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无政府状态三种模式
——从伦理论视角对温特文化论的批判

2018-11-18 01:41曹兴
社会观察 2018年5期
关键词:温特霍布斯伦理

文/曹兴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摘自《新疆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重大投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基础理论研究”(18VSJ002)的阶段性成果】

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即便发展到了全球化深度发展时代,学者对世界无政府状态的理解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甚至还有些人还在把世界无政府状态等同于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或自然法则,这是非常错误的。对此,理解最深入也最全面的应当是建构主义温特三种文化的理论,即将无政府状态划分为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相应把国际关系大致分为敌对关系、竞争关系和朋友关系。很可惜,温特未能进一步挖掘三种文化的根源,也未能分析三种文化的时代主题。笔者沿着温特的社会理论研究方向继续往下研究,从伦理视阈分析国际关系的三种类型,可谓是一种国际关系伦理透析的研究文本,属于沿着学术前沿“继续说”的文本。

温特三种无政府文化理论精华

为遏制国际上的国家权力斗争发展为战争,必须限制国家权力的增长。为此,国际道义、世界公众舆论和国际法都对国家权力进行了限制。但在现实主义理论那里看不到政治文明的曙光,它对于世界无政府状态只能持有悲观态度。温特思想一改现实主义悲观论调,展现国际关系从敌对关系提升为竞争关系再提升为合作关系的乐观进化的发展进路。此外,国际关系学诸多学者对世界无政府状态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如何解释国际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到底有多少种逻辑结构,仍然是个尚未完成的课题。温特在纠正国际关系学界对无政府状态的种种错误基础上,建立了一种比较令人信服的三种无政府状态的学说。

首先,温特把人们带出了森林法则的世界,引领我们走出了战争的悲观论调,集中体现在把人带出以自助为特征的世界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理论把世界无政府状态视为一种自助体系,温特鲜明反对这种观点:现实主义提出“无政府状态是本质上自助的体系,会产生军事竞争、势力均衡和战争。我反对这种观点”。

其次,温特理论的闪光点还在于无政府状态并非只隐含了一种逻辑,而且逻辑形式本身并没有意义,赋予逻辑的文化内容才使逻辑具有了意义。或者说“意义”不是由逻辑的形式赋予的,而是由逻辑内容赋予的。对此温特认为,“无政府程序本身是空洞的概念,没有内在逻辑。诸多无政府之所以产生了逻辑内容,是因为我们赋予这些逻辑的意义的结构所导致的”。笔者赞同温特提出的多种逻辑结构的观点,“具有不止一种‘逻辑’”。

最后,人们很容易把霍布斯文化与现实主义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二者之间具有必然关系。温特纠正了这种隐性的错误。

基于上述纠偏,温特在宏观层次上把无政府状态解析为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康德文化三种结构,而不是简单归结为某一种结构。霍布斯文化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充满“敌意”和“武力”的敌对关系模式;洛克文化是讲究“代价”充满竞争关系的对手模式;康德文化是基于“合法性”与“友谊”而建立的朋友关系的模式。这三种世界无政府文化是有大量事实根据的。温特认为,“这三种文化在国际关系史的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都有实例,我还是把这些文化当作理想类型模式对待的”。

温特三种无政府文化理论缺陷

尽管温特的三种无政府文化研究是国际关系学史上的一大发现,但它还是暴露出许多理论缺陷。弥补这些缺陷,把无政府状态研究引向深入,是深化国际关系学的必经之路。

其一,温特理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只把三种世界无政府状态归结为文化,但未能归结为伦理。文化是抽象的,而伦理才是具体的。从本质上看,三种世界无政府文化状态隐含着三种国际关系伦理规范。把不同国际关系类型从规范论深入到伦理论,无疑是从抽象研究到具体研究,从表象研究到本质研究。因为,人的所有行为(包括国际关系行为)规范,说到底不过是伦理的表象,反之伦理才是行为规范的本质。

同样,温特对洛克文化的竞争对手理论和康德文化的朋友友谊的所有论述,也都在其深层中隐含了伦理本质。竞争讲究的是代价,朋友关系追求的是友谊而把合作合法化。代价、友谊与合作都是伦理的不同表现形式。康德文化使得朋友关系的国家之间增大了合作的可能。合作在霍布斯伦理文化是不可能的。以此类推,不再详细分析。

其二,温特只是说明了敌人、对手、朋友三种无政府状态的存在及其特征,但并没有研究三种无政府模式产生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国际范围。这为笔者的继续深入研究留下了巨大空间。笔者认为,从更深层次分析,不同类型的世界无政府状态是由不同伦理模式建构的,由于时代不同、国际背景不同、所属的文明系统不同,使得不同国家间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关系,从而建构了不同的国际关系伦理模式。

其三,温特把世界无政府三种文化类型简单归于抽象的“共有观念”还是远远不够的。温特非常自鸣得意地认为他的理论贡献在于把三种文化的本质归结为观念性的“共有知识”。“共有知识”决定了国家的角色结构,实际就是共有观念在行为规范中的主体定位。笔者认为,对温特的上述理论内核必须进行两种改造:第一,共有观念不是文化意义的根本,具体伦理意向才是文化模式背后的决定性力量;角色不单是共有观念在实际行为规范中的主体定位,而是共有观念塑造的伦理规范对行为规范的主体定位;其核心元素不是国际关系的主体定位,而是主体行为规范的定位。第二,仅仅把国际关系及其国家角色的本质归结为“共有观念”还是不够的,而应该进一步挖掘共有观念塑造的、决定主体行为的伦理规范,而伦理规范并非全都是必然如此的伦理规范,还包括可能如此和偶然如此的伦理规范。只要有行为,就有行为规范。只要知道了伦理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就有可能知道其行为过程及其行为后果。只要知道伦理分为必然规范、可能规范和偶然规范,就不会天真地认定国际关系是确定的、一定如此地发展下去,而会多几分警觉和复杂心态,从而走向成熟的外交。

那么,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是共有知识呢,还是私有的?这个问题温特也说不清楚。他提出,“表明了无政府结构是文化,并不能说明无政府结构建构了国家”。

为了摆脱温特的上述困境,笔者提出两个观点:第一,这三种文化对相同文化范围内的成员国相互之间(如欧盟)是共有观念,对不同文化类型的国家则是私有文化。共有文化与私有文化是相对的。即便在相同文化圈内(如欧盟),不同成员国之间也还存在不同亚文化(如英国文化),因此也存在文化差异甚至冲突的危险(如英国脱欧)。第二,不是无政府结构建构了国家,而是无政府伦理类型建构了国家及其外交关系。因为,无政府结构是抽象的,而无政府伦理类型才是具体的。只有具体的,才是科学的。

其四,用笔者提出的伦理类型的理论能够揭示温特三种文化核心内涵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即敌意、竞争、合作友谊是如何形成的。答案是,它们实际上是基于不同文明伦理体系而发生的。

伦理类型论:一种新的国际关系理论

温特用建构主义方法论对世界无政府状态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充满敌意的霍布斯文化、充满竞争的洛克文化和充满友谊的康德文化等三种文化,把国际关系概括为敌人、对手和朋友三种关系。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学术进步。然而,这种研究仍然有待完善和发展。本人从伦理视角对国际关系进行解析,是对温特三种国际关系文化的深入和完善。

首先,凡是人的行为或群体行为皆受伦理规范。这说明,伦理规范个人和群体的行为乃是社会的普遍规律。国家不仅是基于武装发动战争的国际行为体,而且也是基于人道实现世界和平的国际行为体;国家虽然是利己的国际行为体,但并不是邪恶的、天生富有侵略方式来实现自我利益的。国家间的关系表现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冲突、竞争、合作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并不完全取决于国家的武装和科技等物质力量,更重要的取决于国家对外伦理规范,取决于权力的意义和内容,取决于国家实现其利益的国际战略,取决于国家利益本身。伦理内涵的不同决定了不同国家间关系的发展方向。有的地区国际组织如欧盟、东盟等,主要是为了地区安全、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结成地区性合作共同体;基于政治伦理或宗教伦理形态冲突导致相关国家间的紧张关系,如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的关系,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关系。可以说,温特的理论稍加转换,即把文化模式转换为伦理模式,就会发生奇妙的解读效果。文化是抽象的,抽象地解读文化是说不清的。只有伦理规范才会更加具体,更加清晰。这样,以文化透视国际关系,远远不如用民族(国族、主体民族或主导民族)的不同伦理方式透视国际关系和世界无政府状态来得清晰可辨。

其次,伦理规范决定国际行为体的行为走向和具体内容。一方面,伦理规范决定国际行为体的行为走向,可以具体到某个国家和他国或某些国家关系,在什么时期,针对什么国际事务,是战是和,是竞争还是合作的方向。美国与朝鲜、伊朗等国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敌对关系,是因为“双方”的伦理规范充满冲突。欧盟的建立,使其成员国之间成为(相对)永久性合作伙伴,在该地区实现了(相对)永久和平。其他国际关系则介于前两者之间。另一方面,同类伦理规范着同类国际行为体。同类伦理关系的国家更容易进入相同的国际伦理系统,因此同类伦理国家之间更容易预测相互对策,而不同伦理类型的国家之间很难预测相互对策。一般而言,政治伦理类型大于国家的存在方式。同类国家受到相同伦理文化的规范,不同类别的国家则受不同伦理文化的规范,如西方国家生活在基督教文化伦理类型之中,穆斯林国家生活在伊斯兰教文化类型之中。再进一层,不同的伦理类型还被进一步分割成更细小的派系,如基督教分为东正教、天主教和新教,伊斯兰教被分为逊尼派和什叶派。这种相同的政治伦理、宗教伦理等文化表现形态造就了一种共同的伦理规范或理论观念。一般而言,不同伦理类型之间更容易形成霍布斯文化,相同的文明更容易形成洛克文化或康德文化。

最后,在国际关系历史发展中,不同类型的伦理规范因时代背景、国际关系、交往条件等发生了改变,其敌对、对手、朋友的关系也可能随之互换、改变。改变的核心元素是伦理规范条件的改变。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竞争对手,更没有永久的朋友。为什么会是这样?仅用一句“只有永久的利益”来说明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的观念是物质主义的。但是,物质主义不能完全说明国际关系的本质,还必须从伦理文化视角,才能更好地解析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冷战时期,美苏和中美都是敌对关系,属于霍布斯伦理文化关系。冷战后,美俄成为竞争对手关系,虽然也有合作,但还未转变为朋友关系,属于洛克伦理文化,还没有发展为朋友式的康德伦理文化。如今的美俄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再是敌对关系,但仍是竞争对手关系,还不是朋友关系。冷战后,中美关系逐渐过渡到竞争关系与合作关系,但也未转变为朋友关系。用温特三种文化的理论不能解释风云多变的国际关系现象。但是用三种伦理规范的理论则能够较为清晰地解释错综复杂的国际现象。

人们比较关心的是,在国际关系中,国家间如何由敌人转化为竞争对手,怎样才能成为朋友?其背后的关键是国家间的伦理结构是如何变化的。其实,国际伦理结构的变化是非常艰难的,但条件成熟后却是完全可能的。按照温特理论,根本条件是新的共有观念的形成,而且共有观念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他提出,“共有观念的结构越是深入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对变化产生的阻力就越大。没有一种结构的变化是容易的,但是与现实主义所说的那种共有观念几乎不起作用的文化相比,把国家建构为敌人的霍布斯文化所具有的生命力要强得多。”笔者认为,共同伦理规范是在很长时期内面对共同的伦理问题形成的,一旦形成就会深入人心,就会演变为相关的国家集体无意识,其所形成的伦理规范就会成为主宰国家之间的行为准则。

最为真实的理论分析是,在国际舞台上,同样一个国家对待不同文明体系的国家,往往采取不同的国家行为。美国对待英国的不仅是朋友模式,而且是兄弟模式;对待朝鲜和伊朗是敌对模式;对待中国主要是对手模式(抗美援朝时代是敌对模式,有时但很少是合作伙伴模式)。因此,中国对待美国,应当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至少要有三手准备,即最好成为朋友,那是中国人的美好希望;敢于成为对手,敢于竞争才能成为赢家;不怕成为敌人,才能自强,否则畏首畏尾,很难成为赢家。

结语

从世界无政府状态不同时代的本质的角度分析,霍布斯文化属于古代自助形态;洛克属于近代竞争自助互助兼备的形态,以威斯特伐利亚国际体系为标志;康德文化才真正属于合作共助类型,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际关系形态,以全球化深度发展为标志。因此,国际政治从古代发展到近代再发展到现代的规律就是从敌对自助的国际形态发展到竞争自助也互助的国际形态,再发展到合作共助的国际体系。但历史的发展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演变,而是不断加厚地向前发展着。近代无政府状态仍然存在霍布斯文化的自助和敌对伦理,但以竞争伦理为主流。同样,现代无政府状态仍然包括霍布斯文化之敌对关系,虽然出现了康德文化之共助合作伦理的萌芽,但主流伦理文化依然是洛克竞争伦理。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国际政治主题是超越自助的国际体系,从互助竞争的国际体系走向共助合作的国际体系。因此,合作共助、和平发展成为21世纪以后的时代精神。当今世界,康德文化的世界无政府状态只是初级阶段,以后的路还很漫长,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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