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患纠纷的原因与防范

2018-09-04 14:08王冀超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
关键词:医患纠纷防范治理

摘 要:现今,我国医疗技术水平已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但在技术的提升下,更要关注医疗对象的心理和社会特征,加强医疗服务的立体发展,改善医患关系。其中医疗纠纷增多是医患关系中的主要问题,是当今社会各个阶层热议的话题之一。本人将从医患纠纷的成因、措施方面着手,进行多方位分析,探讨新的历史时期下医患纠纷问题。

关键词:医患纠纷;内涵;原因;治理;防范

一、医患纠纷的内涵

医患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之间对医疗行为、结果及其原因、责任等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这些纠纷有医方过错、过失导致病人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所引起,也有仅仅由于患者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医患纠纷的事件逐年增多、关系日趋紧张,加之缺乏高效有序、合理公正的解决机制,患者和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医疗秩序被冲击,社会负面影响日益扩大。如何正确处理好医患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是当前医患双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解决医患纠纷渠道不畅

在我国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通常有医患双方协商、卫生主管部门调解(行政调解)、诉讼。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三种模式处理医患纠纷都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机制来化解医患纠纷,是一种制度创新,这为错综复杂的医患纠纷得到合理解决并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尝试。但目前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医疗专业水平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和实现公平、公正的目的。

(二)政府部门处置不力

长期以来,医患纠纷主要由医患双方在医院内协商解决,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快捷性、简单性。但近年来,医方一旦不能满足患方要求,患方往往采取封门、堵路、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从而“惊动”政府,达到“升级”目的,迫使医方“私了”。而现行的信访、维稳等社会考核评价体制的弊端,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从社会“安定”出发,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客观上助长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社会心理。这样的措施不但助长了患者一方医闹现象愈演愈烈,也强烈打击了医生敬业爱业的责任心。

(三)部分媒体的不适当报道

随着新闻传媒和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多数医疗纠纷都有媒体参与其中。良好的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但部分媒体在医疗纠纷报道中的偏向性,不顾事件来源和纠纷的事实情况,使医患矛盾加深,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致使患者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信任度严重下降。部分新闻媒体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负责任的炒作,电子网络的一些不实报道或夸张宣传,误导造成人们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误解,也是医疗纠纷增多的重要原因。而一些患者正是利用了媒体炒作的特点,把治疗过程和后果肆意放大以此吸引媒体眼球,夸大甚至虚假造谣,把医院妖魔化。

(四)“职业医闹”的介入

职业医闹已然成为医疗环境的一大毒瘤。由于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耗时长,而且即便得到赔偿也远不如“胁迫协商”的方式赔得多,由于患方势力单薄,为了引起社会和医方的足够重视,越来越多的患方求助于职业医闹。职业医闹的介入,使得患者或家属动机不纯。表面上看,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事实上,其中有部分是患者及其家属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胁迫医院和政府,以謀取高额经济赔偿。

三、医患纠纷的治理与防范

(一)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第三方调解机制解决医疗纠纷是指在公正、中立的第三方搭建的平台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因医疗机构过错产生的医患纠纷,受知识背景、信息不对称和患方对抗情绪等因素影响,双方直接接触不利于问题解决,尤其在患者伤残死亡的案例中患方可能出现暴力袭击当事医务人员、聚众围攻医疗机构等过激行为。在此情况下权威性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介入就显得非常必要,其不但可以进行斡旋调停,以避免双方发生激烈冲突,且因自身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使出具的调解方案更容易获得争议双方的认可和执行,从而有效推动纠纷的妥善解决。

(二)医疗制度回归公益性

回归或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大家的共识。首先应当完善和落实政府职责,政府要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和考核,完善医院的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其次应建立健全医院的现代管理制度。如技术人员、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准入制度,质量和服务的评价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等。最后是改革医院的分配制度。要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分配制度,而不是主要靠“就医量”来追求效益,切实担负起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此外,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制度,通过正在实行的医生处方互认等制度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三)依法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首先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努力建立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特别针对借助医疗纠纷蓄意聚众闹事、阻碍交通要道,扰乱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侮辱、殴打医务人员,毁坏医疗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综合措施加以集中整治。其次应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患间的信任感,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广大社会民众利益。最后,应普及患者家属正当的维权渠道和方法。实际上,很多患者家属因不了解正常维权渠道,被迫采取“医闹”的方式。打击医闹的同时,也可能使得广大医疗纠纷中的患者失去最后的维权途径,或者转为不断上访维权。因此应使合法正当理由的患者家属敢于使用正当方式维权,使合法权益得到正确保障。

参考文献:

[1] 高尚,罗潇,孙建.人民调解介入医疗纠纷处理的背景,现状与发展[J].中国司法,2012(20).

[2] 李家鑫,杨峥.浅谈医疗纠纷之调解处理[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2.

作者简介:王冀超,1992年5月,女,达斡尔族,内蒙古,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职称: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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