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与居民及劳动者的关系

2018-09-28 00:12吴斌
智富时代 2018年8期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经济发展

吴斌

【摘 要】2018年对于所有人而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相关事宜的改革无疑牵动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心,此次两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个税起征点上调,自2013年以来,我国劳动人民收入年均增长7个百分点之多,个税起征点却仍然停留在过去的3500元以上,而如今人民对税收政策调整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在反应人民日益增长的我国劳动人民纳税意识增强的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

【关键词】经济发展;民生;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今年的两会,个人所得税制再次改革,税制面临改革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支出的逐渐增多,另一个方面,也表明了我国相关税制体系逐渐趋于合理,而此次做出的调整,主要依据便是参考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其次是参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这个指标。此次个税法修改在保障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兼顾纳税公平。而这次税改的意义,实际上成为我国民众参与国家大事管理,政府部门与民意积极互动的一次成功实践。此次个税法修改,既是关心民生关切民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道”,更是彰显立法民主进步、贯彻“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的法治精神之“道”,

然而,税制的不断改革,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据统计。2017年1~7月份,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762.46亿元,同比增长10%;税收收入94503.12亿元,同比增长11.2%;非税收入16259.34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在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累计7651.9亿元,同比增长18.45%,去年公布这组数据时,曾引起了广泛热议。18.45%的增长率超过了10%的居民收入增长率,诸多劳动者不难发现,收入“被增长”,还不同程度的为国家多交了税,每个人的职业和收入不尽相同,对比统计数据心里自会有杆秤,我们不做过多评价,税制改革这条路上,我们究竟还要面临哪些问题呢?

一、扣除标准缺乏弹性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税以来,扣除标准共經历了三次大调整:最初为800元,此后在2006年1月上调至1600元,2008年3月又上调至2000元,2011年9月至今,实行了全新的3500元扣除标准。而另一方面,我国疆土辽阔,省份众多,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两个特别行政区,地理区域跨度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基本生活支出,工资情况,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水平都不尽相同,这样一刀切式的扣除标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征收工作,但却容易加重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负担,有违征收个税的初衷。

二、税率设置并未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我国的个税税率主要有三种:

1.工资薪金所适用的便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3%,最高一级45%。

2.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则统一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5%,最高一级35%。

3.其他劳务所得(财产转让、财产租赁、股息、分红、偶然所得等)适用20%比例税率。

然而某种程度而言,税率的设置发挥的作用却有限,尤其是当面临高收入,高税率群体时,因其收入的多元化,工资薪金往往只占一小部分,而另有他人则通过各种避税方法减轻税负,也正因此,高税率形同虚设,也使得其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面临上述问题,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进提出以下建议:

一、征税环节更加完善,更加系统化,避免高收入高税率者低税负的问题,合理完善对于收入多元化者的工资进行合理收税,继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尽量避免逃税避税的情况发生,直到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最大问题在于“跑冒滴漏”,究其根本,问题在于其灰色地带较多,因某些层面的经济信息活动透明度较差,对称程度较低;人们便从中作梗,通过我国个人所得税体制中的各种优惠政策,进行不同层度的转化。

二、针对我国的稿酬所得,一定程度上而言,此类需要鼓励的行业,以及写作本身均属于智力化的成果所得,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放眼望去,20年以来,我国稿酬扣除基数停留于800元未曾改变,而相较于其他所得税而言,其起征点的常年不变,实际上并未起到鼓励社会进行智力化研究、形成文字成果的作用;而在如今的以知识作为推动力的经济信息化时代,在我国创新创业的大背景下,我国更应该加大力度,鼓励创新进步,对于稿酬等此类智力成果收益,也应给予相应的、更大幅度的税收优惠。

仅针对个人所得税而言,尤其针对工薪所得提高起征点,无疑牵动着每一位工薪阶层动者的心,根据有关数据表明,我国全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比重还是较小的,但是,因个人所得税覆盖范围较广,征纳和稽查的成本也变得相当高,总体而言,针对工薪所得提高起征点,并调整相应的税率设置,在国家财政的承受空间内是可行的,并且,调整降低个人所得税有利于拉动潜在的消费能力,也能满足个人正常合理的消费需要;与此同时,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税源控制。采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为每个有正常收入的公民设立专用的税务号码,建立收入纳税档案,使个人的一切收入支出都在税务专号下进行。与此相联系,针对长期以来储蓄存款的非实名制使公民个人的收入不公开、不透明,以致严重妨碍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税源控制的现状,改个人储蓄存款的非实名制为税务、银行联合且微机联网前提下的实名制,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公民的每项收入都处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之下,使每个公民的收入纳税情况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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