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者无罪的智慧

2018-04-24 07:50卓泽渊
21世纪 2018年4期
关键词:责罚国策宋太祖

卓泽渊

写下这个标题,顿时觉得中国古人非常伟大。“言者无罪”这一成语居然语出中国古老的经典《诗经》,其言有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由此,我联想到宋代陆游《避暑漫抄》一书的记载,宋太祖时,“密镌一碑,碑中“誓词三行,……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同样又联想到宋代。宋代从公元960年起到1279年南宋灭为止,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代,经历北南两宋,共十八位皇帝,时间跨度达319年。就北宋而言,从公元960年后周的陈桥兵变,拥赵匡胤为帝建立北宋,到公元1125年金国南侵北宋灭亡,历经165年之久。北宋绵延一百多年,整个宋代能够绵延三百多年,与此碑刻有多大关系无法考订,但是宋太祖这一碑刻所起的作用,恐怕是无法否定的。

谁都不能不承认,上书言事者多数都是赤胆忠心的,多数都是为国、为民、为天下计的仁人志士。对于那些言之凿凿、持之有据的言论,当然应当充分吸纳,以求国是。对国家有益的事情,也可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有人勇敢地上书言事,幸莫大焉。不仅在帝王时代,是君之大幸,在任何时代,都可谓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在所有的言事者中,有没有说得不妥当的、不中听的,一定有;有没有别有企图乃至心怀不轨的,也许有。但是,即使面对不当言事者,乃至别有用心、心怀不轨者,都不必大动干戈,更不必大兴责罚。试想,任由谁也不会平添烦恼要去上书言事,乃至惹火烧身。不管不当言论者是别有用心者或是心怀不轨,他们表现出来的言论都是不当言论。对于其不当言论,也当认真听取,以作了解民意的管道。对于其不经之论,他姑妄言之,听者姑妄听之,不必为意,一笑置之即可。如果当权者不恰当地责罚了言事者,就必然会阻挡言路。尽管惩罚的是不当言论者,但是后果可能是,连说真话、献良策的正人君子也会欲言又止。任何真话都听不到,国家也就危险了,对民族,对人民就会是灾难。所以,为了听到真话,就必须谅解那些不当乃至错误的言论,宽容那些不当言事者。

在当代社会,从法学上讲,我们可以将上书言事称为言论自由或者表达自由。既然是表达自由,当然要允许自由表达。对于这种自由表达,当然不必追责问责。更何况他们的言论,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成为国策的。国策的形成还有一系列的决策程序乃至民主程序、立法程序,还会经过更多智者的审视与批评。经过了诸多程序,经过了审视与批评而采纳的言论,已经不再单纯是言事者的主张了。即使出现了错误要追责,恐怕也是追决策者的责任。这种言论观、自由观、法治观、民主观,显然是近现代才普遍得到世界各国法律所确认。在中国的宋代,甚至在中国《诗经》形成的先秦时代,居然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认知,作为中国人,完全可以说我骄傲、我自豪。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未来,其实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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