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化的判定标准

2018-05-23 09:46梁海艳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8年9期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化比例

梁海艳

(曲靖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人口老龄化正在凸显中国的老龄问题,应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深,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日益旺盛,面对养老基础设施,养老资源空间布局不合理,且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重,应加强养老设施合理配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和布局养老设施,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1 人口老龄化的分析

1.1人口老龄化传统计算指标 目前,衡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常用指标有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老少比、年龄中位数和平均年龄等;劳动人口老化的常用指标有:老年劳动人口在劳动人口总体中所占的比重、劳动人口年龄中位数、平均年龄和劳动人口老化指数等;老年人口高龄化的常用指标有80岁及以上人口在老年人口中的比重、老年人口的年龄中位数、平均年龄和高龄化指数等。可见平均年龄的高低受老年人口比重的影响〔1〕。国际上通用的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的年龄中位数也会受到各年龄组人口比重的影响。在用不同的指标衡量一个国家的老龄化程度,或用一个指标的标准数值衡量一个国家的老龄化程度时,由于划分标准和生育率、死亡率、国际迁移、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同一个国家的老龄化程度会有不同的结果,因而,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应该成为判断老龄化程度的主要标准。

1.2人口结构类型划分 针对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有3种划分标准对老龄化程度的判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根据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增长率分析,把50岁作为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随后,波兰人口学家〔2〕把60岁作为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并认为当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2%时,便进入老年型社会。

联合国在1956年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高的划定,并把65岁作为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而在1982年联合国将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调到60岁〔3〕。杜鹏〔4〕从我国过去10年老年人口比例变化趋势看,各省区60岁及以上所占比例平均为10.67,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为6.51时,表示进入老龄化社会。陈友华〔5〕把老年人口比重超出或低于标准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2%,认为是老年型人口或年轻型人口。

1.3人口老龄化传统计算指标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化是个综合性概念,包括全体人口老化、劳动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三个层次。全体人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零岁及以上全部男女人口。在研究人口老龄化相关问题时,老龄化的判定标准成了首要的问题。但上述这些标准大多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年龄结构的基础提出来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不一定适合所有国家/地区。也有统计将85岁划入老年的阶段, 但是这种划分旨在说明60或65岁以上老年人中85岁以上人口比例较小的缘故。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随着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老龄化计算年龄标准是否需要提高?据第5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从2000年开始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65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比例的6.96%,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世界人口老龄化相比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计算老龄化时是否需要建立一个适合自己国情的判定指标〔6〕。

1.3.1中国人口老龄化特征 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与世界一些已经进入老年型社会的国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仅用了18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同步;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加之,近年来我国仍然处于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的阶段,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老龄化社会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退休年龄如果还按照传统的老龄化比例指标作为判定我国老龄化程度的标准不免失之偏颇。中国历次人口普查时,按不同老年人口起点年龄计算,1953年≥60岁老年人口比例为7.32%,≥65岁为4.41%;1964年≥60岁为6.13%,≥65岁为8.56%;1982年≥60岁为7.62%,≥65岁为4.91%;1990年≥60岁为8.57%,≥65岁为5.57%;2000年≥60岁为10.33%,≥65岁为6.96%;2010年≥60岁为13.26%,≥65岁为8.87%〔7〕。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发展速度非常快。随着各种老龄化问题的浮现与加重,政府和学界对老龄化的研究和关注也日益加强。研究老龄化的前提是如何判断老龄化,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那么更深层次的问题将会难以进行。

1.3.2人口老龄化界定争议 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界定,大多数人认为已经早有定论。在老龄化的研究中,一般将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者将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作为判断老龄化的标准〔6〕。联合国有关老龄化的文件中也曾经使用过这两个年龄作为起点,在衡量人口老龄化程度方面,联合国文献中只使用过65岁的标准,而没有提出60岁的具体数量标准〔2〕。有人将联合国提出的65岁标准转换成60岁的比例,认为当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就可以判断进入老龄化社会,但二者之间并不完全等价〔8〕。即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7%,并不一定就意味着60岁以及以上的比例为10%,这样会导致按60作为老年人口的起点年龄来计算的老龄化会存在偏差。2011年最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此,如果以65岁作为起点年龄标准计算老龄化,就会把61~64岁已经退休的人口也算作劳动力人口,从而没有真实地反映出劳动力人口的负担情况,综合来看,以60岁作为我国老年人口的起点年龄比较符合实际。但国际上只明确提出65岁的标准,而没有对60岁的标准进行界定。邬沧萍等〔8〕用中国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数据,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将65岁及以上人口的占7%换算成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深,现在的情况和90年代相比发生和很大的变化,而且不同地区的人口老龄化差异也比较显著。人口生育率、死亡率和人口年龄结构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各自所起的作用具有不同的影响〔8〕。因此人口老龄化计算指标也值得深入思考。

1.4老龄化计算指标的调整 为了更准确地分析新世纪以来我国老龄化发展状况及其变化。本文将使用中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7〕,运用STATA统计软件根据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按不同居住地分类建立回归模型,根据模型结果对我国老龄化的判定标准进行判断标准的界定与调整。最后将调整后的老龄化判定标准值与传统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总人口10%)进行比较以便更准确地认识我国老龄化发展的区域差异和变化,模型回归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2000年中国各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的实际值-老龄化判定标准值(%)

续表1 2000年中国各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的实际值-老龄化判定标准值(%)

表2 2010年中国各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的实际值-老龄化判定标准值(%)

回归结果显示,不同居住地之间的老龄化判断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而以往的研究一般直接用60岁以上的比例超过10%就判断为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否。这样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当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为10%,65岁及以上的比例不是7%,与国际标准有偏差,因此不便于和国际老龄化比较。通过回归分析,将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回归于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据此可以得出2000年城市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只要达到9.69%(此指标与国际老龄化标准65岁及以上的比例7%完全对应)就可以判断进入老龄化;镇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9.56%、乡村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9.54%。2010年相对应的不同居住地60岁及以上的老龄化判断标准为9.24%、9.26%、9.32%。因此可以看出,经调整后的判断标准与传统的10%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标准不精确,可能会误导我们对人口老龄化的科学认识。比如按10%的标准来界定,2000年我国吉林、山东、湖南和青海城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均没有达到10%,但按照国际老龄化的标准却早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安徽、山东和四川省的镇老龄化和2010年的情况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2 讨 论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2016年中国实施了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如果从统计的角度来看,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导致多生孩子,因此增加了老龄化计算公式中的分母,结果确实会降低老龄化指标,但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多生孩子并不能减少分子(老年人口)的规模(二者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人口老龄化只是一个统计指标,而老年人口的实际问题才是值得我们去重点关注的问题。稀释老年人口“密度”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口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也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口生活的改善。因此应该大力提倡居家养老。该模式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是住在自己的家里,而不是在福利院和敬老院。老年人虽然住在家里,但养老资源的供给主体却主要来自社会和社区,如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总之,人口老龄化将长期影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作长远的打算。

3 参考文献

1郑文峰.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再认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4): 9-10.

2党俊武. 老龄社会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6-8.

3刘长茂.人口老化标准研究〔J〕.人口学刊,1991;(3):4-5.

4杜 鹏.老年人口划分标准问题〔J〕.人口研究,1992;(2):50-2.

5陈友华.关于人口老化标准问题的理论思考〔J〕.人口学刊,1994;(4):10-1.

6国家统计局.中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rkpc/5rp/index.htm

7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编.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9.

8邬沧萍,杜 鹏.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再认识〔J〕.中国人口科学,1992;(3):1-5.

猜你喜欢
人口老龄化老龄化比例
老龄化研究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老龄化社会下老年心理变化的应对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成因与应对
人体比例知多少
世界人口老龄化之住房问题
技术创新视角下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技术创新视角下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组成比例三法
基于隶属函数模型分民族人口老龄化的综合判别
应对老龄化 中法共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