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财务造假案例研究

2018-06-09 11:37朱立新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0期
关键词:财务造假防范措施

朱立新

摘 要: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财务信息在资本投资中的重要性已经开始得到了投资者的特别关注,但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出现,已经给证券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性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本文以上市公司金亚科技为例,详细介绍了案例背景,并对其造假的主要手段和原因进行了系统剖析,最后提出了防范财务造假的一些相关措施。

关键词: 上司公司;财务造假;防范措施

一、案例背景

金亚科技有限公司是经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1月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了整体改制。该公司拥有34620.30万元的注册资金,2009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从公司经营范围来看,其主要进行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网络中断设备等各种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从事技术开发、实业投资和进出口,属于制造行业。

金亚科技上市后,金亚科技公司完成了较多公司的并购,由于整个行业市场环境在发生变化,金亚科技承受了巨大的发展压力,开始出现盈利能力下降问题。2015年,从公司的前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情况来看,公司已经产生了9500万元的亏损,很难实现扭亏为盈。因异常收购事件公司控制人被立案调查,最终暴露出公司存在财务舞弊的问题,以至于公司面临着退市的局面。从2015年开始,金亚科技就不断进行股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告。

2018年3月1日,证监会表示,经查明,金亚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主要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金亚科技2014年伪造财务数据,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约8049.55万元,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约21791.18万元,2014年年度报告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等。3月7日,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于3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对实控人周旭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张法德、丁勇和分别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罗进、何苗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经证监会查明,金亚科技的会计核算设置了006和003两个账套。003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内部管理,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006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对外披露,伪造的财务数据都记录于006账套。

(一)虚增利润总额

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 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经核实,金亚科技 2014 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计虚增营业收入73,635,141.10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313.84元,少计销售费用3,685,014元,少计管理费用1,320,835.10元,少计财务费用 7,952,968.46 元,少计营业外收入19,050.00元,少记营业外支出13,173,937.58元,虚增利润总额80,495,532.40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上述会计处理使金亚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由亏损变为盈利。

(二)虚增银行存款

2014年末,金亚科技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西部园区支行账户银行日记账余额为 219,301,259.06 元,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为1,389,423.51元,该账户虚增银行存款217,911,835.55元,占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46%。

(三)虚列预付工程款

2014年,金亚科技的子公司成都金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由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面积385,133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约2,000 元,按40%的预付比例估算需要预付工程款3.1亿元。为此金亚科技制作了假的建设工程合同,填制了虚假银行付款单据3.1亿元,减少银行存款3.1亿元,同时增加3.1亿元预付工程款。

三、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一)不平衡的内部治理结构

金亚科技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最近的五年当中,周旭辉始终是金亚科技当中掌握最多股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其绝对的控制地位也滋生了“一股独大”的情况。相比于周旭辉,其他股东占据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不平衡的内部治理结构也难以起到有效监管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用;其次,2015年金亚科技年度报告显示,绝大多数公司董事都存在“身兼多职”的情况,其即是董事也是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兼任其他职务,而此举也使得董事会难以充分发挥其对高管进行约束控制,以有效保障股东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的作用;最后,金亚科技一共有三名监事,其中两名均为公司的内部职员,本身受到公司高管的直接领导,因此使得董事与高管近乎完全重合。而由于需要受到高管直接领导,两名监事在对高管进行控制方面的作用几乎成为虚设。鉴于金亚科技公司本身不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平衡的内部治理结构,董事会与监事会各自为政,因此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日后发展埋下了众多隐患。

(二)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需要

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中竞争日益“白热化”,许多盈利公司期望能过获取增发的资格,用以快速扩张资本获得大量资金支持。但事实上我国对增发、配股以及公司上市要求十分严苛,这也使得许多不具有增发或上市资格的公司通过对财务业绩“动手脚”,进而获取增发资格,使得经常发生披露虚假信息等情況。而根据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如果连续三年,其盈利与净利润在将非经常性损益扣除之后,处于亏损状态,则其不具有增发资格、配股资格以及公司上市的资格。而根据规定原本已经丧失增发资格的金亚科技,为了能够实现快速扩张资本的目的选择“铤而走险”,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以粉饰其亏损状态,用以获取增发资格。

另外,按照证券市场当中最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凡是连续亏损三年的上市企业需要被强制退市。金亚科技再2013年开始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下图1展示的就是2012年至2015年金亚科技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可以发现公司于2013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公司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如果接下来两年持续亏损,从理论上来说金亚科技公司应当被强制退市。因此包括金亚科技公司在内的众多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了能够一直保持上市状态,往往会选择财务造假或是财务舞弊等方式营造出一片和谐的发展情势,而这也是金亚科技公司选择披露虚假信息,进行财务造假的一大重要原因。

(三)审计质量低,监管体系不健全

担任金亚科技的主审事务所是综合评价名列百强排行榜前五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然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仅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而且在丰厚利润的诱惑下,在财务造假过程中甚至起到支持作用,这极大的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严重的失职行为也极大的损害了自身的声誉。第一,立信会计事务对金亚公司所执行的风险评估程序不存在实际性意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明知道金亚公司存在审计风险的情况下,受利益支配接受业务委托,并与金亚公司一同造假;第二,立信会计事务所在接受业务委托后,并未按照国家注册会计师业务执行有关规定以及准则对金亚公司实行相关审计程序。在历年中的审计底稿中可明确得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预付账款函证以及银行函证时,其审计报告中并未对金亚公司虚构货币资金、虚构采购数据以及预付账款等问题进行披露。

四、防范财务造假的措施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金亚科技案例内部结构出现舞弊的原因是,公司控制人周旭辉独自控股、单人管理,企业内部并未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公司要建立法人治理的机构,确保企业领导者按照法律履行自己的责任,落实管理,以约束员工与领导者的行为,此外,也要建立董事制度,包括外部、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这两类董事的数量是整体人数的一半,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作出独立的判断。同时,企业也要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治理人员与经理人员分属于两个管理层,重新构成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设立董事会后,也要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其他人,委员会的职责不属于管理层,审核企业作出的重大决策,以及企业经营存在的风险,给出评估报告。并且,企业也要明确委员会的职能,设立职能部门,管理公司日常运行的风险,做好风险的预防工作,发现徇私舞弊的风险迹象,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

除此之外,企业也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企业现有的审计情况,加大对评价体系的研究力度,制定风险管理评价体系,规范评价的工作规范,做出审计报告。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内部风险管理的优势。

(二)强化审计机构监督管理

审计机构在预防和揭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运用政府行政强制力,实施严格监管,规范审计行业秩序,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通过完善监督服务、协调管理职能,增强自律管理体制的创建,推动审计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在以执业会员为中心构建行业自律监管体系中,要强化技术支撑、法律帮助、后续培训和执业环境改善,增强执业会员的诚信意识、职业品德的培养及职业质量的监控。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必须恪守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应由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共同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业务,定期实施审计轮换制度,严禁审计机构从事审计与咨询连体业务。为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结论清晰明确,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积极推动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建设。合伙人须为执业过程中的非法行为付出昂贵代价,并且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只有加大对执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全方位实施监督管理。才能督促审计人员摆正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有效发挥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监督作用。

(三)加大惩罚力度

企业作为理性的市场参与者,其所有经营行为和交易行为都要符合成本小于收益的原则,都要以企业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实施决策的依据。从契约的角度分析,企业财务舞弊是一种对投资者的违约行为,而企业是否实施违规行为,其违约成本是否足够低是关键因素。当财务舞弊的预期成本远远低于舞弊的预期收益时,企业就会产生舞弊的想法。因此,需要强化舞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罚力度,增加企业舞弊的成本,从而降低企业财务舞弊发生的概率。目前,舞弊者没有得到与其舞弊行为产生的危害相匹配的严厉处罚,才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屡禁不止。改革现行民事赔偿制度,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方式是以“财务舞弊成本大于财务舞弊收益”为原则,制定惩罚性的,而不是补偿性的赔偿金额,通过巨额罚款的威慑把财务舞弊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扩大赔偿范围,使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得到有效的补偿。所以,要加强对财务舞弊者的惩罚力度。

另外,不仅要对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实施处罚,而且对于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也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消除他们侥幸的心理,加大处罚力度,吊销相关营业执照、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情节严重的,加强刑事责任追究。同時完善对受损投资者的补偿和保障机制,提高财务舞弊成本,真正起到对财务舞弊企业和财务舞弊人员及涉嫌人员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硕.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研究——以万福生科案为例[J].合并企业,2017(09):47-48.

[2]魏亚玲.浅谈金亚科技造假之路[J].财会探析,2016(09):39.

[3]章静婷.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及手段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8):102-103.

[4]包柳柳.金亚科技财务舞弊分析[J].时代金融,2016(29):184.

[5]王学慧.上市公司会计报表舞弊及审计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5(15):91-94.

猜你喜欢
财务造假防范措施
网络支付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网络监听的防范措施
PPP项目中的常见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
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特征、手段与防范措施的案例研究
商业伦理与经济利益博弈的案例解析及建议
浅析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问题
略论股权众筹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水电站现地控制单元开关量输出误动防范措施探讨
煤矿井下测量的常见问题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