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形象文化在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探索与实践

2018-09-04 14:08巴芬王海柔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

巴芬 王海柔

摘 要:随着百姓物质条件的逐渐丰富,消费能力的日渐增强,以及市场经济带来的工作、生活的巨大压力,使其对住房的要求已由“有房住”、“住得下”发展到“住得好”,住宅小区不仅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更要承担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和功能,为住户提供一个和谐、文明、奋进的精神家园。这就需要物业服务公司在做好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清洁绿化、社区文化等各方面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强形象文化建设。

关键词:微笑服务;一站式服务;亲情服务

作为企业,靠什么凝聚人心,凭什么不断进步。许多成功的企业已经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文化的力量是最根本的力量,是企业长久发展,不断进步的根本源动力。对于物业服务行业来说,最基础的文化就是微笑、就是体现亲情的一种引导全员做好服务工作的行动纲领。

物业服务公司历年来树立了以“始于住户需求,终于住户满意”“三真服务”等服务文化,进而不断丰富服务文化内涵,拓宽服务文化外延,展现工作特色,引导员工树立“用心管理,服务到家”、“美丽生活从家开始,优质服务从心起步”、“精心管理小区,热心服务住户,爱心奉献物业”的工作理念,公司两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倡导对服务文化的学习,为每位员工制作了“服务文化卡”,印制了物业公司的服务文化和小区的特色文化,帮助员工学习服务文化,让全体会员从思想上认可特色文化,理解特色文化,从行动上践行特色文化,传播特色文化,用特色服务文化规范行为,提高认识,高效工作,优质服务,重塑物业服务文化新形象的工作为的整体工作指出了前进的方向。

服务是管理的手段,管理是服务的保障。改进服务是“重塑物业管理形象文化”的最有效途径,而提升服务质量就是“重塑服务形象”工作最好的实践。在优秀文化的引导下,如何用具体的措施更好的服务于住户就成为小区的当务之急。

各小区从住户的需求入手,积极关注住户诉求,搭建小区与住户沟通交流平台,公布服务电话,明示服务项目,说明服务标准,告知服务程序,从电话沟通、网络反映、上门调研、住户回访等各个渠道主动了解住户意见,耐心倾听住户呼声,以满足住户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服务细节。积极推行“高效、优质、及时、便捷”的维修宗旨和1010制(住户报修10分钟到现场,维修1次成功,0投诉),全面履行首问负责制、24小时服务承诺,在员工中全面推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上门服务时坚持“五要”“十不准”规定,实行挂牌上岗服务,勇于接受住户的监督和考核,服务方式稳步改进,实现了报修接待热情礼貌,入户服务规范高效,回访服务及时有效,投诉事件限时回馈,突发事件应急有序。

软环境的改善需要硬件的有力支持,公司多措并举加快公共设施更新,大力改造小区的配套设施,积极整治街区环境,精心美化楼前屋后,绿化改造工程按计划实施,电气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二次管网更新工作顺利竣工,供暖质量明显改善,运行服务更加平稳,服务基础不断夯实。根据住户的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服务流程,推行走动式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稳步实施标准化服务。公司请住户关注物业,参与监督,把住户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以追求“零距离”、“零投诉”、“零缺陷”为服务目标,工作中进行换位思考,急住户所急,想住户所想,以真诚的服务,拉近与住户的距离,建立和谐融洽的互信关系,住户满意度达到93%,并呈逐步上升的趋势,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相互融合,互相补充,既塑造了良好的管理形象,又塑造了优秀的服务形象。

安全管理是工作核心,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安全工作,才能保证住户的安居乐业。近年来,公司加强对全员安全管理的认知力执行力提升,党政齐抓共管,以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强化安全风险控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为目标,促进HSE安全工作不断深化,不断提升。小区整体环境是物业服务的形象,绿化保洁是关键环节。公司将绿化保洁工作列为“塑造形象文化”的首要工程,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增加小区的绿化覆盖率,实施立体绿化,实现层次搭配,花草结合,嵌套种植,错落生长,点面结合的小区绿化新思路。

员工是服务工作的主体,团队是小区物业发展的基础。公司从完善制度入手,推进员工素质提升,固本强基,致力于培养造就一支“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员工队伍,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提升服务住户的能力,大力增强服务示范窗口創建工作的“软”实力,以公司“图书下基层,员工品书香”工作和“双十”读书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在全体员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以学习提升素质,用能力搞好服务”的认识更是深植全体员工心底。

参考文献:

[1] 刘聚梅,陈步峰.中国服务文化建设[M].北京:华商出版社,2005,5:45-47.

[2] 黄伟锋,《中国物业管理》,2009(1):65-66.

[3] 徐金明,《城市开发》,2009(2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