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内文献研究

2018-03-27 08:36张飞霞
财会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所得税税负

■//张飞霞

小微企业被誉为经济发展的“轻骑兵”,是中国企业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小微企业在促进社会及地区经济活力、创造税收、吸纳就业人口、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科技水平提高以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由于我国财税制度的设计与实际执行的不尽如人意,资源配置在规模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存在马太效应,小微企业往往是政策最后的惠及对象,显失公平。

一、小微企业税负过高研究

中国现有的税负,无论是宏观税负,还是企业的总体税费负担,都远远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的“大头”。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国目前增值税最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的17%,最低为3%。相比之下,日本的增值税率为5%、韩国与越南均为10%、新加坡为7%。对部分企业而言,除了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之外还要在此基础上缴纳约13%的附加税费。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企业的税费超过10种,企业税负之重,接近“死亡线”。

李炜光先生最近发布了他们关于中国企业税负问题的调研,调研报告有三个数据特别刺眼。第一,对于税负究竟重不重的回答,企业家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税负可以接受的仅占8%,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第二,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在我国,除新兴行业以及金融等领域外,大部分企业的利润率都不到10%,30%—40%的税费负担足可以导致大多数东部沿海加工企业处于困境之中,甚至亏损倒闭;第三,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总税率是指企业的税费和强制缴费占商业利润的比例),根据世行与普华永道发布的最新报告,2016年,中国企业的总税率达到了68%,位列世界第12位。

对于所得税而言,张伦伦、李建军、钟毅(2013)指出,通过与其他国家作比较,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优惠税率还是偏高的。在2010年4月份《投资者报》发布的上市公司税负榜中(所得税税负=所得税/利润总额),我们发现民营企业的平均税负为24%,而同期国有企业的税负仅为10%。

于洪(2009)立足于长三角,对小微企业的税负进行研究,按年销售额对样本行业进行分类,金融、制造、物流业的平均年纳税额远高于其他行业;大部分的企业认为税负重,只有不到百分之一认为较轻;认为税负较重的多为民营企业。

沈锡权(2012)指出,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着名目繁多的收费品种,收费部门高达多个,而收费品种更是有多个,这些收费项目大大加重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据了解,有些税务部门把因为某些企业的倒闭而减少的税收收入转移到盈利的小微企业身上,这无疑会使盈利的小微企业税负不堪重负。

张继英,李小花等指出在税收征管中,小微企业所遭遇的不公待遇,不合理的税制设定加重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小微企业在设立、变更、注销过程中不仅程序冗长而且在享受减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方面也没有特殊照顾,更有各种不规范的费用加在小微企业的头上加重了其税负。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多,国内对这方面的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赵奕(2009)提出,为了更好地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应给予创业期的小微企业2-3年的税收减免期限。同时,为防止企业恶意注册、注销新中小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政策,应采取限定享受优惠政策后企业注销的最低年限等措施。另外,他提出可参照美国准许小型企业选择纳税方式的经验做法,允许微型微利企业法人代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又在法律上保留了企业的法人权力。

李红,粪恩华(2013)认为,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较重,而国家为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采用的结构性减税的措施,更多是扶持产业发展或中小企业的临时性举措,只是在一个时间段内对某个行业或领域内个别税种税率或起征点进行微调,对针对小微企业的不合理的税收制度未能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也没有成为一项基本和长期的政策思路。因此,他提出要优化税制的"顶层设计",要改革当前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为主的税制,逐步向财产税、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税收制度转变。

王秀芝(2009)认为税收政策与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其实具体表现为增值税制度的限制,所得税制度的限制和征管制度的限制。

张丽英,贾圣武(2010)认为我国现行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税法体系不完善,税收制度内容不全面,征管不合理等问题,而且中国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环节太多,执行成本高,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实际状况,完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王玺,王蔚(2012)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建议在小微企业的创业期、成长期和成熟期采取不同的税收支撑体系,其具体包括:创业期加大投入,设置免税期;成长期对购置的设备给予税收优惠;成熟期运用低税率和再投资抵免政策,从而有效减少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倪婷(2013)对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地分析,指出税收优惠政策确实对小微企业有一定促进作用,结合金融政策和货币政策才能对中小企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小微企业财税政策支持研究

财政税收政策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对小微企业利润的增加、环境的改善以及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国内许多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文献研究。

何涛,演克武对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提出了若干建议:第一,完善政府对小微企业支持体系的建设;第二,强化金融支持;第三,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如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点、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免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等;第四,实行推定课税;第五,推行特别财政政策:政府购买采用“首购”办法、加大财政贴息、补贴等。

辜胜阻,杨威,李洪斌主要研究了后危机时期我国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指出应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对初创小微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借鉴重庆市政府扶持草根创业“一拖三”政策的经验;按照“少取多予”方针,为中小企业提供减税、减费和贷款贴息等优惠,建议将应税额在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变为永久性优惠政策等。

崔志坤,经庭如,管永昊(2012)从小微企业发展阶段的角度提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对于发展初期的小微企业应坚持“无税”或“轻税”的政策;在发展中期时在兼顾所得税优惠的同时着重在货物与劳务税方面倾斜;在小微企业进入稳步发展的成熟期,主要税收刺激政策应集中在企业所得税方面。

高现广(2013)研究提出,当前我国在税收执行上对于小微企业有着不合理的收费问题,所以要及时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在严格执行税收制度的基础之上,有选择的变费为税,通过多项措施给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低税负环境。

贾康(2012)分析了构建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的积极作用,通过相关数据证明了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的关键作用。他认为,当前税收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提供的支持是有所不足的,应对小微企业进行税收减负,使其轻装上阵,切实发挥出轻骑兵的作用。

四、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显失公平的研究

税收政策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但是由于某些优惠税率不适于小微企业,导致小微企业自动失去了优惠资格,主要文献研究如下。

陈文裕(2012)则指出那些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自动失去了优惠资格,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企业无法准确核算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小微企业都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务机关对该类企业统一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征税,因此大多数小微企业自动失去了享受该项优惠的资格。

张继英,李小花等(2013)指出在税收征管中,小微企业所遭遇的不公待遇、不合理的税制设定加重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小微企业在设立、变更、注销过程中不仅程序冗长而且在享受减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方面也没有特殊照顾,更有各种不规范的费用加在小微企业的头上加重了其税负。

姚建英(2012)也指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是与小微企业无缘的,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低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要想享受到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满足规定的六项条件,但是事实上,小微企业根本无法同时满足该项规定。

五、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小微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如何利用国家财政政策融资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主要问题,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郑享清,赵昂阳(2008)认为,我国应学习借鉴日美等国家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它是对商业性银行的有力补充,体现了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方式。

辜胜阻,易善策(2009),提出要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攝动作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用于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业务补助、风险补偿,引导各类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

刘构(2010)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财政投资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他提出我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法律保障不健全,现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只是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进行了原则性的鼓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的业务范围、风险补偿机制等内豁因此他提出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从顶层设计上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法律保障。

六、对国内文献研究的反思

(一)减轻企业税负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我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口总数已经达到2亿以上,对GDP贡献度超过30%,然而据2016年2月公布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却指出:一些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超过上市公司。

过高的税负使得中国的小微企业面临“死亡线”,小微企业的税率也别称为“死亡税率”。今后如何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成为学者、专家讨论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目前企业税负改革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降低增值税,降低增值税,让产品和服务便宜下来,这就可以使大多数中低收入阶层的“间接纳税”降下来,同时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的情况下,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第二,简化增值税分档级税率。目前增值税税率有多档,行业间差距大,因此要科学设计、有效简化增值税分档及税率,这是企业税负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实力均比较薄弱,在节约成本、降低税负方面显得比大企业更加迫切,所以税收优惠政策几乎成了小微企业的救命稻草。针对以往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弊端,建议国家今后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应该具有连贯性和完整性,税收优惠政策不再局限于具体的税种。同时为降低新政策造成处于“政策变化点”附近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差异,建议启用税收免征额政策。此外,对小微企业实施行业差异化免税标准,进一步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

加强对小微企业人员的纳税培训,提供税收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介和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多渠道、多方式地为纳税人提供政务公开服务,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政策而造成的纳税申报失误。

(四)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融资成本高、融资困难己成为阻碍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优化利用,实现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对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发展前景光明及可以提供相关担保的小微企业应该给予足够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更大限度满足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壮大。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从而为小微企业的贷款工作提供担保,确保其融资难度的降低,促进其企业的转型发展。此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策性银行给予无息、低息贷款的方式,给予小微企业一定的财政扶持,缓解小微企业的压力。最后,政府部门还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而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小微企业要做大做强,既要靠企业自身努力,也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培育和引导,只有在内外合力的作用下才能使小微企业受益,才能真正做到,既大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使国家最终受益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庄谦娣.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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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培勇.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的税负水平〔J〕.财政与税务,2007(06).

[7]杨桐.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仍需加力〔J〕.会计师世界,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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