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销售模式研究

2018-05-14 12:19周志平刘秋静赵飞刘宁
山西农经 2018年4期
关键词:销售模式农产品互联网+

周志平 刘秋静 赵飞 刘宁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通过将“互联网+”与农产品销售模式相结合,提出目前更有利于农产品销售的“互联网+”销售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4-0046-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724.6;F323.7 文献标志码:A

1 目前农产品销售渠道和现状分析

1.1 销售过程的中间环节多

目前,农产品的销售无论是3种主要方式还是一些没有显著特征的销售方式,基本的情况都是销售过程中存在许多的中间环节,而且每个环节都要从产品中获得一定的利润,这不仅难以实现使农民增收的目标,而且过多的中间环节也使得一些保质期较短的农产品难以在第一时间进入市场而被消费者所购买,从而导致产品的价值降低。

1.2 农产品的质量差异性较大

农民要通过农产品获得良好的经济收入,不仅需要有良好的销售渠道,而且还要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从价值理念角度分析,价值决定价格,产品的质量也属于价值的一部分,它對价格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2 基于“互联网+”的销售模式分析

2.2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销售模式

2.2.1 农产品+社交平台。互联网社交平台众多,包括之前玩的人人网、开心网,现在人们常玩的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QQ空间、facebook等。社交平台的价值在于强互动与强信任,有助于个人品牌的建立,特别适合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创新创业,不仅能高溢价卖出农产品,还可玩转乡村旅游、产品订制等花样。

2.2.2 农产品+电商平台。电商平台包括C2C和B2C两大类,C2C的代表当之无愧是淘宝,但淘宝主要是流量经济,其上聚集了数十万卖家,不做推广你的产品很难获得曝光的机会,且店铺装修与设计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因而对于广大普通农民来说淘宝作为一个销售渠道的价值越来越小。但如果你是一家合作社或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那么品牌经济是方向,你可以尝试选择各类电商平台合作,在其上开店或作为供货商,发布团购、打造爆品,增加销量并建立自身的品牌。

2.2.3 农产品+媒体平台。由于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鸿蒙云平台等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是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再加上论坛、博客和一些新式互联网媒体平台作为补充,人人都可以写“软文”来宣传自己的产品,也可以找公关公司来做软文宣传,如能写出一篇10万+的文章,那就要发愁产品不够卖了。

2.2.4 农产品+综合性信息对接平台。这些年来我国建设了大量综合性农产品信息对接平台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平台都能够发布产品供应信息和产品采购信息,但随着信息发布量的增加效果并不是很好,有些需要购买高级会员才能获得更好的服务。此种模式适合散户增加产品销路,其缺点是不易体现产品的品牌价值。

2.2.5 农产品+专业电子交易市场。随着产业互联网的快速渗透,目前一些农产品品类里已出现了规模较大的专业电子交易市场,只做单品类产品的网络交易或拍卖,像重庆的国家生猪市场、斗南花卉电子交易中心、中国芦笋交易网、棉庄网等。他们由于只专注于一个领域,因而更容易在行业里形成影响,也更易汇聚本领域的交易者,值得各类型农产品生产者的大力关注。

2.2.6 农产品+自建网站。将自建网站放在最后是因为农产品生产者自己搭建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成本较高,需要专人维护和营销推广,而效果并不能很好的保证,但是对于一些实力较强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也可采用此种模式,其好处是自己的销售渠道不会受到他人控制或干涉。

3 “互联网+”时代农产品销售模式的实现路径

重视农村网络信息技术化的前期投入。在农产品产地区域覆盖互联网,为农产品由生产直接转为销售而不受时空影响打下基础。

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实地的调研。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农产品市场的规模、销售类型、淡旺季区间进行实地调研,作为反馈信息建设互联网销售平台。

对农户提供各种所需的重要保障。互联网销售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农产品营销模式的创新,其根本来源还是从农户收获的农产品为链条起始点。要对农户提供各种所需的重要保障,如资金保障,对从农户购入的农产品按市场批发价位付款给农户;又如贷款保障,对出现生产困难的农户可先提供贷款,再交产品,实现双赢。

“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农产品互联网销售应加大创新力度,抓住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利好,认识到“互联网+”时代农产品营销创新的必要性,建设好“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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