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下的女性就业与工作家庭平衡问题研究

2018-03-20 12:43杨丽娟王桂强
关键词:职业女性生育用人单位

杨丽娟,王桂强

(泉州师范学院,福建泉州,362000)

女性是我国具有潜力的优质劳动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夫妻双方均就业的家庭是我国家庭的主流。国际相关经验也证明,女性广泛参与就业能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对女性就业与工作家庭的平衡带来了新挑战,因此,帮助女性平衡就业与工作家庭,不仅有利于女性个人发展,有利于家庭幸福,有利于全面二孩政策顺利实施,也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经济长远发展。

一、全面二孩政策加剧了女性就业的难度

工作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既可以有收入养活自己,又可以扩大人际关系,提升人的社会价值和成就感。对女性来说,有工作意味着在家庭中获得平等地位,有了经济支撑。在社会上,男女有同等的竞争就业机会,有能力的妇女能顶家庭收入的半边天,所以女性必须要有工作,但是女性就业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诸多矛盾,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尤其加剧了女性就业的难度。

全面二孩政策加剧了中国自古以来的女性就业歧视。人类社会早期男女生理的差异,决定了男女分工和社会角色的不同,封建社会长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导致在职业领域乃至社会上长期存在着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让原本就严峻的就业市场对女性的歧视更加恶化。许多用人单位普遍认为,雇用女性职工要支付更多的劳动成本。比如,国家规定了女性生育孩子有一段时间的产假,产假期间要有人代替其工作,这样就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产假休完,抚养孩子又要耗费女性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此期间,女性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以前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时,有些单位就不愿意招录女性。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意味着在育龄年龄的女性可能会休两次产假,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在招录时必然考虑的问题,也因此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更倾向于招录男性。大环境影响下的就业本就竞争激烈,女性在择业、晋升机会时的选择难度毫无疑问地增加了。

由于整个社会对平等就业权的观念缺乏、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缺失以及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足,致使我国对女性的就业歧视问题已不容忽视。虽然结婚、生育、就业在我国宪法和法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缺乏对平等就业权的理解,也没有明确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对我国平等就业权又缺少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自社会和用人单位对女性在显性和隐性方面的歧视也就无处不在。显性歧视如身高、外貌、学历等招聘规定,隐性歧视如恋爱、婚姻及生育等方面的考量都是来自用人单位的歧视[1]。在就业歧视种类中,女性由于存在生育问题,遭到用人单位的歧视是比较多的,比例也逐年呈上升趋势。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这一现状进一步加剧。

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初次就业将遭遇“隐形门槛”,在职女性面临二次职业选择的两难境地。因为女性生育二胎涉及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等问题,在此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就会因此忧虑用人成本,因而倾向于招录男性,在女性初次就业时就会设置“隐形门槛”[2]。对于已生育一胎的在职女性来说,面临的矛盾是生育还是升迁,想要兼顾却分身乏术,放弃事业却又心有不甘,在女性这里不过是想要获得平等就业机会,但对用人单位来说确是成本与人才的较量。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妇女就业与工作家庭平衡方面存在各种冲突

工作是为了获得收入,养活自己和家人,并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和工作是人谋生的手段,而家庭是人心灵的港湾,是工作疲倦之后释放情绪的栖息地。工作和家庭对每个人来说都必不可少,但对女性来说,因为性别差异、角色分工和传统观念的束缚,职业女性在平衡就业工作与家庭方面一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3],而这种冲突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表现更为明显。

(一)职业女性工作与家务劳动上的冲突

时代的进步让我国女性地位越来越高,女性特有的细致敏捷也让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机会日益增多。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成为职业女性就意味着用于工作的时间增多,投入家务的时间会减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即使社会发展到今天也仍然不会因为女性投入工作而减少对其家庭角色的期望。在照顾家庭方面,绝大多数女性依然承担着主要责任,也就是下了班要继续操持家务。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社会上也有部分家庭中男性会分担家务,但从整个社会来看,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依然是绝大多数家庭中的常态。

家务劳动对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工作量都大得惊人,若是有了二孩,人口的增多,孩子的吃喝拉撒、健康成长对职业女性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职业女性要买菜做饭、收拾屋子、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要承担工作的重责,这二者的矛盾和冲突让众多职业女性都觉得累而难以承受。对一个家庭来说,女性既是妻子又是母亲,但对社会来说,从普遍化标准衡量,任何一个用人单位都不会因为女性要承担家务而减少其承担工作的责任。就像全面二孩政策下,生与不生让职业女性一直纠结,不同的角色承担,女性在时间和精力上的侧重点是放在工作还是家庭上,是现代职业女性倍感无奈的一件事情。

(二)职业女性工作与教育子女上的冲突

每个人出生后都要在社会化进程中慢慢成长,从而在社会中获得自己立足的根本。社会化进程离不开教育,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当中,家庭教育毫无疑问是一个人成长的起点。一个孩子没教好,社会评价多会认为是家教不好,而不是其他教育没教好,故而在普通家庭中都流行一种观点,孩子教育好,家长就是百分之百的成功;孩子教育不好,家长就是百分之百的失败。之所以对家庭教育给予如此高的定位,是因为未成年的孩子参与社会所需要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最早都是从自己生长的家庭环境中习得,或是父母的言传身教,或是父母的种种教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以后踏上社会待人接物的技巧,以及遵守和应对社会的规则都是从自己父母身上继承和学习的。无论是现代观念还是传统观念,对母亲在教育孩子上的分工和期待都是远远高于父亲的,这也使得职业女性既要工作出色,获得社会价值的认同感,又要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及情感上的沟通和疏导。生育一个孩子的时候,独生子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让学术界研究各种理论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二孩政策下的问题不仅是生孩子、养孩子、教孩子,还要照顾老大因为不再是中心产生的心理失落感,要调停有年龄差异的两个孩子的琐碎矛盾,以及既抓老大的学习,又要带好老二使其健康成长。心愿是好的,现实压力是巨大的。全面二孩政策允许职业女性生育二胎,满足了父母多子多孙、手足相亲的美好愿望,但也带来了新时代女性仅靠个体无法承担的重中之重。

时间是固定的,精力是有限的,女性与孩子的情感交流或因时间的不够,或因母亲精力的不足而无法及时更新观念导致与孩子沟通上出现代沟,因而职业女性困惑和焦虑的是工作越有成就感,越会感觉做母亲的失败,从而觉得得不偿失。

(三)职业女性工作与夫妻关系上的冲突

现代社会对每个人的期望值和压力都比较大,无论是道德规范还是法律规范对于从事职业的人来说都有着莫大的约束力。社会关系越广泛,其实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和分寸感越强。地缘关系、业缘关系扩展着人的世界和眼界,但与建立在亲缘关系基础上的亲缘关系来比,牢固性是远远不及的。工作可以换,居住地方也可以换,恋爱失败也可以另择良偶,亲缘与血缘关系却是千丝万缕而斩不断的。当一个人在工作、生活方面遇到困难和挫折,往往最希望得到的是家人的安慰和鼓励。家庭关系是先有夫妻关系再有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稳固则家庭稳固,因而配偶被定义为世界上应该最理解你的那个人。现代社会竞争越激烈,男性对女性贤妻良母的期待就越强烈。从社会分工来说,男性依然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需要在外面闯事业。家庭稳定则心安,有个贤妻良母,男性可以放心地在社会上打拼。但对职业女性来说,她除了在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中获得安慰,还需要在职场上和别人一争高下。职业女性一般都受过相当高的教育,在现代观念的熏陶下,她们从工作中获得的职业提升感和人生价值感并不比男性差。与过去相比,社会和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不是减弱而是提高了。“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外再加上精神伴侣,这些大大提高了职业女性承担角色的难度。

二孩政策下,职业女性考虑的不仅是她是一个家庭的妻子和母亲,还要考虑在一个单位当中,她是一个员工。因生育二孩、照料家庭已经让职业女性疲惫不堪,还时不时担心用人单位会不会以各种理由减薪、降职、换岗。处于晋升时期的女性,势必要拿出过人的成绩才能在单位有资本立足,用于工作、用于家务和照顾孩子的时间增多,分给丈夫的时间自然随之减少。矛盾多了,指责就多了,夫妻关系面临着严峻考验。

(四)职业女性工作与赡养老人上的冲突

老有所养是古代大同社会就追求的梦想,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让年迈的父母能够安享晚年是每个成年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美好愿望。晚年没有经济收入的父母,在国家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子女,所以职业女性要多赚钱赡养老人。晚年有经济收入的老人,他们可以吃好穿好,因而更希望在精神上得到赡养,比如子女有时间可以经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聊天、讲讲外面的信息。应该说,时代的进步,让现代人物质丰裕,精神富足,选择空间也越来越大,但在赡养老人这一块,要求也越来越高,因为精神需求比物质需求更难满足。更何况,职业女性不仅仅是女儿、儿媳,还是社会成员平等的一份子,生存发展都要女性去打拼,父母若生活能够自理,子女的牵挂还少一些,但很多父母都是年老体弱,只要生病或住院就会让职业女性力不从心。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照顾体弱的父母,连个分担的人都没有,其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五)职业女性工作与自身能力提高上的冲突

社会的进步解放了女性,让女性走上社会,顶半边天甚至比半边天更高。但社会越发展,职业女性的压力就越大。市场经济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优胜劣汰适用于每一个领域,不会因为性别是女性或身份是母亲而区别对待。知识的更新和科技的进步注定不合适的人要被淘汰出去,所以每个人都必须时刻注意提高自身素质,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女性同样不例外。但因为职业女性兼顾多种角色,若再生下二孩,在孩子的早期成长阶段,就会占去女性大半的精力和时间。不深造,可能保不住工作;深造,则可能错过陪伴孩子、教育孩子最为关键的时期。所以在二孩政策下,生与不生,不是女性单方面考虑的问题,它让众多职业女性限于家庭和职业的两难选择之中。

三、完善全面二孩政策配套措施,平衡女性就业和工作家庭的建议

生育与工作不仅仅是女性自己的事情,也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生育率的提高关系到中国劳动力的后续接班人,关系到中国老龄化状况能不能得到改善,关系到中国未来经济是否能进一步健康发展。女性的生育观念、就业观念在每个时代都受制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的文化发展氛围、各种制度的保障与否,因此解决二孩政策下女性在就业与工作方面的冲突需要国家、用人单位、每个家庭及个体共同的努力。

(一)对国家而言,要制定和保障实施能够预防和消除对女性生育的就业歧视

我国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男女可以平等就业,女性在怀孕期间、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女性职工,但在具体操作中缺少对平衡就业和家庭方面的制度保障。

首先,国家应该适当发展有利于女性就业的产业,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保障女性就业的权利。女性生育期间不能上班,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也会因减少家庭收入而增加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这样即使女性生育了二胎,她也会因为生育孩子和放弃工作之间的艰难选择而焦虑。因此国家应该创造女性就业的更多机会,比如多创造女性在家里也可以工作的职业,让女性无后顾之忧;用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就业歧视风气,对例如招聘员工时考虑到女性会生育就不予录取,对已聘任员工实行隐形下岗等等错误方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对招录女性的用人单位给予宣传、奖励和政策优惠,提高其招录女性员工的积极性。

其次,要完善公共政策,加强公共服务。要大力发展公共服务,特别是托幼服务[4]。面向普通家庭提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托幼服务,使职业女性能够安心工作。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地域文化的差异,制定一些鼓励祖辈在公共托幼服务不足的情况下照料孙辈的激励措施,比如物质奖励等等,以缓解公共托幼服务不足的压力。现在就业竞争激烈,工作要求高,如果托幼服务等公共服务不到位,缺少与妇女就业需求的对接,多生育一个孩子必定会影响女性就业。根据生育政策变化,积极完善生育保险等,加大对女性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纠正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

(二)对社会而言,要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女性就业,承担社会责任

对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应进行分类设计,比如对于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严格要求,依法督察,严惩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对于私营个体企业则应通过减免税收等经济手段,鼓励其支持女性就业的行为。要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我国人才环境的变化,充分认识女性人才的价值,明白只有让女性生育二孩无后顾之忧,女性创造社会价值的积极性才会提高,因此应积极探索实施保护女性就业的积极性的战略措施。

首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树立男女平等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发现与挖掘女性员工的工作能力;废除用工以及职位升迁性别门槛;平等对待育龄孕期女性员工,承担企业责任,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

其次,建制建策,做好提前规划。[5]“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预计将迎来生育高峰,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女性员工的具体情况,提前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保证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再次,灵活用工制度。利用“劳务派遣”,在女性员工孕产期,找派遣员工进行短期替代,既减少企业雇佣新人产生的成本,也可以让女性员工安心孕产。

(三)家庭层面,要发扬家庭互助精神、鼓励男性分担育儿责任,提升女性平衡家庭和工作的能力

发扬家庭互尊互助精神。职业女性要想平衡家庭和就业,满足生育二孩的愿望,无疑首先要获得家庭的支持。无论是孕期家务的分担,还是产期孩子的照顾,上学后孩子的接送,单靠女性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所以需要双方父母家庭的支持。身体条件好的父母可以帮忙做家务,带孩子,减轻女性的身体压力。经济条件好的父母可以出钱雇保姆和终点工,分担女性的经济压力。

生育二孩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男性不能仅仅满足于在外面打拼赚钱,也要承担育儿的责任。父母都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孩子才会身体心理都健康。男性分担家务和育儿重担,不仅可以减轻女性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和心情,同时因为男性与女性思维的不同,在教育孩子问题上与女性构成互补。男性的刚毅和勇敢,女性的温柔与细腻,有助于营造出和谐民主的家庭氛围,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才能更好地融入学校和社会。

职业女性要在不断地勤奋学习中提升自己处理工作和家庭关系的能力。除了依赖国家提供的保障制度、工作单位的扶持配合以及家人的帮忙分担外,职业女性要根据自身和家庭条件,提高自己处理工作的效率,学习怎样平衡自己的心态,用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处理家庭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家庭和谐的基础上培养乐观向上的职业道德观念,在家庭与工作的平衡中获得幸福感和价值提升。

[1] 佚名.求职遭遇性别歧视 “两个孩子的妈妈”成最有求职优势的女性[N/OL].(2016-08-08).人民网-人民日报,sd.china.com.cn/a/2016/baoguangtai_0808/640040.html.

[2]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女性就业将遭遇“隐形门槛”[EB/OL].(2015-11-23).http://career.ed.cn.

[3] 古攀攀.我国职业女性的工作——家庭角色冲突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

[4] 林建军.从性别和家庭视角看“单独两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J].妇女研究论丛,2014(4).

[5]杨菊华.“单独两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潜在影响及应对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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