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路径研究

2018-09-04 14:08唐文娟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唐文娟

提纲: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及优化升级稳步推进,特别是伴随着“一带一路”的推动实施,国有企业自身建设及“走出去”战略的加快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务需求。今后一段时期,以提高依法治企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法务工作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企业的法治建设,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务工作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关系着国有企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想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就必须明确法务人员应有的权力,建立健全法律管理工作体系等。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务工作;路径

1 引言

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法制建设工作上,国企管理中缺乏足够的重视,不能有效的发挥法制建设的作用。需要充分的重视法务工作的价值,完善国企法务工作机制,才能更好的让法务工作为企业发展服务,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要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必须完善法律管理工作体系,赋予法务人员应有的权力,提高法务人员法律素养,强化法律队伍建设。

2 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现状与成效

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法务工作开展以及需求程度不尽相同。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对法务工作的开展更具主动性。因为民营企业自身资本比不上国企,在政策偏向上也不具優势,需要面对更多的法律风险,所以对法务工作的刚性需求大,开展也更具紧迫性。企业法务工作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随着近年来企业发展过程中法律风险影响的日趋扩大,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法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无论是在组织机构、工作队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计,到2017年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达到1.8万人,持证上岗率接近6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大型民营企业的法务工作在市场竞争的刚性要求下,也迅速成长,华为、中兴、百度、腾讯、吉利等一大批民营企业的法务工作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下法务工作的作用和价值。

3 当前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务工作制度体系缺失

近两年来,将近120家央企总部的法务工作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健全,但下属子公司、控股企业的法务工作制度体系现状仍不容乐观,还需要逐步提高认识并改进完善。因此逐渐强化企业法务工作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2)总法律顾问作用未发挥

随着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央企总法律顾问制度比较完善,但大部分二、三级子企业仍存在总法律顾问职位空缺,职责权限不清,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制缺失。

(3)经营管理缺乏法治思维

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成本和收益的经济思维往往起着先决性的作用,管理层的权利思想仍处法治意识淡薄。

(4)合同管理机制混乱

通常表现为合同内容未经过论证便草率签署、合同业务部门因效率只关注盖章及收付款流程、合同内容绕过法律审查、合同单据文本及业务往来资料档案保管不善等现象,这种混乱的管理很容易使企业遭受重大法律风险而承担经济损失,甚至是刑事责任。

4 新形势下法务工作能力建设的路径

(1)建立健全法务工作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的多种属性使得其承担着各种职能,由于业务种类的繁多,使得法务工作所服务的业务类型纷繁复杂,设立一级独立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与其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法务人员势在必行,通过法务人员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利于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更是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法务管理能力。

(2)完善法务管理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推进依法治企,法务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及完善首当其冲,特别需要在公司治理、合同审查,这是企业正常运营的需要,也是企业法务人员依法办事的需要。

(3)施行和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根据国资委关于推行央企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从制度层面上确保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和岗位职级,强化总法律顾问的履职保障,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中法律审核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计划和目标,兼顾专业技能、通用技能和管理技能的提升,通过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跨单位、跨板块交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4)加强法治文化培育,着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大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各级领导干部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等法治思维,使其自觉主动地学法、守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大会,使其管理思维的有效融合,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谋求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发展。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养员工的法治理念文化

鼓励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文化全面融入企业的培训体系,用标语、口号、案例等形式宣传企业法治文化,引导、提升全体员工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法治理念,并促成转化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主动行为。

(6)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增强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

构建覆盖全业务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是法务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的核心要求。企业应该逐步建立一个满足自身管理需要、适应内外部环境、业务领域全覆盖的规范、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7)抓好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运行管理与完善创新

全面有针对性地完成法律风险识别、量化测评、分析评价、制定管控计划及实施、监督与检测等五个环节,切实有效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作用。

5 结语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企业法务工作地位得到提升、职能不断扩大。随着中国经济步入腾飞,传统企业法务工作带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到企业法务工作的的正常运行。国有企业的依法治理、合规经营指明了方向,法务人员工作任重道远,既要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也需要恪尽职守,努力将国有企业的法治工作水平逐步深入推进,为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叶小忠. 新形势下企业法律工作面临的任务与挑战[J].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 17(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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