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控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失范”理论视域下我国社会失范问题研究

2018-03-20 12:43尹新瑞
关键词:失范制度化手段

尹新瑞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当前的社会失范问题

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范问题。

(一)经济领域的诚信危机

在经济领域各种违反市场交易原则和诚信原则的事件频发。经济主体为获得个人经济利益,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制造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侵犯他人的经济利益,甚至很多所谓的明星企业、大型企业都参与到诋毁、抹黑对手的行动中;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破坏自由公平交易的原则,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新闻公开报道的多起非法传销致死事件、食品安全事件,正是经济领域失范问题的集中表现。上述经济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失范事件,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违反了市场价值规律,同时又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影响了国家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

(二)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

政治领域的失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围绕“权力”而产生的各种腐败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在此过程中政府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一部分党政官员披着合法化的外衣,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在市场上纵横捭阖,寻找权力寻租的机会。[1]一些不法商人利用各种政策的漏洞,主动与不同阶层的权力拥有者结成利益同盟,形成新的权贵资本。在此过程中,国家公权力被滥用,部分官员获取了大量私利,权力的性质发生了畸变,异化为官员个人谋权夺利的工具。

(三)社会领域的道德迷失

社会领域的道德迷失体现为公私观的价值颠倒、义利观的价值错位、变换价值的泛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统帅一切”,强调“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价值行为准则,在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时,必须以集体利益作为出发点。由于“左”的思想影响,这种价值取向走向了极端,置个人利益于不顾,[2]29一味强调集体利益,将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视为错误的东西加以批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经济带来的弊端也逐渐显现。资本万岁,金钱至上等价值理念不断被人们接受并内化,从而使人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置集体利益于不顾,一味强调个人利益,将个人利益视为判断一切事物价值的标准。为了利,可以置义于不顾,可以不择手段。”[2]29人们之间正常的关系被异化成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金钱成为现代社会制约人的行为的主要媒介。崇尚集体主义、鄙视奢糜、鄙视利已主义、弘扬互助和协作精神的良好社会风气被功利心态和享乐主义所污染。

二、“失范理论”:社会失范问题的研究介入视角

“失范”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用来描述社会组织和群体中缺乏规范的状态。涂尔干用此概念研究的是社会和文化结构的性质而不是面对该结构的个体的性质。默顿认为失范的社会学概念说明个体面对的社会结构可以恰当地划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文化目标,另一部分是达到目标的制度化手段。默顿认为一个社会的文化目标往往力图植根于社会的文化、价值之中,因此,社会的文化目标是按照该社会的主流价值和文化认同值的存在、值得争取的目标。这些目标或多或少是整合的,并按价值次序排列。同时社会为个体提供了规定、适应并达成这些目标的制度化手段。默顿认为个体只有对社会的文化目标和为达到目标而奋斗的方式感到满意时,社会结构在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之间的平衡才会得到保持。社会失范行为“是文化规定了的追求与社会结构化了的实现该追求的途径间脱节的征兆”。[3]

根据社会成员对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的反应不同,默顿提出了五种适应模式,分别是:附和、仪式主义、隐退主义、反抗、创新。

附和(Conformity):个体认同社会所提供的文化目标和为达成该目标而提供的合法化手段。这是最常见,也是分布最广的一种状况。附和是保证社会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如果没有此种反应模式,社会的整合就无从谈起。

创新(Innovation):个人认同社会的文化目标,但个体无法通过合法化的制度化手段实现文化目标。默顿认为如果一个社会对文化目标的实现极为重视,并鼓励社会成员实现文化目标,但同时实现文化目标的制度化手段却受到阶级结构的限制,即运用制度化手段来实现文化目标的机会在各阶级之间分布不均衡。相对于社会下层民众来说,处于社会分层地位较高的阶级更有可能运用制度化手段达成目标,而对于那些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而又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人来说,运用制度化手段达成目标相对少见且十分艰难。因此对于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来说,他们一方面认同社会的文化目标,另一方面按照制度他们又没有有效的机会去达成这一目标,这两者之间的不一致导致的结果就是高比率的越轨行为。吊诡的是,社会文化宣称目标对所有阶层都是一致的,即目标被认为是超越阶层界限,不受阶层的约束,然而实际的社会组织却在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行方法上有着阶层差异。

仪式主义(Ritualism):拒绝传统的文化目标,却同时接受制度化的手段。这种适应类型广泛存在于社会地位依赖于个体所能达到的文化目标的社会中。在这种社会里,无休止的竞争是社会的常态,因此常常导致个体对自身社会地位的忧虑,为了减少这种忧虑,个体不得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从而坚持一套严格的无真正目标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礼仪的选择者抛弃了现实的宏大目标,将自己的目标锁定在一些易于实现的目标上,这些小的目标易于实现又可以使自己得到些微的愉悦。

隐退主义(Retreatism):这种应对方式既不承认文化目标,同时也不愿意接受制度化手段,与前三种适应方式相比这种方式最不常见。默顿指出,认同这种适应模式的人们,“生活于社会但又脱离了社会。”[2]206“从社会学角度看,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外人”[2]206。其主要包括,“精神病患者、孤独症患者、贱民、无家可归者、流浪者、懒汉、乞丐、慢性酒精中毒者和吸毒成瘾者。”[2]206采取隐退主义,通常是由于一方面,个人接受了社会的可以接受的目标,但是,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来追求目标却总是失败;另一方面,产生于内在化的禁律使他们也不能使用违法的方法,因而试图通过精神上的麻醉和肉体上的隐退来逃避失败的现实。

反叛(Rebellion):既不承认社会提供的文化目标又不承认达成该目标的文化手段,试图创制一套新的文化目标和相应的制度化手段。这是对现有社会制度化手段和文化目标的彻底否定,认同此种适应模式的社会成员希望通过革命的形式推翻原有的社会结构,或者通过激进的方式对社会结构进行改革。在进行反叛的行动之前,首先要降低对现行社会结构的忠诚,并通过建构一套有关新的社会结构的“神话”来吸引人们的忠诚。这种“神话”将大规模的挫折的根源指向旧有的社会结构,并通过向受众描述新的社会结构中不会存在类似的挫折来吸引人们的支持。[3]273-295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创新、隐退主义、反抗是导致社会失范行为的主要原因。而其中创新与反抗这两种适应方式与犯罪等社会越轨行为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

三、失范理论视域下社会失范问题探微

就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社会转型速度较快,社会分工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处于不断更新整合过程中。面对社会结构变革,旧有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现实,逐渐失去约束力;新的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尚未形成或未被普遍接受,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出现社会规范真空或控制失灵的状态。

计划经济时代,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动机被对集体利益的强调所压制,这种压制状态使得整个社会充满了结构性张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个人利益重新被得到尊重。同时,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较快,与其相适应的制度、价值规范等没有随之产生,或者说正在产生的过程中,但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规范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在这样一种社会状态下,我们文化中的各种腐朽的思想沉渣泛起,人们的“义利”观念出现了错位。典型的表现为对金钱的崇拜,即“拜金主义”的盛行。

转型期中国社会存在的失范问题中,随处可见“拜金主义”的影子。不管是市场经济主体为了追求本部门的私利而采取的各种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各种失范行为,还是在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无不充斥着人们对金钱的崇拜。金钱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主要文化目标,金钱不但在经济、政治领域日益异化人们的行为,甚至人们之间日常的交往关系也逐渐被其物化。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不断追逐经济效益,那些在经济上不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人们提供了进取的榜样,经济地位成为人们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这在客观上为经济成功作为社会的主要文化目标提供了心理氛围。默顿在《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一书中写道:“对一个目标过度的投入感情有可能产生愿意冒风险的想法”,当对目标过于神化时,达到目标的手段似乎不那么被强调了。当前中国人对经济成功的强调我们可以借用查尔斯·狄更斯的一段话加以描述:“下面的对话我已经经历过上百次了:‘尽管某人已经犯下许多罪过,他这样一个人通过最不名誉和令人憎恶的手段去获取偌大一笔财富,竟然得到公众的宽容和支持,这岂不是很不光彩的事吗?他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对吗?’‘是的,先生。’‘是个有罪的骗子?’‘是的,先生。’‘真怪啊,那么他都有哪些优点呢?’‘哦,先生,他可是个精明人啊’。”[3]275

默顿认为当一个社会的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之间存在失衡时,社会失范行为便不可避免地发生。当原有的达到经济成功的制度化手段在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迅速取得经济成功的愿望失去吸引力时,各种各样的非合法化手段就产生了。这也就产生了默顿所谓的“创新”型的适应方式,即“对成功目标的极大强调通过使用制度所禁止的但又常常很有效的手段,来获得至少是成功的幻想——财富和权力,而引发了此种适应形式”。在这种适应方式下,出现了大量的“失范群体”[4]。这样的群体在社会各个领域中以隐蔽的形式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社会的价值观念,成为各种失范行为的温床,同时也成为各种犯罪亚文化的来源之一。

同时,相对于高级阶层通过现存的制度化手段获取成功相比,下级阶层通过制度化手段获得成功更罕见且更为艰难。因此对于下级阶层的人来说,社会文化向他们提出了不相容的要求。一方面他们憧憬经济成功这一前景,另一方面他们运用制度化手段难以达成经济成功的目标,这样目标与手段不一致导致的后果是高比率的越轨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发布的《中国法治蓝皮书》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约占城市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而在城市流动人口集中的珠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所占比例更为惊人。根据深圳警方的统计,在深圳市公明街道,98%的犯罪案件由新生代农民工所为。[5]

总之,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失范问题带有这个时期的特点,即由于规范真空和控制失灵带来的价值观规范缺位,使人们的社会行为缺少价值观指引,而对经济成功的强调和相应的制度化手段之间的失衡,加剧了社会失范问题。当前,社会成员盲目逐利,对经济成功的过度强调使经济地位成为影响社会声望的主要因素。对经济成功的神化带来对制度化手段的忽视,原有的制度化手段在面临人们期望迅速达成经济成功目标时的疲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人们的心理失衡。同时我们也不可忽视的是,制度化手段本身是带有结构性的,即与上层阶级相比,下级阶层更难以通过制度化手段获得成功。当下级阶层上升的渠道变得越来越狭窄时,下级阶层的越轨事件便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四、失范问题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提出,他将社会控制限定于对人们的心理层面的控制。我国社会学者将社会控制定义为:社会组织体系通过运用价值和规范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进行引导和制约,对社会关系进行指导和约束的过程。[6]对失范行为的社会控制则应是通过价值规范的重构、目标与手段之间的重新链接以及控制手段的完善进行控制和制约。

(一)价值规范的重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作用

默顿失范理论强调合理的社会目标确立的重要性,合理的社会目标是建立在社会的文化、价值、传统基础上的,是社会成员价值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因此,一个社会的目标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是看该目标是否代表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核心利益,是否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有更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诉求。分别从国家建设目标层面、社会目标层面、个人行为层面对国家、社会、个人提出了价值期许,具有强大的精神感召力和价值引领作用。

五年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全社会风气大为好转。社会成员在价值目标、社会行为等方面找到行动立足点,全社会生气勃勃,相互砥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时期,要继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避免人们在面对社会多元价值时产生价值观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迷茫。

我们在强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引领作用的同时,也应积极吸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荣辱观”,使这些优秀的价值理念占据人们的思想高地,从而排斥各种腐朽的观念,引导个体树立正确的文化目标,从而减少社会失范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社会流动机制:目标与手段的重新链接

默顿认为,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之间的断裂与失衡是造成社会失范的主要原因。因此现实情况下,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目标的同时,构建与这些价值目标相适应的制度手段,对防止社会成员失范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默顿认为,相对于上层阶级,下层阶级通过制度化手段达到目标的几率更低且更为艰难。因此,如何保证下层阶级通过制度化的合法手段达到自己的文化目标,成为我们首要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导致下层阶级难以通过制度化手段达成自己目标的原因主要是这些阶层掌握的资源较少,依靠自身掌握的资源难以实现文化目标。然而在现阶段妄谈资源的绝对平均分配是不可能的。因此,如何使下层阶级享有平等地使用制度化手段达成文化目标的机会,减少社会结构性的阻碍,成为现阶段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应该说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必将伴随着我国的社会转型而贯彻始终。我国目前实施的教育医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可以说是促进这一问题解决的初步尝试。另外,从制度建设方面,要保证阶层成员的社会流动的渠道的畅通,这样可以促进阶层成员的自由流动。保障下层阶级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从而间接帮助其获得相应资源,促进其社会目标的实现。既要保证社会流动的量的合理性,又要保证社会流动的质的合理性。同时在社会流动过程中,通过普遍性原则和自获性原则保障社会流动机会的平等。普遍性原则要求向上流动的机会对所有合乎条件的社会成员开放;构成社会地位界限的标准应普遍适用于某一类别的所有人,而不应因人而异;另外,这些标准应该是所有人都能达到的,而不是只有少部分人才能达到的。自获性原则要求,首先应当排除个人先赋条件对其流动的影响;其次要排除个人的分层属性或集团属性对个体流动的影响;最后,个人后天获得的知识、能力应当是影响其流动的决定性因素。

(三)完善控制手段: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目标与手段之间的链接,除了依靠人们自觉遵守制度规范以外,还须靠一定的外力来保证实施。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是保证社会规范实施的重要条件。社会控制是社会规范赖以实施的手段。社会控制手段主要包括:组织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这里的组织控制着眼于微观层面的控制,即通过组织内部的组织指令和组织制度来对组织内部的成员实施控制,以减少组织内部社会失范行为的发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原有的单位体制被打破,新的能够将社会成员重新组织的体制尚未形成,社会成员原子化、个体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个体行为的监督更为困难。目前,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大量出现,这为实现对社会成员的组织内部控制提供了契机。因此,在现有的社会组织内部,通过组织控制手段,实现对组织成员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成为组织控制应有的题中之义。这里的控制指的是利用法律手段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控制,法律控制是对社会成员最强有力的控制手段。因此现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社会规范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任何规范的实施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是行不通的,规范实施的外力系统一旦软化,违法越轨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规范的神圣性、权威性就受到了极大的损害。[8]因此,在社会规范体系重构的同时,除了要营造理想的经济制约环境和理想的民主监督环境外,应重视完善规范控制手段和社会监督系统的建设。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成员的权利和自由的一项重要工程。

[1] 李淼.透过默顿“失范理论”看当代中国社会失范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0(33):57.

[2] 夏玉珍.转型期中国社会失范与控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3] 罗伯特·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M].唐少杰,齐心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7).

[4] 朱力.关于社会失范机制的探讨[J].社会科学研究,2006(5):117-118.

[5] 吴鹏森.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与第一代的比较研究[J].犯罪研究,2016(5):25.

[6] 郑杭生,李强,等.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267.

[7] 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N].人民日报,2013-05-22.

[8] 张丹,戴玲.我国转型期社会失范与重建模式探析[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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