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季子的“至德”观念

2018-03-28 16:54王清芝谭坤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季子乐舞礼乐

王清芝,谭坤

(1.常州工学院图书馆,江苏常州213032;2.常州工学院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季子(约前576—约前484),姬姓,名札,春秋时期吴王寿梦第四子。因封于延陵(今常州市),称延陵季子;后又封于州来,又称延州来季子、季子。季子被尊称为春秋贤人,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让国、观乐、挂剑的行为使他成为礼乐的化身,道德的典范,文明的表率。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吴王馀祭派季子前往鲁国、郑国、卫国、晋国等中原诸国聘问,与各国通好。季子在鲁国时,乐工为他演奏诗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详细记载了他听到鲁国乐工歌唱《诗经》和演奏乐舞时所作的评论,他运用道德标准评价《诗经》以及夏商周乃至上古时期乐舞的艺术风格,开创了儒家伦理道德批评的先河。《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关季子观乐的记载,是季子对诗乐舞艺术见解的重要文献,“这是一篇流传至今的孔子论诗以前最完整的文艺批评”[1]46。

季子在鲁国观乐,发表一系列关于诗乐舞的见解,将诗乐与政治兴衰联系在一起,通过诗乐蕴含的道德倾向和审美风格,预测政事的得失成败,表现他从伦理道德角度欣赏诗乐艺术。他对诗乐艺术的见解,比《礼记·乐记》出现得要早,影响了孔子以及后世儒家对《诗经》的评价。

《礼记·乐记》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又说:“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2]381正如《乐记》所言,音乐与政治伦理是相通的:社会政治清明,音乐让人感到平和快乐;社会政治混乱,音乐让人产生不满怨怒;亡国之音令人悲哀痛苦。君子通过音乐表达的情感倾向,能感知政治是否清明,是否符合礼乐制度。郑卫之音和桑间濮上之音之所以受到排斥,是因为这类音乐“诬上行私”,混乱视听,放纵人的私欲,不符合礼制。周公“制礼作乐”,乐与礼相辅相成,是出于伦理道德的需要,目的在于稳定统治秩序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诗乐从来不是单纯的艺术,其中蕴含丰富的政治、宗教和伦理道德内涵,从伦理道德角度解读诗乐,这是古代鉴赏《诗经》的重要方法之一。

季子评价《郑风》说:“其细已甚,民不堪也,是其先亡乎?”[3]293又评价《陈风》说:“国无主,其能久乎?”[3]293他从《郑风》《陈风》听出亡国之音,预测郑国、陈国行将灭亡,而后的历史事实又验证了季子的判断,人们不得不佩服季子的先见之明。季子认为郑声“其细已甚”与孔子认为“郑声淫”的观点极为相似,“细”是纤细、琐细、细小的意思,与“大”相对,表现的内容多是情感方面的;而“淫”指过分放纵人的私欲,缺乏节制。陈启源《毛诗稽古篇》指出:“乐之五音十二律长短高下皆有节焉,郑声靡曼幻眇,无中正和平之致,使闻之者导欲增悲,沉溺而忘返,故曰淫也。”[4]1248这种解释是恰当的。“国无主”,杜预注解:“淫声放荡,无所畏忌,故曰国无主。”《诗经·陈风·墓门》诗云:“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5]139《左传》桓公五年(前707年)记载,陈桓公病情严重时,陈国发生内乱,陈文公之子陈佗杀死太子陈免,陈桓公死后,陈佗自立为君。后来,蔡人杀死陈佗,平定了陈国内乱。因为陈佗荒淫无道,靠武力夺取权力,国人痛恨陈佗,作《墓门》讽刺他。季子听到“淫声放荡”的陈声,预感到国家无主必产生混乱,预测陈国不会长久。从现今流传下来的《诗经》来看,《郑风》多爱情诗,《陈风》多政治讽刺诗,《郑风》荒乐,《陈风》荒政,不符合礼乐规范,均受到季札的批评。

与《礼记·乐记》的作者一味否定“郑卫之音”不同,季子并没有排斥“卫音”。他评价《卫风》说:“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3]292杜预注解:“康叔、武公,皆卫之令德君也。听声以为别,故有疑言。”[3]1340《诗经·卫风·淇奥》云:“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5]57据说这是一首赞美卫武公的诗,卫武公才华斐然,他的品德如象牙、玉石一样经过切磋琢磨,精益求精,卫国百姓受到武公德育教化,虽遭受忧乱,还不至于陷入困苦。季子肯定《卫风》,认为是卫武公德化深远,才形成《卫风》“忧而不困”的审美风格。季子从伦理道德观念出发评价《诗经》,是因为《诗经》蕴含着普通民众的情感和愿望,而统治者通过诗乐可以教化百姓,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季子观乐,从道德角度解释诗乐,维护了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表现出一个政治家的远见卓识。季子批评《郑风》《陈风》,敏锐感受到两地的音乐放纵荒淫,统治者纵情享乐,不顾百姓的安危,一定会招致百姓的反抗,进而预测两国的统治不会长久。

季子较早运用“美”的概念赏析诗歌艺术,结合各地诗乐蕴含的道德情感内涵,提倡符合礼乐制度的中和之美的审美观念。《尚书·尧典》记载:“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6]218也就是说各种音乐相互协调,按照一定秩序演奏,神和人能够达到中庸和谐的目的。季子继承了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运用中和之美的审美标准鉴赏诗乐,在鲁国观乐时,针对各地音乐风格进行评价,表达他对诗乐艺术的见解。

季札赞叹鲁国乐工演奏的诗乐美妙动听,又具体分析各地诗乐的风格特点,提倡中和之美。他评价《邶风》《鄘风》《卫风》“忧而不困”,《王风》“思而不惧”,《豳风》“乐而不淫”,《魏风》“险而易行”,《小雅》“思而不贰”。他最为推崇的是《大雅》《颂》的雍容典雅:

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3]293

季子推崇的“哀而不愁,乐而不荒”以及“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沿袭了《尚书·尧典》的艺术审美原则,表现对情感的节制和对礼乐制度的遵守,体现出中和之美的审美要求。季子的见解得到孔子的认同,孔子评论《关雎》时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熹注解:“淫者,乐之过而失其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7]66说到底,中和之美要求以礼节情,欢乐而不放纵,哀痛而不伤身,显示对情感的克制,符合中正平和的道德规范,目的还在于维护礼乐制度。

诗乐艺术本身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春秋各国政治外交活动离不开赋诗言志,是一种外交礼仪,代表着士大夫的修养和品德,在外交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左传》记载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郑国国君郑简公宴请晋国大夫赵文子,郑国大夫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太叔、印段、公孙段等作陪,席间赵文子请求郑国各位大夫赋诗言志,其间印段赋《蟋蟀》,赵文子评价说:“善哉!保家之主也。”又说:“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8]837《蟋蟀》云:“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不荒,良士瞿瞿。”[5]113印段赋诗是说士大夫应恪守礼义,追求快乐但不过分放纵自己,时刻想到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治理好国家。赵文子很欣赏印段的赋诗,认为他“乐而不荒”,爱护百姓,是一位能保护家国的君子。同样,季札听到鲁国乐工演奏《唐风》时也说:“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3]293杜预注释:“晋本唐国,故有尧之遗风。忧思深远,情发于声也。”唐国是帝尧之裔子所封,因此其地保存帝尧的遗风。《唐风》第一首诗是《蟋蟀》,季札听到鲁国乐工唱的《唐风》可能就是《蟋蟀》,因为《蟋蟀》正表现士大夫“好乐不荒,良士瞿瞿”的忧思深远,符合礼义道德规范,因此受到季札的赞赏。

季子对诗乐中和之美的审美追求,上承西周以来诗乐应合乎礼制规范的要求,以礼节情,下启孔子以后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对古代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季子运用道德标准评价《诗经》和夏商周乃至尧舜禹上古时期的乐舞,提出“至德”观念,作为诗乐舞评价的最高标准,也是诗乐舞达到的最高艺术境界。季子以“至德”作为衡量各种艺术优劣高下的艺术标准,表现季子对道德最高境界的极力推崇,开创了后世儒家伦理道德批评的先河。季子欣赏虞舜时的乐舞《韶箾》(《大韶》)说:

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3]293

“德至矣哉”,是说虞舜的道德达到了极致,虞舜崇高的道德境界通过《大韶》漓淋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具有尽善尽美的艺术品格。孔子在齐国闻到《大韶》,发出“三月不知肉味”的叹息,并感慨地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7]96孔子也认为《大韶》达到了音乐的极致,这与季子评价《大韶》具有“至德”品格完全一致。季子以“至德”为最高标准评价西周乃至上古时期的乐舞,甄别差异,反映出季子的政治态度。《春秋左传》记载:

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3]293-294

《象箾》《南籥》是周文王时期的乐舞,《大武》是周武王时期的乐舞,《韶濩》是商汤的乐舞,《大夏》是夏禹的乐舞,《韶箾》是虞舜的乐舞。尽管夏商周及虞舜时期的乐舞在形式上都美轮美奂,但乐舞表现的内容却不尽相同。《大武》反映武王伐纣,季子认为这不能体现武王的盛德,《韶濩》表现成汤伐桀,而季子认为这个乐舞包含有成汤的惭愧,不如《大夏》表现大禹治水的勤勉,又不据德自傲,更不如《韶箾》表现虞舜“至德”品格。在季札看来,乐舞是君王德行的体现,君王的德行高尚,表现他德行的乐舞就尽善尽美,君王的德行又与他所处时代的政治制度相一致,政治制度良善,君王的德行就良善,季子推崇“至德”,其实是推崇三代以上的禅让制度,目的还在于维护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汤武革命,以暴力夺取天下,不如尧舜行禅让而有天下。因此,季子对乐舞的评价,体现了他对禅让制度以及西周礼乐制度的维护。季子的观念影响了孔子,孔子说:“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7]102朱熹注释说:“夫以泰伯之德,当商周之际,固足以朝诸侯有天下矣,乃弃不取而又泯其迹焉,则其德之至极为何如哉!盖其心即夷齐扣马之心,而事之难处有甚焉者,宜夫子之叹息而赞美之也。”[7]102孔子称赞泰伯为“至德”之人,是因为三让天下。朱熹进一步解释说,泰伯凭借德行可以成为天下之主,他与伯夷、叔齐一样反对以暴力手段夺取天下,因此抛弃君位南奔荆蛮。孔子肯定泰伯的行为,其实也是赞同上古时期的禅让制度。《论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4]258孔子认为,虞舜以禅让而得天下,深得民心,因此《韶》乐尽美尽善;周武王靠武力征伐夺得天下,尽管武王顺从民意讨伐暴君,但以臣伐君,以下犯上,违反礼制,美中犹有不足。孔子对虞舜和武王乐舞的不同评价,体现了他重视礼乐制度的政治观念,受到季子思想观念的影响。季子重视君王的德行,体现了他以德治天下的政治观念,以道德标准评价乐舞,也表现了他对西周礼乐制度的维护。

季子以“至德”标准评价《诗经》,在他看来,“风”不如“雅”,“小雅”不如“大雅”,“雅”不如“颂”。他评价《颂》“至矣哉”,认为《颂》乐达到艺术的极致,与盛德相同;评价《大雅》“广哉,熙熙乎”,即《大雅》宽广和美,表现了文王的德行;评价《小雅》“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3]293但音乐中已含有怨恨,大概是表现周德衰落时的乐曲。除了王畿周围地区的《周南》《召南》之外,他还对《卫风》《齐风》《秦风》《唐风》乐曲评价较高,是因为这些地方受到有德君王的熏陶,诗乐符合仁义道德。如《卫风》乐曲

美妙,是因为与卫康叔、卫武公的德行相配;《齐风》包含姜尚的遗风;《秦风》体现出夏声的伟大,是周地旧乐的延续;《唐风》忧思深沉,是因为有陶唐氏的遗民。如前所述,他对《郑风》《陈风》批评较多,认为是亡国之音。季子从道德角度立论,认为合乎礼义道德的诗乐是高雅的,反之,则是荒淫的,道德观念成为评价音乐艺术的一个重要标准。

季子的伦理道德批评观念对孔子以及儒家文艺思想产生的重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孔子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认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主张“放郑声”,因为“郑声淫”,这些都可以从季子评论诗乐的言论中找到依据。因此,季子从道德角度阐释诗乐舞艺术,创造性地提出“至德”的艺术境界,开创了儒家伦理道德批评的先河,在中国文艺批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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