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018-07-23 04:06李熠翔
世界家苑 2018年6期
关键词:合作社经济效益

摘 要:在我国存在许多空壳合作社的背景下,许多学者质疑是否应该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本文在讨论了合作社的本质定义后,认为我国大多数合作社都基本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结合案例中的实际情况,本文得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要素的结论,认为应该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关键词:合作社;农业生产要素;经济效益

一、引言

2007年7月1日,为了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合作社结构、行为,维护农民合作社权益以及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我国颁布并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多年来,农民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合作社有诸多好处,对农业生产者而言,它能提升农户在谈判中的发言权,改善农户的生产技术,让农户更加专业地生产;对农业产业体系而言,有助于我国形成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对农业经济效益而言,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有助于实现规模效益。然而在合作社的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假的合作社,它们的存在只为了套取政府补贴,许多学者为此忧心忡忡,甚至发出了中国是否存在真正合作社的感叹。那么我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合作社?我们是否应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二、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社

关于什么样的合作社才是真正合作社的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学者们主要持原则论、身份论、交易额论、企业论和混合论这五种观点。徐旭初【1】(2003)比较了罗虚代尔原则、国际合作社运动指南以及合作社基本原则。苑鹏【2】(2001)持身份论的观点,认为合作社需要所有者、惠顾者以及控制者的合一,将身份论的观点作为衡量真假合作社的标准,邓衡山等人【3】【4】(2014、2016)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合作社。刘老石【5】(2010)持交易额论的观点,认为合作社应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来分配合作社的盈余,并强调合作社应该为社员提供服务。张晓山【6】(1998)持有企业论的观点,认为合作社是社员共同所有并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黄祖辉【7】(2008)持有混合论的观点,认为合作社是要素契约和商品契约的混合体,刘西川等人【8】(2017)在这种论点的基础上,认为要素契约与商品契约存在相互作用,尤其强调了商品契约对要素契约具有反向的治理作用。

在真假合作社的问题上,我国实际存在三种类型的合作社【9】。第一类是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并且具有实际成效。这种合作社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被称作真正的合作社,;第二类没有合作社应有的组织结构,只是当初为了得到政府的项目补贴,借了当地农户的身份证注册成为合作社,这类合作社显然就是假的合作社;第三种类型的合作社,介于真假合作社中间,运行时一般是大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约占总合作社比重的百分之四十。第三种类型的合作社所占的比例最重,它们也是最不容易被辨别真伪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的特点是大户在合作社的话语权特别大,这样的管理方式经常受到各方的批评,很多学者认为它破坏了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原则,但事实上是这些能人用他们的才能与努力寻找到了机会并将其他社员组织起来,他们所做的管理、组织工作是有成本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为他们的工作进行补贴。从实际情况来看,社员们愿意加入合作社也是因为入社之后会提高收入水平,他们也接受这种安排。所以对于这类处于中间地带的合作社,我们更需要做的工作是规范它们的组织、治理结构。当然,对于第二类完全为了套取政府补贴的虚假合作社,我们应该坚决取缔。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A市粪便服务合作社起始于2012年,起因是几位养殖大户为了解决自家的禽畜粪便问题。种植户在施用了多年化肥之后,土壤会出现板结现象,为此也需要不时地施用农家肥。创办之初,A市粪便合作社的效益并不好,此时A市农业部门为粪便合作社提供了部分补贴,帮助他们购置粪车、抽粪泵,之后又为他们在电视台打广告,通过宣传推广的手段,使本地的种植户逐渐接受这种粪便服务,粪便合作社的经营逐渐走上正轨。他们在本地对种植户的销售价格是30元每立方米,对较远的客户,如B县的种植户,则收取50元每立方米的费用,费用的大幅增长,是因为运输成本的上升所致。

案例二

B县与C县均位于A市南面,相互间的位置呈一条直线,其中B县距A市约30公里,C县距B县也约30公里。B县是我省著名的红心猕猴桃产地之一,而C县盛产柑橘一类水果。C县和B县均不具有粪便处理合作社,C县的养殖户要处理畜禽粪便,都是通过联系粪便处理公司的方式,成本为每吨50块,C县的种植户没有花钱购买猪粪的情况,但有购买鸽子粪便发酵后用于施肥的情况。根据“案例一”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B县的种植户以50块每吨的价格购买畜禽粪便。相距30公里的两个市场,猪粪剪刀差达到了100块每吨,从“案例一”可以得知,以50块每吨的价格,从A市运送粪便到30公里之外的B县是可行的,那同样相距30公里的B县与C县,价差达到100块则更具利润空间。而连通两地买卖市场,使粪便及时有效地流通,成了这一模式取得成功的关键。

四、结论

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的支持对于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有的合作社或许在初创期的经营业绩并不好,但政府可以通过向有能力、有前景的合作社提供必要支持的方式,扶持出一批成功的合作社。政府的支持不一定是要通过补贴,A市政府通过宣传推广的方式,使接受畜禽粪便服务的意识深入种植户的心中,达到了长远支持粪便合作社发展的目的。

大多数农产品具有易腐性、生命力等特征,农产品的质量比较大,这使得运输成本在农产品价格中占了很大比重,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业信息的及时有效显得十分重要。农业的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土地在内的自然条件、技术、资金,本文认为可以把信息作为新的农业生产要素加进去。政策制定者、学者的精力应该集中在解放生产要素上,从表面上看,这些农业生产要素都已经解放,但这种解放的程度是不够的。农产品深加工具有较高的附加值,而進行这一类生产,农民不得不购买专用设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将大家组织起来,将提高农民购买固定资产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旭初.2003:《合作社的本质规定及其他》,《农村经济》第8期.

[2]苑鹏.2001:《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3]邓衡山,王文烂. 2014:《合作社的本质规定与现实检视——中国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农民合作社?》,《中国农村经济》第 7 期.

[4]邓衡山,徐志刚,应瑞瑶,廖小静.2016:《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在中国难寻?——一个框架性解释与经验事实》,《中国农村观察》第4期.

[5]刘老石.2010:《合作社实践与本土评价标准》,《开放时代》第12期.

[6]张晓山.1998:《合作者的基本原则及有关的几个问题》,《专家论坛》第2期.

[7]黄祖辉.2008:《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中国农村经济》第11期.

[8]刘西川,徐建奎.2017:《再论“中国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农民合作社”——对《合作社的本质规定与现实检视》一文的评论》,《农村经济》第7期.

[9]刘老石.2010:《真假合作社:是合作社的真假还是我们评价标准的真假?》,《湘湘三农论坛》.

作者简介

李熠翔(1991.04-今),男,汉族,四川成都,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涉农企业管理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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