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治节目的普法效力谈法制类节目的“度”
——以重庆永川区广播电视台法治节目为例

2018-03-27 19:15余清重庆市永川区广播电视台
传播力研究 2018年34期
关键词:永川普法类节目

余清 重庆市永川区广播电视台

一、电视法制类节目在我国普法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成为了我国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2018年的“七五普法”,历经32年时间,各级电视台作为传播力极强的宣传载体在普法宣传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85年上海东方卫视开办《法律与道德栏目》,同年中央电视台开办《规矩与方圆》栏目,随后各地方电视台相继推出固定的法制类节目,山东电视台有《道德与法律》,江苏电视台有《法与大众》,河南电视台有《钟与鼓》,法制类节目在中国电视大舞台上高举起了普法的大旗。1999年“记录中国法制进程”的《今日说法》更是成为中国老百姓家喻户晓的普法节目。同年长沙政法频道开播,开全国之先河,成为全国第一个法制专业频道,紧接着河南、黑龙江、陕西相继开设法制频道。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这使普法宣传工作在电视这个平台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永川电视台作为区县电视台,从1996年开始创办《周末话题》,到2000年的《渝西视点》,仅仅在两个栏目中每年采写一定数量的法制类节目进行法制宣传,直到2007年开办《法治永川》,开始了用专门的法制栏目进行普法宣传,2016年改版为《法治视线》,作为地方台,作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也一定要牢牢把握“度”,才能使普法在基层的宣传起到真正的实效。

二、“度”的解析

所谓“度”,就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幅度和范围,关节点是度的两端,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突破关节点,事物的质就要发生变化。在实践过程中,就是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要学会把握分寸、火候,防止“过犹不及”。《左传·昭公三年》——公室无度,《周礼·大司徒》九曰以度教节。《书·吕刑》度作刑以诘四方等均为法度、尺度之意。

三、永川电视台法制类节目基本情况

永川电视台2007年至2015年开办了《法治永川》,2016年改版为《法治视线》,时长均为15分钟,每周四晚黄金时间播出,节目紧紧围绕本地法治工作领域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和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凸显地方特色,以法说理,以案观情。通过法治事件报道,法治案件分析,法治现场调查,法治人物介绍,法治理论探讨,法律法规宣传启发引导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一)定位准确 针对性强

永川电视台法治节目都是结合当地实际,选取的案例都是当地发生的事件,属于身边的事,身边的人,身边的律师,身边的法官,身边的警察,身边的法律工作者,节目通过对鲜活、生动的故事讲述、案件分析,让老百姓明白法理,并帮助他们认识并寻求到解决矛盾纠纷的正常渠道,使老百姓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2014年10月9日《法治永川》播出的《法律援助在行动》,就是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永川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工作情况,以帮助群众实际问题为例,向老百姓宣传新条例具体内容,针对性强,宣传效果明显。

(二)内容丰富 贴近百姓

《法治视线》栏目摒弃较多法津节目选材重刑轻民的一贯做法,控制选材比例,以“三贴近”为原则,取材本地发生的法治事件、法制新闻,以符合观众需求的关注点着手,打造节目。以2018年节目为例,《你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吗》《电瓶车违规充电之患》《一条借条背后的学问》《危险的玩具》等,内容丰富,贴近群众日常生产和生活,可视性强,在吸引观众收看的同时,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三)节目形式,通俗易懂

把法律、法规、条例等法律知识融合到群众日常生活,以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的普法教育最容易让老百姓接受。永川电视台法制类节目正是以这种平民化的节目形式,以身边事普法、以身边人说法,使老百姓能看得懂,懂得用。如2014年《法治永川》4月5日播出的节目《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永川兴南路社区治理的实例(有社区污水治理、牛皮癣广告治理、居民健身环境治理等等),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居民公约的制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等内容,结合实际,通俗易懂,使更多的群众能明白法律具体规定并借鉴、运用。

四、区县电视台法制类节目既要重视普法的“量”更要把握普法的“度”

(一)把握好“量度”使普法不出现副作用

法治节目因有故事有现场有老百姓参与,历史以来都拥有较高的收视率,既然老百姓爱看,势必做的节目越多,数量越大,观众看的人就越多,普法效果就越好,其实不然。作为法制节目恰恰要处理好节目中的数量的问题,“多”未必是好事,“多”如果处理不好就是适得其反。如刑事案件的采编播出,绝对不能“扎堆”,区县地方电视台地方小,观众集中,如连续不断的报道刑事案件会给观众留下当地案件频发,治安不稳定,缺乏安全感的心理暗示,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心理恐慌,这是必须杜绝的,所以这类案件的采编尽管关注度高也一定要适度。其二对某一单位如派出所的采访报道,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报道也不能“扎堆”,即便是很好的题材。即便是同一时间采访,但播出时间一定要间隔,否则不但宣传效果达不到,容易引起观众反感,失去普法宣传目的。

(二)把握好“深度”使普及法律不出现偏颇

如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一样,区县电视台法制节目也会时不时请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等法律工作者作为嘉宾做客演播厅,对案件、事件、纠纷等进行分析,对适用法律进行解析,在这个过程中“深度”的把握就有讲究,并不是嘉宾分析得越深分析得越透节目才有看头,节目才刺激。嘉宾的分析和对法律的解析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不允许假设或者假想,更不允许信口开河,符合法律规定的该说则说,不该说的绝对不说,更不能说出与法律相违背的言词,有时甚至应该点到为止,作为地方电视台对法律的宣传,不是法制理论的专业教育,而是要通过电视媒体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制意识,群众在收看节目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不是一味去追寻为什么。

(三)把握好“宽度”使普法涉及的领域更广泛

为了追求收视率,法制节目往往会陷入追求一些疑难案件,疑难官司的怪圈,其后果便是公安题材的偏多,法官判案的节目偏多。其实法律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了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各个角落,涉及到的人群也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要把普法工作做牢做实做细,区县电视台采编制作的节目就应该更宽泛,涉及到的领域更多样。永川电视台法治节目在此做了一定的尝试,如2017年10月5日的《房交会优惠政策解读》涉及到了国房部门,8月24日的《消防夏令营安全过暑假》涉及的是消防部门,5月25日《日周月查制度 排隐患防事故》涉及到安监部门,9月15日《森林火灾防患于未然》涉及林业部门2018年4月12日《危险的玩具》涉及到教育部门,2017年6月6日《禁渔期严禁捕鱼》涉及渔政部门,8月4日《在自家水缸游泳有错吗》涉及到水务部门,2015年1月15日《两大措施防控大气污染》涉及到环保部门,2011年4月21日《咱们村里的红袖章》涉及村社治安防控。2012年2月5日《拒付医疗费的背后》涉及到医保社保部门等等。总体一句话,法律所涉及到的领域越广,群众受教育的面就越广。

(四)把握好“长度”让老百姓学法不断篇

法制节目一般偏长,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时长都在半小时以上,2013年8月24日的《明争暗斗》和10月19日的《追捕隐形人》时长达到49分以上,永川电视台法治节目时长虽为固定15分钟,但要让老百姓在这15分钟时间里,坐得住,看得进,学得到,节目的编排就需要技巧,在节目时间长度无法变更的前提下,编导就要化整为零(碎),化繁为简,化长为短。编导一定要善于利用法治节目悬念设置,用一个接一个的为什么吸引观众持续观看,用悬念的设置增强节目的可视性,在节目中间一定要做小片花,提示节目前部分内容,引导观众收看下部分内容,把一个长15分钟的节目,活生生的“砍”成三段或者四段,让老百姓无论从什么时间进入电视节目都能看得懂,想继续看,从而达到学习法律知识的效果。

(五)把握好“亮度”荧屏杜绝血腥和暴力

法制节目之所以吸引人,有看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画面感强,影像资料非常丰富且真实,特别一些刑事案件,交通案件,现代技术广泛运用,高清画面直观、真实,记者编辑在制作节目时也会反复运用这些画面讲明事情前因后果,吸引观众。所以“度”的把握就出来了,节目在编辑过程中,不能出现太血腥太暴力的画面,编辑就需要把亮度调低,把亮度调暗是一种方法,把画面调模糊也是一种方法,总之要避免血腥避免暴力,摄像记者在拍摄时也可以做积极处理,如不拍血腥场景大镜头,不拍遇害者脸部特写镜头等等,总之不要让刺激恐怖镜头出现在荧屏,让观众看不下去,让普法宣传无法持续。

(六)把握好“温度”用正面报道宣传法律暖阳

从表面看法律就是惩戒,就是处罚,甚至有时不近人情,人一旦违了法就会受到制裁,似乎是冷冰冰的。其实这仅仅是法律的一个方面。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所以法律的另一面则是有温度的,它不仅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重要的它是对守法者的保护,是温暖的。所以区县电视台在题材的选取上更要注重表现法律的暖阳,选择有温度的题材。特别要对那些遵纪守法的单位、企业做全方位的跟踪报道,要为那些战斗在司法战线普及法律呕心沥血的法律工作者唱赞歌,要对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从正面报道形式展示法律的力量,弘扬社会正能量。

五、总结

我国的普法工作经过三十多年的大力推进,通过电视这一载体的广泛宣传,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们的法制意识得到很大的提升,社会各项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稳步前进。尽管如此,我国的法制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电视这一载体依然在推进法制进程中需要充当不可或缺的角色,电视媒体只有注重宣传的两面性,牢牢把握好宣传的“度”,才能使法制宣传取得真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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