低不同维度搭配,分为明主型、帮主型、清官型、霸主型、仁主型、德范型、溺爱型、庸主型八种领导,丰富了中国文化情境下的领导者相关理论。黎红雷(2017)提炼了德以治企、义以生利、信以立世、智以创业、仁以爱人、勇以担当六个博鳌儒商榜的评价标准。除此之外,国内学者在儒商、禅商、绅商、法商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道商的概念。宫哲兵、杨凤岗(2010)认为“……每个宫观的主持身边都有一群皈依的商人与企业家,即道商”。李海波(2009)把道商定义为“道商就是以道家的精神气质来从事商业经营的人”。葛荣晋(2011)撰书从《老子》、《庄子》典籍思想提炼出了道商的人格等方面的内容,认为处于“无为而治”境界中的管理者,善于“以正治国”,“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百姓心为心”。
上述几个定义分别从道教、道家、道家思想等几个不同的层面提出了道商的定义,开拓了对道商的研究思路。本文则尝试,不停留在研究道商的品质、属性上,而是重点放在道商的经营目标、能力与行为上,从社会企业在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结合的视角,从企业经营者的盈利性与责任性(此处指的是社会责任性)两个不同的维度来衡量道商的终极价值追求。
企业经营者对盈利性作为目标与目的的关系处理。企业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生命也是需要追求盈利性的,关键的区别在于企业经营者的终极价值追求是什么。如果是通过盈利这个手段,做企业这个平台,用财富来改变人的命运,用财富来促进人类的发展,那么企业经营者盈利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义、正义、公平,改善人类的命运、促进人类的发展,就做到了盈利性与责任性的统一,就实现了《道德经·第八十一章》所说的“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圣人不存占有之心,尽力的照顾别人,自己反而更为充足;尽力的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道德经》对生命与名利的关系处理。《中国知名企业高管死亡原因调查》报告统计声称从2010年1月到2011年7月的19个月时间里,就出现了19名总经理/董事长级别的高管离世。《中国企业家“非正常”死亡档案》总结出企业家“非正常死亡”的三种类型:一是平时工作引起的积劳成疾型,二是因为债务等问题而导致的精神不堪重负型,三是陷入圈钱交易、官商勾结而难以言说型。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对此有过犀利的质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名声与生命相比哪一样更利害切身?生命和财货相比哪一样更重要?得到和失去相比哪一个更有害?)为破解这种困局,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四章》继续说“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过于爱恋名利就必定会付出大代价;过于积敛财货,必然会遭致大损失。因此,知足,就避免受到屈辱;知止,就避免遭遇危险;这样才可以保持长久)老子教导企业经营者,要学会珍惜生命超过名利,拥有财物的使用权而不占有财物的所有权。同时教导企业经营者要对自己主观欲望的节制,多占必伤己,以及对客观规律的遵从。
Blake和Mouton(1964)研究领导方式及其有效性的“管理方格理论”,概括了领导行为的两维方法,把方格网的纵轴称为“员工导向”(对人的关心),把横轴称为“生产导向”(对生产的关心),将横、纵两轴分别分成九个标度,把管理人员放置在坐标系中进行评估,从而分析出类型不同的领导方式。本文借鉴管理方格理论,依据企业经营者盈利性与责任性两个维度,相应提出五种企业经营者类型(见图1)。
本文管理方格图包括对盈利性的关注和对责任性的关注两个维度。按由低到高的程度,它们都分为9格。“对盈利性的关注”在纵轴,是指企业经营者对自己经营企业以盈利性为目标,自己经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及行为。“对责任性的关注”在横轴,包含了企业经营者对实现自己责任性的承诺程度、能力以及行为,以及社会对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性的反馈与评价。
(9.9)型:企业经营者的盈利目标、能力、行为和履行责任的目标、能力、行为都很关心,并且都很善长,是理想型的企业经营者,为道商型经营者,即道商。
(9.1):企业经营者对自己的盈利性关注多,对责任性关注少,不管自己是否盈利多少,都很少考虑自己的责任性,为唯盈利型经营者。
(1.9):企业经营者对自己的责任性关注多,对盈利性关注少,即使企业的盈利性不佳,也是优先考虑自己的责任性,但企业经营者也有难以为继的危险,为唯责任型经营者。
(5.5):企業经营者对自己的盈利性与责任性关心都一般,在盈利的同时,会做一些公益慈善活动,作为对自己的战略性投资,为公益型经营者。
(1.1):企业经营者的盈利性与责任性目标、能力都很差,行为乏善可陈,为平庸型经营者。
四、 道商型新商业文明探析
由于道商型企业经营者在盈利性与责任性两个维度都有最好的表现,因此道商型的企业经营者所代表的商业文明也就与以往的商业文明有所不同。
商业文明,就是人与人之间在以商业作为媒介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文明。由于中国历史的发展阶段不同,商业文明的构成也会不同。中国古代商业文明的特征要讲究诚信、遵守同行契约、同时还特别重视和气生财。近代以来,中国商业文明的特征明显受到了西方商业文明的影响,政府对商业的介入力度也越来越大,商业文明开始重视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同时也强调服务创新、创造价值等。人类通过商业行为追逐自己的私利,客观上促进了商业行为与以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的商业文明的发展,也促使商人片面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导致在交易中出现了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囤积积奇、缺斤短两、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文明行为。这样的“传统商业文明”片面追求企业利润,容易出现重视物质利益,忽略精神文明的诉求,忽略了自然环境的恶化,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
在新的信息时代,商业文明有了新特点和新要求。由于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信息趋向对称,交易双方的造假行为将越来越被杜绝;随着人类生产力的提升,人类社会从物质稀缺过渡到物质丰富,对精神上的诉求越来越重视;由于工业时代对环境破坏导致环境恶化,人类共同面临环境保护与资源节制的问题。
为此,道商型的新商业文明是对逐利行为的超越,是对于坑蒙拐骗、欺诈的交易的纠正,是对于掠取资源、破坏环境的超越,同时在商业行为中的这种伴随行为所传递的文明性并通过这些行为让自己的精神自洽。为此,道商型的新商业文明重视皈依客观规律之道,把商业行为看成修行觉悟的方式,而利人救人是商业行为核心价值指向。黎岳庭(2016)指出道家大五的水善人格,能做到与他人和谐并与自然和谐,具有以柔克刚、坦诚透明、灵活应变、谦虚谨慎以及利他助人五个特点,也支持了道商型新商业文明的特点。道商型企业经营者超越了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利润追求,而是追求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整体综合价值收益最大化。这一观点与乌麦尔·哈克(2016)提出的“厚价值——有意义的价值、长久的价值、可增值的价值”理念吻合。
五、 总结
综上所述,从社会企业结合企业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视角,企业经营者通过创办企业、参加工作,以为自己、员工、企业、整个社会创造利润为目标,以提高生命的体验、觉悟,造福自己、造福社会人类、造福自然为目的,这种以无我之心皈依道的本意,将商业活动的一切视为道的具体表现,一切按照道的精神本质思考和行动的、以道为本的商人即为道商。比如比尔.盖茨的“裸捐”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因此,道商型的新商业文明认为管理就是一种服务与众人成长和发展的教练工作,而不是简单的控制和压制;自己的角色在于协调、服务、帮助部下与员工的发展与进步,这样就实现了“企业就是道场,管理就是造福,工作就是修行”新商业文明。
道商的具体维度、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心智模式等内容,道商在实践中对企业组织的作用机理,以及道商型的新商业文明的具体构成要素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限于篇幅,本文暂且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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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号:TJGL17-026)。
作者简介:齐善鸿(1963-),男,漢族,河北省沧州市人,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管理创新、国学与管理哲学、旅游管理学;张党珠(1981-),男,汉族,江西省新余市人,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国学与管理哲学、企业文化、商业文明。
收稿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