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享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

2018-06-09 11:37李佩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0期
关键词:分享经济问题

摘 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分享经济发展主体抓住了社会资源利用模式变革的战略性机会,积极投入分享经济发展的这片蓝海之中,为我国经济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产业经济多样化发展,为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路径。但是,由于我国分享经济当前正处于导入期和发展期,发展模式、发展路径也处于摸索研究阶段,在我国分享经济发展遍地开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基于分享经济发展特征的新问题。如,产品和服务的安全问题、消费者和服务者以及服务中介平台的征信问题、自由流动的服务者的社会保障问题等。因此,政府、行业协会需要根据分享经济发展特征,研究解决分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行之有效的路径,政府、分享经济的参与和以及社会媒体等各方积极发挥其监管职责, 以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发展方便、自由、多樣、个性的发展优势。

关键词:分享经济 问题 路径

一、分享经济发展基石和发展特征

1、分享经济发展基石

分享经济是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爆发之后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其通过建立第三方公共平台,集合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个人和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综合了社会中私人资源和公共资源,包括实体资源、空间和时间等有限资源、知识技术和创意等创新资源,整合了资源再利用、空间和时间共享等各种相互交易信息,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再利用、减少了社会生产垃圾、提高了供需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丰富了人们自由生活工作的方式。因此,分享经济发展基石主要包括: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第三方分享平台、可供分享的私人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分享的个人和企业等参与者。

2、分享经济发展特征

首先,分享经济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使参与者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直接点对点联系,扩大了参与者的空间范围,缩短了参与者交易的搜寻时间和决策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其次,分享经济中雇佣关系相对比较松散,参与者更加灵活多样,参与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可自行控制,促进了自由职业者的发展。最后,分享经济需要社会参与者的信用透明度较高,需要实时分享经济的社会参与者进行信用管理。

二、我国分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产品和服务监管力度不够

分享经济中的产品多数都是由社会中个人提供的二手产品,服务也多是有社会中的自由职业者提供,产品和服务供需双方很难对其质量进行标准化衡量,也缺乏中介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标准量化,并根据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分层定价,因此,分享经济中的产品和服务可能会存在质量风险,财产安全风险,甚至是威胁生命安全的风险,如物品共享中产品质量低劣,无法使用,顺风车顾客受到人身伤害等。

2、参与者征信信息不足

分享经济中,参与者主要依靠双方信用支撑进行点对点交易,若参与者存在信用问题,很可能会对对方造成伤害。因此,参与者双方诚信状况是分享经济进行交易的基础。而我国当前个人的征信体系不健全,第三方交易平台缺乏信息真伪的验证机制,导致交易平台中不可避免的处在虚假信息,参与者无法根据对方的信用状况辨别交易信息的真伪,以及交易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的好坏。导致参与者参与分享经济的风险提高,重大交易很难进行。另外,分享经济参与者的信息都集合于第三方共享平台,而我国当前对该信息未设置保护机制,导致第三方共享平台可能会利用参与者信息获取非法利益,使得参与者存在个人隐私被泄露,个人信息安全无法保障。

3、自由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从业的社会保障费的缴纳一般都有雇佣公司进行,而我国针对分享经济中的自由从业也者的社会保障还未有切实可行的规定,因此,我国分享经济中的自由从业者一般都为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因而,我国分享经济参与者中的自由从业者一般都缺乏基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等社会保险的保障。导致我国自由从业者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在失业的情况下,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促进我国分分享经济发展的路径

1、加强产业和服务的监管、审查力度

赋予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进行分享产品和服务审查和监管,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设定分享经济参与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衡量标准体系,加强对分享经济产品提供者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服务者服务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分享经济参与者中提供虚假产品和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使其损失大于获取的利益,从根源鼓励分享经济的参与者提高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分享经济参与者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减少分享产品对参与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鼓励个人和其他机构参与分享经济。

2、加强对参与者的征信体系的建设

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以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建立信用评估、审查体系,对分享经济参与者进行信用评估、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建立分享经济准入机制,提高加入分享经济交易的参与者的信用状况。鼓励各个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加强合作,使参与者信用信息在各个分享经济平台中综合,对参与者的信息状况进行综合分层评级。鼓励分享经济参与者对交易中交易对方提供以及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进行评级,使交易参与者在分享经济参与中逐渐完善个人信息状况,促进分享经济中的参与者对其信用状况快速了解,有利于加快双方交易协商的速度。

3、完善对自由从业者的社会保障体制

建立对分享经济中自由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分享经济中的自由从业额者与第三方中介交易平台进行合作,使分享经济第三方平台发挥其交易资金转移的中介作用,代替用人单位对自有从业者社会保障进行催收、缴费,以保证自由从业者的社会保障费能够及时足额缴纳。保证分享经济中的自由参与者参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郑志来. 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J]. 现代经济探讨,2016,(03)

[2]汤天波,吴晓隽. 共享经济:“互联网+”下的颠覆性经济模式[J]. 科学发展,2015,(12)

作者简介:

李佩、女、1991.10、山东菏泽、汉、研究生、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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