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研究旅游扶贫与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保护

2018-09-04 14:08沈越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扶贫

摘 要:在进行旅游扶贫的实施过程中,采用乡村旅游的方式能够对当地的资源进行充分挖掘以及利用,显著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避免了资源的过度浪费。基于此,为了确切的描述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情况,并针对其中出现的一些不足之处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旅游以及旅游扶贫的现实情况作为论述的对象,希望能够使人们对少数民族的文化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的保护工作,最终能够实现使当地民众摆脱贫困的目标,并通过多种的致富渠道,彻底改变当地人民群众处于贫困中的情况,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旅游扶贫;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保护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仍然有大部分地区的人们处于贫困状态,因此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对贫困人口的减少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精准扶贫的方式,有效的对扶贫对象的生活起到了改善作用,在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讨论。而在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下,旅游扶贫作为其中的一种实现方式,相比较其他扶贫方式而言,能够起到更为有效的扶贫效果。作为有着“造血式”效果的扶贫方式, 旅游扶贫能够对资源的配置起到高效率、低成本的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备强大的市场优势以及充满活力的产业结构的扶贫成效。以下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对旅游扶贫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一、广西乡村旅游扶贫的发展现状

在扶贫以及旅游工作的进行过程中,需要大量政府资金进行投入以及地方社会基础设施的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疆域的西南边陲,其经济发展具有“老、少、边、山、穷”的局限性,而且由于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贫困区域在全部区域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也使其成为全国扶贫工作中的重要场地[1]。在有关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广西在进行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对贫困地区所在地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整合开发,成功的使乡村旅游的规模得到扩大,为扶贫工作的进行提供了较大的帮助。具体而言,在多年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广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进行针对性的促进:(一)、实行定点帮扶的措施,引领乡村积极进行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发;(二)、统筹兼顾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实现各部门融合推动工作的进行,集中资金进行开发;(三)、针对具有独特旅游资源的县镇进行重点开发,以此作为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四)、创新旅游扶贫的工作方式,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丰富其形式;(五)、合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帮助贫困户实现致富,并拓展开发多条致富道路。

二、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保护

在全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群体间的快速流动与社会的不断开发对地方的环境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有些地方具有的可贵的差异性不可避免的遭到消解。在当前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如何妥善的处理开发旅游扶贫形式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之间的矛盾,需要引起相关人员足够的重视,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丰富和完善相关方面的理论,以此作为实际扶贫工作的指导[2]。在此过程中,要不断的保证并且加强少数民族当地区域中的主体认识,并在具体的扶贫以及文化活动中体现出来,从而使少数民族主体性的重要性得到展现,为今后更好的实施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工作提供帮助。

对于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需要认识到的是,其保护、利用以及传承是紧密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对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的独特性以及随之相关的功能性和适应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在实际的日常生活中通过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其具备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要认识到每一种现存的文化都有其独立性,在进行扶贫工作的过程中不应该以发展为唯一目的,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尊重以及帮助,从而使旅游扶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实现其最终的目的,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在進行少数民族文化开发时还应该避免使其沦为商业利益为导向的牺牲品。在广西的桂北地区,存在着一些村寨因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度看重商业利益的获得,从而导致其从原先用于少数民族自我享用、传承以及创造的少数民族文化成为在市场中可供消费者消费的商品符号,这就偏离了旅游扶贫工作的初衷[3]。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改造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对当地的定位以及当地自我价值的实现方式,避免又有丰富特点的少数民族文化最终因为不断的被消费而最终沦为简单化以及同质化。

在具体的保护工作过程中,关键是要让少数民族能够产生足够的自我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旅游扶贫的开发工作讨论之中,通过让少数民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旅游扶贫的开发,保证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避免上述消极影响的发生,保证当地少数民族的利益能够最大化,使其真正成为旅游扶贫工作的实际受益者,而不是牺牲品。

此外,在旅游扶贫工作进一步进行的过程中,还要努力提高该地区的文化体验以及旅游地区的文化内涵。在多种力量的介入中保证少数民族主题文化在其中的主导位置至关重要,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资源进行必要的保护,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主体的独立性[4]。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精准扶贫下的旅游扶贫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旅游开发以及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性之间的关系,采取合适的方式实现两者的和谐工作,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要努力将民族文化作为少数民族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进行利用,真正为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带来致富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任媛媛. 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J]. 特区经济, 2012(3):222-224.

[2] 李广宏, 葛君.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扶贫互动发展研究——以广西龙胜县为例[J].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7, 16(6):24-26.

[3] 廖杨, 蒙丽. 发掘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发展壮族文化旅游产业——以广西壮族千年古谜花山文化为例[J]. 民族史研究, 2010.

[4] 刘兴伟, 王金叶. 历史文化遗迹旅游开发中社区参与机制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灵渠为例[J]. 市场论坛, 2011(11):80-82.

作者简介:沈越(1985—),男,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副所长/规划师,硕士,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研究方向:城乡规划、旅游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土地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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