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与基层纠纷的风险*

2018-07-31 09:36陆益龙
学术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纠纷矛盾

陆益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明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社会变迁的总体反映,同时也将在社会各个方面产生影响。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这一主线,将有助于我们正确、深入地把握和理解新时代基层纠纷的变化及其特征。本文将围绕社会主要矛盾与基层纠纷的互动关系维度,从社会学的社会转型论视角,来分析和探讨新时代中国社会基层纠纷的性质特征以及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大转型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

矛盾普遍地存在于社会之中,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总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或问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中,会有一个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所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在一定阶段的主要矛盾关系,或者说是整体性的问题。社会矛盾及主要矛盾虽具有阶段性,但却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社会变迁特别是社会转型,社会主要矛盾就会发生转变。

关于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过程、性质特征及其影响,需要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去加以理解,因为透过社会转型,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社会变迁与矛盾转化的历史脉络、动力机制、演变方向以及新的特性。

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中的关系、结构、行动原则以及生活方式的类型和性质发生的转变。广义的社会转型,一般指人类社会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变。波拉尼(K. Polanyi)的社会转型理论为理解当代西方社会的重大转型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源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西方工业社会所发生的“大转型”(great transformation)就是“市场社会”的广泛兴起,“市场社会”的主要矛盾则是自由市场与社会的矛盾,其本质就是经济越来越脱嵌于社会和自然,背离了人类经济原本具有的嵌入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将人和土地这种虚拟商品转变为真实商品,由此导致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和自然的危机,经济与社会发展会出现“双重动向”,因而面临着不可持续的矛盾问题。a[匈]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6页。波拉尼关于社会转型的观点起初并未受到关注,而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周期性爆发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反思。这一社会转型论观点虽主要基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经验,并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而提出的,但其对社会转型的机理、性质以及问题的深入分析和讨论,则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关于当代中国社会的变迁与发展,也有不同的社会转型论的解释。如郑杭生提出:“从1978年以来,中国的社会转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具有了以往不曾具有的特点。其中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动下,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者同时并进、相互交叉,形成相互推动的趋势。”b郑杭生:《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发展理论与社会转型理论》,《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按照这一观点,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结构转型,二是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是指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结构的转变,经济体制转轨指的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而李培林则倾向于把社会转型看作是社会结构的转型,而且认为社会结构转型犹如“另一只看不见的手”,c李培林:《社会转型与中国经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页。支配和影响着社会领域中诸多方面的变化和问题。因此,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可以从社会结构转型之中找到矛盾变化的轨迹和原因。

还有一种不同的社会转型观,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转型看作是布罗维式的“第二次大转变”(second transformation)。d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所谓“第二次大转变”,也就是二次转型,主要针对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是一种制度性的、整体性的转型。

社会转型不论是结构转型还是体制转型,其实都反映出社会在发生着巨大的变迁。因此,社会转型为我们更为深入、正确地把握和认识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了一个大框架。在社会结构和体制机制经历巨变的过程中,新旧结构和新旧体制之间的过渡与衔接或多或少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考察和了解社会转型的过程与方向,对于把握转型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变化节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根本原因,需要从社会所发生的重大转型中去探寻。只有结合社会转型的历程,才可从中获得更为深刻的认识。既然社会主要矛盾反映的是社会运行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关系,也是社会运行与发展面临的基本问题,那么,当结构和体制出现转型之后,也就会产生新的主要矛盾关系或问题。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根本原因则是社会转型的加速,亦即中国社会的市场转型(market transition)。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推行,一个“市场社会”正在逐步兴起。eNee, Victor.,“The Emergency of a Market Society: Changing Mechanism of Stratification i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01, 1996.市场转型释放出巨大经济动能,推动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可以说创造了一个世界经济奇迹,在短短40年里,不仅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基本奔向了小康,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普遍提高。在此背景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在提高。然而,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之间不均衡不协调问题也日益凸显,而且社会内部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也渐渐突出出来。认识市场转型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间的内在联系,并非否定市场制度的积极功能,而是为了准确地把握和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根源,正确地认识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根本原因,才会采取正确的应对和调节策略。

从社会转型的角度,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根本动因,亦可更好地理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维度和性质,亦即矛盾关系的基本维度和性质。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所反映出的不均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从本质上看,基本的矛盾关系维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自然生态发展的不平衡的矛盾;二是发展过程中社会内部的不均衡不平等问题。市场转型驱动了经济快速地增长,那么,社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是否能够跟上经济的快速增长?尽管经济发展是一个硬道理,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但是,经济增长的成果最终依然需要回归到社会福利和社会效用之中,而不能脱嵌于社会。这种矛盾在西方现代化国家已经产生,并越来越成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魔咒。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关系在发达工业化国家是否解决了呢?本质上看并没有,发达国家不过是向欠发达或发展中国家转嫁这一矛盾而已。因此,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关系,不仅仅是发展的国内不平衡问题,而且也是现代发展中的国际不平等问题。在市场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的拉大与社会不平等问题是主要矛盾的一个重要维度,而在应对和调和这个社会矛盾时,常常会出现“市场失灵”,即市场机制对矛盾产生起到了作用,但是市场似乎又不会自动地来调和与缓解社会矛盾。

就基本性质而言,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是发展性的矛盾。所谓发展性的矛盾,也就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发展带来对旧有格局和结构形成巨大变化,从而引起社会关系的不平衡和不协调,由此也就构成突出的矛盾。社会转型既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一个大趋势。转型过程中社会主要矛盾自然也会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中的主要矛盾可能就是深层结构性的、制度性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矛盾对基层纠纷的影响及机制

社会主要矛盾的影响具有全局性,随着主要矛盾的转变,将会在社会各个方面产生种种影响。正如毛泽东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a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 320页。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出现之后,其他社会矛盾或矛盾的其他方面也会出现变化,形成新的形态且具有新的特征和演变方向。

与社会主要矛盾相对应的是社会的基层纠纷。所谓基层纠纷,“是指在基层社会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组织机构之间的不满、冤气、争执和纠纷。”b陆益龙:《基层纠纷的社会风险及其动态监测》,《贵州省党校学报》2017年第6期。基层纠纷虽在日常生活中的产生并呈现出来,但同时也是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并和社会秩序直接相关。因为日常生活其实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载体,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仅再生产着个体,也让社会得以再生产。c[匈]赫勒:《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10年,第3页。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基层纠纷,也属于社会矛盾关系的范畴,而且是更加具体的矛盾关系或冲突行为。准确地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对于宏观政策决策来说意义重大,但在微观社会治理实践中,则需要对具体的基层纠纷加以正确地应对。在社会主要矛盾与基层纠纷之间,既有本质的差别,也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不宜脱离现实社会中具体的基层纠纷问题;另一方面,在应对和治理各种各样基层纠纷的实践中,也需要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趋势和特点,并根据“标本兼治”的原则选择合理有效的纠纷管理策略,以更加有效地化解基层纠纷,更好地维持社会秩序。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基层纠纷也会有相应的变化和体现。社会主要矛盾可能会对基层纠纷有这样几方面的影响。

首先,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将影响到基层纠纷的内容和特点。当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之后,意味着那些深层结构性的和全局性的大问题已经有了变化,出现了新的问题或新的矛盾,这些问题或矛盾必然会影响到基层民众的社会生活,由此也可能出现相应的生活性的矛盾纠纷。例如,在不均衡不充分发展这一宏观问题的影响下,基层民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的需要显著增强。基层纠纷的内容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民众对权益的主张,如征地拆迁纠纷、劳资纠纷、环境纠纷、干群纠纷以及邻里纠纷等。在这些基层纠纷中,发生争执和纷争的缘由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主要矛盾转变而带来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的变化的影响。

其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将影响到基层纠纷的规模。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反映了发展性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因而也会引发更多的基层纠纷。正如吴忠民认为,在社会快速变迁的阶段,社会矛盾的演化空间比较大,一些小的矛盾纠纷可能会演变为较大的社会矛盾。a吴忠民:《中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第12页。例如,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社会的基层,家庭和邻里之间因房产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出现了迅猛增长的趋势,这些纠纷的增多与快速的开发及不均衡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在土地开发和房价快速上涨的过程中,民众的心态也在发生巨大变化,而快速巨变中制度规则的准备又不充分,因而产生矛盾和纷争也就不断增多。

基层纠纷的增多也是多元化的、冲突性的社会需求增长的反映,而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则受到社会转型与发展大趋势的影响。例如,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农民工群体的利益诉求就已经从“底线型” 利益诉向“增长型” 利益诉求转变,底线型利益具有法规的保护,而增长型利益诉求则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没有清晰标准的、新的利益诉求。b蔡禾:《从”底线型”利益到”增长型”利益——农民工利益诉求的转变与劳资关系秩序》,《开放时代》2010年第9期。由于这些新的利益诉求的出现,也就导致劳动纠纷的增多。同样在农村社会基层,随着温饱问题普遍得以解决,农民的社会需求随农村社会转型而发生变化,而这些新的需求或利益诉求与既有的制度安排或既存事实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不一致也就成为引起纷争的缘由。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在社会转型中因利益需求变化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可看作是“转型性纠纷”。c陆益龙:《乡村社会变迁与转型性矛盾纠纷及其演化态势》,《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4期。基层社会出现的“转型性纠纷”,反映的就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带来的基层矛盾纠纷的变化情况。

此外,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将影响到基层纠纷的解决机制。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纠纷中的争执与纷争问题在社会中以何种方式、经过什么样的过程而得以最终的解决,并达到秩序相对平稳状态。纠纷解决机制由两个方面的要素构成:一是纠纷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二是社会的纠纷管理策略。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在面对纠纷问题时,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忍忍了事、自行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找权威第三方调解或裁决、起诉至法院等。基层社会为维护生活秩序的正常化,就需要对社会生活中的秩序问题加以管理,常见的纠纷管理策略主要包括:行政控制、法治以及基层调解等。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将会更多地影响到基层社会的纠纷管理策略,因为在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制度建设将不断趋于完善,尽管基层纠纷的规模在增长,但这些纠纷将通过多元化的机制得到解决。正如达伦多夫认为:现代社会的冲突主要源自权利与权力的“抗争”,虽然抗争较为普遍,但这并非一种不可消除的斗争。因而对待社会冲突,比较理想的办法就是正确地引导社会冲突,使冲突制度化,并尽可能消除激烈的冲突形式,避免冲突以暴力的形式出现。d[德]达仁多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42页。既然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那么也就意味着在处理和解决基层纠纷中,人们会倾向于通过更加理性、更加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会尽量避免非理性的暴力冲突。

此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纠纷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偏好。“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使得中国的解纷机制处于传统与现代的交混之中。”基层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既有传统文化的印迹,又会结合基层民众解决纠纷的特定需求和偏好。e梁平、孔令章:《 转型时期基层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学术月刊》2009年第10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意味着社会总体环境已发生改变,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基层民众的社会心理以及对纠纷解决的需求和偏好也会形成新的特点。例如,随着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基层民众的法治意识将不断增强,由此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民众对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需求和偏好,同时也意味着基层民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形势也会在多个方面显现出变化。那么,社会主要矛盾会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影响到基层纠纷的内容、规模以及解决机制呢?如果从决定论的观念看,社会主要矛盾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关系就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即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基层纠纷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以及解决机制。主要矛盾的决定机制虽强调了抓主要矛盾的重要性,但对主要矛盾究竟是通过何种机制决定或影响着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往往没有具体的、深入的分析。而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弄清社会主要矛盾对基层纠纷产生影响的具体功能机制,对于预防和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会有更为重要的参照意义。

由于基层纠纷的起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利益纠葛,二是互动冲突,因而影响基层纠纷的主要因素也就来自于利益关系和社会心理,社会主要矛盾对基层纠纷的影响归根到底也是通过这两大类因素而实现的。综合起来看,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影响基层纠纷的机制可概括为“利益传导-心态搅动”机制。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转变所导致总体利益格局的变化会通过利益传导机制,引起基层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动,由此也就对基层社会利益纠葛类纠纷的形势产生影响。如基层的一些转型性矛盾纠纷,或“增长型利益诉求”引起的纠纷等,某种意义上就是社会主要矛盾在基层的具体呈现。

现实生活中,有些纠纷的产生跟社会交往互动情境和行动有关,在特定情境中人们因互动而偶发摩擦,进而可能出现冲突的升级,同时也就导致纠纷。在此过程中,社会心理或社会心态起主要作用。如社会冲突理论中的“结构变化模型”显示,a[美]普鲁特、金盛熙:《社会冲突——升级、僵局及解决》, 王凡妹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年,第124页。一些冲突的升级主要是由冲突双方在互动过程中因心理和群体的变化而导致冲突结构的变化。激化矛盾并引发冲突和纠纷的社会心理虽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既有个体的因素,也有群体的因素,但社会环境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意味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在新的社会环境里,基层民众的社会心理或社会心态也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搅动,由此出现与以往有所不同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心态,这种变动的社会心态也会影响着社会交往互动,从而对基层社会的冲突和纠纷形势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既可能促进基层纠纷和冲突的缓和与削减,也可能会激化和助长基层的矛盾纠纷。

三、基层纠纷的演变态势和主要风险

从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视角来考察和认识基层纠纷,有助于把握基层纠纷形成和演变的大势。但基层纠纷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其演变也会遵循自身的一些规律。社会转型与主要矛盾转变会影响着基层纠纷,然而社会转型并不必然带来基层矛盾纠纷的凸显。尽管基层社会的一些矛盾纠纷具有转型性的特征,且有多元化的趋势,但基层并未呈现出矛盾纠纷特别严重或凸显出来。b陆益龙:《转型中国的纠纷与秩序——法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2页。

抓主要矛盾对理解基层纠纷固然重要,但对基层纠纷具体形势及风险的认识,还需要有“平常视角”。所谓“平常视角”,也就是普通民众从平常生活中所反映出的社会事实。在对矛盾纠纷的社会学研究中,平常视角就是通过抽样调查所获得的事实来洞察基层纠纷的演变态势。如果从利益关系与利益诉求的角度看,基层民众报告的个人遭受不公待遇的事实也就代表基层纠纷的基本形势。表1就是社会调查中基层民众所反映的遭遇不公待遇的社会事实,这虽不是狭义的进入司法程序的具体纠纷情况,但在社会学意义上具有纠纷的性质,因为社会中的纠纷常常是在利益纠葛中产生的。个人感到遭受不公待遇,即意味着自身利益受损,因而有抱怨或冤屈感。

从调查结果来看(见表1),有20.9%的人在工作中遇到过不公待遇,即与他人或机构有过利益纠葛。这一结果所反映的社会事实是,有较多的基层民众在平常生活里会有这样那样的利益纷争,由此表明基层纠纷的发生和存在,成为基层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基层纠纷既不是少见的偶发事件,也不是社会关系的主流状态,而是一定比例的不均衡关系状态。不过,调查结果并不能验证有些研究所作的判断,即认为当前中国“矛盾程度轻微的合法形式的社会矛盾日趋增多,而且也突出地表现为社会冲突程度较为严重的非法形式的社会矛盾也在大幅增加,在社会矛盾总量中所占比例日趋上升”。a胡联合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变化态势的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4期。因为我们并未真正掌握过去和现在发生在基层社会的具体纠纷的总量,因而对矛盾纠纷增长情况的判断会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如果说基层纠纷产生的另一个基本原因是社会心理或社会心态方面的原因,那么,我们也可从了解基层民众的公平感的角度间接地把握基层纠纷的态势,因为民众社会公平感的指数从一个侧面也可反映一个社会“潜性纠纷”的风险水平。b陆益龙:《基层纠纷的社会风险及其动态监测》,《贵州省党校学报》2017年第6期。如果感到公平的基层民众的比例越高,那么说明有不平衡社会心理或心态的人就会减少,激化和引发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就会降低。相反,如果有较多基层民众感到不公,则反映基层“潜性纠纷”会很多。

表1 基层民众过去5年在工作中遭遇不公待遇情况

表2 基层民众的社会公平感

表2显示的是当前基层民众社会公平感的基本情况,社会调查结果表明,有27.7的民众具有不公平感,49.5%的民众则感到社会是公平的,有极端不公平感的民众占5.6%。从这一结果来看,目前尽管民众对社会公平的需求有增强的趋势,但基层民众的社会心态总体上还是趋于较为平和状态,有过激心理的并未显得很突出。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基层潜性纠纷的风险水平并不凸显。

那么,在社会转型及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大背景下,基层纠纷究竟有着哪些风险呢?根据风险社会理论的观点,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里演变出一种崭新的形式,那就是“风险社会”。c[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凤凰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2页。如果说当今社会进入了风险社会,那么风险源究竟是哪些呢?社会风险是社会主要矛盾或结构性矛盾决定的还是来自于多个方面?

现代性的风险可以说是现代社会共同面对的风险,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转型及主要矛盾转变过程中,自然也会面临类似的风险。但是,一个社会平稳运行,仍需要重点防控社会系统内部的风险,尤其是来自基层社会的风险。因为从矛盾与秩序的对立统一关系角度看,稳定社会秩序所出现的问题,其性质是基层矛盾纠纷积累以致“喷发”或“爆炸”所产生的结果。d陆益龙:《族际社会的基层矛盾化解与维稳机制——兼论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因此,当我们关注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同时,仍需要重视基层矛盾纠纷的形势及其潜在的风险。

基层纠纷虽然具有平常性、生活性等特点,但纠纷状态总会对秩序状态构成一定的冲击。由于社会秩序的构建其实离不开基层社会生活的具体实践,也就是要以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持作为重要基础。因此,当基层纠纷影响到基层社会的正常秩序时,也就构成了一定的社会风险。就当前基层纠纷的演变态势而言,其构成破坏秩序的社会风险主要有三种:一是基层潜性纠纷的社会气场风险;二是基层纠纷的暴力解决风险;三是基层纠纷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基层纠纷的社会气场风险是指基层纠纷导致的社会怨气不断积累,致使基层社会气场“压强”不断升高,由此可能引发破坏社会系统平稳运行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因怨气和不平衡心态而发生纠纷的现象较为常见,因为民众常会“为气而斗争”。a应星:《“气”与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另一方面纠纷的演化又可能增添社会怨气。如果基层纠纷在演化过程中得不到有效化解,不断增强的基层怨气又没有“安全阀”设置来缓解“气压”,那么基层纠纷所隐含的社会怨气的增强也就可能引发危及社会秩序的突变事件。

在平常生活中,发生纠纷也是平常的现象。也就是说,普通纠纷并不一定都会构成社会风险。但是,如果普通的基层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武力的或暴力的方式,那么这样的基层纠纷很可能演化为严重社会事件,由此也就形成破坏常态秩序的社会风险。基层社会在发生纠纷之后,纠纷当事人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可以选择,是否选择暴力方式往往受基层社会的纠纷管理情况的影响。如果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更加有效、便捷地处理所发生的纠纷,那么就会大大降低纠纷当事人选择暴力方式的可能性。因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管控基层纠纷的风险,防止纠纷引发暴力事件,比较理想的途径就是能够及时地提供有效控制和化解纠纷的方式,亦即合理有效的基层纠纷解决机制。

基层社会的较多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常常是从基层纠纷中酝酿出来的,或者是由于基层纠纷的演化而导致纠纷性质发生转变。例如,乡村社会的邻里纠纷看上去虽很平常,但如果任其演变,也可能转变为两个家族群体之间的纠纷,甚至可能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而且最终的矛头还可能指向基层组织和政府。由此可见,基层纠纷往往会潜含着群体性事件或集群事件的社会风险。基层纠纷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实质上就是个体纠纷演化为群体性纠纷的风险,这一纠纷性质的转变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但究其根本则是基层纠纷未得到及时化解。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基层纠纷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会直接关系到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风险。当个体在纠纷过程中难以解决纠纷时,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纠纷解决的可能性随之增大,由此引发群体性冲突的风险也就大大提高。所以,基层解决纠纷的需求不仅仅是人口、纠纷数量与诉讼之间的简单对应,而是一个发展变动的综合体,纠纷解决需要寻求对应的制度、程序和方式。b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 406页。

由于基层纠纷所表现出的形式具有平常性、个案性、偶发性等特征,因而纠纷常常被认为是私人事务、无规律事件,由此而受到轻视,对其所潜在的社会风险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样,有效的基层纠纷管理机制也就容易处于缺位状态。无论是基层纠纷的“气压”风险,还是暴力冲突风险或是群体性事件风险,都在较大程度上与纠纷在基层得不到有效管控有关。有效的基层纠纷管理机制类似于社会“安全阀”机制,不仅可以预警基层矛盾纠纷形成的社会风险,而且也能够为降低矛盾纠纷的风险提供一种安全设置。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虽有多元化的趋势,在基层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具体纠纷,因而基层纠纷可以说是绝对的,但是,基层纠纷也是平常的,其社会风险则是相对的。之于基层社会秩序而言,纠纷的发生规模并不真正危及秩序,造成秩序危机的则主要是基层纠纷潜在的社会风险,而基层纠纷的社会风险更多的是取决于基层纠纷管理与纠纷化解的效率。

四、结语和讨论

当前,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巨大社会转型,社会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转变。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需求结构和需求层次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这些新型的社会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现实之间也就构成了深层次的、结构性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新型社会矛盾的出现,从本质上看是社会现代化转型和市场转型的结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认识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性质,对于准确地把握各种具体问题或其他社会矛盾的大背景和总体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背景和结构上看,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影响着基层社会的纠纷问题,一方面,基层具体纠纷问题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发生的,因而其中一些纠纷问题不可避免具有转型性的特征。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的一些矛盾纠纷问题也可能是结构性矛盾在基层生活中的具体呈现,也就是一些纠纷问题的根源在于深层结构性矛盾。由此看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问题,首先应把握社会矛盾的大势和总体特征,因为基层矛盾纠纷的演变形势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不仅会影响和改变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内容与特点,让基层社会的发展性纠纷问题有增多趋势,因为随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主张将随之增加,同时利益和权利的冲突与纷争也可能随之增多。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还会影响到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受社会环境改变的影响,纠纷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偏好和倾向将会有一定变化。此外,随着现代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纠纷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制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基层社会的具体纠纷的起因实际上有两大类:一是利益纠葛,二是互动冲突。社会主要矛盾之所以会影响到基层纠纷,也正是通过“利益传导—心态搅动”机制实现的。社会主要矛盾所包含利益关系及利益格局,也会传导至基层实际社会生活之中,并在利益纠纷中具体显现出来。而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心态的变化,也会在基层生活的人际交往互动过程中得以体现出来。

尽管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会影响到基层纠纷,但社会转型期并不必然是“矛盾凸显期”。同样,抓住主要矛盾固然重要,但管理和化解基层纠纷其实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因为在一定时期内,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新形势、新矛盾,通常是一种现实状况,与理想状态之间的矛盾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因而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面对现实,去积极应对和解决基层社会的具体矛盾纠纷问题。

基层纠纷看上去很具体、很平常,但基层纠纷也潜含着诸多社会风险。当基层纠纷风险累积到一定界限时,也会构成对社会系统秩序的破坏,因为基层社会生活实际承载着一个社会系统的运行。基层纠纷的“气压”风险、暴力冲突风险和群体性事件风险等主要社会风险的酝酿和形成,往往与基层纠纷的管理和化解效率有着密切关系。

总之,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趋势,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根据社会转型的总体形势,建构起更加有效的基层纠纷管理与化解机制,以便防范基层纠纷的社会风险。基层纠纷是多元的,有着多种复杂的特点,因而有效地管理和化解基层纠纷,相对应地也需要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管现代法制建设在全面推进,法律能够为解决纠纷提供具有权威性、公正的途径和方式,但并非所有的基层纠纷都要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法律方式也并非是解决基层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因而有效管理基层纠纷不宜过多地依赖法律力量。基层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际是对基层纠纷的综合治理,而不是仅仅针对纠纷问题而采取的解决措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在社会建设中逐渐建立起来,对基层纠纷的管理和化解,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防范基层纠纷引发破坏社会秩序的风险,并非要防止纠纷的发生,而是要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纠纷。如果越来越多的基层纠纷能在基层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那么其社会风险也就在基层得以消除。只有回归到基层社会和平常生活,才能找到解决现代性脱嵌问题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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