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共享消费素养的提升研究

2018-09-10 17:30周青林
中国商论 2018年18期
关键词:契约精神共享单车共享经济

周青林

摘 要:在共享单车快速攻城掠地之时,由于消费者素养滞后于新的经济模式,导致共享单车在使用中出现了被破坏、私占使用权、乱停乱放和违反交通秩序等诸多问题。消费者的利己消费观念、契约精神缺乏、公共道德不强和不当模仿等是造成当前单车不文明使用的主因。为提升消费者的共享消费素养,消除共享消费中的不文明现象,促进共享经济和谐、快速的发展,需在各个阶段加强全民契约精神培育,强化公共道德精神宣传和教育,引导公共文明消费意识形成和实践推广,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管理水平。

关键词:共享消费素养 共享单车 共享经济 契约精神 公共文明

中图分类号:F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6(c)-040-03

近几年来,共享单车在国内大中城市快速推进,有力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但伴随着共享单车在国内大范围的铺开,时不时暴出单车被抛进河道、被烧毁、被挂树上、被砸锁和藏匿等众多不文明使用事件。不文明使用单车不仅造成资源损失和浪费,更深刻地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素养和精神面貌。面对新经济、新消费模式的来临,顺应时代的发展特色积极转变固有的消费习惯,形成共享产品下的消费文明,有助于共享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1 共享消费素养的内涵

共享经济是交易双方以互联网为媒介,以信用保障为交易基础,供给方提供闲置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从而降低边际成本,最大效率的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公共总福利。共享经济下共享产品虽有确定的所有权,但其使用权实现了公共化,在消费共享的“公共物品”时,通过消费者的使用行为和处置行为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称为共享消费素养,共享消费素养也是众多个体消费行为的外在体现。

共享消费素养需要理性消费。共享经济下消费的只是物品的使用权,而不能独自占有,消费者需理性认知消费的权利义务。共享消费素养需要诚信消费。共享经济以互联网为媒介,供需信息和服务资源都从平台上获得,诚实守信必须作为消费主体之间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共享消费素质需要高度的契约精神。共享经济也意味着利益共享,是在互联网推动下的利益关系重组,从而在社会构建起全新的消费关系,这就需要新的消费规则来规范社会消费关系[1]。遵守共享经济下各种行为规则,也即消费者在契约精神的引导下进行有约束的消费活动,才能形成和谐有秩序的共享消费环境。消费素养可以通过消费者内在的理性判断和思想觉悟来提高,也可以通过外在激励和约束来去引导和规范。形成个人文明的消费行为和习惯,提高共享消费素养,可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共享经济的良性发展。

2 共享单车使用中暴露的共享消费素养问题

2.1 恶意损坏

共享单车运营以来,单车遭到人为破坏的事件被各地媒体不断揭露,损坏方式千奇百怪令人发指,如扎胎、烧坏、私意刻划、抛河道丢草丛、拔头去座等。2017年2月中国新闻网报道,在昆明街头,每天有六七十辆共享单车受伤。2018年4月8日,南昌赣江执法部门对水下及江堤旁的共享单车进行打捞清理,半天竟打捞出600余辆!甚至一些消费者将摩拜单车扔进黄浦江或挂树上的视频与照片传播上网。这些对共享单车无底线的损坏事件,表面看是对共享单车的损坏,其实是对消费者人性损伤。

2.2 使用权独占

一些消费者为了方便自己使用共享单车,在停放共享单车后私自加锁,或者刻意喷改解锁二维码,为了只有自己知道辆车的二维码,致使共享单车不被共享。甚至将共享单车搬到了自己家中,重新喷漆,装上了儿童椅或车篮,改头换面后成为自己的私有单车。除了将单车据为己有的行为外,更有将共享单车改装后以私有财产的名义进行转售,以此赚取非法利润。北京晚报的记者调查发现,通过检索“共享单车”等关键词,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闲鱼”“转转”上均发现与之有关的商品信息,共享單车被作为私人财产转售谋利。

2.3 无序停放

共享单车的初衷是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尽管实践中很好地解决了出行者的最后一公里,但短期内由于政企协调不足,城市公共场地对单车停放空间预留不足,目前也难以在短期内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造成许多可用停放空间窄小或较远。共享消费者由于赶时间或自己方便,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口被迫成为大规模停放点,常常被共享单车层层包围,严重影响公交车站和地铁站的秩序。另外,共享单车无桩化的设计,在满足了出行者随时停用的需求时,也造成了乱停乱放的状况,共享单车停放在马路中间、小区出入口以及绿化带里等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共享单车无序停放扰乱了公共秩序,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困顿,也给城市管理者带来诸多困扰。

2.4 违规骑行

大量的共享单车不仅在无秩序停放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在违法违规骑行的过程中也造成了交通紊乱。很多人在骑共享单车时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行时乱占机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更有人骑着共享单车载人,尤其骑单车载儿童的现象尤为突出,不仅使城市交通秩序混乱不堪,增加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难度,而且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2]。

3 共享消费素养缺失的根源

3.1 利己主义消费观念深入血脉

尽管当前物质日益丰富,但大多数人的消费观念仍奉行消费至上主义,强调对物品的占有,表现出明显的利己主义倾向。共享经济意在打破原有的物品独占性使用,有利于社会发展角度追求资源的充分使用,避免物品的闲置。私利主义消费观掩盖了共享消费下的责任意识和公共精神,利己占有共享物品损坏了物品共享的本质,扰乱了社会秩序,也违背公平守信的消费伦理[3]。由于私利主义消费观被带到了共享单车的消费中,消费者重视自己对共享单车享有的权利,忽视了需要履行的义务。在此消费观念的引导下,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给社会资源带来的损失,难以实现共享经济的共享目标。

3.2 契约精神缺乏

灵活是中国人的特点,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底线,却常常被灵活击垮。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有明确的运营规则。据统计在共享单车的使用人群中,用户的知识水平普遍较高,本科以下学历用户只占23.6%,大多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按理应文明使用共享单车,但事实并非如此。共享单车的“违规”使用是中国人长期以来契约精神不足的表现,聪明的认为可对规则进行变通性的遵守,正是貌似灵活的变通导致许多情况下有法不守。长期以来,家庭和学校对何为契约、如何遵守等方面教育不足,导致现在一些社会问题频出。

3.3 从众不当模仿

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都会受其他人的影响。如果一个地方的共享单车全部摆放整齐,就算是本来想乱停的人也会跟随大部分人整齐摆放,但是如果一个地方的共享单车都摆的横七竖八,就算一个人想整齐摆放也不知道该如何停放,因此只能随便停放。当看到一个人给单车上私锁,方便了自己而没有受到惩罚,接下来会有很多人模仿,因此给共享单车上私锁的现象就频繁出现。共享单车被毁坏、独占、乱停乱放的现象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受个别消费者的影响,当这些消费行为没有受到任何指责时,消费者的从众行为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将不正当的事視为是正确的和必然的。

3.4 共享物品的公共属性导致公共道德意识下滑

共享单车在使用时带有明显的公共属性,但又有一定的排他性,因此共享单车属于准公共物品。由于共享单车的公共属性,并且消费者是理性经济人,在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出现“公地悲剧”,理性经济人会维护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造成对共享单车过度使用和侵占。由于单车是共享使用,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就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损坏单车的惩罚不会计算到每个人身上而是被大家一起承担。而且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无法判断其他消费者的选择,就容易产生多方参与的囚徒困境[4]。

3.5 监管缺位引发自我放纵

共享单车的停放和使用占有了公共道路和空间资源,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门有权进行管理,但由于共享单车使用主体的复杂性和快速的空间流动性,再加以政府部门权利分散下的多头管理现状,使政府管理部门难以对众多的单车使用者进行具体监督和约束,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单车使用者表现出随意停放、违规骑行等不文明现象。共享单车使用时也会占有组织的私有空间资源,但由于组织与使用者之间一般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对于单车监督力度不足,也导致乱停放现象。单车管理平台目前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监督手段,但缺少现场监管力量,对单车违停、损坏等不文明现象难以追责到具体使用者。共享单车多人使用和快速的大范围移动性,导致多方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单车进行实时追踪和管理。监管的不足使消费者无所顾忌,对自我要求放松,出格的消费行为难免时有发生。

4 共享经济下共享消费素养提升策略

4.1 培育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从小培育,既要家庭和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又要学校系统正规的教育。

(1)注重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种种行为对孩子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培育契约精神,家庭应该放在首要位置。首先,在孩童时期父母要明确告知其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可做、什么一定不能做。在事情对错上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能因为心疼孩子而放弃。要让孩子从小生活在有规则的环境中,明白是非曲直,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其次,父母要以身作则。孩子从父母行为中学习到的远远超过语言教育,不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下场合,也不论有人还是无人,父母在日常行为中要处处要身体力行,引导孩子遵守规则,遵循社会道德准则,引导孩子建立规则意识并遵守执行。最后,注重对孩子监管和指导。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对于出现的不良实践要及时指正,切忌为一时利益而放纵孩子行为,结果可能影响其一身。

(2)强化学校教育。

遵守契约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若社会成员缺少这一意识则无从谈起民主和法制。学生时代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遵守契约是一种优秀的价值观念。学校可以通过奖惩方式让学生养成对校规校纪、法规法律、社会公德和游戏规则的自然性、本能性遵守。在各级学校教育中首先让学生明确契约和规则的本身内涵,包括强制性规则和社会道德,比如遵守法规、尊师重教、勤俭自强和团结友爱等自身的内涵和规范是什么。其次要培养学生遵守契约的愿望和习惯,形成有监督无监督下都能自愿遵守。教师要在教学、学术和实践上以身示范,时刻关注学生的行为并给予指导。最后,全面提升学生素养,要让学生遵守契约和规则的意识内化,成为一种“本能”的需求。

(3)用好社会示范教育。

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个体的契约精神经常会受到周围群体的影响。为避免个体在从众压力下产生违约行为,可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守信、守规的良好氛围,促进个休成员能坚守底线,有效践行契约精神。可制作契约精神宣传片或公益性广告,利用广电和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广泛树立遵守契约精神的正面典型,对遵守规则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公共表彰。同时,政企部门要有法可依、公正执法,实现社会事物和公众事物处理的透明化、公平化,为社会营造良好的规则氛围。

4.2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是造成许多社会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中国素来以礼仪之邦闻名,“仁、义、礼、智、信”作为中国古代行为准则,指导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意在营造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治理和个人行为智慧,是提升全民精神文明素养的“良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民族的灵魂和血脉,应积极进行传承和发扬,将民族诚实守信的崇高精神内化入全民的血脉。加强精神文化建设,不仅仅是人精神意识的提升,同时还要实现精神意识对行为的指导,处处体现行为文明。

4.3 加强公共文明消费意识引导

4.3.1 强化舆论宣传

在信息时代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的舆论导向对于一件事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利用媒体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能够有效引导公众形成文明的消费观。一方面媒体应该通过正面的积极宣传,倡导大家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另一方面媒体应该加大对使用共享单车时不良行为的曝光度,通过社会大众对这类行为的谴责,来传递正能量,共同抵制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另外,社会公益组织还可以和社区自治组织联合,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文明大讲堂、公益文明演出等活动,将公众文明意识宣传落实到基层,让居民在轻松娱乐的氛围中学习公众文明,培养文明意识。

4.3.2 发挥实际行动引导价值

广泛利用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大量志愿者身体力行的宣传,更直观的让社会公众感受文明行为。志愿者可以开展文明骑行和文明停放活动,倡导大家积极参与活动,用实际行动带动整个城市文明行为,从活动中感受精神文明。每个人是处于社会中,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其他人,通过对公众文明消费意识的现实实践,发挥从众压力的积极作用,提升共享单车下的消费者文明素养。

4.3.3 积极利用奖惩督促

政府管理部门、共享单车平台等可适情制定奖惩措施,加强对共享消费文明素养提升的引导,培育公众形成优良的共享消费素养。如何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单车平台上报车辆使用和停放不文明现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文明用户进行信用加分,在一定时间段内累计积分最高的用户,可获得文明达人的称号或免费使用单车;发起在全社会范围内争做文明骑行人的活动,利用精神奖励促进社会公众文明意识提升。

4.4 理顺共享经济运营和管理秩序

4.4.1 强化政企合作

共享单车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共享单车平台与政府部门合作沟通不到位,也是导致共享单车使用中消费者不文明行为的重要因素。政府对城市的空间资源有较明晰的规划,单车的出现短期内使原有的规划难以适应新的情况。政企要密切合作,合理规划特定区域共享单车投放數量和停放区域。共享单车平台企业也要遵守政府制定的各项措施,相应地完善自身的运营制度和运营管理,保障共享单车更好、更安全和更方便的使用。

4.4.2 完善规章和管理制度

当前共享单车行业不论是政府层面还是企业层面的管理制度均不完善,导致消费者对共享单车使用中由于无规可守现象。如对共享单车停放电子围栏的设置和应用政府还没有明确规定;对共享单车骑车车道设置和管理也不到位。共享单车企业对车辆的维护和区域调配等管理制度也不到位,导致一些消费者为避免自己找不到单车而私藏和上锁。政企要密切合作,针对共享单车消费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从自身寻找方向解决的突破口,尽快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使用规则。

4.5 积极发挥技术和信用监督效力

4.5.1 发挥技术监督作用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共享单车的远程和无人管理提供了诸多便利。应积极利用网络技术,督促共享单车文明使用和停放。首先,提高共享单车定位功能的精准性,准确知道每个共享单车所处位置,同时做好共享单车定位功能的配套设施。例如,在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设立电子围栏,共享单车只有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才能上锁。其次,加强后台监督人员和共享单车的联系,使后台客服能实时观察注意共享单车的状态。最后,应该完善APP的各种功能,保障用户在注册使用时的真实性,同时在共享单车APP增加信用奖惩功能,以此刺激用户文明诚信使用单车。

4.5.2 构建完善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是当前守规意识不浓的根源所在,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起完善的信用体系,无信用者将会出现严重的“生存危机”,由此对守则形成全面的压力,促进公民自觉自愿的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共道德。目前,一些单车平台使用的信用体系和信用积分规则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目前在信用基础资料收集、核对及信用分值确定和使用上还存在诸多缺陷,特别是在信用分析中不能仅仅关注一些财务指标,行为和道德方面的指标应也涵盖到信用体系中。共享单车平台应积极利用实践结果,对信用体系进行完善,并积极严格地推广应用。

5 结语

共享经济作为时代经济发展的一大创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消费者必须摆脱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提升自我消费素养。共享消费素养的提升是一场攻坚战,需要消费者、家庭、教育机构、宣传机构和社会管理部门等的多方位协作,以构建起共享经济下共享物品的科学消费模式和消费规则,推动新经济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娅娌.共享经济时代的消费伦理思考[N].光明日报,2017-11-13.

[2] 杨树燕,单云慧,李洲.共享单车的交通影响与完善路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7(13).

[3] 朱雨可,张宇.生态语境中的消费主义伦理困境及出路[J].消费经济,2012,28(3).

[4] 莫凯洋,袁经文.共享变私享:共享单车的困境及其治理之道——基于集体行动理论的视角[J].城市学刊,201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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